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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保險合同

發布時間:2024-07-30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保險合同(通用31篇)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保險合同 篇1

  投保單位名稱:______聯系人:______銀行賬號:______

  投保單位址:______電話:______

  投保單位正式職工人數______:人,名單詳見后附《養老保險基金繳費清單》

  第一次繳納養老基金(大寫) 元(實得工資總額¥×30%=¥)

  合同單位中方:(投保單位蓋章)主管:投保日期:年月日

  外方:

  合同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計年期

  投保單位性質:合資、合作、外資、其他。

  說明1.本投保單由投保單位填列,一單位一單。“人數”指投保當月數,“實得工資總額”指第一次繳費時累計總額。2.本投保單經保險公司收到養老基金并簽發正式保險憑證后方始生效。3.粗線框中內容由保險公司填寫。

  2.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保險單

  編號:________

  投保單位名稱:________

  交費標準:________實得工資總額的________%,投保時職工人數:________人

  起保日期:________________

  投保單位開列的被保險人名單和實得工資總額標準經審核符合規定,本公司同意承保。特制發本單為憑。

  (被保險人名單另附。被保險人退休時另辦養老金申領手續)

  簽證公司蓋章:____________經(副)理:____________

  主管:____________復核:____________

  經辦:____________簽證日期:____________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保險合同 篇2

  1.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投保單

  編號:

  投保單位名稱:

  聯系人:

  銀行賬號:

  投保單位址:

  電話:

  投保單位正式職工人數:人,名單詳見后附《養老保險基金繳費清單》

  第一次繳納養老基金(大寫) 元(實得工資總額¥×30%=¥)

  合同單位 中方: (投保單位蓋章)主管:投保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方:

  合同期: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計年期

  投保單位性質:合資、合作、外資、其他(以√表示)

  保險憑證號碼:起保日期:年 月 日

  主管:復核:經辦:簽單:簽單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備注:

  說明 1.本投保單由投保單位填列,一單位一單。“人數”指投保當月數,“實得工資總額”指第一次繳費時累計總額。

  2.本投保單經保險公司收到養老基金并簽發正式保險憑證后方始生效。

  3.粗線框中內容由保險公司填寫。  2.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養老保險保險單

  (編號:)

  投保單位名稱:

  交費標準:實得工資總額的%,投保時職工人數:人

  起保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投保單位開列的被保險人名單和實得工資總額標準經審核符合規定,本公司同意承保。特制發本單為憑。

  (被保險人名單另附。被保險人退休時另辦養老金申領手續)

  簽證公司蓋章:經(副)理:

  主管:

  復核:

  經辦:

  簽證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批注事項:

  公司(蓋章)

  附:續訂合同期限

  1.自 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2.自 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3.自 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4.自 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備注:  如果雙方有特殊要求,經公司同意后在合同上注明。

  公司地址:

  郵政編碼:

  公司電話:

  此合同一式三份,分別交用戶、服務員、公司各自存查。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保險合同 篇3

  第一章 總則

  , 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簡稱"合資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律和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國 共同舉辦合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營各方

  第2.01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 (上述兩個實體合稱甲方,兩個實體可共同和各自享受與承擔在本合同下的有關甲方的所有權利和義務。)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3.01條 甲、乙雙方根據"合資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律和規定,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的制藥有限公司。

  第3.02條 1.______公司名稱是: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______公司)。

  其英文名稱:

  為此,______公司與乙方將簽訂一個許可使用" "名稱的合同。

  無論什么原因,如果乙方在______公司中不再有 _______%的股份,甲方同意改變______公司的名稱,以使______公司的中______文名稱中不再出現" "的字樣。

  2.______公司的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第3.03條 ______公司在中國具有法人資格,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其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國法律和有關規定。

  第3.04條 ______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______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除各自認繳的注冊資本的出資額外,各方均不對______公司的債務負有更多的責任,______公司的債權人只能向______公司的財產求償。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4.01條 1.______公司的目的是: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和長期真誠合作的愿望,努力吸取合營雙方各自的專長和采用適宜的先進技術以及科學的管理方法,將______公司建成一個現代化的制藥企業,使其在產品的品種、質量及價格方面在國內外市場上具有競爭能力,并使甲方和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效益。______公司應依照世界衛生組織規定的藥品生產管理規范("GMP")以及乙方制定的內部的質量規格條例,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中國衛生部的有關規定的條件下從事生產和推銷醫藥產品。

  2.為了達到上述的主要目的,______公司可以單獨或依照中國法律和有關規定與各種形式和性質的公司、企業、經濟組織、經濟實體、機構及個人合作,根據"合資法"與本合同在國內外成立分公司、子公司。

  第4.02條 ______公司的經營范圍是制造和銷售各種劑型的藥品。藥品的包裝包括大包裝(例如粉、顆粒、片劑、膠囊劑等)和適合消費者的需要的小包裝。

  為了達到它的主要目的,______公司有權開展自己的經營活動。

  第4.03條 ______公司將生產如在不斷調整的本合同附件中列出的產品:

  A類:__________________用中國國內生產的原料藥生產的產品,由______公司通過乙方包銷的形式在國外市場銷售。

  B類:__________________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藥生產的產品,由______公司通過乙方包銷的形式在國外市場銷售。

  C類:__________________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藥生產的產品,由______公司利用甲方的銷售機構,根據______公司和甲方簽訂的代銷合同在國內市場銷售。

  D類:__________________董事會可于將來決定D類產品,包括下述產品:

  (1)用乙方或中國國內的原料藥生產乙方開發的產品,使用乙方的商標,由______公司在國內國外銷售。出口產品應由乙方包銷。

  (2)用中國國內的原料,生產______公司開發的產品,包括先進的中草藥制劑產品,使用______公司的商標,由______公司在國內國外銷售,按董事會的決定,出口產品可由______公司直接或通過乙方銷售。

  生產B類、C類及部分D類產品所需進口的原料藥,______公司按不高于乙方及其子公司或其團體公司之間購買同類原料藥時的平均價格從乙方或其子公司購買。

  第4.04條 按______公司工廠的設計能力,______公司初期的生產規模為年產量 至 片/粒。根據市場情況,今后再增加約 美元的投資,______公司年產量可增至 片/粒。

  第4.05條 ______公司生產經營所需外匯主要由出口A類、B類以及部分D類產品來解決。如外匯仍有不足,特別是當______公司未能成功地按合理的條款和條件出口產品時,______公司也可以按本合同第十九章所述通過其它途徑解決。

  第4.06條 ______公司今后將努力進行研究和開發工作。其研究和開發的成果和產品均屬______公司所有。這些成果和產品,可按照董事會決定的條款和條件,分配或轉讓給甲方或乙方,或雙方。

  第五章 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第5.01條 ______公司投資總額為相當于 美元的人民幣或 幣。

  第5.02條 ______公司注冊資本為 美元。

  甲方出資額占注冊資本的 _______%。

  其中:__________________以土地使用權出資,作價為 美元。現金出資為相當于 美元的人民幣。

  乙方出資額占注冊資本的 _______%。

  其中:__________________以工廠設施的設計及服務出資,作代價為 美元。現金出資為相當于 美元的 幣。

  第5.03條 ______公司總投資額與注冊資本之間的差額將由______公司向中國境內的銀行或其它經______公司選擇并經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的金融機構貸款解決。從甲方和/或乙方要求的對______公司的貸款的擔保或擔保物應由雙方按各自的注冊資本的出資額的比例給予提供。

  第5.04條 1.甲方除以現金對______公司的注冊資本出資外,還以 _______平方米的場地(以下稱"場地")使用權作為出資額出資。場地使用年限為 _______年。場地使用權的出資作價為 美元。

  2.乙方除以現金對______公司的注冊資本出資外,還以如本合同第12.01條及本合同附件四所述的條款和條件進行設計的設計工作和服務,并以此作為出資額出資,作價為 美元。

  第5.05條 雙方___制定對注冊資本分階段的、同等出資的初步計劃。一旦董事會正式成立,董事會應根據______公司的實際要求調整該出資計劃,但最后的出資應在______公司廠房土建完成之前支付。以現金出資時,甲、乙雙方___按出資計劃規定的日期和出資額以現金存入______公司在中國______所立的人民幣帳戶和外幣帳戶。

  甲方和乙方的出資是按美元折算的。運用的外匯兌換率為實際出資日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幣對美元、瑞士法郎對美元的兌換率。出資后外匯兌換率的變化不影響雙方出資額在注冊本中所占的比例。

  任何一方如果推遲了應交納的資金時,應交付拖欠利息,利率比出資日中國______公布的年度貸款的利率高×%,直到交足資金并全部付清拖欠應付利息為止。

  第5.06條 甲方和乙方___在出資計劃規定特定事項完成后分別向注冊資本出資。

  第5.07條 ______公司的雙方投資額需經中國的注冊會計師驗資,出具驗資證明。______公司據此給出資者出具有董事長、副董事長共同簽署的出資證明。

  第5.08條 合營期內,______公司不得減少注冊資本的數額。______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須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并經審批機構批準。

  第5.09條 任何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事先都需取得對方書面同意。一方轉讓時,對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5.10條 ______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或轉讓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后,報審批機構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5.11條 當雙方的出資額達到注冊資本后,______公司一旦取得了使______公司能有效地經營所需要的各種許可,______公司將請求甲、乙雙方協助______公司安排所需的長期貸款。

  第六章 合營各方責任

  第6.01條 甲方責任如下:

  1.向有關中國機關申請批準本合同及其附件,代表______公司進行登記和取得營業執照以及辦理有關______公司建立的其它事項。

  2.根據本合同第五章的規定對______公司的注冊資本進行出資。

  3.協助______公司辦理有關場地的開發事宜。

  4.協助______公司對場地獲得和接通水、電和燃料,接通通訊、交通及其它有關的基礎設施。

  5.根據本合同第9.01條的規定,向甲方已有客戶代銷______公司的內銷產品。

  6.協助______公司招聘合格雇員,及時任命______公司的董事和董事長,推薦第14.01條的副總經理和第14.03條規定的其它高級職員。

  7.協助______公司申請并取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所必須的批準。

  8.協助______公司辦理______公司從中國境外購置的所有機器設備的進口及海關手續。

  9.協助______公司申請確認附于本合同后的"______公司和合營各方的稅務待遇的申請書"中提出的稅務待遇。

  10.協助______公司與中國境內的銀行或其它金融機構進行貸款談判。

  11.協助______公司和乙方的外國雇員和職工獲得他們進入中國從事有關______公司業務所要求的簽證和工作許可。

  12.嚴格遵守本合同及附件的所有規定。

  13.辦理______公司委托甲方的其它事項。

  第6.02條 乙方的責任如下:

  1.根據本合同第五章的規定,對______公司的注冊資本進行出資。

  2.根據本合同第十二章負責工廠設施設計、并就該設計工作與中國設計院密切合作。

  3.為______公司推薦在海外購置所需機器設備。

  4.根據本合同附件三"技術轉讓協議"的條款和條件進行技術轉讓和提供技術服務。

  5.協助______公司申請并取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所有必須的批準。

  6.直接或通過其子公司向______公司出售______公司根據本合同第11.03條為B類、C類和部分D類產品的生產所需要的所有原料藥。

  7.協助______公司招聘合格雇員和及時任命______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長,推薦14.01條的總經理和14.03條規定的高級職員。

  8.協助______公司在中國境外的金融機構進行貸款談判。

  9.協助______公司和甲方的中國雇員、職工取得他們在中國境外從事有關______公司事務的旅行所要求的去往國境外的國家或地區的簽證和工作許可。

  10.根據第9.02條規定的______公司和乙方簽訂的包銷合同,通過______公司產品的出口以及通過第19.01條(b)、(iii)、(iv)、(v)、(vi)條規定的其它方法協助______公司獲得足夠的外匯。

  11.嚴格遵守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規定。

  12.辦理______公司委托乙方的其它事項。

  第七章 技術合作

  第7.01條 在合營期內,根據______公司生產經營的需要,乙方___向______公司轉讓其產品的先進技術,以及乙方今后對這些產品的改進。該技術轉讓的詳細內容和條件規定在本合同附件三"技術轉讓協議"中。

  (1)乙方___以技術資料和醫學/科學資料的形式向______公司轉讓A類、B類、C類和部分D類產品的生產配方、工藝技術、質量控制等專有技術的數據、資料和知識,包括今后的改進和進一步的發展,以使______公司可能根據"GMP"和乙方質量規格和不斷修改的"藥品生產指南"進行生產、包裝和銷售該產品。

  (2)乙方準予______公司使用屬于乙方的商標的使用許可,其條件和條款規定在本合同附件"技術轉讓協議"中。

  (3)作為乙方轉讓技術和繼續發展該技術如上述(1)項和(2)項的報酬,______公司應在單項產品開始商業性銷售后的 _______年期間,按該單項產品的凈銷售額的 _______%向乙方支付該單項產品技術提成費。 _______年的提成期過后,不再支付提成費。______公司有權無償繼續使用所轉讓的技術和生產銷售所轉讓的產品。

  (4)對用于乙方轉讓給______公司的產品的屬于乙方擁有的,但未在中國______登記的具有專利權的技術,乙方___向______公司提交有關專利證書。經乙方與_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根據不同情況,______公司按運用該有專利權的技術的單項產品的凈銷售額 _______%~ _______%給乙方支付______技術提成費。該______技術提成費應在專利有效期內支付,但支付該______技術提成費最長不超過自該單項產品開始商業性銷售后的 _______年期間, _______年期間過后不再支付任何提成費,______公司有權無償繼續使用該項具有專利權的技術。

  (5)對用于乙方轉讓給______公司的產品的屬于乙方擁有的并在中國______登記批準的具有專利的技術,______公司將根據(4)的原則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許可合同。

  (6)乙方與______公司簽訂的按本合同附件三的形式的技術轉讓合同期限與合營合同期限相同,原則上董事會認為必要時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對技術轉讓合同進行修改。

  (7)______公司在使用乙方轉讓的技術時,對于第三者提出的權益要求,不負任何責任。

  第7.02條 ______公司開發的產品作如下規定: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公司將來按董事會批準開發的D類產品應具有療效、穩定性、有效期內的安全性。______公司應嚴格地依據"GMP"和乙方的標準操作程序和不斷修改的"藥品生產指南"以及所有適用的法律和規則(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被普遍接受的安全標準來制造和包裝產品。

  2.在______公司對該D類產品或該D類產品的新的藥品劑型或新的劑量進行首次制造或包裝前,______公司應交給甲方和乙方完整的產品文件,包括全部技術資料和全部醫學/科學資料,讓甲方和乙方作出意見和批準,即確認所有文件是否完整。

  3.在合營期限內,如______公司發覺它未能保持或不能保證嚴格地按照______公司為了"GMP",安全健康或其它目的所提出的該D類產品的產品規格來制造、包裝、質量控制、貯藏和運輸任何產品時,______公司應盡最大努力減少或在可能的情況下防止損失,并立即把以上情況通知甲方和乙方。

  4.根據乙方規定由______公司制造和/或包裝的產品,______公司應保存參考樣品,所用原料、包裝材料及產品的完整的資料,也根據乙方規定由______公司進行隨后的穩定性的檢驗。

  5.______公司自己開發的產品屬______公司所有,并使用______公司自己的商標。

  6.除上述1、2、3、4、5規定外,如果______公司要求從甲方或乙方給予______的技術幫助或先進技術。對此,______公司應就適當的報酬與甲方和乙方達成協議。

  第7.03條 經董事會同意并根據中國有關法律規定,______公司可從第三者引進甲方和乙方所沒有的先進技術。______公司也可向第三者轉讓______公司自己開發的技術。

  第八章 場地使用

  第8.01條 甲方保證______公司第23.01條所規定的合營期間中享有場地的使用權。

  第8.02條 ______公司承擔場地的開發費,即取得場地的占地所發生的費用(勞動力安置、土地補償費、青苗補償費、新菜田開發費、拆遷費等)以及接通公用設施的費用。甲方和乙方估計總的開發費為人民幣 _______元左右。

  第8.03條 ______公司應委托一個合適的機構負責安排和開辦好所有有關勞動力安置、土地補償、青苗補償、新菜田開發及拆遷等事宜。委托該機構在六個月內完成這些事宜。

  第九章 產品銷售

  第9.01條 ______公司應負責在國內銷售其產品,并委托甲方作為甲方已有客戶的銷售代理人。由甲方代銷的條款和條件應在______公司與甲方簽訂的銷售代理合同中給予規定,或應包括下列原則: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___是______公司產品在國內銷售給甲方已有客戶的銷售代理人。

  2.產品的宣傳和廣告工作應由______公司進行。

  3.產品的銷售價格應由______公司決定并且能夠使產品在國內市場具有競爭力。

  4.甲方___享有銷售傭金,該傭金占凈銷售額的比例由______公司和甲方協議決定。

  第9.02條 計劃由______公司出口的乙方的A類、B類和部分D類產品以及______公司開發并由董事會決定由乙方在國外銷售的D類產品,由乙方在中國境外包銷。由乙方包銷的條款和條件應在______公司與乙方簽訂的包銷合同中給予規定,并應包括下列原則:_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___為獨家的出口產品包銷商。

  2.乙方___以出廠價FOB北京的條件,從______公司購買出口產品,該價格應能使乙方按照國際市場有競爭力的價格轉售出口產品。乙方___定期地向______公司提供有關在中國境外銷售的市場資料。

  3.______公司應負責該出口產品取得出口許可證,乙方___負責出口產品銷售的國家和地區取得銷售許可。

  第9.03條 由______公司開發的D類產品亦可由______公司直接出口。

  第9.04條 ______公司應進行市場調查,以使決定當地市場條件和了解為國內市場服務的最佳途徑和方法,據此,______公司應在晚些時候運用該市場調查資料建立其自己的銷售組織。

  第十章 設備、輔料、包裝材料的購置

  第10.01條 董事會已經做出有關______公司生產產品的最終決策之后,應根據乙方推薦購置機器設備。乙方___提供機器設備的型號、規格和供應者。為了確保工廠設施的經營根據"GMP"和乙方的規格,______公司應從乙方推薦的可靠的、信譽好的供應者購置機器設備。乙方___協助______公司從海外定購機器設備。

  第10.02條 關于購買零件、分析測定儀器、機械設備、交通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如果能符合規格、保證要求、與其它部件配套,可靠的并在其它方面如服務、維修、維護及改進的服務和質量符合要求,可以對在中國購買給予優先考慮。

  第10.03條 在符合乙方質量規格和質量控制條件下,______公司可以從中國或外國的來源購買輔料和包裝材料。

  第十一章 原料藥的供應

  第11.01條 為A類產品的生產和______公司開發的D類產品所要求的原料藥和物質應在中國購買。

  第11.02條 為獲得技術轉讓合同的技術目標以及維持最高的生產標準,______公司應從乙方購買所有其需要的原料藥,以生產B類、C類和部分D類產品。

  第11.03條 乙方___向______公司按乙方同______公司簽訂的供應合同規定的條款和條件供應第11.02條提到的原料藥,該供應合同應包括下列原則:_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對原料藥的報價不應高于乙方向其子公司的并不時修改的報酬的平均價格,其價格條件應是CIF。

  2.向______公司供應的原料藥應符合乙方的標準規格。

  3.所有原料藥需求的預測、訂貨和支付應根據供應合同的規定。

  4.______公司同意它應僅從乙方或其子公司購買所有它所需要的原料藥。

  5.______公司應用雙方同意的自由兌換的貨幣為該原料藥支付。

  6.______公司應負責為該原料藥獲得必要的進口許可和政府批準,并應負責為該進口支付任何關稅或稅款。

  第十二章 工廠設施的設計準備和建筑

  第12.01條 1.為確保______公司將擁有和經營一個有先進的設計特點的現代化的藥品(生產)工廠設施以便遵循"GMP"和 方規格,并符合中國政府有關設計的規范要求,×方___為該工廠設施準備設計。

  ______公司與 方___根據本合同附件"設計協議"的形式及條款和條件簽訂設計合同。 方與一個 設計院合作來完成該項設計工作。______公司將與 設計院簽訂一個設計合同,明確規定設計分工、協作、責任和報酬。 方積極地參加該設計合同的談判。

  2. 方___通過準備工廠的初步設計和實施設計(擴大初步設計),指導并監督 設計院的設計是否符合 方的設計規格。 方對該項設計工作負有全面的責任。需要 方確認的設計和圖紙,應由______公司負責安排譯成×文。

  3.上述第2款中所述的 方的設計工作和服務,連同×方由于設計工作需要派專家/技師來往 的飛機票費(飛機票最多應不超過 人次),應根據第5.04條作為×方對______公司的注冊資本出資,其作價為 美元。______公司應支付該專家/技師的食宿費(每次不超過兩周,最多 人次)。______公司應負責支付 設計院的設計費。

  第12.02條 本合同批準日后的一個月內,______公司應建立一個建設和籌備辦公室("籌備辦公室")。董事會應委任籌備辦公室的工作人員。籌備辦公室應在______公司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領導下工作。

  第12.03條 籌備辦公室的一般責任為:

  1.在本合同批準日后三個月內,準備總設計費的預算。為了便于主管部門對設計的審批協助×方工作。

  2.根據設計與工廠建筑的總承包商就建筑合同("建筑合同")進行談判。

  3.組織購置和檢驗工廠的建筑所要求的設備和材料,并在 碼頭辦理所有進口手續和海關申報。

  4.組織所有設備及設施的安裝并在 方指導監督下進行投試。

  5.決定項目建設的總進度。

  6.編制開支計劃,并進行項目的財務管理。

  7.編制有關管理程序。

  8.保存和整理所有建筑階段期間的文件、圖紙、檔案和資料。

  9.定期準備由董事會審查的建筑報告。

  第12.04條 該工廠設計批準后,______公司應與籌備辦公室選中的總承包商簽訂建筑合同。該建筑合同應根據批準的設計和董事會滿意的條款和條件來進行。

  第12.05條 籌備辦公室應監督工程的實施以確保其符合設計和建筑合同的規定。

  第12.06條 籌備辦公室的費用和其工作人員的報酬應包括在______公司建筑預算中。

  第12.07條 工廠建筑完工后,籌備辦公室應安排董事會進行工程的驗收。

  在工廠設施根據批準的設計的完工以及對交接程序的完成表示滿意后,董事會應解散籌備辦公室。

  第12.08條 除上述工作外,______公司在其建設期間的其它生產準備工作應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根據實際情況安排。

  第十三章 董事會

  第13.01條 1.董事會是______公司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的權力和職責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規定。

  2.______公司的重大事項應由董事會全體一致決定。該重大事項在《公司章程》中第二十九條予以規定。

  3.除上述條款外的其它事項應由多數票通過決議決定,但是至少各方委派的一名董事投了贊成票。該事項在《公司章程》第三十條予以規定。

  第13.02條 董事會應由 名董事組成,各方___各委派 名董事。甲方___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董事長。乙方___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副董事長。

  董事、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的任職期限應為四年,經委派方決定可以連任。

  第13.03條 ______公司的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為其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13.04條 董事會的董事長是______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副董事長應被暫行授權來履行董事長的職責。

  13.05條 董事會會議應每年舉行 次,并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會議程序、法定人數要求、代理、投票等事宜在《公司章程》第四章中規定。

  第十四章 管理機構

  第14.01條 ______公司應設一名總經理和一名副總經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應由董事會任命。總經理應由×方推薦,副總經理應由 方推薦。他們的任期為四年,同樣可根據董事會的決定連任。

  第14.02條 總經理應對董事會負直接責任。他應執行董事會的各種決定并應組織和領導______公司的日常工作和管理。副總經理應協助總經理進行工作,當總經理缺席時,副總經理應代表總經理履行其職責。關于主要事項的決定需要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共同簽署,在《公司章程》第三十三條中予以規定。

  第14.03條 1.______公司應建立在總經理和副總經理領導下的,由生產經營部經理、質量控制部經理、車間工程師、人事部經理、財務管理經理(即:總會計師)以及銷售和物料供應部(材料管理)經理組成的管理機構,上述人員均應由董事會任命,各高級職員的任期為四年,亦可根據董事會的決定連任。

  2.甲方___推薦質量控制部經理、人事部經理和總會計師。乙方___推薦生產經營部經理、車間工程師、銷售和物料供應部(材料管理)經理。在晚些時候董事會可對甲乙雙方推薦的職位作調整。

  第14.04條 高級職員有營私舞弊和嚴重瀆職的情況,可由董事會的決議隨時解聘,觸犯刑法者應對其犯罪行為根據中國刑法承擔責任。

  第14.05條 ______公司高級職員的工資和報酬應由董事會根據下述原則決定:

  (a)______公司高級職員中的外國雇員的工資和報酬應與中國的醫藥合營企業的同樣職位的同類職員的平均工資標準相似,并應以雙方同意的可自由兌換的貨幣支付。如果法律允許,在中國境內一般日常開銷所需那一部分工資和報酬,經董事會決定應以人民幣支付。

  (b)______公司高級職員中的中國當地雇員的工資和報酬與中國的醫藥合營企業的同樣職位的同類職員的平均工資標準相似。該工資和報酬應以人民幣支付。

  第14.06條 如董事會決定,______公司應自費或支付住房補貼為______公司的外國高級職員提供住房。該提供的住房或支付的住房補貼應有一個合理的標準,該標準與中國其它醫藥______公司為外國管理人員提供的住房或住房補貼標準相似。

  第14.07條 所有其它事項,如______公司的中外高級職員的津貼、福利、旅行費用標準等等應由董事會決定。

  第十五章 勞動管理

  第15.01條 1.______公司的職員、工人的雇用、招聘、解雇和辭職,以及他們的工資、福利待遇、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及其它事宜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條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辦理。

  2.______公司職員、工人的工資和報酬應根據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制定,其個人實行得工資水平是 地區國營醫藥企業職員工人實得工資收入的 _______%,該工資應全部付給每一個職員工人。

  3.在______公司職員工人不斷適合______公司的要求條件下,______公司將保持盡力將其職員、工人的長期雇用政策,接受特殊培訓職員、工人的雇用期不得少于 _______年。

  4.如果職員、工人過剩或經過培訓后仍不能適合______公司的要求,______公司可解雇他們,但將依法給予補償。

  5.上述1、2、3和4款中所述事宜按董事會的決定將在______公司與職員、工人集體或個人所簽訂的勞動合同中作出具體規定。勞動合同應向市勞動部門備案。

  第15.02條 ______公司的獎勵、福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______公司職員和工人的獎金、福利,不得它用。

  第十六章 工會

  第16.01條 ______公司的職員、工人有權按《合資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組織工會,開展工會活動。______公司對工會的工作將給予支持,給予其房屋、設備的使用權,以便工會的辦公,開會及開展其它活動。

  第16.02條 ______公司的工會在本______公司內享有《公司章程》第九章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16.03條 ______公司將撥出______公司職員、工人工資總額的2%作為工會活動經費。工會將按全國總工會的有關規定使用這筆經費。

  第十七章 稅收

  第17.01條 ______公司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所得稅法》及中國其它有關法律、規定繳納稅款。

  第17.02條 ______公司的高級職員、職員、工人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有關法律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17.03條 本合同簽字之后,甲方和乙方將立即將本合同、附件和"______公司合營方關于稅務待遇的申請書"提交給中國______以爭取早日取得有關稅務通知。

  第十八章 財務會計制度

  第18.01條 ______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將按照中國財政部《中外合資企業財務會計制度》參照有關國際會計標準的慣例制定。

  第18.02條 ______公司將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18.03條 1.______公司的全部帳簿和財務記錄應合理、詳細、完整和準確并公平地反映財務結果以及其制作之日的______公司財務現狀。

  2.______公司的全部憑證、帳簿、報表將用中文制作,主要財務、會計文件、報表(包括月季和年度報表)將譯成英文并其內容上與中文文件、報表相符。

  第18.04條 ______公司的會計年度將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但______公司的第一個會計年度從______公司成立之日,即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最后一個會計年度截止于______公司解散或合營期滿。

  第18.05條 ______公司將采用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同時并用實際收付的貨幣記帳。外匯按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當日公布的外匯比價值折算成人民幣。

  第18.06條 ______公司將在中國______ 分行分別開立人民幣和外匯帳戶,并可在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的其它銀行開立外匯帳戶。

  第18.07條 1.______公司的總會計師負責______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

  2.總會計師將按期向董事會提供______公司的財務報告(按月、季和年度)。

  第18.08條 1.______公司將聘請一名獨立的來自于注冊的會計師事務所的中國注冊的審計師負責年度驗證______公司的報表及財務報告。

  第十九章 外匯

  1.該審計師的報告將提交給董事會和總經理。

  2.各方有權在任何時候聘請會計師審查______公司的報表和財務報告,費用自理,______公司將為此種審查提供便利。

  第19.01條 ______公司將在法律允許范圍內采用各種適當的辦法努力保持外匯收支平___。

  a)通過出口______公司的產品取得外匯,乙方將根據本合同第9.02條規定由乙方與______公司簽定包銷合同,乙方負責出口______公司的產品。在開始商業性生產起×年內該出口作為外匯的主要來源。該×年后______公司的產品的出口將繼續增加以創所需的外匯。

  b)在合營期間內,如上述a)的辦法尚不足時則______公司或乙方將使用下列辦法創外匯。

  (i)根據《國務院關于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外匯收支平___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外匯平___規定")的第六條,經有關部門批準后,______公司可利用乙方的銷售渠道推銷國內產品出口。"國內產品"包括甲方所生產并同意出口的任何產品和乙方認為可以成功地銷往國外的其它任何第三方生產的任何產品。

  (ii)根據外匯平___規定的第八條,經有關部門批準后______公司可以向有外匯支付能力的企業銷售產品,并以外幣計價結算。

  (iii)根據外匯平___規定的第九條,乙方(包括乙方的所有其它部門)已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其它合資企業的合法收入的外匯有余額時,經有關部門批準后,乙方可調劑解決______公司與乙方所設立的其它合營企業的外匯問題。

  (iv)在特殊情況下,乙方同意,______公司可以用人民幣支付乙方的利潤。根據外匯平___規定的第十條,經有關部門批準后乙方可用人民幣再投資于國內能夠新創外匯或新增加外匯收入的企業并享受外匯平___規定第十條所給予的優惠。

  (v)根據外匯平___規定第五條,經有關部門批準后,______公司可向中國國內用戶銷售其產品,替代進口,收取外匯。

  (vi)在其它現行或將來的規定允許范圍內,______公司或乙方可采用其它手段以求其外匯收支平___。

  第19.02條 ______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其它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的規定辦理。

  第19.03條 ______公司的一切外匯收入將存入在中國______開戶或經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的其它銀行的外匯存款帳戶。______公司的一切外匯支出從該外匯存款帳戶中支出。

  第19.04條 根據______公司債務和需要,董事會應決定______公司外匯支付順序。

  第二十條 利潤分配

  第20.01條 ______公司將從其稅后利潤中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職工獎勵福利基金(三項基金)。提取比例由董事會決定,但提取職工獎勵福利基金的比例為稅后利潤的×%。

