政府法制辦公室的年終工作總結
20xx年,我辦立足本職崗位,圍繞縣政府中心工作,繼續以貫徹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以下簡稱《綱要》)為統領、以服務政府工作、服務社會為宗旨,按照上年度既定的工作思路,以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為目標,以健全工作制度、規范行政行為為載體,緊密結合本縣法制工作實際,認真履行職責,為推進依法治縣進程和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政府,提高政府及各部門依法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開展了扎實的工作,現總結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履行普法職能,繼續深入宣傳貫徹《行政復議法》、《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根據 xx普法工作的要求,于4月24日法制宣傳日,與縣監察局、人事局、司法局組織全縣行政執法部門以上街開展法制宣傳一條街等活動,我辦重點宣傳了《行政處罰法》、《行政處罰法實施條例》、《國家賠償法》等公共法律、法規知識,為《行政處罰法實施條例》的正確施行奠定基礎,也進一步提高了廣大群眾行政復議知識及法律意識。
同時,積極參加縣依法治縣辦、縣政法委組織的法制宣傳,多渠道宣傳《行政復議法》、《行政處罰法》,豐富了廣大城鄉群眾的法律知識,為正確引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通過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等合法渠道反映訴求,減少越級、違法上訪、纏訪,逐步形成與建設法治政府相適應的法治環境、社會氛圍和《綱要》的正確、廣泛施行奠定了群眾基礎。
(二)履行執法監督職能,認真進行執法監督。根據《貴州省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的規定,我辦制定并下發了《黎平縣行政執法考核辦法》,量化了對縣級行政執法部門的考核標準,使執法監督制度化、具體化并具有可操作性。上半年,繼續與縣人大法工委、縣監察局對縣國土局、縣農業局(農業綜合執法大隊)、縣建設局、縣文廣局(文化稽查隊)等行政執法單位進行執法質量抽查,通過對制度建立、執法案卷等具體事項進行檢查,被檢查機關自《貴州省行政執法錯案責任追究辦法》實施以來,執法日趨規范,行政處罰適用法律、法規基本準確,程序合法,沒有違反《辦法》的現象。
(三)履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審查、備案及行政合同審查職能。自我辦XX年年制定下發規范性文件起草、審核與備案辦法后,縣政府及政府辦公室和政府各部門起草的規范性文件印發前都能先進行法律審核。上半年共審查縣政府辦公室及部門送審規范性文件2 件,行政合同2份,并針對具體問題提出了相應意見。
(六)行政執法依據梳理工作。為規范行政執法行為、提升服務質量,我辦克服人少事多的困難,經過近一年的清理,理清了縣級行政執法部門的權力清單,并即將完成此項工作,然后向社會公示后編印給各行政執法部門。同時,行政審批事項清理工作也正在進行中。
(七)其他有關工作。一是認真做好日常來信來訪接待工作,當好縣政府及辦公室的助手,半年共接待(含涉糾紛、涉法)上訪群眾23人次。對來訪者,審慎地做好法律、法規、政策的引導、解釋工作,為維護政策統一和農村社會穩定做出應有貢獻。二是及時組織持到或超期《行政執法監督證》人員進行換證。三是對縣政府領導交辦的相關工作認真審查,及時提出相應法律意見。四是積極完成縣政府辦領導安排的全縣消防工作檢查等工作及縣政府辦公室安排的日常工作。
二、存在的問題
我辦當前主要存在的問題仍與上年一樣:一是人員少,還不能適應當前政府法制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現在:隨著法制宣傳的不斷深入,行政復議案件增幅較大。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壓力較大。根據《綱要》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當前還有一些政府法制工作因人員少、被抽調時間長而不能正常開展,距省州法制工作要求還有較大差距。二是不能對鄉鎮政府進行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培訓,鄉鎮政府的行政執法總體水平仍然不高,且發展不平衡,相當數量的糾紛還不能就地協調解決,法制工作服務農村、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職能還不能充分體現。三是因為監督、處罰機制不健全,規范性文件報送備案工作仍不能正常開展,急待進一步加強。四是法制信息、調研工作不能正常開展,還急需加強。
三、下步工作思路
針對前述具體問題,我辦將繼續以貫徹執行《綱要》為宗旨,以服務政府、服務人民為主線,按照如下思路開展工作:一是迅速組織全縣行政機關公務人員學習《國務院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決定》,及時按要求抓好《決定》中各項具體要求的落實工作。二是定期向縣政府領導匯報政府法制工作,爭取更大支持,及早增編補員,增加辦案力量,以緩解行政復議案件增多的壓力;三是進一步加強規范性文件審查備案工作,為政府依法決策提供有效的法制保障;四是加大執法質量監督檢查和培訓力度,繼續協調縣人大法工委、縣監察局、縣人事局、縣司法局組織開展依法行政檢查和行政執法培訓,并使之常規化,促進提高執法質量,從基層基礎方面加強和推進全縣依法行政工作,促進平衡發展。五是繼續加大工作力度,大膽創新工作方式,按年初既定工作計劃開展政府法制各項工作;六是克服困難,結合實際加強對行政執法、行政復議等工作的調查研究,為加快我縣政府法制工作進程,推進依法行政工作作出有力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