  第20.02條 1.每個會計年度的前三個月,總經理負責準備上一年度的收支平___表,損益報告書及利潤分配方案并提交董事會審查批準。

  2.董事會將決定是否將提取三項基金后的稅后利潤分配給各方。任何利潤的分配將按合營各方出資額在______公司注冊資本中所占比例進行分配。

  第20.03條 原則上,______公司將用外匯支付乙方分得的利潤,在特殊情況下,______公司的外匯不足以支付乙方的利潤,______公司應選擇下列之一:__________________

  a)乙方同意后,以人民幣支付乙方的利潤或:

  b)直至______公司獲得足夠的外匯,______公司將:__________________

  i)提取應付乙方同等金額的人民幣并將該筆人民幣在中國存入有利息帳戶,一旦獲得充裕的的外匯后,______公司將以外匯支付乙方的利潤,以人民幣支付其存款利息。或:__________________

  ii)提取應付乙方的同等金額的人民幣作為______公司的流動獎金。一旦獲得充裕的外匯,______公司將以外匯支付乙方的利潤以人民幣支付其利息。利率將按______公司決定使用這項資金之日中國______貸給其它中國國營企業的類似貸款利率而定。

  第二十一條 保險

  第21.01條 ______公司的一切保險事宜應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或中國有關部門批準的其它保險公司投保,董事會將決定保險的種類、范圍,價值以及保險期限。

  第二十二章 保密

  第22.01條 1.______公司對甲方或乙方提供給______公司的一切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要嚴格保密,并只能在______公司的業務范圍內使用。

  2.______公司的全部高級職員、職工將與______公司簽訂保密協議,保證對在他們就業期間所接觸的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予以保密,這種保密協議可包括在勞動合同內。

  3.甲方___對______公司或乙方對其所披露的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保守保密,未經乙方事先書面授權,不得向其它任何第三方披露。

  4.乙方___對______公司或甲方對其披露的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保密,未經甲方事先書面授權,不得向其它任何第三者披露。

  第22.02條 ______公司,其任何雇員,甲方和乙方在下列情況下,不承擔保密義務:__________________

  1.保密資料的泄露非______公司,其任何雇員,甲方或乙方的過失而已經為公眾所知。

  2.保密資料為有泄露權的第三者提供。

  3.如果______公司,其雇員,甲方或乙方將保密資料泄露之前,已為第三者完全掌握的。

  第二十三章 期限、解散、清算

  第23.01條 ______公司的合營期限為 _______年,從______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開始。

  第23.02條 在合營期滿前兩年,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并報審批機構批準,可以延長合營期限,延長期限批準之后,要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登記。

  第23.03條 ______公司在下列情況之一時,將解散,其中(b)~(1)項可能發生在合營期滿之前。

  a)合營期滿,不再延長。

  b)合營雙方一致認為提前解散______公司于雙方有利。

  c)第17.03條中所述的稅務待遇申請書未獲稅務機關批準。

  d)在申請建設施工許可證時,第8.03條所述事宜尚未完成,致使______公司無法在場地上開始進行建筑時。

  e)工廠建設的總投資額(包括場地開發費,設備費等)超過雙方估計的數額的 _______%或 _______%以上。

  f)______公司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g)因外匯支出持續超過收入,雖經雙方努力仍不能改變,以致無法繼續經營。

  h)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無法繼續經營。

  i)任何一方的董事或推薦的高級職員被有效地排除參與董事會或對______公司的管理。

  j)合營的任何一方或______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資產被國家沒收或征用。

  ______)合營各方通過其在董事會的代表未能就有關______公司的全面政策,經營中的重大問題達成協議,這種情況對于______公司繼續有盈利地經營造成實質性和不利的影響。

  1)合營的一方嚴重不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所規定的義務,致使______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本條c、d、e、f、g、h、i、j、______或1項中有一項發生后,任何一方建議提前解散______公司,董事會應在三十天內召開會議討論此建議,為避免終止合同及提前解散______公司,雙方___盡最大努力排除障礙,如會后三十天內仍無法解決,應由董事會作出解散決議,提出解散申請書,經中國審批機構批準后,______公司可以解散。

  在本條1情況下,違約方___對______公司由此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第23.04條 經審批機構批準后,董事會宣告______公司解散,提出清算的程序,原則,清算委員會人選。清算將按中國有關法律和規定以及《公司章程》第十章進行。

  第二十四章 違約和不可抗力

  第24.01條 除本章24.02條規定外,若本合同一方在實質性方面不完整履行或終止履行本合同及附件,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六十天內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時,該方便構成違約,違約方___承擔責任,負責賠償履約方或______公司由此遭受的損失。

  第24.02條 1.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如旋風、雷電、戰爭、洪水、水災、火災、地震、臺風或其它不可預見的事件,其發生和后果是不可預見,不可避免,致使該方無力履行本合同和/或附件,受害方___立即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另一方,并提供事件的詳細情況,聲明本合同和/或附件不能履行的原因,受害方___盡全力減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對另一方或______公司所造成的損失。

  2.如受害方證明不可抗力事件是其不履行合同的主要原因,并滿足了本條第一款的要求,該方不履行合同將不視為違約。

  3.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 天以上,合營雙方將召開會議,商討由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是否應修改本合同和/或附件。

  第二十五章 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第25.01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效力,解釋,執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應適用中國法律。已公布的中國法律未涉及事宜,采用國際慣例。

  第25.02條 1.在履行本合同及附件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爭議雙方不能協商解決,則經雙方書面同意,可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程序進行仲裁。如果雙方不能就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達成一致意見,則爭議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 商會仲裁院并按該院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語言采用×語。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并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在爭議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___繼續履行本合同和附件。

  第二十六章 合同文本與文字

  第26.01條 本合同一式六份,包括中文本三份,英文本三份。中______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權威性和同等的法律效力。各方均已核實中、英文兩種文本并承認兩種文本的內容在實質上相同。甲乙雙方將各自保存中、英文本各一份。

  第二十七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事項

  第27.01條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27.02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一至六自審批機構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27.03條 本合同或附件應以雙方書面協議的形式進行修改,經審批機構批準后生效。

  第27.04條 1.在本合同生效后若 政府頒布較本合同條款更為有利并適用于______公司,甲方或乙方的有關稅務、關稅或外匯方面的優惠條件或其它新法律、條例和規定,______公司,甲方或乙方將及時根據這些新規定申請取得其所提供的利益。

  2.在本合同生效后,若 政府頒發有關稅務、關稅、外匯或其它事宜的法律、條例或規定以及現有的或新的法律、條例或規定的修改補充或廢除,嚴重影響______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經濟利益,雙方為了保持______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經濟利益應及時協商對本合同的條款作必要的修改和調整,并報審批機構批準后生效。

  第27.05條 1.一切通知都必須以書面文字形式送至對方。 方給 方的通知用中文書寫附英文譯本; 方給 方的通知用英文書寫附中文譯本。

  2.通知采用電傳、電報或______郵寄方式傳送。電傳、電報發送之日視為生效。______郵寄以郵戳日期或其類似文件為準生效。

  3.通知應送至各方的下列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保險合同 篇4

  投資合同: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

  _____(以下簡稱甲方)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織并建立的獨立法人。其總部設在_____。

  _____(以下簡稱乙方)其主要業務所在地設在_____。

  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就下列各條款及其附件的內容達成協議,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除因特殊需要在本合同上下文另有明確含義外,下列各詞詞語在本合同中的定義如下:

  1.1公司是指甲乙雙方合資經營的_____公司。

  1.2專有技術(-)是指_____方從獲得的按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轉讓給公司的,為設計、生產、制造和銷售本公司產品,以及為改進本公司這些產品進行技術改造所需的一切專有技術、知識、經驗的技能。它包括技術資料、圖紙、試驗方法、試驗報告、制造工藝、設備說明書、質量控制、計算機程序與應用、安裝與調試方法、企業管理、銷售、技術服務和_____方通過其關聯公司派遣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與工人所掌握的各種經驗、知識和技巧。

  1.3專利是指_____方從其關聯公司得到的,以_____方在_____國和其他國家已獲取專利和將依據技術轉讓許可證合同轉讓給公司的發明。

  1.4合同產品是指公司按本合同附件中所列的要求而設計、生產、制造、安裝和調試的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有關產品。

  1.5工業鍋爐是指壓力小于_____公斤/平方厘米,容量小于_____噸/小時的蒸汽鍋爐和不同容量等級的熱水鍋爐。

  1.6電站鍋爐是指容量大小或等于_____,用于發電的鍋爐。

  1.7簽字日期是指合資經營雙方正式簽訂本合同的日期。

  1.8批準日期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正式批準本合同的日期。

  1.9成立日期是指在上述當局批準后,由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冊登記,簽發本公司營業執照的日期。

  1.10籌備期是指成立日期后,不超過_____個月這一段時間。

  1.11開業日期是指籌備期結束,公司開始營業和生產的日期。

  1.12合同是指本合同及其附件。

  1.13關聯公司是指合營任何一方具有法人地位的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母公司及合營任何一方或直接或間接母公司的子公司。

  1.14主管部門是指_____。

  第二條公司名稱、法定地址

  2.1雙方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令和條例共同組成有限責任公司,其中文名稱為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法定地址是_____。

  2.2本公司的名稱和地址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不得變更,本公司改組、變更或期滿時,應分別報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和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或撤銷注冊。

  2.3本公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是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的一切活動應遵守中國有關的法律、法令、條例和規定。

  2.4當公司合營期滿、終止、解散或_____方不再是公司資產擁有者時,_____方同意在公司完成最后一個銷售合同交貨后,更改公司的名稱,并使更改后的公司名稱不再有“_____”或類似字樣。_____方和公司將盡最大努力在合營期滿,終止或解散或_____方不再是資產擁有者之后六個月內,完成公司名稱的更改。

  2.5根據業務發展需要,經董事會同意,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公司可在中國設立分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辦事處和代理機構,或在其他國家和地區設立銷售機構。

  第三條宗旨、經營范圍

  3.1公司的宗旨是在中國設計、生產、制造和裝配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有關產品及服務,并在中國國內和國外銷售這些產品,以獲取合理的利潤。經董事會決定,并經中國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公司可以從事其他適當的經營活動。

  3.2公司的經營范圍如下:

  (1)設計、生產、制造和銷售各種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其他有關產品;

  (2)裝配、維修、保養和調試上述產品;

  (3)進口有關上述產品的原材料或部件,在國內外市場上銷售上述產品。

  3.3公司的生產、銷售和發展規劃如下:

  (1)初期目標:

  _____年前公司達到年生產_____千瓦電站鍋爐和_____蒸噸/時工業鍋爐的能力。_____年前公司達到年生產能力_____千瓦電站鍋爐和_____蒸噸/時的能力。

  產品質量應達到國際標準并有合理的盈利。公司產品以_____千瓦電站鍋爐為主。

  (2)發展目標:

  _____年以后根據市場需要,公司將把_____千瓦電站鍋爐和超臨界參數_____鍋爐作為發展目標。

  第四條注冊資本和投資

  4.1公司_____年投資總額為_____美元,注冊資本為_____美元,甲方繳百分之_____,為_____美元,乙方認繳百分之_____,為_____美元。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_____期交付。每期的應繳數額如下:

  投資合同: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

  _____(以下簡稱甲方)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織并建立的獨立法人。其總部設在_____。

  _____(以下簡稱乙方)其主要業務所在地設在_____。

  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就下列各條款及其附件的內容達成協議,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除因特殊需要在本合同上下文另有明確含義外,下列各詞詞語在本合同中的定義如下:

  1.1公司是指甲乙雙方合資經營的_____公司。

  1.2專有技術(-)是指_____方從獲得的按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轉讓給公司的,為設計、生產、制造和銷售本公司產品,以及為改進本公司這些產品進行技術改造所需的一切專有技術、知識、經驗的技能。它包括技術資料、圖紙、試驗方法、試驗報告、制造工藝、設備說明書、質量控制、計算機程序與應用、安裝與調試方法、企業管理、銷售、技術服務和_____方通過其關聯公司派遣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與工人所掌握的各種經驗、知識和技巧。

  1.3專利是指_____方從其關聯公司得到的,以_____方在_____國和其他國家已獲取專利和將依據技術轉讓許可證合同轉讓給公司的發明。

  1.4合同產品是指公司按本合同附件中所列的要求而設計、生產、制造、安裝和調試的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有關產品。

  1.5工業鍋爐是指壓力小于_____公斤/平方厘米,容量小于_____噸/小時的蒸汽鍋爐和不同容量等級的熱水鍋爐。

  1.6電站鍋爐是指容量大小或等于_____,用于發電的鍋爐。

  1.7簽字日期是指合資經營雙方正式簽訂本合同的日期。

  1.8批準日期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正式批準本合同的日期。

  1.9成立日期是指在上述當局批準后,由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冊登記,簽發本公司營業執照的日期。

  1.10籌備期是指成立日期后,不超過_____個月這一段時間。

  1.11開業日期是指籌備期結束,公司開始營業和生產的日期。

  1.12合同是指本合同及其附件。

  1.13關聯公司是指合營任何一方具有法人地位的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母公司及合營任何一方或直接或間接母公司的子公司。

  1.14主管部門是指_____。

  第二條公司名稱、法定地址

  2.1雙方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令和條例共同組成有限責任公司,其中文名稱為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法定地址是_____。

  2.2本公司的名稱和地址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不得變更,本公司改組、變更或期滿時,應分別報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和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或撤銷注冊。

  2.3本公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是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的一切活動應遵守中國有關的法律、法令、條例和規定。

  2.4當公司合營期滿、終止、解散或_____方不再是公司資產擁有者時,_____方同意在公司完成最后一個銷售合同交貨后,更改公司的名稱,并使更改后的公司名稱不再有“_____”或類似字樣。_____方和公司將盡最大努力在合營期滿,終止或解散或_____方不再是資產擁有者之后六個月內,完成公司名稱的更改。

  2.5根據業務發展需要,經董事會同意,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公司可在中國設立分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辦事處和代理機構,或在其他國家和地區設立銷售機構。

  第三條宗旨、經營范圍

  3.1公司的宗旨是在中國設計、生產、制造和裝配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有關產品及服務,并在中國國內和國外銷售這些產品,以獲取合理的利潤。經董事會決定,并經中國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公司可以從事其他適當的經營活動。

  3.2公司的經營范圍如下:

  (1)設計、生產、制造和銷售各種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其他有關產品;

  (2)裝配、維修、保養和調試上述產品;

  (3)進口有關上述產品的原材料或部件,在國內外市場上銷售上述產品。

  3.3公司的生產、銷售和發展規劃如下:

  (1)初期目標:

  _____年前公司達到年生產_____千瓦電站鍋爐和_____蒸噸/時工業鍋爐的能力。_____年前公司達到年生產能力_____千瓦電站鍋爐和_____蒸噸/時的能力。

  產品質量應達到國際標準并有合理的盈利。公司產品以_____千瓦電站鍋爐為主。

  (2)發展目標:

  _____年以后根據市場需要,公司將把_____千瓦電站鍋爐和超臨界參數_____鍋爐作為發展目標。

  第四條注冊資本和投資

  4.1公司_____年投資總額為_____美元,注冊資本為_____美元,甲方繳百分之_____,為_____美元,乙方認繳百分之_____,為_____美元。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_____期交付。每期的應繳數額如下:

  投資合同: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

  _____(以下簡稱甲方)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織并建立的獨立法人。其總部設在_____。

  _____(以下簡稱乙方)其主要業務所在地設在_____。

  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就下列各條款及其附件的內容達成協議,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除因特殊需要在本合同上下文另有明確含義外,下列各詞詞語在本合同中的定義如下:

  1.1公司是指甲乙雙方合資經營的_____公司。

  1.2專有技術(-)是指_____方從獲得的按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轉讓給公司的,為設計、生產、制造和銷售本公司產品,以及為改進本公司這些產品進行技術改造所需的一切專有技術、知識、經驗的技能。它包括技術資料、圖紙、試驗方法、試驗報告、制造工藝、設備說明書、質量控制、計算機程序與應用、安裝與調試方法、企業管理、銷售、技術服務和_____方通過其關聯公司派遣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與工人所掌握的各種經驗、知識和技巧。

  1.3專利是指_____方從其關聯公司得到的,以_____方在_____國和其他國家已獲取專利和將依據技術轉讓許可證合同轉讓給公司的發明。

  1.4合同產品是指公司按本合同附件中所列的要求而設計、生產、制造、安裝和調試的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有關產品。

  1.5工業鍋爐是指壓力小于_____公斤/平方厘米,容量小于_____噸/小時的蒸汽鍋爐和不同容量等級的熱水鍋爐。

  1.6電站鍋爐是指容量大小或等于_____,用于發電的鍋爐。

  1.7簽字日期是指合資經營雙方正式簽訂本合同的日期。

  1.8批準日期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正式批準本合同的日期。

  1.9成立日期是指在上述當局批準后,由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冊登記,簽發本公司營業執照的日期。

  1.10籌備期是指成立日期后,不超過_____個月這一段時間。

  1.11開業日期是指籌備期結束,公司開始營業和生產的日期。

  1.12合同是指本合同及其附件。

  1.13關聯公司是指合營任何一方具有法人地位的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母公司及合營任何一方或直接或間接母公司的子公司。

  1.14主管部門是指_____。

  第二條公司名稱、法定地址

  2.1雙方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令和條例共同組成有限責任公司,其中文名稱為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法定地址是_____。

  2.2本公司的名稱和地址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不得變更,本公司改組、變更或期滿時,應分別報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和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或撤銷注冊。

  2.3本公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是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的一切活動應遵守中國有關的法律、法令、條例和規定。

  2.4當公司合營期滿、終止、解散或_____方不再是公司資產擁有者時,_____方同意在公司完成最后一個銷售合同交貨后,更改公司的名稱,并使更改后的公司名稱不再有“_____”或類似字樣。_____方和公司將盡最大努力在合營期滿,終止或解散或_____方不再是資產擁有者之后六個月內,完成公司名稱的更改。

  2.5根據業務發展需要,經董事會同意,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公司可在中國設立分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辦事處和代理機構,或在其他國家和地區設立銷售機構。

  第三條宗旨、經營范圍

  3.1公司的宗旨是在中國設計、生產、制造和裝配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有關產品及服務,并在中國國內和國外銷售這些產品,以獲取合理的利潤。經董事會決定,并經中國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公司可以從事其他適當的經營活動。

  3.2公司的經營范圍如下:

  (1)設計、生產、制造和銷售各種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其他有關產品;

  (2)裝配、維修、保養和調試上述產品;

  (3)進口有關上述產品的原材料或部件,在國內外市場上銷售上述產品。

  3.3公司的生產、銷售和發展規劃如下:

  (1)初期目標:

  _____年前公司達到年生產_____千瓦電站鍋爐和_____蒸噸/時工業鍋爐的能力。_____年前公司達到年生產能力_____千瓦電站鍋爐和_____蒸噸/時的能力。

  產品質量應達到國際標準并有合理的盈利。公司產品以_____千瓦電站鍋爐為主。

  (2)發展目標:

  _____年以后根據市場需要,公司將把_____千瓦電站鍋爐和超臨界參數_____鍋爐作為發展目標。

  第四條注冊資本和投資

  4.1公司_____年投資總額為_____美元,注冊資本為_____美元,甲方繳百分之_____,為_____美元,乙方認繳百分之_____,為_____美元。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_____期交付。每期的應繳數額如下:

  投資合同: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

  _____(以下簡稱甲方)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織并建立的獨立法人。其總部設在_____。

  _____(以下簡稱乙方)其主要業務所在地設在_____。

  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就下列各條款及其附件的內容達成協議,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除因特殊需要在本合同上下文另有明確含義外,下列各詞詞語在本合同中的定義如下:

  1.1公司是指甲乙雙方合資經營的_____公司。

  1.2專有技術(-)是指_____方從獲得的按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轉讓給公司的,為設計、生產、制造和銷售本公司產品,以及為改進本公司這些產品進行技術改造所需的一切專有技術、知識、經驗的技能。它包括技術資料、圖紙、試驗方法、試驗報告、制造工藝、設備說明書、質量控制、計算機程序與應用、安裝與調試方法、企業管理、銷售、技術服務和_____方通過其關聯公司派遣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與工人所掌握的各種經驗、知識和技巧。

  1.3專利是指_____方從其關聯公司得到的,以_____方在_____國和其他國家已獲取專利和將依據技術轉讓許可證合同轉讓給公司的發明。

  1.4合同產品是指公司按本合同附件中所列的要求而設計、生產、制造、安裝和調試的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有關產品。

  1.5工業鍋爐是指壓力小于_____公斤/平方厘米,容量小于_____噸/小時的蒸汽鍋爐和不同容量等級的熱水鍋爐。

  1.6電站鍋爐是指容量大小或等于_____,用于發電的鍋爐。

  1.7簽字日期是指合資經營雙方正式簽訂本合同的日期。

  1.8批準日期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正式批準本合同的日期。

  1.9成立日期是指在上述當局批準后,由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冊登記,簽發本公司營業執照的日期。

  1.10籌備期是指成立日期后,不超過_____個月這一段時間。

  1.11開業日期是指籌備期結束,公司開始營業和生產的日期。

  1.12合同是指本合同及其附件。

  1.13關聯公司是指合營任何一方具有法人地位的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母公司及合營任何一方或直接或間接母公司的子公司。

  1.14主管部門是指_____。

  第二條公司名稱、法定地址

  2.1雙方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令和條例共同組成有限責任公司,其中文名稱為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法定地址是_____。

  2.2本公司的名稱和地址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不得變更,本公司改組、變更或期滿時,應分別報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和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或撤銷注冊。

  2.3本公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是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的一切活動應遵守中國有關的法律、法令、條例和規定。

  2.4當公司合營期滿、終止、解散或_____方不再是公司資產擁有者時,_____方同意在公司完成最后一個銷售合同交貨后,更改公司的名稱,并使更改后的公司名稱不再有“_____”或類似字樣。_____方和公司將盡最大努力在合營期滿,終止或解散或_____方不再是資產擁有者之后六個月內,完成公司名稱的更改。

  2.5根據業務發展需要,經董事會同意,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公司可在中國設立分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辦事處和代理機構,或在其他國家和地區設立銷售機構。

  第三條宗旨、經營范圍

  3.1公司的宗旨是在中國設計、生產、制造和裝配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有關產品及服務,并在中國國內和國外銷售這些產品,以獲取合理的利潤。經董事會決定,并經中國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公司可以從事其他適當的經營活動。

  3.2公司的經營范圍如下:

  (1)設計、生產、制造和銷售各種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其他有關產品;

  (2)裝配、維修、保養和調試上述產品;

  (3)進口有關上述產品的原材料或部件,在國內外市場上銷售上述產品。

  3.3公司的生產、銷售和發展規劃如下:

  (1)初期目標:

  _____年前公司達到年生產_____千瓦電站鍋爐和_____蒸噸/時工業鍋爐的能力。_____年前公司達到年生產能力_____千瓦電站鍋爐和_____蒸噸/時的能力。

  產品質量應達到國際標準并有合理的盈利。公司產品以_____千瓦電站鍋爐為主。

  (2)發展目標:

  _____年以后根據市場需要,公司將把_____千瓦電站鍋爐和超臨界參數_____鍋爐作為發展目標。

  第四條注冊資本和投資

  4.1公司_____年投資總額為_____美元,注冊資本為_____美元,甲方繳百分之_____,為_____美元,乙方認繳百分之_____,為_____美元。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_____期交付。每期的應繳數額如下:

  投資合同: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

  _____(以下簡稱甲方)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織并建立的獨立法人。其總部設在_____。

  _____(以下簡稱乙方)其主要業務所在地設在_____。

  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就下列各條款及其附件的內容達成協議,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除因特殊需要在本合同上下文另有明確含義外,下列各詞詞語在本合同中的定義如下:

  1.1公司是指甲乙雙方合資經營的_____公司。

  1.2專有技術(-)是指_____方從獲得的按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轉讓給公司的,為設計、生產、制造和銷售本公司產品,以及為改進本公司這些產品進行技術改造所需的一切專有技術、知識、經驗的技能。它包括技術資料、圖紙、試驗方法、試驗報告、制造工藝、設備說明書、質量控制、計算機程序與應用、安裝與調試方法、企業管理、銷售、技術服務和_____方通過其關聯公司派遣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與工人所掌握的各種經驗、知識和技巧。

  1.3專利是指_____方從其關聯公司得到的,以_____方在_____國和其他國家已獲取專利和將依據技術轉讓許可證合同轉讓給公司的發明。

  1.4合同產品是指公司按本合同附件中所列的要求而設計、生產、制造、安裝和調試的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有關產品。

  1.5工業鍋爐是指壓力小于_____公斤/平方厘米,容量小于_____噸/小時的蒸汽鍋爐和不同容量等級的熱水鍋爐。

  1.6電站鍋爐是指容量大小或等于_____,用于發電的鍋爐。

  1.7簽字日期是指合資經營雙方正式簽訂本合同的日期。

  1.8批準日期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正式批準本合同的日期。

  1.9成立日期是指在上述當局批準后,由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冊登記,簽發本公司營業執照的日期。

  1.10籌備期是指成立日期后,不超過_____個月這一段時間。

  1.11開業日期是指籌備期結束,公司開始營業和生產的日期。

  1.12合同是指本合同及其附件。

  1.13關聯公司是指合營任何一方具有法人地位的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母公司及合營任何一方或直接或間接母公司的子公司。

  1.14主管部門是指_____。

  第二條公司名稱、法定地址

  2.1雙方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令和條例共同組成有限責任公司,其中文名稱為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法定地址是_____。

  2.2本公司的名稱和地址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不得變更,本公司改組、變更或期滿時,應分別報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和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或撤銷注冊。

  2.3本公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是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的一切活動應遵守中國有關的法律、法令、條例和規定。

  2.4當公司合營期滿、終止、解散或_____方不再是公司資產擁有者時,_____方同意在公司完成最后一個銷售合同交貨后,更改公司的名稱,并使更改后的公司名稱不再有“_____”或類似字樣。_____方和公司將盡最大努力在合營期滿,終止或解散或_____方不再是資產擁有者之后六個月內,完成公司名稱的更改。

  2.5根據業務發展需要,經董事會同意,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公司可在中國設立分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辦事處和代理機構,或在其他國家和地區設立銷售機構。

  第三條宗旨、經營范圍

  3.1公司的宗旨是在中國設計、生產、制造和裝配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有關產品及服務,并在中國國內和國外銷售這些產品,以獲取合理的利潤。經董事會決定,并經中國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公司可以從事其他適當的經營活動。

  3.2公司的經營范圍如下:

  (1)設計、生產、制造和銷售各種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其他有關產品;

  (2)裝配、維修、保養和調試上述產品;

  (3)進口有關上述產品的原材料或部件,在國內外市場上銷售上述產品。

  3.3公司的生產、銷售和發展規劃如下:

  (1)初期目標:

  _____年前公司達到年生產_____千瓦電站鍋爐和_____蒸噸/時工業鍋爐的能力。_____年前公司達到年生產能力_____千瓦電站鍋爐和_____蒸噸/時的能力。

  產品質量應達到國際標準并有合理的盈利。公司產品以_____千瓦電站鍋爐為主。

  (2)發展目標:

  _____年以后根據市場需要,公司將把_____千瓦電站鍋爐和超臨界參數_____鍋爐作為發展目標。

  第四條注冊資本和投資

  4.1公司_____年投資總額為_____美元,注冊資本為_____美元,甲方繳百分之_____,為_____美元,乙方認繳百分之_____,為_____美元。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_____期交付。每期的應繳數額如下:

  投資合同: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

  _____(以下簡稱甲方)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織并建立的獨立法人。其總部設在_____。

  _____(以下簡稱乙方)其主要業務所在地設在_____。

  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就下列各條款及其附件的內容達成協議,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除因特殊需要在本合同上下文另有明確含義外,下列各詞詞語在本合同中的定義如下:

  1.1公司是指甲乙雙方合資經營的_____公司。

  1.2專有技術(-)是指_____方從獲得的按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轉讓給公司的,為設計、生產、制造和銷售本公司產品,以及為改進本公司這些產品進行技術改造所需的一切專有技術、知識、經驗的技能。它包括技術資料、圖紙、試驗方法、試驗報告、制造工藝、設備說明書、質量控制、計算機程序與應用、安裝與調試方法、企業管理、銷售、技術服務和_____方通過其關聯公司派遣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與工人所掌握的各種經驗、知識和技巧。

  1.3專利是指_____方從其關聯公司得到的,以_____方在_____國和其他國家已獲取專利和將依據技術轉讓許可證合同轉讓給公司的發明。

  1.4合同產品是指公司按本合同附件中所列的要求而設計、生產、制造、安裝和調試的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有關產品。

  1.5工業鍋爐是指壓力小于_____公斤/平方厘米,容量小于_____噸/小時的蒸汽鍋爐和不同容量等級的熱水鍋爐。

  1.6電站鍋爐是指容量大小或等于_____,用于發電的鍋爐。

  1.7簽字日期是指合資經營雙方正式簽訂本合同的日期。

  1.8批準日期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正式批準本合同的日期。

  1.9成立日期是指在上述當局批準后,由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冊登記,簽發本公司營業執照的日期。

  1.10籌備期是指成立日期后,不超過_____個月這一段時間。

  1.11開業日期是指籌備期結束,公司開始營業和生產的日期。

  1.12合同是指本合同及其附件。

  1.13關聯公司是指合營任何一方具有法人地位的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母公司及合營任何一方或直接或間接母公司的子公司。

  1.14主管部門是指_____。

  第二條公司名稱、法定地址

  2.1雙方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令和條例共同組成有限責任公司,其中文名稱為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法定地址是_____。

  2.2本公司的名稱和地址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不得變更,本公司改組、變更或期滿時,應分別報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和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或撤銷注冊。

  2.3本公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是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的一切活動應遵守中國有關的法律、法令、條例和規定。

  2.4當公司合營期滿、終止、解散或_____方不再是公司資產擁有者時,_____方同意在公司完成最后一個銷售合同交貨后,更改公司的名稱,并使更改后的公司名稱不再有“_____”或類似字樣。_____方和公司將盡最大努力在合營期滿,終止或解散或_____方不再是資產擁有者之后六個月內,完成公司名稱的更改。

  2.5根據業務發展需要,經董事會同意,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公司可在中國設立分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辦事處和代理機構,或在其他國家和地區設立銷售機構。

  第三條宗旨、經營范圍

  3.1公司的宗旨是在中國設計、生產、制造和裝配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有關產品及服務,并在中國國內和國外銷售這些產品,以獲取合理的利潤。經董事會決定,并經中國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公司可以從事其他適當的經營活動。

  3.2公司的經營范圍如下:

  (1)設計、生產、制造和銷售各種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其他有關產品;

  (2)裝配、維修、保養和調試上述產品;

  (3)進口有關上述產品的原材料或部件,在國內外市場上銷售上述產品。

  3.3公司的生產、銷售和發展規劃如下:

  (1)初期目標:

  _____年前公司達到年生產_____千瓦電站鍋爐和_____蒸噸/時工業鍋爐的能力。_____年前公司達到年生產能力_____千瓦電站鍋爐和_____蒸噸/時的能力。

  產品質量應達到國際標準并有合理的盈利。公司產品以_____千瓦電站鍋爐為主。

  (2)發展目標:

  _____年以后根據市場需要,公司將把_____千瓦電站鍋爐和超臨界參數_____鍋爐作為發展目標。

  第四條注冊資本和投資

  4.1公司_____年投資總額為_____美元,注冊資本為_____美元,甲方繳百分之_____,為_____美元,乙方認繳百分之_____,為_____美元。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_____期交付。每期的應繳數額如下:

  投資合同: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

  _____(以下簡稱甲方)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織并建立的獨立法人。其總部設在_____。

  _____(以下簡稱乙方)其主要業務所在地設在_____。

  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就下列各條款及其附件的內容達成協議,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除因特殊需要在本合同上下文另有明確含義外,下列各詞詞語在本合同中的定義如下:

  1.1公司是指甲乙雙方合資經營的_____公司。

  1.2專有技術(-)是指_____方從獲得的按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轉讓給公司的,為設計、生產、制造和銷售本公司產品,以及為改進本公司這些產品進行技術改造所需的一切專有技術、知識、經驗的技能。它包括技術資料、圖紙、試驗方法、試驗報告、制造工藝、設備說明書、質量控制、計算機程序與應用、安裝與調試方法、企業管理、銷售、技術服務和_____方通過其關聯公司派遣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與工人所掌握的各種經驗、知識和技巧。

  1.3專利是指_____方從其關聯公司得到的,以_____方在_____國和其他國家已獲取專利和將依據技術轉讓許可證合同轉讓給公司的發明。

  1.4合同產品是指公司按本合同附件中所列的要求而設計、生產、制造、安裝和調試的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有關產品。

  1.5工業鍋爐是指壓力小于_____公斤/平方厘米,容量小于_____噸/小時的蒸汽鍋爐和不同容量等級的熱水鍋爐。

  1.6電站鍋爐是指容量大小或等于_____,用于發電的鍋爐。

  1.7簽字日期是指合資經營雙方正式簽訂本合同的日期。

  1.8批準日期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正式批準本合同的日期。

  1.9成立日期是指在上述當局批準后,由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冊登記,簽發本公司營業執照的日期。

  1.10籌備期是指成立日期后,不超過_____個月這一段時間。

  1.11開業日期是指籌備期結束,公司開始營業和生產的日期。

  1.12合同是指本合同及其附件。

  1.13關聯公司是指合營任何一方具有法人地位的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母公司及合營任何一方或直接或間接母公司的子公司。

  1.14主管部門是指_____。

  第二條公司名稱、法定地址

  2.1雙方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令和條例共同組成有限責任公司,其中文名稱為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法定地址是_____。

  2.2本公司的名稱和地址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不得變更,本公司改組、變更或期滿時,應分別報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和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或撤銷注冊。

  2.3本公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是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的一切活動應遵守中國有關的法律、法令、條例和規定。

  2.4當公司合營期滿、終止、解散或_____方不再是公司資產擁有者時,_____方同意在公司完成最后一個銷售合同交貨后,更改公司的名稱,并使更改后的公司名稱不再有“_____”或類似字樣。_____方和公司將盡最大努力在合營期滿,終止或解散或_____方不再是資產擁有者之后六個月內,完成公司名稱的更改。

  2.5根據業務發展需要,經董事會同意,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公司可在中國設立分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辦事處和代理機構,或在其他國家和地區設立銷售機構。

  第三條宗旨、經營范圍

  3.1公司的宗旨是在中國設計、生產、制造和裝配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有關產品及服務,并在中國國內和國外銷售這些產品,以獲取合理的利潤。經董事會決定,并經中國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公司可以從事其他適當的經營活動。

  3.2公司的經營范圍如下:

  (1)設計、生產、制造和銷售各種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其他有關產品;

  (2)裝配、維修、保養和調試上述產品;

  (3)進口有關上述產品的原材料或部件,在國內外市場上銷售上述產品。

  3.3公司的生產、銷售和發展規劃如下:

  (1)初期目標:

  _____年前公司達到年生產_____千瓦電站鍋爐和_____蒸噸/時工業鍋爐的能力。_____年前公司達到年生產能力_____千瓦電站鍋爐和_____蒸噸/時的能力。

  產品質量應達到國際標準并有合理的盈利。公司產品以_____千瓦電站鍋爐為主。

  (2)發展目標:

  _____年以后根據市場需要,公司將把_____千瓦電站鍋爐和超臨界參數_____鍋爐作為發展目標。

  第四條注冊資本和投資

  4.1公司_____年投資總額為_____美元,注冊資本為_____美元,甲方繳百分之_____,為_____美元,乙方認繳百分之_____,為_____美元。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_____期交付。每期的應繳數額如下: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保險合同 篇5

  第一章 總論

  _____,_____與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律,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省_____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合同。

  第二章 合營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_____(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_____省_____市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中國_____,電話: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職務:_____國籍:中國_____(以下簡稱乙方)在中國_____省_____市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中國_____,電話: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職務:_____國籍:_____中國_____,在_____登記注冊,(以下簡稱丙方)英文:____其法定地址:___,英文,___法定代表:_____姓名:_____職務:_____國籍: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二條 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___合資經營“_____”。(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第三條 合營公司的名稱為:_____,外文名稱為:_____。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

  第四條 合營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 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自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及規模

  第六條 合營各方經營的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并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 合營公司生產經營范圍是:

  生產銷售_____和_____公文箱、尼龍箱及五金配件、制革、鞋。

  第八條 合營公司的生產規模如下:

  1.合營公司投產后的生產能力為:年產_____只_____公文箱。

  2.隨著生產經營的發展,由雙方商定,并報審批機構批準,生產規模可增加,產品品種將發展到人造皮及天然皮公文箱、皮革、皮革制品及配件等。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九條 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共_____美元。

  第十條 合營各方的出資額共為_____美元,以此為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其中:

  甲 方:_____美元,占_____%

  乙 方:_____美元,占_____%

  丙 方:_____美元,占_____%

  第十一條 合營各方均以現金美元作為出資。

  第十二條 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丙方按其出資比例在領取營業執照后三個月內一次繳付。

  第十三條 合營各方中任何一方如向其他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資額,須經其他合營各方同意,報審批機構批準,并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合營各方在合營期內不能減少出資額,但可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當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其他合營各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 合營各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事宜:

  _____方責任:辦理為設立合營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組織合營公司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和施工;按

  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負責合營公司所需設備的訂購進口報送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借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協助合營公司聯系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協助合營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藉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_____方責任:按第十條規定提供現金;辦理合營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原材料等事宜;并負責將所訂購的貨物運到中國港口;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的培訓,以使合營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技術提供

  第十五條 _____方為合營公司提供_____公文箱等產品的設計、制造技術、工藝流程、測試和檢驗等全部技術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是符合合營目的要求的,能達到本合同要求的產品質量和生產能力。_____方應按照_____方提供的技術要求,積極配合,組織雇員認真學習。_____方按照合同協議規定,協助先進設備選型和購買,提供先進的技術。

  第十六條 合營各方密切配合應在合營公司開工六個月培訓期后,使合資公司所生產的產品合格率達到_____%。

  第十七條 產品質量標準,依照銷售合同規定執行。

  第八章 產品的銷售

  第十八條 合營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合格產品占年總產量的_____%。

  第十九條 合營公司生產的合格產品由_____方負責銷售國外市場,合營公司參與銷售價格應參照國際市場價格由董事會制訂。

  第二十條 合營公司的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代銷,或由合營公司直接銷售。

  第二十一條 為了在中國境內外產品銷售及進行銷售后的產品維修服務,經中國有關部門批準,合營公司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其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分支機構,經批準后應向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二條 合營公司的產品使用的商標由董事會商定,然后按有關規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商標注冊手續。

  第九章 董事會

  第二十三條 合營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四條 董事會由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派_____名,乙方派_____名,丙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_____方委派,董事長和副董事長任相關期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并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1.合營公司章程的修改;

  2.合營公司的解散終止;

  3.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

  4.合營公司和其他經濟組織合并。

  對重大問題應根據平等的原則協商,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對其它不屬于重大權力問題,可采用多數通過或簡單多數通過。

  第二十六條 董事長是合營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為代表。

  第二十七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由董事長召集董事會并主持,經任意兩名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會議一般應在_____市,必要時也可在中國其他城市或國外的適當地點召開。董事會的重大決議等記錄簽署后應以中、英文各一份送各方存檔。

  第二十八條 經各方同意后,由董事會聘請公證會計師一人列席董事會會議。公證會議師有權審閱合營企業的一切憑證、帳簿、報表、會計檔案并向董事會提出報告和建議。董事會可根據工作需要,特邀_____代表列席董事會。

  第十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九條 合營公司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

  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首任總經理由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一人,由_____方推薦,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總經理不在時,由副總經理行使總經理職權。

  第三十一條 經營管理機構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并對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時,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或處分。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保險合同 篇6

  (方案一,適用于合資舉辦制造廠項目)

  目    錄

  序言

  第一章 合營公司的組成

  第二章 生產經營范圍和規模

  第三章 投資總額,投資比例及資本轉讓

  第四章 利潤分配和虧損負擔

  第五章 合營期限及終止合同

  第六章 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七章 董事會

  第八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九章 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章 勞動管理

  第十一章 設備、原材料和配件的采購

  第十二章 納 稅

  第十三章 保 險

  第十四章 違約責任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六章 爭議的解決

  第十七章 適用法律

  第十八章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第十九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中國.北京.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和       國    市     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      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合營公司的組成

  1?1 本合同的合營各方為:

  1?2 合營公司的名稱和法定地址:

  合營公司的名稱        有限公司.

  外文名稱             .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     市.

  合營公司可以根據業務需要在國外或其它地方設立辦事處,或分支機構.

  1?3 合營公司是在中國境內建立的合資經營有限公司,是中國法人.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規定.

  第二章 生產經營范圍和規模

  2?1 合營公司的生產經營范圍是:

  生產      產品;    (主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2?2 合營公司的生產規模如下:

  2?2?1 合營公司投產后的生產能力為年        .

  2?2?2 隨著生產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至         .

  (注: 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2?2?3 合營企業產品的銷售由       公司為總代理.具體的銷售辦法另簽協議.

  第三章 投資金額,投資比例及資本轉讓

  3?1 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為      (人民幣)元(或雙方協商的另一種貨幣).

  其中:甲方出資        元.占注冊資本     %

  乙方出資        元.占注冊資本     %

  合營各方在合營期內.不得減少其注冊資本.

  3?2 甲,乙雙方將以下列方式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      元.廠房      元.土地使用費

  元.工業產權      元.其它      元.共       元.

  乙方:現金      元.機械設備       元.工業產權     元.專有技術使用費       元.其它      元.共      元.

  3?3 合營各方在合營公司得到營業執照后   天內.分期繳足出資資金.其應付金額和期限規定如下:

  任何一方對其出資額逾期繳付或欠繳均按     條辦理.

  3?4?1 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它方式處置,均經董事會會議通過,并報原審批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3?4?2 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公司另一方同意,公司另一方有權優先購買其轉讓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公司另一方轉讓的條件優惠.

  第四章 利潤分配和虧損負擔

  4?1 合營公司利潤在按中國稅法納稅后,由董事會決定扣除公司的儲備基金,企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后,合營各方按出資比例分享利潤或分擔魎鴰蚍縵眨?lt;/p>

  4?2 合營公司的資產負債,僅以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為限.

  第五章 合營期限及終止合同

  5?1 合營公司在領取營業執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開始營業,期限為    年.合營期滿,合營合同自行終止.

  5?2 經合營各方同意延長公司合營期限.應在公司期滿前六個月,向原申批機構提出延長申請.

  每次延長以     年為限.

  5?3 在合營期滿時,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將用     幣購買外國投資者的股份,購買價格另行商定.

  第六章 合營各方的責任

  6?1 合營企業在正式開業前,應各負其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6?1?1 甲方責任:

  辦理為建立合營公司向中國有關部門的申請.注冊登記手續;

  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組織合營廠房的其它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工作;

  按   條的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廠房等(詳見附件),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等手續,協助合營公司招聘當地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工廠所需的其它人員.

  6?1?2 乙方責任:

  按第   條的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工業產權,專有技術,使用權(詳見附件一).

  為使合營公司得到   產品的設計,生產,安裝和維修的全部技術,為保證全部技術轉讓.乙方將提供:產品設計,制造技術和方法,生產和質量的管理方法,工廠的設計和改造及工廠的組織方法和安裝維修方法等.

  辦理合營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事宜,培訓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6?2 在合營企業正式開業后各方將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如:原材料供應,產品的銷售,信息交換等可根據具體情況訂立)

  第七章 董事會

  7?1 合營公司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董事會由   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   名,乙方   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設副董事長   名,由   方委派.

  7?2 董事長,副董事長及董事的任期為四年.任期期滿如獲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任何一方需要更換自己委派的董事長,副董事長時,必須事先通知合營公司和合營另一方.

  7?3 董事會的職權,決議程序及董事會的開會時間均按合營章程規定執行.

  第八章 經營管理機構

  8?1 合營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設總經理一名,由  方推薦,付總經理   名,由甲方推薦   名,乙方推薦   名,正副總經理任期為  年.

  8?2 總經理的職責是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決議,組織和領導合營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根據合營章程的規定,協助總經理工作.

  合營公司將根據本公司的業務需要,下設部門經理,負責部門業務的日常工作,并對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

  8?3 正副總經理由合營公司董事會任命和免職,正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業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職務.各部門經理由總經理任命.

  第九章 財務會計制度

  9?1 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會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加以制定.合營公司注冊登記后,應及時到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

  合營公司在中國銀行開立人民幣和外匯帳戶.也可以在經批準和指定的國外其它銀行開立帳戶.

  9?2 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年度,應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公司會計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信貸記帳法記帳.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必須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甲乙雙方同意的另一種外文書寫)

  9?3 合營公司設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各一名.總會計師的職權和責任按合營公司章程規定執行.總會計師由   方推薦,副總會計師由   方推薦,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均由董事會任命.

  第十章 勞動管理

  10?1 合營公司職工的雇用,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及勞動紀律等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合營公司與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辦理.勞動合同訂立后,即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10?2 甲乙雙方推薦及聘用的高級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等問題,由董事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一章 設備、原材料和配件的采購

  11?1 合營公司為生產和經營需要的原材料,燃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原則上由合營企業自行采購,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在中國購買.對需要在國外采購的產品,一般應選擇具有國際先進性和適用性的產品,其價格不得超出國際市場的合理價格.

  11?2 在采購上述設備和材料前,甲乙雙方應充分醞釀協商并可派員實地考察,必要時可公開招標采購.

  第十二章 納 稅

  12?1 合營公司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及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金.

  12?2 合營公司的職工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十三章 保 險

  13?1 合營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合營公司成立后,由總經理,副總經理向董事會提出公司的保險計劃.經董事會討論決定后,以合營公司的名義辦理投保手續.

  第十四章 違約責任

  14?1 合營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造成合營另一方損失時,受損失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或采取其它補救措施.補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彌補另一方所遭到的損失的,另一方仍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14?2 合營一方因違反合同所承擔的賠償責任,應相當于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并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如下(詳見附件  ).

  14?3 合營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規定的應付金額,合營公司有權收取遲延支付金額的利息,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資的貨幣支付.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15?1 合營各方因地震,臺風,嚴重的水災和火災,戰爭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的后果不能阻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造成一方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規定的情況下,不當作違約處理.

  15?1 1不可抗力必須是阻止,阻礙,遲延受事件影響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 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該事件發生時,已及時采取各種合理措施.

  15?1?3 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時,已立即通知合營另一方,并在十五天以內,以書面形式提供事故及處理情況,以及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該事故發生地的有關機構出具證明.

  15?2 在事件影響已經克服或處理結束后,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合營另一方.

  第十六章 爭議的解決

  16?1 發生合同爭議時,合營各方應盡可能通過協商解決,或經第三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和調解的,可以提交中國仲裁機構或雙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機構仲裁.在中國仲裁應遵守中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在其它仲裁機構仲裁應遵守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6?2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由裁決裁定.

  第十七章 適用法律

  17?1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合同的適用法律.

  17?2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八章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8?1 經合營各方協商同意后,可以變更或修改合營合同,但合營各方必須就此簽署書面協議,經審批機關批準方能有效.

  18?2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營一方有權通知合營另一方解除合同:

  18?2?1 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18?2?2 另一方違反合同以致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時所期望的經濟效益.

  18?2?3 另一方在約定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許延遲履行的期限內仍未履行合同.

  18?2?4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18?2?5 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條件已經出現.

  18?3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 雙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 合營任何一方未征得合營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能將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違反上述規定,以任何方式轉讓的合同均屬無效.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 按照本合同原則訂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協議,附件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條款與附件條款發生矛盾時,應以本合同條款為準.

  19?2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簽字后,須經     批準,方能生效.

  19?3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   地簽字.

  19?4 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代表        國  公司代表

  簽   字             簽  字

  甲方見證人(簽字)         乙方見證人(簽字)

  年  月  日 于   地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保險合同 篇7

  第一章 總則

  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以及中國政府的其他有關法規(以下簡稱法律),通過誠摯友好的協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建立合資經營企業《    》(英文名稱:《    》簡稱_______),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雙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中國______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二章 合營各方及合資經營公司

  第一條 本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及法定代表:

  甲方: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

  職務:________

  國籍: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

  職務:________

  國籍:________

  第二條 合資經營公司的名稱為_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__。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營公司的經營目的是加強國際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采用先進的技術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及_____地區的計算機用戶提供優質的技術和教育服務,提供國際市場信息和提供咨詢服務,并使投資各方獲得應有的利潤。

  第四條 合營公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合營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保護。合營公司還應遵守本合同及章程的各項規定。

  第五條 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

  甲、乙方僅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 合同公司自成立日起合營期限為___年。成立日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并報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部門批準,合營公司的合營期限可以延長。雙方至遲于合營期滿之日前六個月達成延長合營期限的協議。

  第七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三章 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八條 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______美元。

  第九條 甲、乙雙方的出資額共為_____美元,以此為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

  甲、乙雙方按下列比例出資:

  甲方:

  ____占注冊資本的______%

  出資方式:

  折合_____美元的人民幣現金。人民幣一美元的比價按交付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售出牌價計算。

  乙方:

  _______占注冊資本的____%

  出資方式:

  現金____美元,其中包括合營公司經營所必需用的部分設備等。

  第十條 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二期繳付。第一期共繳付___美元,雙方各繳付____萬美元。并應在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天內付清。第二期出資的繳付時間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決定。

  第十一條 合營公司的開戶銀行為中國銀行或中國銀行同意的其他銀行。甲、乙方投資中的外匯和合營公司的外匯收入均應以外匯存入開戶銀行。只有當董事會決定將外匯(全部或部分)兌換成人民幣以支付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的開支時,才能將外匯存款兌換為人民幣。

  第十二條 任何一方如不能按規定時間繳納全部或部分出資,則出資不足部分按年(365天)息___%向合營公司支付利息,按日計算,每月繳付一次。人民幣一美元比價按滯交期間的最高比價計算。

  第十三條 投資雙方繳付出資額之后,應由合營公司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議師驗證,并開具驗資報告,向投資雙方發給出資證明書,并向中國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四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方轉讓或出售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合營另一方同意,并報審批機構批準。任何一方均不能無理由地不同意另一方所要求的轉讓。

  第四章 合營公司的經營范圍及規模

  第十五條 合營公司的經營范圍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及___地區的計算機用戶和未來的用戶提供下列服務:

  (1)計算機硬件的安裝/拆除和軟件的安裝

  (2)改進計算機硬件和軟件和技術性能

  (3)計算機硬件和軟件的維修、保修

  (4)計算機及外部設備和翻新、改裝

  (5)計算機和外部設備的技術性能鑒定

  (6)計算機硬件和軟件的技術的技術咨詢服務

  (7)計算機系統的現場規劃

  (8)供應計算機備件、備機

  (9)大專水平的計算機硬件和軟件職業技術教育

  (10)國際市場計算機價格的咨詢服務

  (11)代理____公司在中國和___地區的銷售服務

  (12)來料加工性質和技術勞務和高級技術勞務出口

  (13)開發計算機系統軟件和應用軟件

  第十六條 合營公司的發展:

  第一階段:主要為中國境內的計算機用戶和未來用戶提供服務

  第二階段:建立大專水平的計算機技術職業教育機構

  第三階段:建立分公司或分支機構

  第四階段:為中國境外____地區提供服務

  第五章 合營公司經營場所

  第十七條 合營公司設立在中國____,所需的生產、經營、教育、辦公等場所由甲方以優惠條件提供,合營公司按月繳付租賃費。合營公司與甲方簽訂租賃合同。上述場所也可以由合營公司自建,甲方以能爭取的優惠條件提供需用土地及水、電等設施。

  第十八條 合營公司所使用的場所發生土地使用費,按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由合營公司承擔。

  第六章 合營雙方的責任

  第十九條 甲方的責任

  (1)辦理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部門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協助合營公司聯系落實合營公司經營活動所需場所,水、電以及其他為實施本合同所必需的物資。

  (3)選派有相當水平和實際工作經驗的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經合營公司考試合格后參加合營公司的工作。

  (4)協助辦理乙方派遣來合營公司工作人員的入境簽證等手續。并提供工作和生活設施的方便。

  (5)協助合營公司對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在中國進行的培訓工作,培訓費用由合營公司支付。甲方提供優惠條件。

  (6)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辦公用品、通訊設施、交通工具、燃料及運輸設施等。

  (7)向合營公司提供中國國內市場信息,并協助合營公司開辟中國國內市場的代理銷售渠道。

  (8)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取得按本合同規定進行業務活動所需要的外匯的手續。

  (9)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可能的減稅、退稅和免稅的手續。

  (10)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他有關事宜。

  第二十條 乙方的責任

  (1)根據合營公司的委托協助合營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尋找計算機用戶。在轉售過程中所取得的利潤歸合營公司所有,乙方只收取手續費或傭金。乙方在中國和____地區的全部在合營公司業務范圍內的業務活動應通過合營公司進行。

  (2)以優惠價格向合營公司提供計算機及外部設備的備件和備機;測試儀器和工具;以及軟件等合營公司經營所需要的其他產品。

  (3)根據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應選派優秀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參加合營公司的管理和在中國或____地區參加計算機硬件的安裝、維修和開發軟件等技術工作或進行技術指導。合營公司向乙方付費并承擔上述人員的日常開支。

  (4)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合營公司人員赴___時的入境簽證等手續,并提供工作、學習和生活設施的方便。

  (5)根據合營公司要求的培訓計劃接受合營公司選派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到在乙方的設備上和學校內進行培訓。經過培訓之后應能夠按所學內容獨立工作。培訓費按乙方的標準價格減半。合營公司支付培訓費及受訓人員的旅費和生活費。

  (6)為合營公司提供計算機產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銷售或進行服務的___國政府許可證。向合營公司提供計算機及其系統的安裝、管理、維修、翻新等方面的專有技術。

  (7)定期向合營公司提供國際市場信息,并協助合營公司進行來料加工性質的技術勞務和高級技術勞務出口。

  (8)盡最大努力幫助合營公司的代理銷售計算機硬件及軟件的服務,并向合營公司繳付代銷傭金。

  (9)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他有關事宜。

  第七章 技術轉讓與保密

  第二十一條 合營公司可以與甲方或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為達到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經營范圍及規模所需要的先進技術、專利和專有技術(Know-how),甲方或乙方與合營公司之間的技術轉讓均采取優惠條件。

  第二十二條 合營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所獲得的發明或專利權或專有技術屬合營公司所有,有關的全部資料由合營公司獨立保存。

  第二十三條 合營公司通過技術轉讓協議所取得的專利權或專有技術的保密按雙方簽訂的有關轉讓協議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四條 非經合營公司批準,合營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使用合營公司擁有的技術知識。合營的任何一方要使用合營公司的技術知識時,須與合營公司簽訂技術轉讓協議并履行協議規定的保密條款,合營公司按優惠價格收取技術轉讓費。

  第二十五條 合營雙方應要求各自選派到合營公司工作的人員履行對技術知識的保密職責。

  第八章 技術成果、專有技術及專利管理

  第二十六條 由合營公司的雇員、轉包者、代理人在為合營公司工作過程中形成的發明,軟件或者專有技術的發展或改進,所屬權均歸合營公司所有。與此有關發明的專利申請以合營公司的名義進行。

  第九章 合營公司的采購與銷售

  第二十七條 合營公司所需原材料、設備、計算機及外部設備的備件、備機應優先在中國購買。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的采購爭取與中國其他單位享有同等價格,并且以人民幣支付。如果在中國市場采購的物品不能滿足合營公司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價格、數量、質量、性能和可使用性),合營公司將以優惠價格從乙方采購。但若乙方價格高于國際市場價格,合營公司可以自行在國際市場采購。若準備在國際市場采購,合營公司將通知乙方價格和條件。

  第二十八條 合營公司備件庫中的備件和任何計算機設備、軟件、專用工具以及其他產品的銷售和計算機服務、培訓可以由合營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在中國境內或____國家進行,也可以委托合營的雙方或第三方代理。這種活動除應遵守中國政府的有關法律和法令外,還應參照____國政府的有關規定。這些產品和服務的價格,在有競爭力的條件下,應保證合營公司的經營獲利。不在中國境內生產的或者不是由合營公司分支機構生產的計算機硬件、軟件的銷售,合營公司將以乙方代理人的身份進行。有關協議應當在乙方和客戶之間簽署。但合營公司的再出售和再出口除外。

  合營公司將獲得一定比例的硬件代理銷售傭金。

  只有當乙方收到可立即使用的客戶付款之后,才付給合營公司這種傭金,傭金將以乙方收到的同樣的付款形式付給合營公司。

  第十章 董事會

  第二十九條 合營公司登記注冊之日為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問題。

  第三十條 董事會由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名,乙方委派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會的任期____年,董事會的成員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三十一條 董事長是合營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為代表。

  第三十二條 董事可委派另外一人在開董事會時作為他(她)的全權代理人行使其權利。出現此情況時應將全權代理委托書交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 董事會決定以出席會議的董事或其全權代理人的多數票通過,但重大事宜必須經全體董事或其全權代理人同意方能通過,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章程條款的修訂

  (2)異常情況的處置,包括異常情況的建立、撤銷和延期

  (3)注冊資本的增加或轉讓

  (4)雙方其余各期出資額投入日期

  (5)經營范圍的任何改變

  (6)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并

  (7)利潤分配方案

  (8)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獨立審計師的聘請或解聘

  (9)預算的決定或決算的批準

  (10)價格和銷售條件的決定

  (11)超過___美元的合同的簽訂

  (12)分公司或分支機構的建立的或撤銷

  (13)每季度借款超過___美元或每年借款超過____美元

  第三十四條 董事會每年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主持。董事會在合營公司會計年度的頭三個月內召開。董事長不能召集時由副董事長召集并主持。如遇特殊情形,由董事長或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提議,在必要時可召集董事會臨時會議。董事會會議一般在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舉行,若經董事會決定,也可以在其他地點舉行。

  第十一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五條 合營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甲乙雙方共同推薦。第一任總經理由___方推薦。第一任副總經理由____方推薦。經營管理機構應包括總會計師一人。上述人員由董事會聘請,任期四年。經董事會批準可以連任。

  第三十六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經營管理機構可以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合營公司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并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七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總會計師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不能或不愿意履行其職責的,或無能力成功地經營合營公司的,經董事會會議決定可隨時撤換。

  第十二章 勞動管理

  第三十八條 合營公司招聘職工,須經合營公司考試合格后錄用。在合同的頭__年,人員的選擇、考試和錄用應由合營公司和甲、乙雙方聯合進行。

  第三十九條 合營公司職工的招聘、解雇、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勞動紀律等事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營公司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第四十條 甲、乙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三章 財務和利潤分配

  第四十一條 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和外匯管理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規辦理。但是為使合營公司的經營有足夠的外匯,應當做出安排。

  第四十二條 合營公司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賬法記賬。一切憑證、簿記、收支單據、賬冊、統計報表均同時使用中、英兩種文字。合營公司的人民幣收支和美元收支分別記賬以人民幣為統一記賬核算單位。

  第四十三條 合營公司的會計制度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四十四條 合營公司獲得的毛利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規定繳納公司所得稅后,扣除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之后為合營公司的可分配利潤。可分配利潤按雙方投資比例分配。上述三項基金的比例由董事會視合營公司經營情況決定,其中儲備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扣除的比例應超過毛利潤的__%,且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及法令的規定。

  第四十五條 合營公司的可分配利潤根據各方投資比例分配,___方優先取得外匯。分配后由合營公司立即匯至各方的開戶銀行。合營公司將在___方協助下采用來料加工加工費的方式解決____方所分得利潤中的人民幣部分。

  第四十六條 合營公司有關的稅務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法辦理。合營公司將盡量取得減、免稅的優惠,即: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合營公司在獲利經營的頭___年免繳所得稅,并且在此后___年減免所得稅___%。合營公司還將申請在允許的最長時期享受各種減、免稅的優惠待遇。

  第四十七條 合營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注冊的審計師審查、稽核合營公司的一切憑證、簿記、收支單據、賬冊、統計報表和財務報告,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如果甲方或乙方欲聘請他自己選擇的其他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地,他有權進行這種審查,而且合營公司將予以充分的合作,所聘請的其他審計師的費用由聘方承擔。但是任何這種額外審計的內部費用應由合營公司承擔。

  第十四章 保險

  第四十八條 合營公司的一切保險均在中國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險值、保險期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保險費由合營公司繳付。

  第四十九條 合營公司的保險如在任何中國保險公司業務范圍之外時,可以由雙方同意的在中國境外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險值、保險期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五章 特別約定

  第五十條 如果由于中國或____國政府有關法律、法令和政策的變化,致使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受阻甚至無法執行時,有關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另一方,并立即轉交上述的有關文件。

  第五十一條 上述第五十條情況發生時,雙方應迅速通過談判對本合同作出相應的修改,以使投資雙方不致因此而受損失。如果一方不同意作出上述變動,另一方有權根據第五十四條的規定中止本合同,但應提前___天書面通知對方。

  第五十二條 由于受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可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拒事故的影響,致使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使本合同的履行困難或不可能時,遭受上述不可抗拒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告對方,并應于可能的最短的時間向對方提供事故詳情以及對合營公司經營的影響或損毀情況的有效證明文件。該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根據事故對合營公司損毀或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散合營公司,或者部分免除或暫緩合營公司的經營活動,或者停止合營公司的經營活動。

  第五十三條 由于發生不可抗拒事故致使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者由于合營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原批準本合同的主管機構批準,可以提請解散合營公司。

  第五十四條 合營任一方不是由于不可抗拒事故而不履行本合同或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章程的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繼續經營或無法實現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均視為違約,合營另一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還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終止本合同。若合營雙方仍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五十五條 合營公司經營期滿而又沒有延長其經營期,或提前終止解散時,應由董事會組成清算委員會提出清算程序。合營公司的財產將按清算時的賬面余額進行清算。現金應以現金分配,其它財產,包括應收的帳目,應按當時在中國或國際市場可得到的最高價格兌換成現金。在清償債務之后,清算財產按雙方的投資比例分配給甲方和乙方。分配后由合營公司立即匯至各方的開戶銀行。

  第五十六條 當本合同終止,如果合營公司尚有資產或者在銷售區域內有產品,雙方可以按合營公司同意的,但不超過購入價格購買這些資產或產品。在做資產負債表時,應記入這些金額。

  第五十七條 當本合同終止時,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處理,任何一方可以優先購買另一方在清算時分得的財產。

  第五十八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必須經合營雙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批準本合同的主管機構批準方能生效。

  第十六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九條 在合同有效期或延長期,雙方之間發生的爭議和要求,或有關結束合同的爭議和要求。應當由有關雙方在友好和信任的氣氛下通過誠摯的協商和談判解決。若雙方不能在___天內解決爭議,應交由____仲裁院按照此協議簽訂日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將由____仲裁院選定的仲裁員進行。他的裁決將是最后的,對雙方有約束力的。整個仲裁過程,包括辯論和摘要都用___語進行。由仲裁院做出的決定被認為是最后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有關仲裁的花費應由敗訴方承擔。雙方各自承擔自己的專家、證人和法律顧問的花費。

  第六十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十七章 合同文字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二條 此合同,包括附件、日程、附屬文件和附錄,只有在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并經中國有關部門批準后方能生效。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略)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六十四條 一旦本合同結束,字頭____和字詞____不經___方的書面允許,不得繼續使用。

  第六十五條 甲、乙方雙方向對方發送通知,可以采取電傳或電報。但若通知涉及雙方權利或義務時,應同時以書面文件通知。郵件應是郵資已付的航空掛號郵寄。

  雙方的法定地址為郵件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六條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以中、英兩種文本在中國____簽字。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保險合同 篇8

  目錄

  前言

  1)合營雙方

  2)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3)合營企業的宗旨、經營范圍和規模

  4)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5)合營雙方的責任

  6)董事會

  7)經營管理機構

  8)籌建和籌備

  9)采購

  10)勞務管理

  11)財務

  12)財務與會計

  13)審計

  14)土地使用費

  15)合營期限

  16)違約的責任

  17)清算

  18)保險

  19)適用的法律

  20)保安秘密

  21)不可抗力

  22)爭議的解決

  23)解除合同

  24)附則

  前言

  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其三家授權代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出資,在中國_________市建立并經營合資企業,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章 合營雙方

  第一條 合同的雙方如下:

  甲 方:_________

  登記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

  姓 名:_________

  職 務:_________

  國 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別委托_________為其授權代表。

  1._________:

  登記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

  姓 名:_________

  職 務:_________

  國 籍:_________

  2._________:

  登記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

  職 務:_________

  國 籍:_________

  3._________:

  登記地: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_

  職 務:_________

  國 籍:_________

  第二章 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二條 合營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向中國有關當局辦理申請批準手續,在_________市登記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三條 合營企業的名稱和法定地址如下:

  名 稱:中文:_________(以下簡稱“合營企業”);英文: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四條 合營企業為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中國法人,其一切活動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其正當權益受中國法律的保護。如公布新法律,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執行。

  第五條 合營企業是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分別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限度對合營企業承擔責任,并按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的比例分配利潤,承擔風險和損失。

  第三章 合營企業的宗旨、經營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 合營企業的宗旨是:本著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建造,經營具有現代化水平的_________俱樂部,為中外人士(新聞工作者、實業家、商界人士及其他各界人士)提供社交、會議、辦公、通訊、康樂、食宿場所和服務。通過先進的經營管理手段和優質、高效率的服務,獲得雙方均滿意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第七條 合營企業的經營范圍是:社交和會議場所、康樂項目、旅館、辦公樓、餐館、附屬的通訊設備和商品部,以及其他有關的生活、工作服務設施。

  第八條 合營企業的建設和經營的規模如下:

  總占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新建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旅館部分約_________平方米(約_________間客房)辦公樓分約_________平方米;

  原有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章 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第九條 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為_________美元,投資中包括下列費用:

  1.合營企業進行經營所需的土地處置費;

  2.市政工程設施費;

  3.甲方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移轉合營企業的作價;

  4.設計費(包括勘測費);

  5.建設費(包括新建筑的建設及F.F.E.庭際綠化和附屬設施的建設);

  6.籌建費;

  7.開業籌備費;

  8.新建筑建成開業前的流動資金;

  9.建設期間的貸款利息;

  10.其他由董事會決定的不可預見的開支的費用。

  第十條 合營企業進行經營所需用地已由甲方進行了處置,其中處置費為_________美元。甲方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和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在合營企業成立后移交給合營企業,作價為_________美元。

  第十一條 合營企業的注冊資本固定為_________美元。其中甲方出資額為_________美元,占_________%;乙方出資額為_________美元,占_________%。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分別按前條規定的出資金額以如下方式出資:

  1.甲方:甲方的土地處置費_________美元,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和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作價_________美元,合計_________美元,作出出資。土地處置費和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的詳情,見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出資一覽表》。

  2.乙方:以現金_________美元作為出資,乙方三家投資者的投資比例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根據以下規定向合營企業繳足全部出資額。

  1.甲方土地處置費_________美元,現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作價_________美元。甲方應在合營企業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后_________天內將全部土地和現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交付合營企業驗收。

  2.乙方應分兩批將其應繳足的注冊資本現金_________美元匯入合營企業開立的銀行帳戶。第一批應于合營企業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后十五(15)天內交付_________%的注冊資本,計_________美元;第二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交付_________%的注冊資本,計_________美元。

  第十四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在前條規定的期間內全部或部分履行出資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需根據延誤的時間和金額,按利率_________%/日向非違約方支付延誤賠償金。如超過期限_________個月仍未履行出資義務,非違約方可解除本合同,并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因違約而對非違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繳足出資額后,須由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并出具驗資報告,并由合營企業發給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說明書。

  第十六條 合營企業所需的投資總額中,除本章規定的注冊資本_________美元外,不足部分_________美元由合營企業另行籌資。

  第十七條 為籌措第十六條所列投資總額中不足部分的資金_________美元,合營企業委托_________銀行牽頭,_________銀行為副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貸款。

  投資總額如超過_________美元,合營企業可向上述國際銀團申請接受建設費,(《可行性分析報告》中所列_________美元)的_________%為限度的備用信貸。

  如仍不足,合營企業在得到中國銀行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可向其他銀行申請接受以投資總額中未完成投資(投資總額扣除第九條第一款和第三款所指費用后,即《可行性分析報告》中所列的_________美元)的_________%(扣除前款所述建筑費的_________%的金額)為限度的借款。

  第十八條 合營企業接受貸款,在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監督下進行。按_________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的貸款數額提供擔保。合營企業將其全部資產提供給_________以作為上述擔保的反擔保。_________收取擔保費。

  第十九條 貸款協議、擔保協議和反擔保協議應在合營企業成立后盡快簽署。

  第二十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必須事先經另一方書面同意。

  第二十一條 甲乙任何一方在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權優先購買。但是一方提出轉讓時,另一方須在接到書面通知_________天內書面簽復是否接受轉讓,如逾期未作出接受轉讓的答復,即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其出資額的條件,不能比向本合同另一方提出的條件優惠。

  違反上述條款規定之一的,其轉讓無效。

  第二十二條 合營企業注冊資本的轉讓,須經董事會會議的通過或確認,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向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三條 甲方同意乙方在合營企業成立后,成立以_________為首的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組成的投資公司,如未發生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情況,乙方可向該投資公司轉讓乙方出資者的資格或全部出資額。但是,該投資公司必須具有履行本合同,承擔其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的能力。

  乙方應于轉讓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甲方,并由合營企業報原審批機構批準。甲方要為盡快取得該項批準進行積極協助。

  如乙方不按上述方式進行轉讓,則必須要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乙方的各項義務。

  第五章 合營雙方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 合營雙方除必須履行本合同其他條款所規定的義務外,還應負責協助辦理下述事項:

  甲方:

  1.輔助合營企業向中國有關當局辦理合營企業成立的申請批準、注冊登記和領取營業執照等手續;

  2.協助合營企業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權;向中國有關部門辦理原有建筑物、構筑物及固定在建筑物上的設備所有權移交給合營企業的手續;

  3.負責提供新建建筑物和改造原有建筑物所必要的有關法規、數據和資料;

  4.在合營企業的經營管理機構成立之前,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外籍業務人員的入境、居留等手續;

  5.協助合營企業辦理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經營中的水、電、煤氣、暖氣、通訊、道路等有關基礎設施的建設及正常使用的聯系事宜;

  6.協助合營企業辦理建設工程和經營所必需從中國境外采購進口的機具、材料、設備、交通工具及其他用品的報關手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和申報減免稅手續等事項;

  7.協助合營企業辦理招聘中國籍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營業人員的事宜;

  8.協助合營企業就改造原有建筑物、新建筑物的方案設計和擴大初步設計事宜,盡快取得中國有關審批部門的批準;

  9.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在原有建筑物改造完成之時,新建筑土建工程完成之時,使其通過中國有關驗收部門的峻工檢查;

  10.盡最大努力輔助合營企業取得_________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的貸款,向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辦理貸款許可手續;

  11.協助辦理合營企業委托的其他有關事項。

  乙方:

  1.根據董事會決定的方針和計劃,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在中國境外聯系以最優惠的價格采購或租用建設工程和經營所必須從中國境外進口的機具、材料、設備、交通工具及其他用品,并安排運抵指定的中國港口;

  2.根據合營企業的利益和需要,推薦和派遣有能力勝任和有合作精神的人員參加合營企業籌建和經營管理工作;

  3.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為其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經營人員在中國境外培訓提供場所和一切必要的條件,或其他有關安排;

  4.輔助辦理合營企業委托的其他有關事項。

  第六章 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是合營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企業的一切重大問題。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

  第二十七條 董事的任期為_________年,董事任期屆滿,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八條 如果一名董事的職位因故出現空缺時,其原委派方將另外一名董事替補。

  遇有特殊情況,委派可以在其委派的董事任期屆滿前更換該董事,但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和董事會。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各一名,董事長由甲方、副董事長由乙方分別各自委派的董事中任命。

  董事長是合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權時,應授權副董事長代行其職權。董事長和副董事長都不能履行其職權時,應由董事長授權另一名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條 董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即符合法定人數,方能舉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出具委托書委托另一名董事或一個第三者代表其出席董事會會議和表決。

  第三十一條 董事會會議須得到出席會議的董事半數以上的同意,而且其中須包括有甲乙方各自委派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托者方能作出決議。

  第三十二條 下列事項須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托者的一致通過才能作出決議:

  1.合營企業章程的修改;

  2.合營企業的中止、解散(但合營期滿的解散不包括在內);

  3.合營企業注冊資本的轉讓;

  4.合營企業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并。

  第三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并主持。董事長不能召集時,應委托副董事長或另外一名董事負責召集并主持。

  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的提議,董事長必須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

  第三十四條 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可列席董事會會議但無表決權,除非他們本人是董事或者是被委托代表一名董事。

  第三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上決議的事項,應分別用中文和_________文作出議事錄,經出席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托者簽字后由合營企業歸檔保存,并抄送甲乙雙方。

  第三十六條 董事會會議應在中國_________舉行,經董事長與副董事長協商同意,也可改在其他地點舉行。

  第三十七條 除了擔任合營企業管理職務應得的報酬外,董事不得從合營企業獲取任何報酬。但董事會開會期間的往來旅費、住宿、招待等開支由合營企業負擔。

  第七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八條 合營企業在董事會之下設立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合營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條 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名,視工作需要設副總經理一或三名,總會計師一名,審計師一名。上述人員為合營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由董事會任免。

  第四十條 在合營企業成立之后的前_________年,本著甲乙雙方人數對等原則,總經理由乙方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或甲乙雙方分別推薦,從合營企業成立后的第_________年開始,總經理由甲方推薦,副總經理由乙方或甲方雙方分別推薦。

  在合營期間,總會計師由甲方推薦,審計師由乙方推薦,如雙方同意。審計師也可由甲方推薦。

  第四十一條 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可以兼任合營企業的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其他高級管理職務。

  第四十二條 總經理執行董事會決定的事項,對董事會負責,組織領導合營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的范圍內,對外代表合營企業,對內任免高級管理人員之外的其他下屬人員,并行使其他被授予的職權。在總經理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授權副總經理代行其職權。

  副總經理補助總經理工作,并在總經理授權之下,分擔一定范圍的經營管理的領導職權。總經理對合營企業日常業務中的重要事項,應與副總經理協商一致。

  前款規定的重要事項在章程中規定。

  第四十三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任何經濟組織的執行職務,不得參與其他經濟組織對合營企業的商業競爭,否則,應視為合營企業的失職行為。

  第四十四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或者不能勝任工作,經董事會決定可隨時解聘。

  第四十五條 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在經營管理機構中分設若干部分。分管合營企業各方面的業務,分設的部門經理和副經理,由總經理任免,向總經理負責。

  第四十六條 經營管理機構包括臨時設立的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的人員編制、工資待遇及福利等,由總經理負責擬定,報董事會批準執行。

  第四十七條 合營企業旅館部分的經營管理,委托_________負責,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提出委托條件,擬訂委托合同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八章 籌建和籌備

  第四十八條 合營企業在開始階段,應在董事會的授權和監督之下,由總經理在副總經理協助下完成以下三項任務:

  1.有關合營企業的建設工程的工作;

  2.有關合營企業全面開業的準備工作;

  3.原有建筑物和設施全面開業前的正常經營。

  第四十九條 對于第四十八條規定的第三項任務,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之間應作如下的責任分工:

  1.總經理負責全面工作;

  2.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并分別負責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的工作。

  第五十條 為完成上述四十八條中所列的合營企業開始階段的三項任務,由總經理負責組織配備適當人員,分明建立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其職能如下:

  1.籌建處

  (1)組織制訂方案設計和擴大初步設計,由總經理和副總理報董事會決定,并報中國主管當局批準;

  (2)根據批準的擴大初步設計,制作工程預算,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報董事會決定;

  (3)接洽承包設計單位,安排與其訂立設計合同的有關事宜;

  (4)接洽總承包施工單位,安排與其訂立總承包合同的有關事宜;

  (5)安排在中國境內采購和運輸工程建設所需的機具、設備、材料;

  (6)隨時督促檢查承包設計和承包施工的單位按時保質保量地履行合同,并根據需要與對方協商解決履行合同中發生的問題;

  (7)及時檢查施工過程中的工程隱蔽部分,組織部分工程的驗收及全部工程的竣工驗收;

  (8)嚴格按照設計和工程承包合同的條款掌握設計費和工程費的支付,并在預算的范圍內支付其他有關費用;

  (9)整理和保存有關設計、施工、驗收的一切圖紙、文件和其他記錄資料;

  (10)其他有籌建的業務。

  2.籌備處

  (1)維護、管理原有建筑,維持正常營業;

  (2)就康樂、旅館、辦公樓、飲食店和商店等各不同營業部門分別制訂經營管理計劃,聯系、安排上述營業部門經營管理的對外合作和委托的有關事宜;

  (3)安排各營業部門所需設備、家具和其他用品的采購、運輸、安裝;

  (4)擬訂各營業部門人員的編制;

  (5)安排和管理對營業人員的業務培訓;

  (6)做好合營企業全面開業的一切準備。

  3.行政處

  (1)負責一般行政事務工作;

  (2)負責有關法律事宜;

  (3)負責文書、資料的收發登記、保管等工作;

  (4)制訂財會制度,全面負責財會工作;

  (5)負責資金的籌措、使用及收支工作;

  (6)負責新建筑及原有建筑的建設、改建費的投資預算、結算的管理工作;

  (7)負責工作人員的考核、選拔、聘用及崗前培訓工作;

  (8)制訂工作人員的工資標準、福利待遇方案及獎懲條例等。

  第五十一條 第五十條所述臨時機構在完成其規定任務后,經董事會決定,應即行撤銷。在臨時機構撤銷以前,總經理必須根據第四十六條規定,就合營企業機構設置、人員配備提出方案報董事會批準,并做好全面開業準備。

  第五十二條 根據董事會的授權,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協商一致后,可將籌建和籌備工作的一部分與第三者合作完成或委托第三者代理完成。

  第五十三條 合營企業新建筑物的設計,須由合營企業委托_________和_________合作進行,其有效送審設計方案的新建筑物的建筑面積增加部分,不得超過_________萬平方米的_________%。

  合營企業委托_________總承包合營企業新建筑物的建設工程。

  第九章 采購

  第五十四條 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營業所必需的機具、材料、設備、交通工具及其他用品,應由總經理負責提出采購計劃和預算。并將擬在中國境內采購和必須從中國境外進口的品目分別開列清單,報董事會批準后由合營企業自行采購,或委托第三者采購。

  第五十五條 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營業所需物資的購置,在品質、價格和交貨期限同等的條件下,應優先采用中國的產品。

  第五十六條 為保證合營企業各方面的設施達到國際上較高級的水平,如合營企業需要從中國境外進口設備、材料等物資,應按中國政府規定事先編制計劃,申領進口許可證,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規定申請免證進口關稅和工商統一稅。

  第十章 勞務管理

  第五十七條 合營企業所需要的中國籍職工,可以由甲方推薦,或者在勞動人事部門協助下,由合營企業公開招收,但一律通過考核,擇優錄用,并與之簽訂雇傭合同。

  第五十八條 合營企業職工的招聘、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由經營管理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中國其他有關規定制訂具體規章,報董事會批準后執行。

  第五十九條 合營企業的職工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合營企業與本企業工會的關系,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十三章的各條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 合營企業中、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管理人員的薪金待遇,由董事會決定。中國籍的高級管理人員,原則上應與外籍高級管理人員同工同酬。

  第十一章 稅務

  第六十一條 合營企業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等有關稅務方面的法律和規定,繳納各種稅款。在新建筑物和原有建筑物開始營業前,合營企業向中國稅務機關提出分別享受減免所得稅的申請,經批準后實行。

  第六十二條 合營企業職工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六十三條 合營企業的固定資產分別下列三種情況,采用直線法進行折舊。按期折舊完畢,不留殘值。

  1.新建房屋、建筑物和原有建筑采用加速折舊辦法。新建房屋、建筑物自投入使用次月起_________年折舊完畢,原有建筑自投入使用次月起_________年折舊完畢。報中國財政部稅務總局批準后實施;

  2.各種機器設備自投入使用次月起_________年折舊完畢;

  3.各種車輛和電子設備,自投入使用次月起_________年折舊完畢。

  第六十四條 在新建筑峻工和原有建筑改造完成后,總會計師應盡快計算列出合營企業固定資產一覽表,并經審計師審計,由董事會作出決定,連同折舊辦法一起報請中國稅務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后執行。

  第十二章 財務與會計

  第六十五條 合營企業的財會制度由總會計師在審計師的協助下,根據中國財政部《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等規定并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予以制訂,經董事會批準后執行。合營企業的財會制度應報合營企業主管部門,北京市財務部門和稅務部門備案。

  第六十六條 合營企業的會計制度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每一個會計年度自合營企業成立之日起至該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六十七條 合營企業出據的單據、帳簿,均用中文書寫,季度、年度報表分別用中、_________文書寫。人民幣為記帳的本位幣。對外幣的收支除應登記實際收付的外幣金額外,還應按照確定的匯率(根據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折算為人民幣記帳。由于貨幣兌換率波動引起的損益作為當年損益入帳。

  對于外幣的現金、銀行存款,其他收付款項以及債務等,除按當日匯率折合為人民幣記帳外,還應按實際計算金額和收付的貨幣另行記帳。

  第六十八條 合營企業應按季和按年度提出會計報表,分別報送甲乙雙方。合營企業的季度和年度報表分別_________市稅務機關、合營企業主管部門、同級財政部門,年度報表還應抄送審批機構。

  報表格式應符合中國財政部和其他有關部門的規定。

  1.每季的會計報表,應在季度終了的次月二十日前報出;

  2.年度會計報表,應在次年的四月三十日前連同審計報告一并報出。

  第六十九條 合營企業每年進行一次決算,如出現虧損,應由次一年的稅前收益中彌補,在補足各年度虧損及償還該項應償還的銀行貸款之前,不得分配當年的利潤。

  合營企業經年度決算實現的利潤,在繳納合營企業所得稅,提取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后,剩余的利潤,按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每年分配一次,分配辦法由董事會決定。

  各種基金的提留比例,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十條 合營企業在中國銀行或中國銀行同意的其他銀行開立外匯帳戶和人民幣帳戶。

  合營企業要在中國以外或香港、澳門地區的銀行開立外匯儲蓄帳戶,應向中國有關外匯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批準手續。

  第十三章 審計

  第七十一條 在合營企業的每個會計年度末,合營企業應責成審計師對企業的帳簿和單證記錄進行審計,該項審計須在不遲于該會計年度結束后的_________天內完成。經審計的會計報表連同審計師的報告應在完成后盡快提交給董事會及甲乙雙方。

  第七十二條 甲乙雙方均有權在前條所述年度審計結束后的_________個月之內,對合營企業的全部帳目進行審計。此時審計完成后,須向董事會提出審計報告。董事會應在收到該審計報告_________天內,對有關問題作出答復。

  第七十三條 甲乙雙方均有權在各會計年度中,對一項特定的帳目或問題進行專項審計。此種專項審計須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對方,抄送總經理,并且應盡量不影響合營企業正常業務的進行。

  第七十四條 根據第七十二條和第七十三條要求進行審計的一方,須自己另行聘請審計師或會計師進行審計。此種審計產生的費用由要求進行審計的一方負擔。

  第十四章 土地使用費

  第七十五條 合營企業自用地合同規定的時間起截至合營期限終止或合營企業提前解散時為止,每年按規定向中國政府土地主管部門交納所占用土地的使用費。

  第十五章 合營期限

  第七十六條 甲乙雙方的合營期限為_________年,自合營企業成立之日起計算。原有建筑自雙方繳足第一批出資額之日起開始營業、改造。原有建筑的營業、改造和新建筑的建設為第一期,時間約為_________年。新建筑物竣工后和原有建筑一起全面營業。第二期自全面營業開始之日為_________年。

  第七十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延長合營期限時,應在合營期滿之前至少六個月,經董事會決議,并報中國有關當局批準。

  如第七十六條所指第一期超出_________年,董事會須提出延長期限的申請,報原審批機構審批。

  合營企業在全面營業期間因故中斷三個月以上時,董事會應向中國原審批機構申請相應延長合營期限。

  第七十八條 合營企業遇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應由董事會在_________天內作出解散合營企業的決議,提出解散申請書,經原審批機構批準后,可以提前終止和解散:

  1.合營企業連續_________年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或虧損累計超過注冊資本;

  2.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營企業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3.因不可抗力或發生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未曾預見到的事件,致使合營企業繼續經營明顯陷入困境;

  4.合營企業不能達到其經營目的,而又無其他發展前途;

  5.投資總額超出_________美元,甲乙雙方又無法提出有效的解決辦法;

  6.經努力,合營企業得不到_________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貸款;

  7.經努力、合營企業無法同第五十三條所指的設計承包單位、施工承包單位及第四十七條所指的管理公司就委托條件等事項達成一致。

  第十六章 違約的責任

  第七十九條 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營企業章程規定的義務,或者因其他違反合同和章程的行為,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須負責對此損失實行賠償。

  因一方違反合同或章程義務導致合同不得不提前終止的,不解除違約一方的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十七章 清算

  第八十條 合營企業宣告解散時,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實施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由董事會提出清算的程序和清算委員會人選,報企業主管部門審核并監督清算。

  第八十一條 合營企業清算當時的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合營企業清償債務后剩余的全部財產,按照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八十二條 合營企業期限屆滿進行清算時,固定資產(已折舊完畢,不留殘值)作價一美元由甲方購買,其他財產均按當時帳面價值計算。

  合營企業中止合同進行清算時,固定資產及其他財產均被當時的帳面價值計算。由清算發生的一切費用,從可分配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上述兩款所指帳面價值,包括在稅后利潤進行分配時保留累存的固定資產折舊款和逐年累存的未分配凈收益。

  第八十三條 合營企業清算后的財產,乙方分得的部分用_________幣支付。

  合營企業解散后,各項帳冊和文件交由原中國合營者保存。

  第十八章 保險

  第八十四條 合營企業投保的各種險別,均須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向中國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的險別、金額和期限及其他有關事宜,在保險合同中規定。

  對中國的保險公司所未設的險別,可在中國境外的保險公司投保。

  第十九章 適用的法律

  第八十五條 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釋、履行以及有關本合同的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國的法律。

  第二十章 保守秘密

  第八十六條 甲乙雙方對屬于合營企業經營、技術、銷售、管理和財務狀況中的秘密資料,不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面予以公開。

  第八十七條 合營企業的合同、章程,以及本企業與其他單位間訂立的協議和合同,不經甲乙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者公開。

  第二十一章 不可抗力

  第八十八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的事故和事件,而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事故和事件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和事件情況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立即提供事故和事件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證明文件。甲乙雙方應按照事故和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盡快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義務。因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造成的損失,各方都不負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章 爭議的解決

  第八十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首先以友好精神力求協商解決。

  如爭議未能協商解決,應提交有關仲裁機構進行仲裁。如甲方為原告,應在_________,根據該協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如乙方為原告,應在_________,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九十條 在發生爭議和在協商、仲裁期間,除有爭議的問題外,甲乙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中規定的各自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三章 解除合同

  第九十一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本合同失效:

  1.第十七章規定的清算手續完成后;

  2.乙方全部出資額轉讓給甲方后;

  3.如果本合同簽字后六個月得不到中國政府審批機關批準。

  第二十四章 附則

  第九十二條 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的修改、變更,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并以書面形式確認。凡需經有當局批準的,在獲得批準之后生效。

  第九十三條 本合同的正本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兩種文字寫成,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兩種文字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如發生歧義,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十四條 甲乙雙方之間就履行本合同或與其有關事項相互的通知,凡與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有關的,應以書面形式進行。

  前款的通知如采取電報或電傳形式,須隨后以航空掛號信函通知。

  合營企業與乙方之間往來的文件、通知、會計報表、審計報表等,均須以航空掛號寄送。

  雙方接受通知的地址,應是本合同中第一條寫明的法定地址。

  第九十五條 甲乙雙方在合營期內未取得對方同意,不得使用,也不得讓第三者使用“_________”,或與其類似的名稱,進行與合營企業無關的活動。

  第九十六條 本合同及其附屬文件,均自中國有關當局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七條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_市簽署。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保險合同 篇9

  目錄

  1)總則

  2)合營各方

  3)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4)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和規模

  5)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6)合營各方責任

  7)技術合作

  8)場地使用

  9)產品銷售

  10)設備、輔料、包裝材料的購置

  11)原料藥的供應

  12)工廠設施的設計準備和建筑

  13)董事會

  14)管理機構

  15)勞動管理

  16)工會

  17)稅收

  18)財務會計制度

  19)外匯

  20)利潤分配

  21)保險

  22)保密

  23)期限、解散、清算

  24)違約和不可抗力

  25)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26)合同文本與文字

  27)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項

  附件:技術轉讓協議

  第一章總則_____,_____和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簡稱“合資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律和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國_____共同舉辦合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營各方

  第2.01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_____,_____(上述兩個實體合稱甲方,兩個實體可共同和各自享受與承擔在本合同下的有關甲方的所有權利和義務。)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

  職務:_____

  國籍: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

  職務:_____

  國籍:_____

  乙方:_____

  法定地址:_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_

  職務:_____

  國籍:_____

  第三章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3.01條甲、乙雙方根據“合資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律和規定,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的制藥有限公司。

  第3.02條1.合營公司名稱是:_____(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其英文名稱:_____

  為此,合營公司與乙方將簽訂一個許可使用“_____”名稱的合同。

  無論什么原因,如果乙方在合營公司中不再有_____%的股份,甲方同意改變合營公司的名稱,以使合營公司的中英文名稱中不再出現“_____”的字樣。

  2.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_____

  第3.03條合營公司在中國具有法人資格,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其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國法律和有關規定。

  第3.04條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除各自認繳的注冊資本的出資額外,各方均不對合營公司的債務負有更多的責任,合營公司的債權人只能向合營公司的財產求償。

  第四章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4.01條1.合營公司的目的是: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和長期真誠合作的愿望,努力吸取合營雙方各自的專長采用適宜的先進技術以及科學的管理方法,將合營公司建成一個現代化的制藥企業,使其在產品的品種、質量及價格方面在國內外市場上具有競爭能力,并使甲方和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效益。合營公司應依照世界衛生組織規定的藥品生產管理規范(“gmp”)以及乙方制定的內部的質量規格條例,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中國衛生部的有關規定的條件下從事生產和推銷醫藥產品。

  2.為了達到上述的主要目的,合營公司可以單獨或依照中國法律和有關規定與各種形式和性質的公司、企業、經濟組織、經濟實體、機構及個人合作,根據“合資法”與本合同在國內外成立分公司、子公司。

  第4.02條合營公司的經營范圍是制造和銷售各種劑型的藥品。藥品的包裝包括大包裝(例如粉、顆粒、片劑、膠囊劑等)和適合消費者的需要的小包裝。

  為了達到它的主要目的,合營公司有權開展自己的經營活動。

  第4.03條合營公司將生產如在不斷調整的本合同附件中列出的產品。

  a類:用中國國內生產的原料藥生產的產品,由合營公司通過乙方包銷的形式在國外市場銷售。

  b類: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藥生產的產品,由合營公司通過乙方包銷的形式在國外市場銷售。

  c類:用乙方或其子公司提供的原料藥生產的產品,由合營公司利用甲方的銷售機構,根據合營公司和甲方簽訂的代銷合同在國內市場銷售。

  d類:董事會可于將來決定d類產品。包括下述產品:

  (1)用乙方或中國國內原料藥生產乙方開發的產品,使用乙方的商標,由合營公司在國內國外銷售。出口產品應由乙方包銷。

  (2)用中國國內的原料,生產合營公司開發的產品,包括先進的中草藥制劑產品,使用合營公司的商標,由合營公司在國內國外銷售,按董事會的決定出口產品可由合營公司直接或通過乙方銷售。

  生產b類、c類及部分d類產品所需進口的原料藥,合營公司按不高于乙方及其子公司或其團體公司之間購買同類原料藥時的平均價格從乙方或其子公司購買。

  第4.04條按合營公司工廠的設計能力,合營公司初期的生產規模為年產量_____至_____片/粒。根據市場情況,今后再增加約_____美元的投資。合營公司的年產量可增至_____片/粒。

  第4.05條合營公司生產經營所需外匯主要由出口a、b類以及部分d類產品來解決。如外匯仍有不足,特別是當合營公司未能成功地按合理的條款和條件出口產品時,合營公司也可以按本合同第十九章所述通過其他途徑解決。

  第4.06條合營公司今后將努力進行研究和開發工作。其研究和開發的成果和產品均屬合營公司所有。這些成果和產品,可按照董事會決定的條款和條件,分配給或轉讓給甲方或乙方,或雙方。

  第五章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第5.01條合營公司投資總額為相當于_____美元的人民幣或_____幣。

  第5.02條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為_____美元。

  甲方出資額占注冊資本的_____%。

  其中:以土地使用權出資,作價為_____美元。現金出資為相當于_____美元的人民幣。

  乙方出資額占注冊資本的_____%。

  其中:以工廠設施的設計及服務出資,作代價為_____美元。現金出資為相當于_____美元的_____幣。

  第5.03條合營公司總投資額與注冊資本之間差額將由合營公司向中國境內的銀行或其他經合營公司選擇并經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的金融機構貸款解決。從甲方和/或乙方要求的對合營公司的貸款的擔保或擔保物應由雙方按各自在注冊資本的出資額的比例給予提供。

  第5.04條1.甲方除以現金對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出資外,還以_____平方米場地(以下稱“場地”)使用權作為出資額出資。場地使用年限為_____年。場地使用權的出資作價為_____美元。

  2.乙方除以現金對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出資外,還以如本合同第12.01條及本合同附件四所述的條款和條件進行設計的設計工作和服務,并以此作為出資額出資,作價為_____美元。

  第5.05條雙方應制定對注冊資本分階段的、同等出資的初步計劃。一旦董事會正式成立,董事會應根據合營公司的實際要求調整該出資計劃,但最后的出資應在合營公司廠房土建完成之前支付。以現金出資時,甲、乙雙方應按出資計劃規定的出資日期和出資以現金存入合營公司在中國銀行所立的人民幣帳戶和外幣帳戶。

  甲方和乙方的出資是按美元折算的。運用的外匯兌換率為實際出資日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人民幣對美元、瑞士法郎對美元的兌換率。出資后外匯兌換率的變化不影響雙方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所占的比例。

  任何一方如果推遲了應交納的資金時,應交付拖欠利息,利率比出資日中國銀行公布的年度貸款的利率高_____%,直到交足資金并全部付清拖欠應付利息為止。

  第5.06條甲方和乙方應在出資計劃規定特定事項完成后分別向注冊資本出資。

  第5.07條合營公司的雙方投資額需經中國的注冊會計師驗資,出具驗資證明。合營公司據此給出資者出具有董事長、副董事長共同簽署的出資證明。

  第5.08條合營期內,合營公司不得減少注冊資本的數額。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須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并經審批機構批準。

  第5.09條任何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事先都需取得對方書面同意。一方轉讓時,對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5.10條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或轉讓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后,報審批機構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5.11條當雙方的出資額達到注冊資本后,合營公司一旦取得了為使合營公司能有效地經營所需要的各種許可,合營公司將請求甲、乙雙方協助合營公司安排所需的長期貸款。

  第六章合營各方責任

  第6.01條甲方責任如下:

  1.向有關中國機關申請批準本合同及其附件,代表合營公司進行登記和取得營業執照以及辦理有關合營公司建立的其他事項。

  2.根據本合同第五章的規定對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進行出資。

  3.協助合營公司辦理有關場地的開發事宜。

  4.協助合營公司對場地獲得的接通水、電和燃料,接通通訊、交通及其他有關的基礎設施。

  5.根據本合同第9.01條的規定,向甲方已有客戶代銷合營公司的內銷產品。

  6.協助合營公司招聘合格雇員,及時任命合營公司的董事和董事長,推薦第14.01條的副總經理和第14.03條規定的其他高級職員。

  7.協助合營公司申請并取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所必須的批準。

  8.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合營公司從中國境外購置的所有機器設備的進口及海關手續。

  9.協助合營公司申請確認附于本合同后的“合營公司和合營各方的稅務待遇的申請書”中提出的稅務待遇。

  10.協助合營公司與中國境內的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進行貸款談判。

  11.協助合營公司和乙方的外國雇員和職工獲得他們進入中國從事有關合營公司業務所要求的簽證和工作許可。

  12.嚴格遵守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規定。

  13.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甲方的其他事項。

  第6.02條乙方的責任如下:

  1.根據本合同第十二章負責工廠設施設計,并就該設計工作與中國設計院密切合作。

  2.為合營公司推薦在海外購置所需機器設備。

  3.根據本合同附件三“技術轉讓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技術轉讓和提供技術服務。

  4.協助合營公司申請并取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所有必須的批準。

  5.直接或通過其子公司向合營公司出售合營公司根據本合同第11.03條為b類、c類和部分d類產品的生產所需要的所有原料藥。

  6.協助合營公司招聘合格雇員和及時任命合營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長,推薦14.01條的總經理和14.03條規定的高級職員。

  7.協助合營公司同在中國境外的金融機構進行貸款談判。

  8.協助合營公司和甲方的中國雇員、職工取得他們在中國境外從事有關合營公司事務的旅行所要求的去往國境外的國家或地區的簽證和工作許可。

  9.根據第9.02條規定的合營公司和乙方簽訂的包銷合同,通過合營公司產品的出口以及通過第19.01條(b)(iii)、(iv)、(v)(vi)條規定的其他方法協助合營公司獲得足夠的外匯。

  10.嚴格遵守合同及其附件的所有規定。

  11.辦理合營公司委托乙方的其他事項。

  第七章技術合作

  第7.01條在合營期內,根據合營公司生產經營的需要,乙方應向合營公司轉讓其產品的先進技術,以及乙方今后對這些產品的改進。該技術轉讓的詳細內容和條件規定在本合同附件三“技術轉讓協議”中。

  (1)乙方應以技術資料和醫學/科學資料的形式向合營公司轉讓a類、b類、c類和部分d類產品的生產配方、工藝技術、質量控制等專有技術的數據、資料和知識,包括今后的改進和進一步的發展,以使合營公司可能根據“gmp”和乙方質量規格和不斷修改的“藥品生產指南”進行生產、包裝和銷售該產品。

  (2)乙方準予合營公司使用屬于乙方的商標的使用許可,其條件和條款規定在本合營附件“技術轉讓協議”中。

  (3)作為乙方轉讓技術和繼續發展該技術如上述(1)項和(2)項的報酬,合營公司應在單項產品開始商業性銷售后的_____年期間,按該單項產品的凈銷售額的_____%向乙方支付該單項產品技術提成費。_____年的提成期過后,不再支付提成費。合營公司有權無償繼續使用轉讓的技術和生產銷售所轉讓的產品。

  (4)對用于乙方轉讓給合營公司的產品的屬于乙方擁有的,但未在中國專利局登記的具有專利權的技術,乙方應向合營公司提交有關專利證書。經乙方與合營公司董事會同意,根據不同情況,合營公司按運用該有專利權的技術的單項產品的凈銷售額的_____% ̄_____%給乙方支付附加技術提成費。該附加技術提成費應在專利有產期內支付,但支付該附加技術提成費最長不超過自該單項產品開始商業性銷售后的_____年期間,_____年期間過后不再支付任何提成費,合營公司有權無償繼續使用該項具有專利權的技術。

  (5)對用于乙方轉讓給合營公司的產品的屬于乙方擁有的并在中國專利局登記批準的具有專利的技術,合營公司將根據(4)的原則與乙方另行簽訂專利許可合同。

  (6)乙方與合營公司的簽訂的按本合同附件三的形式的技術轉讓合同期限與合營合同期限相同,原則上董事會認為必要時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對技術轉讓合同進行修改。

  (7)合營公司在使用乙方轉讓的技術時,對于第三者提出的權益要求,不負任何責任。

  第7.02條合營公司開發的產品作如下規定:

  1.合營公司將來按董事會批準所開發的d類產品應具有療效、穩定性、有效期內的安全性。合營公司應嚴格地依據“gmp”和乙方的標準操作程序和不斷修改的“藥品生產指南”以及所有適用的法律和規則(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被普遍接受的安全標準來制造和包裝產品。

  2.在合營公司對該d類產品或該d類產品的新的藥品劑型或新的劑量進行首次制造或包裝前,合營公司應交給甲方和乙方完整的產品文件,包括全部技術資料和全部醫學/科學資料,讓甲方和乙方作出意見和批準,即確認所有文件是否完整。

  3.在合營期限內,如合營公司發覺它未能保持或不能保證嚴格地按照合營公司為了“gmp”,安全健康或其他目的所提出的該d產品的產品規格來制造,包裝、質量控制、貯藏和運輸任何產品時,合營公司應盡最大努力減少或在可能的情況下防止損失,并立即把以上情況通知甲方和乙方。

  4.根據乙方規定由合營公司制造和/或包裝的產品,合營公司應保存參考樣品,所用原料、包裝材料及產品的完整的資料,也根據乙方規定由合營公司進行隨后的穩定性的檢驗。

  5.合營公司自己開發的產品屬于合營公司所有,并使用合營公司自己的商標。

  6.除上述1、2、3、4、5規定外,如果合營公司要求從甲方或乙方給予附加的技術幫助或先進技術。對此,合營公司應就適應的報酬與甲方或乙方達成協議。

  第7.03條經董事會同意并根據中國有關法律規定,合營公司可從第三者引進甲方和乙方所沒有的先進技術。合營公司也可向第三者轉讓合營公司自己開發的技術。

  第八章場地使用

  第8.01條甲方保證合營公司在第23.01條所規定的合營期間中享有對場地的使用權。

  第8.02條合營公司承擔場地的開發費,即取得場地的占地所發生的費用(勞動力安置,土地補償費、青苗補償費、新菜田開發費、拆遷費等)以及接通公用設施的費用。甲方和乙方估計總的開發費為人民幣_____元左右。

  第8.03條合營公司應委托一個合適的機構負責安排和辦好所有有關勞動力安置、土地補償、青苗補償、新菜田開發及拆遷等事宜。委托該機構在六個月內完成這些事宜。

  第九章產品銷售

  第9.01條合營公司應負責在國內銷售其產品,并委托甲方作為甲方已有的客戶的銷售代理人。由甲方代銷的條款和條件應在合營公司與甲方簽證的銷售代理合同中給予規定,或應包括下列原則:

  1.甲方應是合營公司產品在國內銷售給甲方已有客戶的銷售代理人。

  2.產品的宣傳和廣告工作應由合營公司進行。

  3.產品的銷售價格應由合營公司決定并且能夠使產品在國內市場具有競爭力。

  4.甲方應享有銷售傭金,該傭金占凈銷售額的比例由合營公司和甲方協議決定。

  第9.02條計劃由合營公司出口的乙方的a類、b類和部分d類產品以及合營公司開發并由董事會決定由乙方在國外銷售的d類產品,由乙方在中國境外包銷。由乙方包銷的條款和條件應在合營公司與乙方簽訂的包銷合同中給予規定,并應包括下列原則:

  1.乙方應為獨家的出口產品包銷商。

  2.乙方應以出廠價fob北京的條件,從合營公司購買出口產品,該價格應能使乙方按照國際市場有競爭力的價格轉售出口產品。乙方應定期地向合營公司提供有關在中國境外銷售的市場資料。

  3.合營公司應負責為該出口產品取得出口許可證,乙方應負責在出口產品銷售的國家和地區取得銷售許可。

  第9.03條由合營公司開發的d類產品亦可由合營公司直接出口。

  第9.04條合營公司應進行市場調查,以使決定當地市場條件和了解為國內市場服務的最佳途徑和方法,據此,合營公司應在晚些時候運用該市場調查資料建立其自己的銷售組織。

  第十章設備、輔料、包裝材料的購置

  第10.01條董事會已經做出有關合營公司生產產品的最終決策之后,應根據乙方推薦購置機器設備。乙方應提供機器設備的型號、規格和供應者。為了確保工廠設施的經營根據“gmp”和乙方的規格,合營公司應從乙方推薦的可靠性、信譽好的供應者購置機器設備。乙方應協助合營公司從海外定購機器設備。

  第10.02條關于購買零件、分析測定儀器、機械設備、交通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如果能符合規格、保證要求、與其他部件配套,可靠的并在其他方面如服務、維修、維護及改進的服務和質量符合要求,可以對在中國購買給予優先考慮。

  第10.03條在符合乙方質量規格和質量控制條件下,合營公司可以從中國或外國的來源購買輔料和包裝材料。

  第十一章原料藥的供應

  第11.01條為a類產品的生產和合營公司開發的d類產品所要求的原料藥和物質應在中國購買。

  第11.02條為獲得技術轉讓合同的技術目標以及維持最高的生產標準。合營公司應從乙方購買所有其需要的原料藥,以生產b類、c類和部分d類產品。

  第11.03條乙方應向合營公司按乙方同合營公司簽訂的供應合同規定的條款和條件供應第11.02條提到的原料藥,該供應合同應包括下列原則:

  1.乙方對原料藥的報價不應高于乙方向其子公司的并不時修改的報價的平均價格,其價格條件應是cif。

  2.向合營公司供應的原料藥應符合乙方的標準規格。

  3.所有原料需求的預測、訂貨和支持應根據供應合同的規定。

  4.合營公司同意它應僅從乙方或其子公司購買所有它所需要的原料藥。

  5.合營公司應用雙方同意的自由兌換的貨幣為該原料藥支付。

  6.合營公司應負責為該原料藥獲得必要的進口許可和政府批準,并應負責為該進口支付的任何關稅和稅款。

  第十二章工廠設施的設計準備和建筑

  第12.01條1.為確保合營公司將擁有和經營一個有先進的設計特點的現代化的藥品(生產)工廠設施以便遵循“gmp”和_____方規格,并符合中國政府有關設計的規范要求,_____方應為該工廠設施準備設計。

  合營公司與_____方應根據本合同附件“設計協議”的形式及條款和條件簽訂設計合同。_____方與一個_____設計院合作來完成該項設計工作。合營公司將與_____設計院簽訂一個設計合同,明確規定設計分工、協作、責任和報酬。_____方積極地參加該設計合同的談判。

  2._____方應通過準備工廠的初步設計和實施設計(護大初步設計),指導并監督_____設計院的設計是否符合_____方的設計規格。_____方對該項設計工作負有全面的責任。需要_____方確認的設計和圖紙,應由合營公司負責安排譯成_____文。

  3.上述第2款中所述的_____方的設計工作和服務,連同_____方由于設計工作需要派專家/技師來往_____的飛機票費(飛機票最多應不超過_____人次),應根據第5.04條作為_____方對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出資,其作價為_____美元。合營公司應支付該專家/技師的食宿費(每次不超過兩周,最多_____人次)。合營公司應負責支付_____設計院的設計費。

  第12.02條本合同批準日后的一個月內,合營公司應建立一個建設和籌備辦公室(籌備辦公室)。董事會應委托該籌備辦公室的工作人員。籌備辦公室應在合營公司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領導下工作。

  第12.03條籌備辦公室的一般責任為:

  1.在本合同批準日后三個月內,準備總設計費的預算。為了便于主管部門對設計的審批協助_____方工作。

  2.根據設計與工廠建筑的總承包商就建筑合同(“建筑合同”)進行談判。

  3.組織購置和檢驗工廠的建筑所要求的設備和材料,并在_____碼頭辦理所有進口手續和海關申報。

  4.組織所有設置及設施的安裝并在_____方指導監督下進行技術投試。

  5.決定項目建設的總進度。

  6.編制開支計劃,并進行項目的財務管理。

  7.編制有關管理程序。

  8.保存和管理所有在建筑階段期間的文件、圖紙、檔案和資料。

  9.定期準備由董事會審查的建筑報告。

  第12.04條該工廠設施設計批準后,合營公司應與籌備辦公室選中的總承包商簽訂建筑合同。該建筑合同應根據批準的設計和董事會滿意的條款和條件來進行。

  第12.05條籌備辦公室應監督工程的實施以確保其符合設計和建筑合同的規定。

  第12.06條籌備辦公室的費用和其工作人員的報酬應包括在合營公司建設預算中。

  第12.07條工廠建筑完工后,籌備辦公室應安排董事會進行工程的驗收。

  在工廠設施根據批準的設計的完工以及對交接程序的完成表示滿意后,董事會應解散籌備辦公室。

  第12.08條除上述工作外,合營公司在其建設期間的其他生產準備工作應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根據實際情況安排。

  第十三章董事會

  第13.01條1.董事會是合營公司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的權力和職責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規定。

  2.合營公司的重大事項應由董事會全體一致決定。該重大事項在《公司章程》中第二十九條予以規定。

  3.除上述條款外的其他事項應由多數票通過決議決定,但是至少各方委派的一名董事投了贊成票。該事項在《公司章程》第三十條予以規定。

  第13.02條董事會應由_____名董事組成,各方應各委派_____名董事。甲方應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董事長,乙方應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副董事長。

  董事、董事長和副董事長任職期限應為四年,經委派方決定可以連任。

  第13.03條合營公司的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為其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13.04條董事會的董事長是合營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果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副董事長就被暫時授權來履行董事長的職責。

  第13.05條董事會會議應每年舉行_____次,并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會議程序、法定人數要求、代理、投票等事宜在《公司章程》第四章中規定。

  第十四章管理機構

  第14.01條合營公司應設一名總經理和一名副總經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應由董事會任命。總經理應由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應由_____方推薦。他們的任期為四年,同樣可根據董事會的決定連任。

  第14.02條總經理應對董事會負直接責任。他應執行董事會的各種決定并應組織和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工作和管理。副總經理應協助總經理進行工作,當總經理缺席時,副總經理就代表總經理履行其職責。關于主要事項的決定需要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共同簽署,在《公司章程》第三十三條中予以規定。

  第14.03條1.合營公司應建立在總經理和副總經理領導下的,由生產經營部經理、質量控制總經理、車間工程師、人事部經理、財務管理經理(即:總會計師)以及銷售和物料供應部(材料管理)經理組成的管理機構,上述人員均應由董事會任命,各高級職員的任期應為四年,亦可根據董事會的決定連任。

  2.甲方應推薦質量控制部經理、人事部經理和總會計師。乙方應推薦生產經營部經理、車間工程師、銷售和物料供應部(材料管理)經理。在晚些時候董事會可對甲乙雙方推薦的職位作調整。

  第14.04條高級職員有營私舞弊和嚴重瀆職的情況,可由董事會的決議隨時解聘,觸犯刑法者應對其犯罪行為根據中國刑法承擔責任。

  第14.05條合營公司高級職員工資和報酬應由董事會根據下述原則決定:

  (a)合營公司高級職員中的外國雇員的工資和報酬應與中國的醫藥合營公司的同樣職位的同類職員的平均工資標準相似,并應以雙方同意的可自由兌換的貨幣支付。如果法律允許,在中國境內一般日常開銷所需那一部分工資和報酬,經董事會決定應以人民幣支付。

  (b)合營公司高級職員中的中國當地雇員的工資和報酬應與中國的醫藥合營公司的同樣職位的同類職員的平均工資標準相似。該工資和報酬應以人民幣支付。

  第14.06條如董事會決定,合營公司應自費或支付住房補貼為合營公司的外國高級職員提供住房。該提供的住房或支付的住房補貼應有一個合理的標準,該標準與中國其他醫藥合營公司為外國管理人員提供的住房或住房補貼標準相似。

  第14.07條所有其他事項,如合營公司的中外高級職員的津貼、福利、旅行費用標準等等應由董事會決定。

  第十五章勞動管理

  第15.01條

  1.合營公司的職員、工人的雇用、招聘、解雇和辭職,以及他們的工資、福利待遇、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及其他事宜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條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辦理。

  2.合營公司職員、工人的工資和報酬應根據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制定,其個人實得工資水平是_____地區國營醫藥企業職員、工人實得工資收入的_____,該工資應全部付給每一個職員、工人。

  3.在合營公司職員工人不能適合合營公司的要求條件下,合營公司將盡力保持將其職員、工人的長期雇用政策,接受特殊培訓職員、工人的雇用期不得少于_____年。

  4.如果職員、工人過剩或經過培訓后仍不斷適合合營公司的要求,合營公司可解雇他們,但將依法給予補償。

  5.上述1、2、3和4款的所述事宜按董事會的決定將在合營公司與職員、個人集體或個人所簽訂的勞動合同中作出具體規定。勞動合同應向市勞動部門備案。

  第15.02條合營公司的獎勵、福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合營公司職員和工人的獎金、福利,不得它用。

  第十六章工會

  第16.01條合營公司的職員、工人有權按《合資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組織工會,開展工會活動。合營公司對工會的工作將給予支持,給予其房屋、設備的使用權,以便工會的辦公,開會及開展其他活動。

  第16.02條合營公司的工會在本合營公司內享有《公司章程》第九章所規定的權利及義務。

  第16.03條合營公司將撥出合營公司職員、工人工資總額的2%作為工會活動經費。工會將按全國總工會的有關規定使用這筆經費。

  第十七章稅收

  第17.01條合營公司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所得稅法》及中國其他有關法律、規定繳納稅款。

  第17.02條合營公司的高級職員、職員、工人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有關法律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17.03條本合同簽字之后,甲方和乙方將立即將本合同、附件和“合營公司合營方關于稅務待遇的申請書”提交給中國稅務部門以爭取早日取得有關稅務通知。

  第十八章財務會計制度

  第18.01條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將按照中國財政部《中外合資企業財務會計制度》參照有關國際會計標準的慣例制定。

  第18.02條合營公司將采用國*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18.03條

  1.合營公司的全部帳簿和財務記錄應合理、詳細、完整和準確并公平地反映財務結果以及其制作之日的合營公司財務現狀。

  2.合營公司的全部憑證、帳簿,報表將用中文制作,主要財務、會計文件,報表(包括月季和年度報表)將譯成英文并其內容上與中文文件、報表相符。

  第18.04條合營公司的會計年度將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一月一日起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但合營公司的第一個會計年度從合營公司成立之日,即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最后一個會計年度截止于合營公司解散或合營期滿。

  第18.05條合營公司將采用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同時并用實際收付的貨幣記帳。外匯按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當日公布的外匯比價值折算成人民幣。

  第18.06條合營公司將在中國銀行_____分行分別開立人民幣和外匯帳戶,并可在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的其他銀行開立外匯帳戶。

  第18.07條

  1.合營公司的總會計師負責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

  2.總會計師將按期向董事會提供合營公司的財務報告(按月、季和年度)。

  第18.08條

  1.合營公司將聘請一名獨立的來自于注冊的會計師事務所的中國注冊的審計師負責年度驗證合營公司的報表及財務報告。

  該審計師的報告將提交給董事會的總經理。

  2.各方有權在任何時候聘請會計師審查合營公司的報表和財務報告,費用處理,合營公司將為此種審查提供便利。

  第十九章外匯

  第19.01條合營公司將在法律允許范圍內采用各種適當的辦法努力保護外匯收支平衡。

  (1)通過出口合營公司的產品取得外匯,乙方將根據本合同第9.02條規定由乙方與合營公司簽定包銷合同,乙方負責出口合營公司的產品。在開始商業性生產起_____年內該出口作為外匯的主要來源,該_____年后合營公司的產品的出口將繼續增加以創所需的外匯。

  (2)在合營期間內,如上述a)的辦法尚不足時則合營公司或乙方將使用下列辦法創外匯。

  (a)根據《國務院關于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外匯收支平衡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外匯平衡規定”)的第六條,經有關部門批準后,合營公司可利用乙方的銷售渠道推銷國內產品出口。“國內產品”包括甲方所生產并同意出口的任何產品和乙方認為可以成功地銷往國外的其他任何第三方生產的任何產品。

  (b)根據外匯平衡規定的第八條,經有關部門批準后合營公司可以向有外匯支付能力的企業銷售產品,并以外幣計價結算。

  (c)根據外匯平衡規定的第九條,乙方(包括乙方的所有其他部門)已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其他合營企業的合法收入的外匯有余額時,經有關部門批準后,乙方可調劑解決合營公司與乙方所設立的其他合營企業的外匯問題。

  ①在特殊情況下,乙方同意,合營公司可以用人民幣支付乙方的利潤。根據外匯平衡規定的第十條,經有關部門批準后乙方可用人民幣再投資于國內能夠新創外匯或新增加外匯收入的企業并享受外匯平衡規定第十條所給予的優惠。

  ②根據外匯平衡規定第五條,經有關部門批準后,合營公司可向中國國內用戶銷售其產品,替代進口,收取外匯。

  ③在其他現行或將來的規定允許范圍內,合營公司或乙方可采用其他手段以求其外匯收支平衡。

  第19.02條合營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其他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的規定辦理。

  第19.03條合營公司的一切外匯收入將存入在中國銀行開戶或經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的其他銀行的外匯存款帳戶。合營公司的一切外匯支出從該外匯存款帳戶中支出。

  第19.04條根據合營公司債務和需要,董事會應決定合營公司外匯支付順序。

  第二十章利潤分配

  第20.01條合營公司將從其稅后利潤中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職工獎勵福利基金(三項基金)。提取比例由董事會決定,但提取職工獎勵福利基金的比例為稅后利潤的_____%。

  第20.02條

  1.每個會計年度的前三個月,總經理負責準備上一年度的收支平衡表,損益報告書及利潤分配方案并提交董事會審查批準。

  2.董事會將決定是否將提取三項基金后的稅后利潤分配給各方。任何利潤的分配將按合營各方出資額在合營公司注冊資本中所占比例進行分配。

  第20.03條原則上,合營公司將用外匯支付乙方分得的利潤,在特殊情況下,合營公司的外匯不足以支付乙方的利潤,合營公司應選擇下列之一:

  1.乙方同意后,以人民幣支付乙方的利潤或:

  2.直至合營公司獲得足夠的外匯,合營公司將:

  3.提取應付乙方同等金額的人民幣并將該筆人民幣在中國存入有利息帳戶,一旦獲得充裕的外匯后,合營公司將以外匯支付應付乙方的利潤,以人民幣支付存款的利息。或:

  4.提取應付乙方的同等金額的人民幣作為合營公司的流動資金。一旦獲得充裕的外匯,合營公司將以外匯支付乙方的利潤以人民幣支付其利息。利率將按合營公司決定使用這項資金之日中國銀行貸給其他中國國營企業的類似貸款利率而定。

  第二十一章保險

  第20.01條合營公司的一切保險事宜應向中國人民保險*司或中國有關部門批準的其他保險公司投保,董事會將決定保險的種類,范圍,價值以及保險期限。

  第二十二章保密

  第22.01條

  1.合營公司對甲方或乙方提供給合營公司的一切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要嚴格保密,并只能在合營公司的業務范圍內使用。

  2.合營公司的全部高級職員,職工將與合營公司簽訂保密協議,保證對在他們就業期間所接觸的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予以保密,這種保密協議可包括在勞動合同內。

  3.甲方應對合營公司或乙方對其所披露的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保守保密。未經乙方事先書面授權,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披露。

  4.乙方應對合營公司或甲方對其所披露的保密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保守秘密,未經甲方事先書面授權,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者披露。

  第22.02條合營公司,其任何雇員,甲方和乙方在下列情況下,不承擔保密義務:

  1.保密資料的泄漏非合營公司,其任何雇員,甲方或乙方的過失而已經為公眾所知。

  2.保密資料為有泄漏權的第三者提供。

  3.如果合營公司,其雇員,甲方或乙方將保密資料泄漏之前,已為第三者完全掌握的。

  第二十三章期限、解散、清算

  第23.01條合營公司的合營期限為_____年,從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開始。

  第23.02條在合營期滿前兩年,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并報審批機構批準,可以延長合營期限,延長期限批準之后,要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登記。

  第23.03條合營公司在下列情況之一時,將解散,其中(b) ̄(①)各項可能發生在合營期滿之前。

  1.合營期滿,不再延長。

  2.合營雙方一致認為提前解散合營公司于雙方有利。

  3.第17.03條中所述的稅務待遇申請書未獲稅務機關批準。

  4.在申請建設施工許可證時,第8.03條所述事宜尚未完成,致使合營公司無法在場地上開始進行建筑時。

  5.工廠建設的總投資額(包括場地開發費,設備費等)超過雙方估計數額的_____%或_____%以上。

  6.合營公司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7.因外匯支出持續超過收入,雖經雙方努力仍不能改變,以致無法繼續經營。

  8.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無法繼續經營。

  i)任何一方的董事或推薦的高級職員被有效地排除參與董事會或對合營公司的管理。

  j)合營的任何一方或合營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資產或財產被國家沒收或征用。

  k)合營各方通過其在董事會的代表未能就有關合營公司的全面政策,經營中的重大問題達成協議,這種情況對于合營公司繼續有盈利地經營造成實質性和不利的影響。

  ①合營的一方嚴重不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所規定的義務,致使合營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本條1.2.3.4.5.6.7.8.9或①項中有一項發生后,任何一方建議提前解散合營公司,董事會應在三十天內召開會議討論此建議,為避免終止合同及提前解散合營公司,雙方應盡最大努力排除障礙,如會后三十天內仍無法解決,應由董事會作出解散決議,提出解散申請書,經中國審批機構批準后,合營公司可以解散。

  在本條①情況下,違約方應對合營公司由此造成的損失負賠償責任。

  第23.04條經審批機構批準后,董事會宣告合營公司解散、提出清算的程序,原則,清算委員會人選。清算將按中國法律和規定以及《公司章程》第十章進行。

  第二十四章違約和不可抗力

  第24.01條除本章第24.02條規定外,若本合同一方在實質性方面不完整履行或終止履行本合同及附件,在收到另一方通知后六十天內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時,該方便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責任,負責賠償履約方或合營公司由此所遭受的損失。

  第24.02條

  1.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如旋風、雷電、戰爭、洪水、水災、地震、臺風或其他不可預見的事件,其發生和后果是不可預見,不可避免,致使該方無力履行本合同和/或附件,受害方應立即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另一方,并提供事件的詳細情況,聲明本合同和/或附件不能履行的原因,受害方應盡全力減少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對另一方或合營公司所造成的損失。

  2.如受害方證明不可抗力事件是其不履行合同的主要原因,并滿足了本條第一款的要求,該方不履行合同將不視為違約。

  3.如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持續_____天以上,合營雙方將召開會議,商討由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是否應修改本合同和/或附件。

  第二十五章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第25.01條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效力,解釋,執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應適用中國法律。已公布的中國法律未涉及事宜,采用國際慣例。

  第25.02條

  1.在履行本合同及附件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爭議雙方不能協商解決,則經雙方書面同意,可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程序進行仲裁。如果雙方不能就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達成一致意見,則爭議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_____商會仲裁院并按該院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語言采用_____語。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并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在爭議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和附件。

  第二十六章合同文本與文字

  第26.01條本合同一式六份,包括中文本三份,英文本三份。中英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權威性和同等的法律效力。各方均已核實中、英文兩種文本并承認兩種文本的內容在實質上相同。甲乙雙方將各自保存中、英文本各一份。

  第二十七章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項

  第27.01條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27.02條本合同及其附件一至六自審批機構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27.03條本合同及附件應以雙方書面協議的形式進行修改,經審批機構批準后生效。

  第27.04條

  1.在生效后若_____政府頒布較本合同條款更為有利并適用于合營公司,甲方或乙方的有關稅務、關稅或外匯方面規定的優惠條件或其他新法律、條例和規定,合營公司,甲方或乙方將及時根據這些新規定申請取得其所提供的利益。

  2.在本合同生效后,若_____政府頒發有關稅務、關稅、外匯或其他事宜的法律、條例或規定以及現有的或新的法律、條例或規定的修改補充或廢除,嚴重影響合營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經濟利益,雙方為了保持合營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經濟利益,雙方為了保持合營公司甲方或乙方在本合同下的經濟利益應及時對本合同的條款作必要的修改和調整,并報審批機構批準后生效。

  第27.05條

  1.一切通知都必須以書面文字形式送至對方。_____方給_____方的通知用中文書寫附英文譯本;_____方給_____方的通知用英文書寫附中文譯本。

  2.通知采用電傳、電報或航空郵寄方式傳遞。電傳、電報發送之日視為生效。航空郵寄以郵戳日期或其類似文件為準生效。

  3.通知應送至各方的下列地址:

  甲方:_____乙方:_____

  電傳:_____電傳:_____

  電報:_____電報:_____

  收信人:_____收信人:_____

  附件

  技術轉讓協議

  前言

  本技術轉讓協議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_____(簡稱“乙方”)和_____、_____(簡稱“甲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簡稱“中國”)_____簽訂。甲方、乙方簽訂本協議僅為保證在合營公司--_____(簡稱“公司”)正式成立后,促使公司正式授權代表與乙方簽訂技術轉讓合同。

  總則

  本協議是乙方將其擁有的專用技術轉讓給公司,商標專用權許可給公司。乙方的這些技術應是先進的、適用、連續的和動態的技術,以及將使公司的技術能力和產品質量達到世界先進水平,產品在國際國內市場上在技術質量和經濟方面具有競爭力。為此目的,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定義

  “_____”意指世界衛生組織制定和隨時修改的“_____”指標,以及由乙方制定和隨時修改的關于質量標準的內部規定。

  “制造”意指從活性物質開始,并把它們做成適當劑型的制造過程。如藥片、糖衣藥丸、膠囊、藥膏、栓劑、溶液和其他制劑。

  “包裝”意指成品用出售的包裝材料包裝并貼標簽。

  “產品”意指在合營公司所述的a、b、d和d類產品中,所提到的和隨時補充的乙方的藥物產品。指著該a、b、c、或d類產品時,各自以下稱為“a類產品”、“b類產品”、“c類產品”或“部分d類產品”(來自乙方的d類產品)。“技術資料”意指由乙方所有或支配的制造或包裝產品所要求的數據、資料和知識(包括但不限于制造說明、分配方、質量控制和有關安全、衛生、生態學方面的資料)。

  “醫學/科學資料”意指由乙方所有或支配的有關產品的數據、資料和知識。包括特別是包含在對產品基本登記檔案材料中的科學、醫學、臨床、藥理學和病理學等的研究資料。“凈銷售額”意指帳單的發票價格減去任何折扣、回扣和工商統一稅。所有這些應根據適用于公司年度總帳目的公司標準會計原則進行計算。

  第二條協議的范圍和內容

  1.為達到本協議上述的總則中所提到的目的,乙方同意提供給公司必要的產品的技術資料、醫學/科學資料和技術協助,如在本協議隨時修改的附件中,更具體列出的內容。乙方同意提供下列技術和專有技術的轉讓。

  (1)乙方將用文件、圖紙和說明的方式提供給公司技術資料,所有這些資料都用英文寫成;

  (2)乙方將用它的產品基本登記檔案材料的方式提供給公司醫學/科學資料,這些資料都用英文寫成;

  (3)乙方將授與公司如在第三條所規定的使用由乙方擁有使用權的某些商標的使用許可;

  (4)乙方將協助公司取得如第四條規定所需的一定資料、材料和設備,以使公司進行產品的臨床試驗和產品報批;

  (5)如第五條規定的,乙方將定期檢驗公司制造和包裝的產品樣品,以決定它們是否符合“_____”和乙方的規格;

  (6)如第六條規定的。乙方將為公司和乙方所挑選的合格的人員提供培訓。乙方將派他自己的技術人員到公司,以便在公司的工廠內提供現場培訓。

  2.本協議不包括公司自己開發的d類產品。公司應按照合營合同第7.02條來處理這些產品。

  第三條商標使用許可

  1.乙方必須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其實施細則到中國有關部門進行商標注冊。

  2.在本協議規定的條件下(特別是分配在第五條和第十一條中所規定的質量控制和保密要求的條件下),乙方特此授與公司為銷售在本協議期內,由公司制造和/或包裝的a類、b類、c類和部分d類產品,而使用在本協議“附表”中列舉的商標(以下稱“商標”)的使用許可。根據這些條件,(a)公司應僅使用該商標來銷售它制造和包裝的a類、b類、c類和部分d類產品;(b)每當使用該商標時(例如在容器上、包裝上、說明上和廣告上)應附上r標志(中英譯文)和參考符合“合營公司_____的注冊商標”(中英譯文)和(c)包裝材料(包括包裝插頁)上的第一產品的標簽和說明應用清楚的字跡標明的特許下制造和/或包裝(中英譯文)。關于產品的、包裝形式、包裝插頁、標簽和宣傳材料應由公司和乙方一致同意。

  3.乙在中國注冊的商標受中國法律保護。對該商標,乙方享有獨家所有權,在所授與的使用許可期限屆滿或提前終止后,公司不得使用該商標或給出使用許可。公司沒有就對乙方對商標的任何權利的任何要求權。

  第四條產品登記、臨床試驗/驗證以及試制

  在本協議期間。為了登記產品。根據《新藥審批辦法》所需的程序,乙方應協助公司進行臨床試驗/驗證。乙方應協助公司進行產品試制,為了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其他有關規定,并得到所有銷售所必需的特許和許可。臨床試驗/驗證只能通過公司與乙方共同商定的試驗/驗證程序進行。公司將負擔有關此事宜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第五條制造、包裝、質量控制和安全

  為保證公司能夠達到根據“_____”和乙方的規格制造和銷售它的產品的目的,如在本條所規定的乙方應提供給公司它的質量控制程序,公司應在這些程序的履行方面與乙方合作。為此,乙方和公司承擔以下責任:

  1.公司應嚴格地依據“_____”和乙方的規格以及所有適用的法律和規則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被普遍接受的安全標準來制造和包裝產品。公司應實施乙方提供的特定的安全措施。

  2.公司應始終依照乙方提供的制造、包裝、質量控制、貯藏和安全程序進行工作。

  3.在公司對產品、新的藥品劑型或新的劑量進行首次制造或包裝時,公司應免費交付給乙方試制產品的若干代表性樣品。在乙方還沒有對該批產品簽署書面意見并交給公司以前,不得開始進行批量生產。但乙方應在交付給乙方有關樣品后60天內把它的決定通知公司(或用書面通知公司任何延遲的原因)。

  4.按乙方的要求,公司應在任何產品制造后和包裝前,立即免費提供給乙方足夠數量的由公司制造的某一批產品的樣品。乙方應對該樣品進行分析。以決定公司制造的該產品是否嚴格地符合“_____”和乙方的規格。

  5.乙方應定期檢驗產品的生產、包裝、質量控制和/或貯藏和收到有關這些材料,并決定是否符合“_____”和乙方的規格。乙方作出的任何不合格的決定應通知公司,由此:(a)公司應立即暫停這些產品的銷售,和(b)公司應盡最大努力來補救任何已經由公司賣出和推銷了的產品。公司同意在公司未收到乙方事先的書面批準(此批準將是根據以后的檢驗結果認為對乙方來說是合理地符合要求的)前,不能在任何條件下直接或間接地銷售任何有關產品(此產品是乙方根據本款已經作出質量不合格決定并已通知公司的產品)。

  6.在本協助期間內,如公司發覺它未能保持或不能保證嚴格地按照乙方為了“_____”、安全、健康或其他目的所提出的規模和指導來制造、包裝、質量控制、貯藏和運輸任何產品時,公司應盡量大努力減少或在可能的情況下防止損失,并立即把以上情況通知乙方。

  7.根據乙方規定由公司制造和/或包裝的產品,公司應保存參考樣品以及產品的完整的資料。

  第六條培訓

  乙方應盡最大努力來保持公司的工作人員能夠掌握和使用乙方轉讓的技術和專有技術,以便公司可以達到本協議的目的。為此,乙方應提供以下培訓服務:

  1.在本協議期間內,按董事會的要求,乙方應為公司和乙方所同意挑選的有經驗的合格的技術人員提供培訓,培訓地在乙方在_____的工廠或乙方選擇的其他乙方的一個或多個聯合機構的工廠。技術專家應是在藥品制造方面有資格的,公司應盡最大努力來保證他們在完成了本條規定的培訓后至少五年內繼續被公司雇用。公司應支付培訓期間的和與培訓有關的公司的技術專家的旅行、食宿、醫藥費和其他費用。乙方應支付它本身的費用。包括乙方的技術人員的工資。

  2.在本協議期內,按董事會的要求,乙方應派遣有經驗的合格的技術人員到公司的工廠,對公司工作人員進行現場培訓。公司應付乙方的技術專家的商人等級來回飛機票,以及其在中國境內的食宿和交通費用,其標準應對乙方來說是合理的滿意的。乙方應付其技術專家在他們逗留中國期間的工資和醫藥費。

  3.培訓的范圍、內容、要求、方法和具體的培訓計劃等由乙方和公司協商制訂和同意,經董事會批準執行。

  4.公司和乙方將互為對方的派遣人員辦理簽證,居留和其他準許的手續。

  第七條改進和交換資料及新技術

  1.乙方應將所有的改進和產品的新技術通知公司。這些改進是乙方已經發展和/或得到的在技術資料中所包括的所有的內容如在本協議附件中更具體列出的內容以及它經常提供給它的聯合公司的那些改進。

  2.乙方還應在醫學/科學資料的范圍內把它的所有經常地提供給它的聯合公司的新認識通知公司。

  3.公司及時將所有得到和收到的對產品和原料的制造、包裝、質量控制、貯藏和運輸產生有利或不利影響的有關技術和醫學的問題(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健康和生態學)報告乙方

  第八條活性物質/輔料和包裝材料

  為了達到本協議的技術目標和保持最高的生產標準,如在合營合同和將由乙方和公司制訂的供應合同中的規定,公司就從乙方購買活性物質以進行生產b類、c類和部分d類產品。在符合乙方質量規格和質量控制條件下,公司可以從中國或外國的來源購買輔料和包裝材料。

  第九條提成費

  1.作為本協議規定的乙方轉讓技術和繼續發展該技術的報酬公司應在單項產品開始商業性銷售后的_____年期間,按該單項產品的凈銷售率額的_____%向乙方支付該單項產品提成費。_____年的提成期間過后,不再對該產品支付提成費。公司有權無償繼續使用所轉讓的技術和生產銷售所轉讓的產品。

  2.對用于乙方轉讓給公司的產品的屬于乙方擁有的(不論在中國登記與否)具有專利權的技術,公司按運用該有專利權的技術的單項產品凈銷售額的_____%給乙方支付附加技術提成費,該附加技術提成費應由公司和乙方通過考慮評價該具有專利技術的價值的一切有關事宜達成協議。該附加技術提成費應在該專利有效期內支付。但支付該附加技術提成費最長不超過自該單項產品開始商業性銷售后_____年期限。_____年提成期過后,不再對該產品支付任何提成費,公司有權無償繼續使用該項產品的具有專利權的技術。

  3.該提成費應每_____年向乙方支付一次,并應在每_____年期后的_____天內交付。該提成費應附上一份由公司的審計員開出的證明,該提成費應基于的產品的名稱和凈銷售額以及應支付提成費的金額的財務報表。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保險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本著平等互利的精神,并通過友好協商,簽訂此合同,并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及其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的法律及條例,成立一合資經營企業,名為(西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以促進發展中國的食品工業及引進先進技術設備與科學管理方法以實現上述目的。

  第一條 合營雙方的名稱,注冊所在國/所在地區與法定地址(略)。

  第二條 合營雙方法定代表的姓名、職業及國籍(略)。

  第三條 合營公司的名稱、法定地址、宗旨、經營范圍

  3.1 公司的中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3.2 公司的英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3.3 公司的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3.4 公司為一有限責任公司及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下的法人,公司的所有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的法律、法令及條例,公司的所有合法權益及利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管轄及保護。

  3.5 公司成立的宗旨在于充分利用中國的豐富食品資源及物料以發展食品工業,采用乙方在此方面的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及引進先進的科技和設備,以香港和國際市場為目標,產品以出口外銷為主,提高廣東食品在國際市場的競爭能力,充分利用乙方在香港和世界各地的銷售網點,已成功地實現以上的目的并為雙方的利益取得理想的經濟利潤。公司的經營范圍于初期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項:

  (a)充分利用中國地域食品原料豐富資源的優勢和____________公司先進的工商管理技術的優勢對食品工業的產量與品質的提高而進行技術改造,及引進國外高級物料、良種。

  (b)通過公司引進香港及外國先進食品加工技術設備,以及對肉類、蔬菜、水果、醬料、調味、添加劑、飲料和冰淇淋等方面進行生產加工,產品在國內外市場銷售,并配套包裝、冷藏、運輸等方面的營運設施。

  (c)設立包裝容器工廠,除供應本公司需要外并在國內外市場進行銷售。

  (d)經公司主管部門批準在香港和海外設立產品銷售中心及網點。

  (e)隨著公司的發展在廣東省設立信息資料、科技咨詢和技術培訓中心,以促進食品工業的發展,以利于在國內外市場競爭中取得成功。

  (f)與廣東省的其他經濟實體進行補償貿易及其他類似的商業安排。

  (g)在董事會(如以下之定義)認為結合上述的一項或多項業務與其有附帶關系或適合于經營的需要時,可以獨立經營或以投資于其他合營企業或經濟實體的方式,從事食品工業內的其他有關業務。

  第四條 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合營雙方的出資額、出資比例和出資方式、出資額的繳付期限以及出資額欠繳與轉讓的規定

  4.1 公司的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萬元。

  4.2 甲方的出資額為注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__,數額為人民幣______萬元。乙方的出資額為注冊資本的百分之______,數額為______萬元。但乙方的出資應以____________繳付,按繳付當日中國國家外匯管理總局公布的外匯買賣牌價的中間價換算人民幣計算。

  第五條 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5.1 雙方應按各自出資的比例來進行利潤的分配和虧損的分擔。惟雙方對公司的責任只限于各自對注冊資本的出資額。

  5.2 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施行細則)和其他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的有關法律和條例繳納所得稅后,其年度利潤應按以下的原則分配:

  (a)依照董事會決定的比例,預先提取儲備基金、公司發展基金以及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b)任何一年的獎勵及福利基金的數額不得多于公司百分之五的稅后利潤。

  第六條 合資雙方的責任

  6.1 甲方及乙方應盡力促進公司的業務活動。

  6.2 在不影響____________的原則下,雙方同意各自主要負責以下各項:

  甲方:

  (a)負責辦理公司的注冊登記手續和申請公司的營業執照;

  (b)負責申請公司按規定享受的減免稅收待遇;

  (c)負責申請設立公司的外匯存款賬戶及人民幣存款賬戶;

  (d)負責為日常及辦公使用的進口用品、設備及器具辦理報關手續及領取進口許可證,并為出口物品領取出口許可證;

  (e)負責為公司申請有關的辦事處;

  (f)負責推薦稱職的中國職員;

  (g)負責申請乙方出入人員的出入境通行證件;

  (h)負責提供國內食品及市場趨勢有關的信息資料;

  (i)負責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食品工業中的其他機構建立并保持固定的聯系;

  (j)負責促進并協助公司產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銷售;

  (k)負責由公司指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

  (a)負責公司生產的產品在香港和國際市場銷售;

  (b)負責提供香港和世界各地區的食品及食品有關的市場信息資料;

  (c)負責提供市場現有的現代食品科技和市場的信息資料;

  (d)負責在香港和其他國家及地區辦理有關業務的注冊登記手續;

  (e)負責介紹國外食品專家學者到公司所屬企業及廣東省其他食品企業傳授食品生產技術;

  (f)負責公司業務的運轉、公司骨干職員的業務培訓和引進健全的管理經驗;

  (g)負責與外國食品工業中的其他機構建立并保持固定的聯系;

  (h)負責由公司指定的其他事項。

  第七條 董事會的組成、職責、權限

  7.1 雙方于公司成立后組織成立董事會(〔董事會〕)。董事會人數為______名,其中甲方______名,乙方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擔任。董事的任期為______年,若雙方同意可以連任。若某董事因故需要更換時,由委派方另行安排接替并報審批機關備案。

  7.2 董事會是公司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的雙方董事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項。

  第八條 部經理與副總經理的職責、權限和聘用辦法

  8.1 公司成立一管理事務處以負責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管理事務處設一位總經理及一位副總經理。總經理執行董事會制定的經營管理方針和決議。在董事會休會期間,總經理應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總經理對外代表公司,對內任免下屬人員,并行使董事會所授予的其他職權。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總經理于處理重要問題時與副總經理協商。

  8.2 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用,總經理由乙方擔任,副總經理由甲方擔任。

  第九條 場地使用權

  9.1 公司應向負責土地的主管部門申請取得經營場地的使用權并以其名義簽署場地使用合同。

  第十條 保密協議

  10.1 甲方及乙方承諾于未獲對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之前,不透露或容許泄露任何因本合同或因執行本合同而獲得的有關公司業務的機密資料給未經授權可接受該資料或文件的任何人士或經濟組織。

  10.2 甲方及乙方同意公司應實行一個制度以安全保管上述第______段所提及的機密資料及文件,同時公司得盡其所能地采取所有合理的措施,使此等資料及文件被公司職員及工作人員泄露的風險減至最低限度,但由雙方明確地準許透露的除外。

  10.3 如甲方或乙方獲知任何有關侵犯公司專利權、商標、版權、其他知識產權或類似的事件時,首先發覺的一方應將其所有的有關消息通知另一方,然后雙方協商(如有必要)應采取的行動。

  10.4 在甲方或乙方認為必要和恰當時,公司應采取行動和步驟以保證公司的知識產權利益。

  第十一條 經營計劃

  公司應按其業務范圍制訂其經營計劃,此等計劃于獲得董事會批準后應予實行,并呈交有關部門備案。公司有權決定是否于國內或向國外采購主要的機器、設備、原材料、燃料、零配件、交通工具及辦事處用品,于購買條件相同的情形下,公司應首先考慮中國的產品。公司有權自行將產品在中國市場內銷售或委托有關機構代銷。此等產品的售價應由公司按競爭情況來決定。由公司確定產品售價應報有關部門備案。雙方認識到出口對外匯收支平衡的重要性,在保持外匯平衡的原則下,雙方同意將重點放在產品出口活動上。雙方進一步同意于公司成立后按公司與乙方同意條款及條件委托乙方或乙方的聯營公司為公司出口產品的國外總經銷人。那些出售給經銷人用作國外銷售的產品的售價應由公司與經銷人協商,并且考慮到該種產品于國際市場上的通行價格來決定。于這種情形下決定的出口價格應呈交董事會審批,然后呈交有關部門備案。

  第十二條 外匯管理

  12.1 公司的一切外匯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和[對僑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外匯管理施行細則],以及其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的有關法律和條例的規定辦理。

  12.2 公司憑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出的營業執照在中國銀行廣東分行或其他國家外匯管理局批準的銀行開立外匯和人民幣存款賬戶。

  12.3 公司的一切外匯收入都必須匯入外存款賬戶,一切外匯支出均需從外匯存款賬戶中支付。

  12.4 公司應保持外匯收支平衡,公司于外匯收支上所產生的不平衡應由甲方以其外匯收益彌補。

  12.5 為使公司能保持其外匯收支平衡,公司應獲準以其人民幣利潤在中國購買制成品或原材料,而此等原材料或其制成品或最終商品于經過生產環節處理或加工后可出口至國外以換取外幣。

  12.6 乙方從公司得到的人民幣利潤可按中國外匯管理總局公布的兌換率兌成外幣,并于繳付所有需繳稅項后通過中國銀行按外匯管理條例匯往國外。

  12.7 公司在國外或港澳地區的銀行開立外匯存款賬戶,應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或其分局批準,并向國家外匯管理局或其分局報告外匯收支情況和提供銀行對賬單。

  12.8 公司根據經營業務的需要,可按[中國銀行辦理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貸款暫行辦法]向中國銀行申請外匯貸款和人民幣貸款,公司也可從國外或港澳地區的銀行借入外匯作為資金,但必須向國家外匯管理局或其分局備案。

  12.9 公司的外籍職工和港澳職工的工資和其他正當收益,依法繳稅后,除去在中國境內使用的花費,其剩余部分可以向中國銀行申請全部匯出。

  第十三條 財務、會計及稅務(略)

  第十四條 勞動管理、工資、福利及勞動保險(略)

  第十五條 保險(略)

  第十六條 公司的合營期限,公司的解散與清算程序公司的合營期限為______(______)年,自公司的營業執照發出之日起計。合營期滿前一年,如雙方愿意延長合營期限,雙方各自授權代表簽署延長合營期限的申請書,并在合營期滿前六個月呈報審批機關審批,經批準延長合營期限后,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七條 違反合同的責任

  17.1 合營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或公司章程的義務,違約一方得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17.2 在合營期限內,雙方都無權單方面宣布撤銷或終止本合同。

  第十八條 解決合營雙爭議的辦法及程序

  18.1 雙方如在解釋或履行本合同和公司章程中發生爭議,應由董事會盡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8.2 假如董事會在收到其中一方的書面要求調解的______(______)天內才能解決該爭議,可提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該仲裁的裁決應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九條 合同文本

  19.1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自存中文和英文文本各一份。

  19.2 本合同內容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必須雙方書面同意,報審批機構批準后方能生效。任何上述修改或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和公司章程經中國審批機關批準后即生效。

  第二十一條 合同適用的法律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及由其引起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的法律、法令和條例規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保險合同 篇1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企業法》)及_的其它有關法規,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在_共同出資建立合資企業,特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如下: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3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1方、甲2方對于本合同規定的關于甲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乙1方、乙2方、乙3方對于本合同規定的關于乙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

  第三條合資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________(以下稱“合資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資公司為_的法人,遵守_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條例、規定并受其管轄和保護。

  第五條合資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各方對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按照各自在注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合資公司經_有關部門批準后,可以在_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第二章經營目的和業務范圍

  第七條合資公司的經營目的是: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為國內、外用戶提供租賃服務,協助國內企業的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支持國內用戶的出口創匯和機器、設備的出口租賃,促進平和____________以及其他國家、地區之間的經濟交流和技術合作。

  第八條合資公司的業務范圍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外用戶的需要,經營國內、外生產的各種先進適用的機械、電器、設備、交通運輸工具以及各種儀器儀表、電子計算機等以及先進技術的租賃、轉租賃、租借和對租賃資產的銷售處理。

  2.直接從國內、外購買經營前述租賃業務所需要的技術租賃物。

  3.租賃業務的介紹、擔保和咨詢。

  第三章出資

  第九條

  1.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均為____________元。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各為______%,出資金額各為________元。

  2.合資各方出資比例和以現金支付的金額如下:

  甲1方: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甲2方: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乙1方:______%____________元

  乙2方:______%____________元

  乙3方:______%____________元

  3.在合資公司領到營業執照后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合資各方應將上述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全部匯入合資公司在_銀行的帳戶。

  4.以人民幣出資時,人民幣與美元的換算率,應以繳付日當日的_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為準。

  5.在合資期間,合資公司不能減少注冊資本。

  6.合資各方繳付出資額后,應由在_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并出具驗資報告,由合資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7.合資期間內,合資的任何一方,不得將合資公司發給的出

  資證明書轉讓、抵押,或作為第三者對合資公司擁有債權的目的物。

  第十條

  1.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他方式時處置,應由董事會會議通過,報原審批機關批準,然后到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將出資額的全部或一部分進行轉讓時,其他的合資方有優先購買權。合資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優惠于向其他合資方轉讓時的條件,本款中的合資各方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保持相等的條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資額可以在各自部相互轉讓。

  第四章合資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第十一條合資各方發揮各自具有的特點和長處,為支持合資公司的建立和業務開展,承擔下述責任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

  (1)負責為建立合資公司向我國_有關部門辦理報批,領取批準證書和營業執照等有關手續。

  (2)協助租借辦公用房和購買辦公用品。

  (3)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戶和項目。

  (4)提供國內金融和租賃市場信息。

  (5)協助合資公司在_國內成立分支機構。

  (6)向合資公司推薦優秀的經營管理人員及其他人員。

  (7)協助為合資公司中的外籍人員辦理入境簽證、長期居留證、旅行證等手續。

  (8)協助籌措外匯及人民幣資金。

  2.乙方的責任

  (1)利用在____________及世界各國的營業網,宣傳合資公司的租賃業務,向合資公司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戶和項目。

  (2)介紹和推薦世界各國生產的技術先進、價格合理的租賃物件。

  (3)協助合資公司向國外出租設備、以及承租人產品的出口。

  (4)提供國際金融市場、租賃業務的信息以及開展租賃業務所需的各種合同文本。

  (5)協助對國外用戶進行資信調查。

  (6)在合資公司所在地或____________對公司職員進行業務培訓。

  (7)協助合資公司使用注冊資本在外國購買交通工具、通訊設備及辦公用具。

  (8)協助合資公司以優惠條件在國外籌措資金。

  第五章董事及董事會

  第十二條董事的派出

  1.合資公司的董事共______名,其中甲方派出______名,乙方派出______名。

  2.董事的任期為______年,可連任。董事的替換或缺員補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書面形式通知董事會,該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間為限。

  第十三條董事的職責

  1.合資公司董事出席董事會,提出方案,對于需要審查、批準的議案,行使表決權。

  2.董事為非駐勤職務,在合資公司不取報酬。但如董事擔任合資公司的駐勤職務時,將享受與職務相應的工資等遇。

  第十四條董事長、副董事長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副董事長一名。董事長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派出董事擔任。

  2.董事長為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負責召集并主持董事會。

  3.副董事長輔佐董事長工作。董事長在不能履行其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資公司行使職權。

  4.董事長、副董事長的任期與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條董事會的召集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由合資各方派遣的全體董事組成,董事分別具有一票表決權。

  2.董事會原則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資公司的營業年度終止后______個月內,在合資公司總部所在地召開。

  3.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經過商議,認為有必要時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召開會議時,要召開臨時董事會。

  4.董事長最遲要在會議召開三周之前,將召開董事會的通知和議案,以書面發送給各位董事。

  5.召開董事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時,可向其他董事發出委任書,代替出席和表決,但一個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會議記錄應包括會議議程的要點和結論,經主持人和參加會議的董事簽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資公司。

  第十六條董事會的職責

  1.董事會為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時對合資公司具有進行領導和監督的權利。

  2.董事會職責如下:

  (1)修改合資公司章程。

  (2)決定延長合資期限、提前終止和解散合資公司等事項。

  (3)決定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其他有關資本的事項。

  (4)任免合資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成員以及聘請總會計師等。

  (5)決定與其他經濟組織合并、合資公司資產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轉讓以及接收其他經濟組織的重要資產等。

  (6)國內、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國外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7)批準財務決算、決定合資公司三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潤分配或虧損處理辦法。

  (8)確定經營方針,決定各年度業務計劃和財務預算。

  (9)決定會計處理規則和資金籌措方針。

  (10)決定合資公司組織機構的設置和變更。批準有關

  職工工資、獎金、福利、醫療、待遇等勞動管理方面的規定。

  (11)決定駐勤董事和高級職員的待遇。

  (12)審查、批準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提出的業務報告。

  (13)審查、批準董事提出的議案。

  (14)決定合資公司有關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15)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3.關于上述(1)-(9)項的決議,應由出席會議的全體董事通過方可作出。關于(10)-(15)項決議,在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決定。

  第六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七條總經理、副總經理

  1.合資公司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每屆任期為______年,可以連任。第一任總經理由乙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經董事會聘任。第一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期滿后,每屆總經理、副總經理由甲、乙方輪流推薦,經董事會決定聘任。

  經董事會聘請,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合資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

  2.合資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的職責是:

  (1)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對外代表合資公司。

  (2)根據董事會和經營委員會的決定,安排領導合資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業務。

  (3)作為經營委員會的主任,召集主持經營委員會會議。

  (4)決定董事會授權范圍內的租賃議案,提供信用議案以及資金籌措。

  3.副總經理輔佐總經理對合資公司全面業務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門經理。

  4.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參加其他經濟組織對合資公司的競爭。

  第十八條經營委員會

  1.合資公司設立經營委員會。經營委員會由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其他高級人員組成,委員經董事會任命。經營委員會主任由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副總經理擔任。

  2.經營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委員如不能出席會議時,可委托其他委員代替出席。委員會中的任何一名委員如要求召開會議,可隨時召開臨時經營委員會。

  第十九條經營委員會的職責為

  1.擬定上報董事會會議討論的議案。

  2.批準超過總經理權限的租賃項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準超過總經理權限的資金籌措。

  4.國內業務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5.執行董事會會議決定事項。

  6.合資公司規則、制度的具體制定。

  7.任免部門經理以下的管理人員。

  8.根據合資公司勞動管理規定,具體決定有關職工雇用、解雇、工資、獎金、福利、醫療等事項。

  9.決定職工的培訓計劃。

  10.向董事會提出年度財務報告、利潤分配方案以及定期業務報告。

  上述1-4項的決議,應由全體出席會議的委員全部同意通過后方能決定。第5-10項在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同意的情況下即可決定。

  第七章勞動管理

  第二十條合資公司職員的雇用、辭退、工資、勞動保護、福利和獎懲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它實施規定,經董事會制定草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或個別簽訂勞動合同規定之。

  第二十一條關于甲乙雙方推薦的高級職員的雇用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出差旅費標準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八章稅務、財務、會計、審計

  第二十二條合資公司按照_有關法律和條例的規定,繳納稅金。

  第二十三條合資公司的財務與會計制定,應根據_的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情況加以制訂,并報當地_門、稅務機關備案。

  第二十四條合資公司按照《合資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福利及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會根據合資公司的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二十五條合資公司以______幣作為記帳本位幣。根據權責發生制的原則,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二十六條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每年從一月一日起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所有的記帳憑證、傳票、統計表、帳簿都用中文書寫,重要的記帳憑證、帳簿、統計表,要同時使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七條合資公司在_銀行開設人民幣及外匯帳戶。也可在經批準和指定的國內、外其他銀行開立帳戶。

  第二十八條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應聘請_的注冊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向總經理或董事會報告。

  第二十九條合資各方,可以向合資公司派遣自己的審計師,檢查會計帳簿,費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條合資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書的代理人,可隨時閱覽、檢查合資公司的會計帳簿以及其它計算記錄。

  第九章利潤分配

  第三十一條公司提取三項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潤,如董事會決定分配,則應按公司各方出資比例,按會計年度進行分配。

  第三十二條在前年度的虧損未被全部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沒有分配的利潤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潤分配。

  第三十三條乙方分得的凈利潤,在按照_的稅法規定的納稅后,可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四條每營業年度的最初四個月內,總經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向董事會提出,接受審查。

  第十章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條合資公司的期限為:自合資公司的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_________年。

  如任何一方提議延長,并得到董事會通過之后,可以在合資期滿______年之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提出申請。

  第三十六條合資公司如發生下列事態之一,經對外經濟貿易部的批準后,可宣布解散:

  1.合資公司合資期限屆滿。

  2.合資公司發生重大虧損,失去了繼續經營的能力。

  3.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章程的規定,致使合資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4.由于戰爭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資公司蒙受重大損失,難以維持經營。

  5.公司不能達到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可能。

  第三十七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滿或按照上條規定中途解散時,董事會要將清算的程序、原則以及清算委員會的人選等向企業主管部門提出,接受審查和對清算的監督。

  2.清算委員會的人選,一般從合資公司的董事中選出。董事不能作為清算委員會委員或不適合擔任委員時,合資公司可以聘請在_注冊的會計師或律師作為委員。

  清算費用以及清算委員會委員的報酬,從合資公司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3.清算委員會的任務是:就合資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調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提出財產作價及計算根據之后,決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經董事會決議后,由清算委員會實施。清算期間內,清算委員會可以代表合資公司__或應訴。

  第三十八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限終了或解散時,以其總資產對債務負擔責任。

  2.資產進行轉讓或處理時,外匯資產要取得等價外匯以清算外匯債務。

  3.不能轉讓或處理的資產剩余時,______方要以合適的_價額。將剩余資產全部接收,清算債務。

  4.償還債務之后的剩余資產,超過注冊資本的增值部分,按照_稅法的規定納稅后,根據合資各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分配給乙方的剩余財產中的外匯部分,按照_稅法的規定納稅后,可以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九條合資公司清算工作結束后,清算委員會要向董事會提出清算報告,得到董事會批準后,向對外經濟貿易部報告,同時,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銷登記和繳銷營業執照的手續,并對外公告。

  第四十條因合資期限期滿,解散或其它理由而本合同終止時,合資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資的任何公司繼續使用本合資公司的名稱。

  第四十一條合資公司解散后,各種文件資料、帳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資各方全體分別保存。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二條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的規定,如數按期繳付出資額時,則從第十五天起算,每逾期一個月,違約方應向守約方繳付相當其出額_____%的罰金。逾期三個月,則除繳付累計應出資額______%的罰金外,其他合資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條3款規定,終止本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因合資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應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四十三條

  1.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的章程進行解釋或履行時,如發生糾紛,其糾紛的當事者要以不使合資公司的利益受損為前提,進行友好協商謀求問題的解決。

  2.協商不能解決時,可以提請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國進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則由_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則由____________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協會進行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是最終決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3.在解決糾紛期間,除去糾紛的事項以外,合資各方要繼續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資公司的章程所規定的其它事項。

  4.仲裁時使用語言為英語。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二章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文書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條

  1.本合同在簽字后,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2.合同條款的修正、變更、補充,由合資各方協商,以書面形式一致同意后,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經批準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規定的事項,根據《合資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由合資各方協商決定。

  第四十七條向合資各方發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條所記載的各方的法定地址為準。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合資各方的授權代表,

  在_____________簽字。

  中方簽名:_______________

  外方簽名:______________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保險合同 篇12

  第一章總則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法規,杭州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與澳大利亞××公司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浙江省杭州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杭州管理顧問有限公司"特定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資雙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杭州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在中國杭州市西湖區登記注冊。

  其法定地址:杭州西湖區路20號建工大廈內

  聯系地址為:杭州市玉古路號×大廈層座郵編:

  法人代表:

  職務:執行董事

  國籍:中國

  澳大利亞××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其法定地址:,australia

  法人代表:

  職務:執行董事

  國籍:澳大利亞

  第二條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杭州管理顧問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

  第三條合資公司名稱為:杭州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為:×co.ltd.

  合資公司的法定住所:杭州市玉古路號×大廈層座

  郵政編碼:

  第四條合資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合資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資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自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三章生產經營目的、范圍

  第六條甲、乙雙方合資經營目的:按照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要求,通過國際合作與交流,努力服務好國內政府,企業和個人,辦成國內領先的投資咨詢公司,提高公司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投資回報,并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

  第七條合資公司經營范圍:經濟信息咨詢;投資信息咨詢(建議擴大經營范圍)。

  第四章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八條合資公司投資總額為40萬人民幣。

  第九條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為30萬人民幣。

  第十條甲、乙雙方的出資方式如下:

  甲方:認繳出資額15萬人民幣,以現金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50%;

  乙方:認繳出資額15萬人民幣,以現金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50%。

  第十一條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雙方按其出資比例,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2個星期內繳清。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并報審批機構批準,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五章合資各方的責任

  第十三條甲、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事宜:

  甲方責任:

  1、辦理為設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按照合同第九條、第十條規定依期如數解繳出資額;

  3、協助辦理合資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4、協助合資公司聯系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5、協助合資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經營管理人員、所需的其他人員;

  6、協助外籍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

  7、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它有關事宜。

  乙方責任:

  1、按照合同第九條、第十條規定,依期如數繳付出資額。

  2、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它有關事宜。

  第六章董事會

  第十四條合資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合資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十五條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兩名,董事長名。董事、董事長任期三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董事長由甲、乙雙方輪流派員擔任。第一屆董事長由乙方派員擔任。

  第十六條董事會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一切重大事宜,其職權主要如下: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和監事的報酬事項;

  3.決定和批準總經理提出的重要報告;(如生產規劃、年度營業報告、資金貸款等);

  4.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5.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7.批準公司的重要規章制度;

  8.決定設立分支機構;

  9.修改公司規章;

  10.對公司決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宜作出決議:

  11.對股東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2.決定聘用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會計師、審計師、律師等高級職員;

  13.決定公司為股東(或股東以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或將公司款項借給股東(或股東以外的第三人)

  14.負責合資公司終止和期滿時的清算工作;

  15.決定三項基金的提取比例;

  16.其他應由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宜。

  對1、2、5、6、9、10、11、13款的事項,需全體董事會成員一致通過;對于其它事項,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通過。

  第十七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經2名及2名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法定人數為2名董事,不夠2名董事人數時,其通過的決議無效。

  第七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八條合資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總經理由董事兼任,任期三年。

  第十九條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若干部門,辦理總經理交辦事項,并對總經理負責。

  第二十條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的,經董事會會議研究,可隨時撤換。

  第八章勞動管理

  第二十一條合資公司職工的雇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勵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有關規定,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與員工個別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勞動合同訂立后,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九章稅務、財務、審計、外匯管理

  第二十三條合資公司及中外員工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二十四條合資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二十五條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用中文書寫。

  第二十六條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如任何一方認為需要聘請境外注冊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另一方應予以同意,其費用由需要方負擔。

  第二十七條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通過。

  第二十八條合資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和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章合資期限

  第二十九條合資公司的經營期限為________年,合資公司的成立日期為合資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距合資期不滿180天前向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資期限。

  第十一章合資期滿財產處理

  第三十條合資期滿或提前終止合資,合資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后的財產,超過實繳注冊資本部分應交納所得稅,再根據甲,乙雙方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二章保險

  第三十一條合資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境內保險機構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保險機構的規定由合資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三章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三十二條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審批機構批準,才能生效。

  第三十三條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資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審批機構批準,可以提前中止合資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三十四條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資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為違約方片面終止本合同。守約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并有按本合同規定報審批機構要求終止合同,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資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四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甲、乙雙方未按合同第四章的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完出資額。任何一方逾期支付出資額的,每逾期一天,應向守約主方支付守約方出資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超過60天的,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要求對合資公司進行清算,同時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所有合資公司籌備及設立后所有費用。

  第三十六條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七條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對方,并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六章法律適用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七章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九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則提交合資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四十條在訴訟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訴訟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十八章文字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用中文寫成。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二條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包括:合資公司章程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及其附件需要經審批機構批準,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條合資各方發送通知的方式,如用電傳、圖像傳真通知時,凡涉及各方的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所列乙方的法定住所為乙方收件地址,甲方的聯系地址為甲方的收件地址。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在中國杭州簽字。

  甲方:杭州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乙方:澳大利亞××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保險合同 篇13

  第一章 總則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以及中國政府的其他有關法規(以下簡稱法律),通過誠摯友好的協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建立合資經營企業_________(英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簡稱_________),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雙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二章 合營各方及合資經營公司

  第一條 本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及法定代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資經營公司的名稱為________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營公司的經營目的是加強國際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采用先進的技術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及_________地區的計算機用戶提供優質的技術和教育服務,提供國際市場信息和提供咨詢服務,并使投資各方獲得應有的利潤。

  第四條 合營公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合營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保護。合營公司還應遵守本合同及章程的各項規定。

  第五條 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僅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 合營公司自成立日起合營期限_________年。成立日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并報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部門批準,合營公司合營期限可以延長。雙方至遲于合營期滿之日前六個月達成延長合營期限的協議。

  第七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三章 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八條 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_________美元。

  第九條 甲、乙雙方的出資額共為_________美元,以此為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人民幣一美元的比價按交付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售出牌價計算)。

  甲、乙雙方按下列比例出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折合_________美元,占注冊資的_________%

  乙方:現金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其中包括合營公司經營所必需用的部分設備等)_________美元,占注冊資本的_____%

  第十條 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二期繳付。第一期共繳付_________美元,雙方各繳付_________萬美元。并應在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付清。第二期出資的繳付時間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決定。

  第十一條 合營公司的開戶銀行為中國銀行或中國銀行同意的其他銀行。甲、乙方投資中的外匯和合營公司的外匯收入均應以外匯存入開戶銀行。只有當董事會決定將外匯(全部或部分)兌換成人民幣以支付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的開支時,才能將外匯存款兌換為人民幣。

  第十二條 任何一方如不能按規定時間繳納全部或部分出資,則出資不足部分按年(365天)息_______%向合營公司支付利息,按日計算,每月繳付一次。人民幣一美元比價按滯交期間的最高比價計算。

  第十三條 投資雙方繳付出資額之后,應由合營公司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并開具驗資報告,向投資雙方發給出資證明書,并向中國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四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方轉讓或出售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合營另一方同意,并報審批機構批準。任何一方均不能無理由地不同意另一方所要求的轉讓。

  第四章 合營公司的經營范圍及規模

  第十五條 合營公司的經營范圍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及_________地區的計算機用戶和未來的用戶提供下列服務

  (1)計算機硬件的安裝/拆除和軟件的安裝

  (2)改進計算機硬件和軟件的技術性能

  (3)計算機硬件和軟件的維修、保修

  (4)計算機及處部設備的翻新、改裝

  (5)計算機和外部設備的技術性能鑒定

  (6)計算機硬件和軟件的技術的技術咨詢服務

  (7)計算機系統的現場規劃

  (8)供應計算機備件、備機

  (9)大專水平的計算機硬件和軟件職業技術教育

  (10)國際市場計算機價格的咨詢服務

  (11)代理_________公司在中國和_________地區的銷售服務

  (12)來料加工性質的技術勞務和高級技術勞務出口

  (13)開發計算機系統軟件和應用軟件

  第十六條 合營公司的發展

  第一階段:主要為中國境內的計算機用戶和未來用戶提供服務

  第二階段:建立大專水平的計算機技術職業教育機構

  第三階段:建立分公司或分支機構

  第四階段:為中國境外_________地區提供服務

  第五章 合營公司經營場所

  第十七條 合營公司設立在中國_________,所需的生產、經營、教育、辦公等場所由甲方以優惠條件提供,合營公司按月繳付租賃費。合營公司與甲方簽訂租賃合同。上述場所也可以由合營公司自建,甲方以能爭取的優惠條件提供需用土地及水、電等設施。

  第十八條 合營公司所使用的場所發生土地使用費,按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由合營公司承擔。

  第六章 合營雙方的責任

  第十九條 甲方的責任

  1.辦理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部門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協助合營公司聯系落實合營公司經營活動所需場所,水、電以及其他為實施本合同所必需的物資。

  3.選派有相當水平和實際工作經驗的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經合營公司考試合格后參加合營公司的工作。

  4.協助辦理乙方派遣來合營公司工作人員的入境簽證等手續。并提供工作和生活設施的方便。

  5.協助合營公司對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在中國進行的培訓工作,培訓費用由合營公司支付,甲方提供優惠條件。

  6.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施、材料、辦公用品、通訊設施、交通工具、燃料及運輸設施等。

  7.向合營公司提供中國國內市場信息,并協助合營公司開辟中國國內市場的代理銷售渠道。

  8.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取得按本合同規定進行業務活動所需要的外匯的手續。

  9.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可能的減稅、退稅和免稅的手續。

  10.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他有關事宜。

  第二十條 乙方的責任

  1.根據合營公司的委托協助合營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尋找計算機用戶。在轉售過程中所取得的利潤歸合營公司所有,乙方只收取手續費或傭金。乙方在中國和_________地區的全部在合營公司業務范圍內的業務活動應通過合營公司進行。

  2.以優惠價格向合營公司提供計算機及外部設備的備件和備機;測試儀器和工具;以及軟件等合營公司經營所需要的其他產品。

  3.根據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應選派優秀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參加合營公司的管理和在中國或_________地區參加計算機硬件的安裝、維修和開發軟件等技術工作或進行技術指導。合營公司向乙方付費并承擔上述人員的日常開支。

  4.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合營公司人員赴_________時的入境簽證等手續,并提供工作、學習和生活設施的方便。

  5.根據合營公司要求的培訓計劃接受合營公司選派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到乙方的設備上和學校內進行培訓。經過培訓之后應能夠按所學內容獨立工作。培訓費按乙方的標準價格減半。合營公司支付培訓費及受訓人員的旅費和生活費。

  6.為合營公司提供計算機產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銷售或進行服務的_________國政府許可證。向合營公司提供計算機及其系統的安裝、管理、維修、翻新等方面的專有技術。

  7.定期向合營公司提供國際市場信息,并協助合營公司進行來料加工性質的技術勞務和高級技術勞務出口。

  8.盡最大努力幫助合營公司的代理銷售計算機硬件及軟件的服務,并向合營公司繳付代銷傭金。

  9.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他有關事宜。

  第七章 技術轉讓與保密

  第二十一條 合營公司可以與甲方或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為達到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經營范圍及規模所需要的先進技術、專利和專有技術(Know—how),甲方或乙方與合營公司之間的技術轉讓均采取優惠條件。

  第二十二條 合營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所獲得的發明或專利權或專有技術屬合營公司所有,有關的全部資料由合營公司獨立保存。

  第二十三條 合營公司通過技術轉讓協議所取得的專利權或專有技術的保密按雙方簽訂的有關轉讓協議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四條 非經合營公司批準,合營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使用合營公司擁有的技術知識。合營的任何一方要使用合營公司的技術知識時,須與合營公司簽訂技術轉讓協議并履行協議規定的保密條款,合營公司按優惠價格收取技術轉讓費。

  第二十五條 合營雙方應要求各自選派到合營公司工作的人員履行對技術知識的保密職責。

  第八章 技術成果、專有技術及專利管理

  第二十六條 由合營公司的雇員、轉包者、代理人在為合營公司工作過程中形成的發明,軟件或者專有技術的發展或改進,所屬權均歸合營公司所有。與此有關發明的專利申請以合營公司的名義進行。

  第九章 合營公司的采購與銷售

  第二十七條 合營公司所需原材料、設備、計算機及外部設備的備件,備機應優先在中國購買。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的采購爭取與中國其他單位享有同等價格,并且以人民幣支付。如果在中國市場采購的物品不能滿足合營公司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價格、數量、質量、性能和可使用性),合營公司將以優惠價格從乙方采購。但若乙方價格高于國際市場價格,合營公司可以自行在國際市場采購。若準備在國際市場采購,合營公司將通知乙方價格和條件。

  第二十八條 合營公司備件庫中的備件和任何計算機設備、軟件、專用工具以及其他產品的銷售和計算機服務、培訓可以由合營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在中國境內或_________國家進行,也可以委托合營的雙方或第三方代理。這種活動除應遵守中國政府的有關法律和法令外,還應參照_________國政府的有關規定。這些產品和服務的價格,在有競爭力的條件下,應保證合營公司的經營獲利。不在中國境內生產的或者不是由合營公司分支機構生產的計算機硬件、軟件的銷售,合營公司將以乙方代理人的身份進行。有關協議應當在乙方和客戶之間簽署。但合營公司的再出售和再出口除外。

  合營公司將獲得一定比例的硬件代理銷售傭金。只有當乙方收到可立即使用的客戶付款之后,才付給合營公司這種傭金,傭金將以乙方收到的同樣的付款形式付給合營公司。

  第十章 董事會

  第二十九條 合營公司登記注冊之日為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問題。

  第三十條 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會的任期_________年,董事會的成員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三十一條 董事長是合營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為代表。

  第三十二條 董事可委派另外一人在開董事會時作為他(她)的全權代理人行使其權利。出現此情況時應將全權代理委托書交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 董事會決定以出席會議的董事或其全權代理人的多數票通過,但重大事宜必須經全體董事或其全權代理人同意方能通過,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章程條款的修訂

  2.異常情況的處置,包括異常情況的建立、撤銷和延期

  3.注冊資本的增加或轉讓

  4.雙方其余各期出資額投入日期

  5.經營范圍的任何改變

  6.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并

  7.利潤分配方案

  8.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獨立審計師的聘請或解聘

  9.預算的決定或決算的批準

  10.價格和銷售條件的決定

  11.超過_________美元的合同的簽訂

  12.分公司或分支機構的建立或撤銷

  13.每季度借款超過_________美元或每年借款超過_________美元

  第三十四條 董事會每年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并主持。董事會在合營公司會計年度的頭三個月內召開。董事長不能召集時由副董事長召集并主持。如遇特殊情形,由董事長或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提議,在必要時可召集董事會臨時會議。董事會會議一般在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舉行,若經董事會決定,也可以在其他地點舉行。

  第十一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五條 合營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甲乙雙方共同推薦。第一任總經理由_________方推薦。第一任副總經理由_________方推薦。經營管理機構應包括總會計師一人。上述人員由董事會聘請,任期四年。經董事會批準可以連任。

  第三十六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經營管理機構可以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合營公司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并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七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總會計師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不能或不愿履行其職責的,或無能力成功地經營合營公司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二章 勞動管理

  第三十八條 合營公司招聘職工,須經合營公司考試合格后錄用。在合同的頭_________年,人員的選擇、考試和錄用應由合營公司和甲、乙雙方聯合進行。

  第三十九條 合營公司職工的招聘、解雇、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勞動紀律等事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營公司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第四十條 甲、乙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三章 財務和利潤分配

  第四十一條 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和外匯管理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規辦理。但是為使合營公司的經營有足夠的外匯,應當做出安排。

  第四十二條 合營公司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一切憑證、簿記、收支單據、帳冊、統計報表均同時使用中、英兩種文字。合營公司的人民幣收支和美元收支分別記帳以人民幣為統一記帳核算單位。

  第四十三條 合營公司的會計制度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四十四條 合營公司獲得的毛利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規定繳納公司所得稅后,扣除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之后為合營公司的可分配利潤。可分配利潤按雙方投資比例分配。上述三項基金的比例由董事會視合營公司經營情況決定,其中儲備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扣除的比例應超過毛利潤的_________%,且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及法令的規定。

  第四十五條 合營公司的可分配利潤根據各方投資比例分配,_________方優先取得外匯。分配后由合營公司立即匯至各方的開戶銀行。合營公司將在_________方協助下采用來料加工加工費的方式解決_________方所分得利潤中的人民幣部分。

  第四十六條 合營公司有關的稅務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法辦理。合營公司將盡量取得減、免稅的優惠,即: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合營公司在獲利經營的頭_________年免繳所得稅,并且在此后_________年減免所得稅_________%。合營公司還將申請在允許的最長時期享受各種減、免稅的優惠待遇。

  第四十七條 合營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注冊的審計師審查、稽核合營公司的一切憑證、簿記、收支單據、帳冊、統計報表和財務報告,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如果甲方或乙方欲聘請他自己選擇的其他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時,他有權進行這種審查,而且合營公司將予以充分的合作,所聘請的其他審計師的費用由聘方承擔。但是任何這種額外審計的內部費用應由合營公司承擔。

  第十四章 保險

  第四十八條 合營公司的一切保險均在中國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險值、保險期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保險費由合營公司繳付。

  第四十九條 合營公司的保險如在任何中國保險公司業務范圍之外時,可以由雙方同意的在中國境外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險值、保險期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五章 特別約定

  第五十條 如果由于中國或_________國政府有關法律、法令和政策的變化,至使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受阻甚至無法執行時,有關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另一方,并立即轉交上述的有關文件。

  第五十一條 上述第五十條情況發生時,雙方應迅速通過談判對本合同作出相應的修改,以使投資雙方不致因此而受損失。如果一方不同意作出上述變動,另一方有權根據第五十四條的規定中止本合同,但應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對方。

  第五十二條 由于受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可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拒事故的影響,致使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使本合同的履行困難或不可能時,遭受上述不可抗拒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告對方,并應于可能的最短的時間向對方提供事故詳情以及對合營公司經營的影響或損毀情況的有效證明文件。該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根據事故對合營公司損毀或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散合營公司,或者部分免除或暫緩合營公司的經營活動,或者停止合營公司的經營活動。

  第五十三條 由于發生不可抗拒事故致使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者由于合營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原批準本合同的主管機構批準,可以提前解散合營公司。

  第五十四條 合營任一方不是由于不可抗拒事故而不履行本合同或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章程的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繼續經營或無法實現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均視為違約,合營另一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還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終止本合同。若合營雙方仍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五十五條 合營公司經營期滿而又沒有延長其經營期,或提前終止解散時,應由董事會組成清算委員會提出清算程序。合營公司的財產將按清算時的帳面余額進行清算。現舍應以現金分配,其它財產,包括應收的帳目,應按當時在中國或國際市場可得到的最高價格兌換成現金。在清償債務之后,清算財產按雙方的投資比例分配給甲方和乙方。分配后由合營公司立即匯至各方的開戶銀行。

  第五十六條 當本合同終止,如果合營公司尚有資產或者在銷售區域內有產品,雙方可以按合營公司同意的,但不超過購入價格購買這些資產或產品。在做資產負債表時,應記入這些金額。

  第五十七條 當本合同終止時,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處理,任何一方可以優先購買另一方的清算時分得的財產。

  第五十八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必須經合營雙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批準本合同的主管機構批準方能生效。

  第十六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九條 在合同有效期或延長期,雙方之間發生的爭議和要求,或有關結束合同的爭議和要求。應當由有關雙方在友好和信任的氣氛下通過誠摯的協商和談判解決。若雙方不能在_________天內解決爭議,應交由_________仲裁院按照此協議簽訂日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將由_________仲裁院選定的仲裁員進行。他的裁決將是最后的,對雙方有約束力的。整個仲裁過程,包括辯論和摘要都用_________語進行。由仲裁院做出的決定被認為是最后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有關仲裁的花費應由敗訴方承擔。雙方各自承擔自己的專家、證人和法律顧問的花費。

  第六十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十七章 合同文字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二條 此合同,包括附件、日程、附屬文件和附錄,只有在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并經中國有關部門批準后方能生效。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略)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六十四條 一旦本合同結束,字頭_________和字詞_________不經_________方的書面允許,不得繼續使用。

  第六十五條 甲、乙雙方向對方發送通知,可以采取電傳或電報。但若通知涉及雙方權利或義務時,應同時以書面文件通知。郵件應是郵資已付的航空掛號郵寄。

  雙方的法定地址為郵件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六條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以中、英文兩種文本在中國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保險合同 篇14

  第一章 總 則

  中國 ______ 公司、 ______ 公司…與 ______ 國(地區) ______ 公司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共同投資舉辦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投資各方

  第一條 訂立本合同的各方為:

  甲方:(內容包括名稱、注冊地址、注冊國別、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國籍等)

  乙方:(同上)

  丙方:[注:若有丙、丁……方,依此類推。]

  如投資方為自然人需提交包括姓名、國籍等內容。

  第三章 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二條 合資經營企業名稱為: ___________ 。(以下簡稱公司)

  第三條 公司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 。

  第四條 公司所有活動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條例的規定,并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合營公司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

  第五條 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合營各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承擔責任。合營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虧損。

  第四章 公司經營范圍

  第六條 公司宗旨: 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條 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八條 公司投資總額為 (含幣種) 。

  第九條 公司注冊資本為 (含幣種) 。

  其中:甲方認繳出資額為 (含幣種),占注冊資本的 ____ %,以 ____ 方式出資。

  乙方認繳出資額為 (含幣種) ,占注冊資本的 ____%,以 ____ 方式出資。

  (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間有差額的情況下適用)企業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之間的差額部分,由公司自行籌措解決。

  外匯與人民幣折算匯率按繳款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基準匯率折算。

  第十條 合營各方的注冊資本出資繳付期限: ____________ 。

  投資方出資無先決條件。

  第十一條 公司在經營期內一般不減少注冊資本。

  第十二條 合營各方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權,須經另一方同意,并報原審批機關批準。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股權時,合營他方有優先購買權。一方向合營各方以外的他方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合營各方轉讓的條件優惠。

  第六章 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十三條 合營各方應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務:

  甲方責任: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責任: 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注:若有丙、丁…… 方,依此類推。]

  第七章 董事會

  第十四條 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五條 董事會由 名董事組成(不少于3人)。其中  ____方委派 ____ 名, ____ 方委派____  名,____  方委派 ____ 名(由合營各方依照出資比例協商確定)。董事任期為三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董事會董事長由 ____ 方委派,副董事長由 ____ 方委派。

  第十六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并主持。董事長不能召集時,由董事長委托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負責召集并主持董事會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議,可由董事長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第十七條 董事會會議應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方能舉行。董事不能出席,可出具委托書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決。

  第十八條 下列事項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一)合營企業章程的修改;

  (二)合營企業的中止、解散;

  (三)合營企業注冊資本的增加、減少;

  (四)合營企業的合并、分立。

  (五)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九條 董事會會議一般應在合營企業法定地址所在地舉行。

  第八章 監事會/監事

  第二十條 公司(設立/不設立)監事會(公司如設監事會)成員共 ____ 人(3人以上),包括 ____ 名股東代表和 ____ 名(職工監事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公司職工代表。股東代表監事由股東會選舉或由 股東委派,職工代表監事通過職工代表大會、職工大會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選舉產生。監事會設主席一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如不選擇設監事會)公司不設監事會,設監事 ____ 名(1-2人),由股東會(或股東委派)選舉產生。監事的任期每屆為三年。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一條 監事會/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3.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提議召開臨時全體股東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召集和主持股東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議;

  5.向股東會議提出提案;

  6.依照《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7.其他職權: 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十二條 監事可以列席董事會會議,并對董事會決議事項提出質詢或者建議。

  (以下條款選擇設立監事會適用)

  監事會發現公司經營情況異常,可以進行調查;必要時,可以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等協助其工作,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二十三條 監事會每年度召開_ ____ 次(至少一次)會議,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監事會會議。

  監事會決議應當經半數以上監事通過。

  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四條 監事會/監事行使職權所必需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九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五條 公司經營管理機構及其職權由董事會決定。合營企業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若干名,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總經理、副總經理由合營企業董事會聘請。

  總經理執行董事會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營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的范圍內,總經理對外代表合營企業,對內任免下屬人員,行使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章 公司勞動管理及財務等其它制度

  第二十六條 公司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辦理員工雇傭、解雇、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紀律等事宜。公司支持職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設立工會組織。

  第二十七條 公司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并執行財務、會計、審計、外匯、統計、保險等制度。

  第十一章 期限、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八條 公司經營年限為 ____ 年,從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合營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長公司經營年限,應在經營年限屆滿前180天向審批機關提出書面申請。

  第二十九條 公司在下列情況下依法解散:

  (一)合營期限屆滿;

  (二)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三)合營一方不履行合營企業協議、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四)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遭受嚴重損失,無法繼續經營;

  (五)合營企業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

  (六)其他解散原因: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十條 公司宣告解散時,合營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財產,根據合營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二章 合同變更與解除

  第三十一條 對本合同的修改,須經公司董事會決定,合營各方簽署書面協議,報審批機關批準后生效。

  第十三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二條 合營各方任何一方未按照合同的規定如期繳付或者繳清其出資額,即構成違約,應承擔_ _________________ 違約責任。

  第三十三條 由于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各方的過錯,根據過錯,由合營各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十四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四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五章 適用法律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十六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六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應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________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________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七條 在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合營各方應當繼續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十七章 文字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用中文書寫。

  第十八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及其修改均須經審批機關批準,批準后生效。

  第四十條 本合同于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由合同各方的授權代表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

  投資方承諾各方簽署的其他商務協議與本合資合同不存在沖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丙方:……

  法定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保險合同 篇15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和國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省市共同投資,聯合經營公司.

  第一章合營公司的組成

  1?1合營各方為: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注冊登記,其法定地址在中國省市街號;法定代表:姓名職務國籍.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國地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國地;法定代表:姓名職務國籍.(如合營為多方者,可稱丙,丁

  方).

  1?2合營公司的中文名稱為:外文名稱為: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在合營公司根據業務需要,經有關當局批準后,可在國外或其它地方設立分支機構或辦事處.

  1?3合營公司是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合資經營有限公司,是中國的法人.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令和條例的規定.

  第二章營業范圍與服務內容

  2?1營業范圍:

  合營公司將承擔下列各類項目的工程承包或咨詢服務:

  2?2服務內容:

  合營公司在其營業范圍內,將為客戶提供下列各類服務:

  2?2?1工礦企業工程項目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發展規劃設計.

  2?2?2初步可行性分析

  2?2?3可行性研究

  2?2?4項目評價

  2?2?5選擇土建施工部門

  2?2?6土建工程的施工監督

  2?2?7培訓技術人員,管理人員

  2?2?8技術轉讓

  2?2?9董事會批準的其它服務項目(注:可根據具體情況訂立)

  第三章投資總額及資本轉讓

  3?1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元(人民幣或雙方商定的一種外幣)

  其中甲方出資元.占注冊資本%

  乙方出資元.占注冊資本%

  3?2甲乙雙方將以下列方式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元,專有技術使用費元.共元.

  乙方:現金元.機械設備元.專有技術使用費元其他元.共元.

  3?3合營各方在合營公司獲得營業執照后天內,分期繳足投資資金,其應付金額和期限規定如下:

  任何一方對其出資額逾期繳付或欠繳按14?3條辦理.

  3?4?1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它方式處置,均經董事會通過.并報原審批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3?4?2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需經公司他方同意.公司他方有權優先購買其轉讓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轉讓出資額的條件優惠.

  第四章利潤分配和虧損負擔

  4?1合營公司利潤在按中國稅法納稅完了以后,由董事會決定扣除公司的儲備基金,企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后,合營各方按出資比例分享利潤或分擔虧損或風險.

  4?2合營公司的資產負債,僅以公司注冊資本為限.

  第五章合營期限,終止合同及財產清算

  5?1合營公司在領取營業執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開始營業,合營期限為年,合營期滿合營合同自行終止.

  5?2如合營各方一致同意,延長合營期限,應在合營公司期滿前6個月,向有關機構提出延長合營期限的申請,每次延長以年為限.

  5?3合營公司期限屆滿或提前解散時.董事會應指定一個清算委員會.清算委員會可包括或由全體董事組成.并按照中國的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訂立公司清算計劃.妥善進行清算.合營公司的全部財產資金用于償還公司債務.履行賠償義務支付清算費用后.所余全部財產均應依雙方在注冊資本中所占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六章合營各方的義務

  6?1甲方責任:

  6?1?1按照3?3條的規定,按時提供應分攤的資本.

  6?1?2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注冊并取得營業執照.

  6?1?3按照合營公司的營業計劃.為合營公司提供國內外工程項目.

  6?1?4協助合營公司在當地招收有經驗的和合格的經營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及工人.

  6?1?5協助合營公司的外籍工作人員辦理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等手續?.

  6.1.6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2乙方責任

  6?2?1按照3?3條的規定提供應分攤的資本.

  6?2?2按照11?1條及附件的規定.提供適用及先進的技術.乙方應盡最大努力取得所需要的出口許可證.(詳見附件).

  6?2?3按照合同規定.向合營公司提供有經驗的合格的技術人員及高級管理人員.

  協助合營公司聘請國外有關高級工程技術及管理人員.

  6?2?4培訓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

  6?2?5按照合營公司的營業計劃,尋找國外有關工程項目.

  6?2?6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3免責范圍:

  合營各方除按合同規定享受權利,承擔義務外,對于因合營公司的行為引起或與合營公司行為有關的任何間接或直接發生的損失或損害,雙方均不向對方負責.

  第七章董事會

  7?1合營公司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為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名;乙方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設副董事長名.由方委派.

  7?2董事長,副董事長及董事的_____為四年._____期滿后,如獲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任何一方可以隨時更換自己委派的董事長,副董事長或董事,但必須書面通知合營的另一方.

  7?3董事會的職權,決議程序及董事會的召開均按合營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八章經營管理機構

  8?1合營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設總經理一名由方推薦.副總經理名.由甲方推薦名.乙方推薦名.正副總經理_____為年.

  8?2總經理的職責是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決議,組織和領導合營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根據合營章程的規定,協助總經理工作.合營公司將根據本公司的業務需要下設部門經理.負責部門業務的日常工作.并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8?3正副總經理由合營公司董事會任命和免職.正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業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職務.各部門經理由總經理任命.

  第九章財務會計制度

  9?1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會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加以制定.合營公司注冊登記后,應及時到當地財務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

  合營公司在中國銀行開立人民幣和外匯帳戶,也可以在經批準和指定的國外其它銀行開立帳戶.

  9?2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公司會計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必須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甲乙雙方同一種外國文字書寫).

  9?3合營公司設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各一名.總會計師的職權和責任按合營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總會計師由方推薦.副總會計師由方推薦.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均由董事會任命.

  第十章勞動管理

  10?1合營公司職工的雇傭,辭退,工資,福利,_____,勞動_____及勞動紀律等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董事會與合營公司工會簽訂的勞動合同辦理,勞動合同訂立后.即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10?2甲乙雙方推薦及聘用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工程技術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一章技術和服務的提供

  11?1合營雙方長期合作的一個重要目的,是由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先進和適用的技術和優質服務,推動合營公司業務,使其在國內獲得卓越顯著的經濟效益.在國際市場上獲得較強的競爭能力.技術和服務的提供將與公司從事的項目相結合,并支持項目的實施.公司還將根據具

  體情況制訂培訓計劃.使其公司有關職員能成功地運用這些先進技術.技術和服務的提供方式.具體內容,費用標準等詳見附件.

  11?2合營公司與合營雙方簽訂的有關技術或服務協議.其期限為年.協議期滿后.合營公司仍有權使用這些技術.

  第十二章納稅

  12?1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法規定交納各種稅金.

  12?2合營公司的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交納各種稅金.

  第十三章_____

  13?1合營公司的各項_____均向中國人民_____公司投保.由公司經理向董事會提出公司的_____計劃.經董事會討論決定后,以合營公司的名義辦理投保手續.

  第十四章違約責任

  14?1合營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造成合營另一方損失時.受損失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或采取其它補救措施.補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彌補另一方所遭到的損失的.另一方仍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14?2合營一方因違反合同而承擔的賠償責任.應相當于另一方因此而遭到的損失,并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其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如下

  14?3合營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規定的應?付金額,合營公司有權收取遲延支付金額的利息.從逾期第一個月起;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15?1合營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它不能預見并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以致造成受事件直接影響的一方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規定的情況下_____違約處理.

  15?1?1不可抗力事件是阻止、阻礙、遲延受事件影響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該事件發生的情況下.已經采取了所有能夠實施的合理措施.

  15?1?3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時,已立即通知合營他方.并在十五天以內,以書面形式提供事故情況,及處理結果和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該事故發生地的合法公證機關出具證明.

  15?2一旦事件影響已克服或處理結束.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合營他方.

  第十六章爭議的解決

  16?1合同發生爭議時,合營各方應盡可能通過協商或第三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解決的,可以提交中國_____機構或雙方同意的其它_____機構_____.在中國_____應遵守中國_____機構的_____程序.在其它機構_____應遵守該機構的_____程序.

  16?2_____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_____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由_____裁定.

  第十七章適用法律

  17?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八章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8?1經合營各方協商同意后,可以變更或修改合同,合營各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前兩款所述變更情況,按中國法律或行政規定,應由國家批準成立的合營合同,應經原審批機關批準方能有效.

  1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營一方有權通知他方解除合同.

  18?2?1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18?2?2另一方違反合同,以致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時所期望的經濟效益.

  18?2?3另一方在約定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許遲延履行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合同.

  18?2?4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18?2?5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已經出現.

  18?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_____機構裁決或法院判決終止合同;

  18?3?2雙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在合營合同解除時.雙方有義務完成合營公司正在進行的項目.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按本合同原則訂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協議,附件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條款與附件條款發生矛盾時,應以本合同條款為準.

  19?2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簽字后,須經批準方能生效.

  19?3本合同于一九八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地簽字.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國

  公司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甲方見證人(簽字)乙方見證人(簽字)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保險合同 篇16

  第一章 總則

  中國____公司和____國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省____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營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中國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____地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中國____市____區____街____號,法定代表:姓名____職務____國籍____。

  ____國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國____地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

  法定代表:姓名____職務____國籍____。

  (注:若有兩個以下合營者,依次稱丙、丁……方。)

  第三章 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二條 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第三條 合營公司的名稱為____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號。

  第四條 合營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 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 甲、乙方合資經營的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并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注:在具體合同中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條 合營公司生產經濟范圍是:

  生產____產品;

  對銷售后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

  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八條 合營公司的生產規模如下:

  1.合營公司投產后的生產能力為____。

  2.隨著生產經營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____。產品品種將發展____。(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九條 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元(或雙方商定的一種外幣)。

  第十條 甲、乙方的出資額共為人民幣____元,以此為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

  其中:甲方____元,占____%;乙方____元,占____%

  第十一條 甲、乙方將以下列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____元

  機械設備____元

  廠房____元

  土地使用權____元

  工業產權____元

  其它____元共____元。

  乙方:現金____元

  機械設備____元

  工業產權____元

  其它____元共____元。

  (注:以實物工業產權作為出資時,甲、乙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 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____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注: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十三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并報審批機構批準。

  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 甲、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甲方責任:

  辦理為設立合營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組織合營公司廠房和其它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

  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廠房……;

  協助辦理乙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報送手續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協助合營公司聯系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協助合營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責任:

  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工業產權……并負責將作為出資的機械設備等實物運至中國港口;

  辦理合營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培訓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如乙方同時又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營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第七章 技術轉讓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同意,由合營公司與____方或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為達到本合同第四章規定的生產經營目的、規模所需的先進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制造工藝、測試方法、材料配方、質量標準、培訓人員等(注:要在合同中具體寫明)。

  第十六條 乙方對技術轉讓提供如下保證:(注:在乙方負責向合營公司轉讓技術的合營合同中才有此條款。)

  1.乙方保證為合營公司提供的____(注:要寫明產品名稱)的設計、制造技術、工藝流程、測試和檢驗等全部技術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是符合合營公司經營目的要求的,保證能達到本合同要求的產品質量和生產能力;

  2.乙方保證本合同和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技術全部轉讓給合營公司,保證提供的技術是乙方同類技術中最先進的技術,設備的選型及性能質量是優良的,并符合工藝操作和實際使用的要求;

  3.乙方對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各階段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應開列詳細清單作為該協議的附件,并保證實施;

  4.圖紙、技術條件和其他詳細資料是所轉讓的技術的組成部分,保證如期提交;

  5.在技術轉讓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對該項技術的改進,以及改進的情報和技術資料,應及時提供給合營公司,不另收費用;

  6.乙方保證在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期限內使合營公司技術人員和工人掌握所轉讓的技術。

  第十七條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提供設備和技術,或發現有欺騙或隱瞞之行為,乙方應負責賠償合營公司的直接損失。

  第十八條 技術轉讓費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為產品出廠凈銷售額的____%

  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十九規定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期限。

  第十九條 合營公司與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____年。技術轉讓協議期滿后,合營公司有權繼續使用和研究發展該引進技術。

  (注:技術轉讓協議期限一般不超過十年,協議須經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批準。)

  第八章 產品的銷售

  第二十條 合營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占____%,內銷部分占____%。

  (注:可根據實際情況寫明各個年度內外銷的比例和數額。一般情況下,外銷量至少應能滿足合資公司外匯支出的需要。)

  第二十一條 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

  由合營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的占____%。

  由合營公司與中國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托其代銷,或由中國外貿公司包銷的占____%。

  由合營公司委托乙方銷售的占____%。

  第二十二條 合營公司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合營公司直接銷售。

  第二十三條 為了在中國境內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后的產品維修服務,經中國有關部門批準,合營公司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第二十四條 合營公司的產品使用商標為____。

  第九章 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 合營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由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名,乙方委派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長任期四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七條 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于重大問題(注: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列舉主要內容),應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對其它事宜,可采取多數通過或簡單多數通過決定(在具體合同中要明確規定)。

  第二十八條 董事長是合營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為代表。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十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 合營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____人,由甲方推薦____人,乙方推薦____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年。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并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章 設備購買

  第三十三條 合營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在條件相同情況下,盡先在中國購買。

  第三十四條 合營公司委托乙方在國外市場選購設備時,應邀請甲方派人參加。

  第十二章 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五條 合營公司在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籌建處由____人組成,其中甲方____人,乙方____人。籌建處主任一人,由____方推薦,副主任一人,由____方推薦,籌建處主任、副主任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六條 籌建處具體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組織有關設備、材料等物資的采購和驗收,制定工程施工總進度,編制用款計劃,掌握工程財務支付和工程決算,制定有關的管理辦法,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條 甲乙雙方指派若干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在籌建處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設備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驗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條 籌建處工作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經甲乙雙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預算。

  第三十九條 籌建處在工廠建設完成并辦理完畢移交手續后,經董事會批準撤銷。

  第十三章 勞動管理

  第四十條 合營公司職工的雇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營公司和合營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地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勞動合同訂立后,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 甲、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四章 稅務、財務、審計

  第四十二條 合營公司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四十三條 合營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四十四條 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四十五條 合營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用中文書寫。(注:也可同時用甲乙雙方同意的一種外文書寫。)

  第四十六條 合營企業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如乙方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甲方應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四十七條 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通過。

  第十五章 合營期限

  第四十八條 合營公司的期限為__年。合營公司的成立日期為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合營期滿六個月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營期限。

  第十六章 合營期滿財產處理

  第四十九條 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營,合營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后的財產,根據甲、乙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七章 保險

  第五十條 合營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八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五十一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才能生效。

  第五十二條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于合營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可以提前終止合營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三條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外,并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批準終止合同。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五十四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一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百分之____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五十三條規定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五十五條 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五十六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由、乙各方應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第五十七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 適用法律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二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九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北京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或者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國×地×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或者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仲裁。

  仲裁在被訴人所在國進行:

  在中國,由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在(被訴人國名),由(被訴人國家的仲裁組織名稱)根據該組織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在訂立合同時,上述三種方式僅能選一。)

  第六十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三章 文字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為準。

  第二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第六十二條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的附屬協議文件,包括:合營公司章程、工程協議、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或其委托的審批機構)批準,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四條 甲、乙雙方發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即為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于一九××年×月×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簽字。

  中國____公司代表    ×國____公司代表

  (簽字)          (簽字)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保險合同 篇17

  中外工業類合同參考格式(樣本四)

  目  錄

  1)總則

  2)注冊資本

  3)批準及注冊

  4)資本轉讓

  5)董事會

  6)總經理、副總經理

  7)場地使用費

  8)技術合作

  9)采購及銷售

  10)利潤

  11)財務會計

  12)外匯收支

  13)稅務

  14)職工錄用和辭退

  15)工資標準和獎勵

  16)合營期限

  17)其他事項

  18)仲裁

  19)合同文本

  20)法定地址、文件通知

  、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建立合營企業。從事生產反射器、注塑模具及其它塑料制品,供出口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經多次商談,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1.本合同的各方為:

  、為一方(以下簡稱甲方),由代表甲方對本合同負責。

  、為一方(以下簡稱乙方),由代表乙方對本合同負責。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授權的代表簽訂。

  2.雙方同意成立的合營企業定名為:(以下簡稱“合營企業”)

  中文:

  英文:

  地址:

  3.雙方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為了有利發展中國國民經濟,而從事反射器、注塑模具、以及其它塑料制品的設計、生產和內外銷售。

  合營企業將盡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采購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如遇無貨供應或質量、價格不符合要求時,也可由合營企業進口解決。

  4.雙方本著長期真誠合作的愿望,在產品質量、規格品種、包裝裝璜及經濟效益等方面力求達到國際同類產品的先進水平。

  合營企業的初期生產規模為:年產套符合×國標準的反射器,接受訂單生產年產值為×元的注塑模具。乙方負責反射器的返銷,保證投產后的前×年使合營企業的外匯收支達到自身平衡。且×年后返銷比例不低于%,乙方負責為合營企業每年從中國境外承接不少于××元產值的注塑模具訂單。合營企業產品的內銷由甲方負責。

  5.合營企業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法律、法令條例和規則,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

  注冊資本

  6.合營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各方的經濟責任以注冊資本為限,并按資本比例分配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7.合營企業總投資為美元。注冊資本總額為美元,其中甲方占資本額的%,乙方占資本額的%。

  8.甲、乙方出資如下:

  甲方:美元,其中:

  1.機器設備,價值約美元;

  2.廠房,價值約美元;

  3.現金,相當于美元的人民幣現金。

  乙方:美元外匯現金。

  第三章 批準及注冊

  9.本合同應由××市批準,自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送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備案。

  10.合營企業接到上述批準證書后,應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冊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在合營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后,甲、乙雙方將根據工程進度需要,分期繳付資金,每期各方須繳付數額由董事會決定。

  各方繳資后,由合營企業發給投資證明書。

  第四章 資本轉讓

  11.注冊資本轉讓時合營者擁有先買權,未經合營者同意,不得轉讓或抵押給地方。但當一方提出轉讓時,合營者應在×個月內給予答復,否則作為放棄先買權論。

  12.轉讓注冊資本的價格,應根據合營企業中該方投資的帳面價值,由合營雙方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解決。

  13.注冊資本轉讓時,應在×個月內向原審批機構申請批準。并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備案,批準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注冊手續。

  第五章 董事會

  14.合營企業領到營業執照之日,即為合營企業董事會成立之日,董事會人數為×人,其中甲方×人,乙方×人,董事人選由雙方各自委派和調換、董事長由甲方委任,副董事長二人,由甲方委派一人,乙方委派一人擔任。

  15.董事會是合營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其職權在合營企業章程內規定,董事長是合營企業的法定代表,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營企業。

  16.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董事會會議應由×分之×以上董事出席才能舉行。董事不能出席時,可出具委托書,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決。董事會的決議應由出席董事或其代表一致同意才能通過。董事會會議一般在合營企業的法定地址舉行,也可以在董事會同意的其他地點舉行,合營企業不負擔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旅費。董事會會議期間的膳宿由合營企業安排并支付費用。

  17.董事不從合營企業支付薪金,他們的酬勞將在合營企業的全年凈利中提取一定比率(比率由董事會議定)作為董事會的分紅。并按下列比例分配:

  董事長  ×%

  副董事長各 ×%

  董事各  ×%

  第六章 總經理 副總經理

  18.合營企業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三人,均由甲方提名,董事會聘任,負責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總經理對外代表合營企業。對內任免下屬人員,并行使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19.合營企業的重要文件由總經理簽署后生效。

  20.若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未能適當履行其職務時,董事會有權解聘或降職。

  第七章 場地使用費

  21.合營企業使用的土地是中國政府的資產,合營企業須向政府交付適當的土地使用費,合營企業與所在地土地主管部門簽訂的租用土地使用權協議,應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2.最初×年內的土地使用費,定為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幣××元,其后,土地使用費可按市政建設發展的情況而調整。

  第八章 技術合作

  23.合營企業與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有效期與本合同相同。

  24.合營企業根據技術轉讓協議。向支付技術轉讓費美元。技術轉讓內容及技術轉費的支付辦法,在技術轉讓協議中另行規定。

  第九章 采購及銷售

  25.合營企業與乙簽訂的采購與銷售協議,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有效期與本合同相同。

  26.合營企業所需的原材料應盡先在國內購買。對無法供應的品種或質量、價格不符合合營企業要求時,可由合營企業向國外進口。

  27.根據雙方簽訂的采購與銷售協議,合營企業在中國國內銷售的產品,由甲方負責通過其銷售部門銷售。合營企業的出口產品,由乙方負責在中國國外銷售,具體辦法在采購與銷售協議中另行規定。

  第十章 利潤

  28.合營企業所獲得的全部利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繳納所得稅后,按下列百分比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繳稅與提取上述三項基金后的凈利潤,每年根據合營雙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29.對于乙方分得的利潤,應根據合營企業的外匯結余情況,在不影響正常生產的原則下,此利潤可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分一次或幾次支付,以前年度的虧損未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并入本年度利潤分配。

  第十一章 財務會計

  30.合營企業應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中外合營企業的財務會計規定,必須建立完整、嚴格的財會制度。

  31.合營企業的一切單據、帳簿、報表均使用中文記載,同時應用英文定期編制財務報表。合營企業董事會聘請的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有權查閱合營企業的一切單據、帳簿、報表、并直接向董事會提出報告。

  32.合營企業以人民為記帳單位,人民幣與其它貨幣間的換算,按同時期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局分局匯率牌價結算。

  33.合營企業的固定資產,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的規定,由董事會決定其折舊年限。

  34.合營企業應在中國銀行分行分別開立外匯帳戶和人民幣帳戶,并接受開戶銀行對外匯支出的監督。

  35.合營企業在經營過程中遇流動資金不足時,總經理可根據董事會規定的權限,向中國銀行或國外銀行借款,但不得移作它用或彌補虧損。

  36.合營企業的財政會計年度,從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二章 外匯收支

  37.合營企業的一切外匯事宜,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有關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

  38.合營企業的外匯收支必須做到:

  (1)保證合營企業的每年外匯收入大于支出。

  (2)外匯結算人民幣時,應按照當時規定的牌價辦理。

  (3)合營企業在中國境內支付費用、貨款、勞動報酬等,除根據有關規定支付外匯者外,一律以人民幣結算。

  39.根據《合資法》的規定,下列外匯可以匯出:

  (1)乙方分得的利潤及技術轉讓費。

  (2)乙方資本轉讓后所得的資金。

  (3)合同期滿或合同期滿前應清償給乙方的資金。

  (4)用于進口原料、設備、備件所需的外匯,以及派往國外人員的旅差費。

  (5)其它按有關規定可以匯出的開支。

  第十三章 稅務

  40.合營企業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的各項稅金。

  41.合營企業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十四章 職工錄用和辭退

  42.合營企業所需職工,由甲方或中國勞動管理部門采用公開招聘方式,經考試擇優錄取后,簽訂勞動合同。

  43.如因生產技術等變化,職工確有多余,或經培訓后仍不能適應要求,也無法改調其他工種時,合營企業可按勞動合同解雇并給予補償。

  44.合營企業應制訂規章制度和職工守則,對違反者分別予以警告、記過、扣薪直至開除處分。

  第十五章 工資標準和獎勵

  45.合營企業職工工資目前按平均月薪××元人民幣計算,其中包括合營企業向中國政府指定的部門繳納國家對職工的各種保險費、補貼費和福利措施費等。隨著合營企業生產發展,職工工資應逐步增加。今后中國政府對工資、福利、補貼等有新的規定時,合營企業應據此作相應調整。

  46.×方高級職員工資、社會保險、旅差費標準參照×方國家或地方標準,由董事會核定。×方高級職員原則上與×方高級職員同工同酬。

  47.按照合營企業的經營結果,年終從獎勵和福利基金中提出一定數目的基金,獎給工作好的職工,對于在技術上,生產上或管理上有特殊貢獻者,由董事會決定給予特殊獎勵。

  第十六章 合營期限

  48.合營雙方同意,合營企業的期限為××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算,期滿前一年經一方提出,其他方同意可以延長,延長期限由雙方協商決定,并在期滿前六個月向審批機構辦理延長報批手續。

  49.在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提前終止合同:

  (1)在一個適當的開始期后,合營企業因嚴重虧損引而不能繼續營業;

  (2)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或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合營企業無法繼續營業;

  (3)由于不可抗力的事件,如嚴重自然災害或戰爭等,致使合營企業無法繼續營業;

  (4)不能達到預期的目標并看不到發展的前景。

  提前終止合同必須經董事會召開特別會議作出決議,報請原審批機構批準。

  50.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董事會應組成清算小組負責清理。董事會在清算完畢后才能解散。清算辦法按照《合資法》的《實施條例》第103-105條所規定的清算程序和手續辦理,同時董事會應向原審批機構及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銷手續,繳回營業執照。清算后應還給各方的財產,必須按照各方在合營企業的投資比例計算。

  第十七章 其他事項

  51.合營雙方履行下列事項:

  ×方:

  (1)負責向政府申請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冊登記。

  (2)負責將廠房及租用的場地等,交給合營企業使用。

  (3)負責招聘職員職工。

  (4)負責合資企業的產品及原材料國內運輸。

  (5)負責辦理保證提供水、電、煤氣、燃料、電話、電報掛號及電傳的工作。

  (6)負責辦理乙方人員的簽證及其辦公、交通、生活等安排。

  (7)負責向所在地的環境衛生管理部門申請許可證。

  ×方:

  (1)負責按期提供所需的全部機器設備。儀器、原材料、技術資料和文件及原材料、產品的國外運輸。

  (2)負責提供建廠規劃,并負責設備安裝、試車、試生產的全面技術指導。

  (3)負責按照生產的需,對職工進行技術培訓。

  (4)負責提供有關合營企業產品的國外市場上銷售趨勢的報告和技術資料。

  (5)按照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提供技術和設計,如有任何關于侵犯第三者權益的爭議時,由簽訂該協議的轉讓方負責,×方將不分擔任何法律責任。

  (6)負責×方人員到×方國內學習、培訓的安排。

  第十八章 仲裁

  52.合營各方如在解釋或履行本合同及其附件發生爭議時,應首先在董事會內本著互相信賴、平等互利的精神進行協商,求得解決。若不能解決時,可以邀請雙方同意的第三者進行調解。

  53.調解不成時,則申請仲裁解決。仲裁在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按該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程序暫行規則》辦理。費用由敗訴方承擔;仲裁機構的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都有約束力。

  54.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合營各方應繼續履行合營企業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十九章 合同文本

  55.本合同和附屬協議的修改。須經董事會協商同意,經各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

  56.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均為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所有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章 法定地址、文件通知

  57.合營各方的法定地址:

  甲方:

  乙方:

  58.合營各方發送通知的辦法,如用電報、電傳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

  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即為各方的收件地址。

  59.本合同于×年×月×日由甲、乙雙方授權代表在中國簽定。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保險合同 篇18

  第一條?總則

  1.1?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獲準從事經濟活動的,其總公司設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省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_______國法律成立的,其總公司設在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1.2?甲方和乙方(以下簡稱雙方)同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有關法律的規定,共同成立一個合資公司。雙方同意抱著誠摯的態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條?合資企業名稱和地址

  2.1?合資公司的中文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合資公司的英文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總公司和注冊的地點設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公司的宗旨和經營范圍

  3.1?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業原則為基礎進行經營,并以銷售其產品和提供服務而獲得公司滿意的利潤為指標。

  3.2?公司應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經濟效益,并根據國際商業貿易實務慣例,使公司的效率、產量、價格、及交貨時間方面應具有競爭能力。

  3.3?公司生產的_________產品并提供服務,面向中國國內市場和指定范圍的國際市場及有關的公司和企業銷售并履行公司確定的有關業務。

  3.4?設立服務公司,經營公司所需的多項生活服務業務。

  第四條?注冊資本與資金

  4.3?公司不發行股票。雙方在各自交納其投資額后,應由一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證書,由公司據此發出由正、副董事長簽署的投資證明書,證明書應載明下列事項:公司的名稱;公司成立的年、月、日;合資雙方的名稱和投資數額,投入資本的年、月、日,發給投資證書的年、月、日。投資證明書是非流通性的證據。雙方確認的注冊資本總額在合同期內不得減少。

  4.4?資金。除注冊資本外,若公司需補充資金,經董事會決定,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資經營企業貸款辦法,通過中國以合適的方式在中國籌集,或直接向其他外國銀行申請貸款。

  4.5?雙方對公司注冊資本的投資細節由公司的董事會確定。

  第五條?董事會及組織機構

  5.1?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重大問題。董事會由六(6)名成員組成,甲、乙方各占三(3)名。董事人選由甲、乙方各自委派或調換。董事長由甲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擔任。董事_____四(4)年,經各方繼續委任可以連任。

  5.2?董事會決策一切問題需經六分之四(4/6)的董事(4名董事)表決通過。董事未能出席董事會可出具其簽署正式的委任書與出席的董事一起投票。當處理有關雙方權益的事項時,董事會應根據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決定。

  5.3?董事會每年召開兩次會議(定于6月和12月),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董事長須在開會前二十(20)天發出通知書。必要時,經一方全體董事要求,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協商后,可召開特別會議。會議記錄采用中文和英文書寫,記錄歸檔保存。董事長不在時,由副董事長代行其職責。會議一般應在中國境內召開。在尚未召開董事會會議的情況下,經全體董事簽字的決議書與董事會會議決議具有同等效力。

  5.4?需經董事會一致通過的事項包括:

  (1)公司章程的修改;

  (2)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與轉讓;

  (3)公司期限的延長、終止、解散和其清算及結業工作;

  (4)公司的發展規則和貸款計劃;

  (5)公司的工作計劃,生產經營方案;

  (6)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決算與年度會計報表;

  (7)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公司發展基金的提取方案和年利潤分配方案;

  (8)公司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任免及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提名的各部門的負責人的任免;

  (9)公司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10)公司的組織機構、人員編制、職工工資、獎勵、福利等實施辦法;

  (11)公司的人員培訓計劃;

  (12)其他有關雙方權益的重大問題。

  5.5?總經理和副總經理應根據本合同和董事會的決議,主持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如總經理不在時,則由副總經理代行其職責。各部門的設立、組織、職責和人事安排,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根據董事會所決定的原則來制定,并由董事會批準。

  5.6?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加其他的經濟組織與本公司的商業競爭。若正、副總經理或其他高級管理人員_____,或嚴重地失職,董事會有權隨時予以辭退。

  第六條?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6.1?甲方和乙方,應盡力以最有效和最經濟的辦法實現公司的經營宗旨和目標并在現行法律和允許的營業范圍內雙方選派有資格、有經驗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在公司勤勉地進行營業。

  6.2?甲方有責任和義務協助公司辦理下列事宜:

  (1)協助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辦理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協助公司申請獲得可能范圍內的稅收減免待遇;

  (3)協助公司收集有關中國市場需求,產品競爭能力和銷售機會的發展趨勢等方面的信息;

  (4)協助外籍工作人員申請前往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入境簽證和提供在中國境內的公務旅行方便;

  (5)協助公司安排工作人員的辦公、住宿、膳食、交通、醫療等事項;

  (6)協助公司聘請中國籍職員、工程師、技術人員、工人和翻譯人員;

  (7)協助公司向中國及國家外匯管理局同意的銀行申請開立外幣和人民幣帳戶;

  (8)協助公司聯系在中國境內的物資運輸、進出口報關等手續;

  (9)甲方在可能的情況下應公司的請求對其他需辦的事情應予以協助。

  6.3?乙方有責任和義務協助公司辦理下列事宜:

  (1)指導和協助公司解決技術、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問題,提供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經營管理的經驗,從而為獲取最大限度的經營效益,為爭取其產品的優質并承擔其技術責任;

  (2)為公司制定并提供有關制造工藝、設備保養、安全、物資儲存等工作細則及規定;

  (3)經和甲方協商后,協助公司制定培訓計劃,在乙方所屬工廠及雙方都能接受的地點,培訓中方人員,使中方人員在培訓計劃規定的時間內,能夠掌握有關技術工藝和專門技能;

  (4)協助公司收集與公司業務有關的、適用的技術、工藝、經濟信息及法律資料。

  第七條?籌建工作

  7.1?董事會應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六十(60)天內委派籌建小組(以下簡稱籌建組)。籌建組工作計劃由董事會決定,籌建組由四(4)名組員組成,由各方提兩名組員,包括一名組長及一名副組長。董事會應指派由雙方提名的組員,并從提名組員中選出組長和副組長,但董事會有權隨時解任任何組員。任一方提名的組員被解任時,該方應提名一位接任人選,該名參與籌建組的接任人選需經董事會批準。

  7.2?新廠房的建筑,籌建小組按第6.2.款規定負責聯系建筑設計的批準,監督設備及材料采購,制訂建筑工程時間表,提供技術管理,確保建筑工程進度,妥善保管其報告、圖紙、檔案及其他資料。籌建小組在日常工作方面積極合作,并在新廠房建筑期間至少每星期開會一次,商討建筑工程進度和質量,此會議應做記錄并由組長和副組長簽署。

  7.3?至少有三(3)名籌建小組組員(包括組長)予以建議時,總經理方可代表公司與承建企業簽訂建筑合同和其他有關合同。每份建筑合同規定的工程應在中國有關單位允許承建該工程范圍之內。一切工作應按照合同內載明的時間表執行。全部建筑及有關成本費不得超出該合同內載明的數額。

  第八條?利潤分配及稅務

  8.1?每個財政年度終結后應盡快把公司的純利按照甲方和乙方對公司注冊資本投資的數額比例分配給各方。為了達到本款8.1.的目的,“純利潤”表示從毛利中扣除下列各項費用后余下的數額:

  (1)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及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從公司所得毛利潤中扣除所得稅后的數額;

  (2)按照中國有關的法律條例規定及由董事會設立的儲備基金的數額;

  (3)按照董事會設立為發展和擴充公司的再投資所需基金數額;

  (4)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款規定或由董事會設立的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的專項資金數額。

  8.2?按照_________________,公司應繳的最高所得稅率為百分之十五(15%)。對于技術比較先進,規模較大的企業,給予減稅20%至50%或免稅1年至3年的優惠。公司在甲方的協助下按照中國法律及條例申請獲得減免稅待遇。

  8.3?公司的中國、華僑、港澳及外籍人員應按照中國稅法及條例交納個人所得稅。

  第九條?公司的權利和勞動工資

  9.1?按照___________公司有權利:

  (1)可以_____經營自己的企業,可以雇用外籍人員擔任技術和管理工作;

  (2)雇用中國職工,由企業自行招聘,按擇優原則考核錄用,勞資雙方簽訂合同。經采用的職工,可試用3個月至6個月;企業因生產、技術條例發生變化而多余的職工,經過培訓不能適應要求而在本企業內又無法改調其他工種的職工,可予以解雇;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并造成不良后果的職工,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記過、減薪、直至開除的處分;

  9.2?視公司經營的需要,自行確定采用計件或計時、計日、計月工資制;

  9.3?雇用的外籍職工、華僑職工、港澳職工在繳納個人所得稅后的工資和其他正當收入,可按外匯管理辦法的規定,通過中國或其他銀行匯出;公司在繳納公司所得稅后的合法利潤,可按外匯管理的規定,通過中國或其他銀行匯出;

  9.4?公司因故中途停業,經向有關部門申報理由,辦理清債手續,其資產可轉讓,資金可匯出。

  第十條?會計與審計

  10.1?公司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中外合資企業財會統一條例建立會計制度。

  10.2?公司應在財務年度內,每季終結十(10)天內編制季度財務報表,并將該財務報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財務報表應包括該會計期間終結時有關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并以中英文編制。由公司主管財務的職員簽署是真實正確無誤的。

  10.3?公司應在財務年度終結后三十(30)天內編制年度財務報表,并將財務報表的副本分送甲、乙方及各董事。年度財務報表包含截止該財務年度終結時有關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財務報表應以中英文編制并由董事會委托的經中國政府注冊的一家會計事務所予以審計并證明是真實、正確無誤的。

  10.4?甲方和乙方有權隨時在公司每個財務年度終結后一(1)個月內自費派審計師審查公司的經營帳目及記錄。

  第十一條?協議的生效和合資期限

  11.1?本合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部門批準后,公司收到批準書后的1個月內應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登記手續,領取營業執照。主管審批部門批準之日,即為本合同生效之日。本合同生效日以前雙方所簽署的一切意向書與其他文件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自動失效。

  11.2?本合同有效期限是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期滿之日止,公司的合資期限為十(10)年。若公司業務有發展,注冊資本需增多,則合資期限可延長。延長期限屆時將另行商定。

  11.3?當期限屆滿前六(6)個月,雙方同意終止合同之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規定,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合資公司的期限可繼續作每次為期五(5)年的延長。

  11.4?若因任何原因或任何一方造成終止合同,均需報原合同批準之機構批準。

  第十二條?轉讓

  12.1?公司的任何一方未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及中國主管審批部門的批準,不得向第三者轉讓、抵押、出售或其他方式處置其全部或部分股份。若一方要轉讓股份,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1)公司的一方希望轉讓其在公司的全部或部份股份時,公司他方有優先購買權;

  (2)為優先給受讓方,在轉讓方提出書面轉讓要求后三十(30)天內作出答復,否則轉讓方有權向第三者轉讓;

  (3)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份投資時,第三者的資格和信譽必須獲得他方的書面認可,轉讓的條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轉讓的條件優惠,轉讓方應將其受讓方關于轉讓的相應部份權利和義務的書面協議兩份副本,提交給公司他方;

  (4)公司營業,不得使公司的工作受到妨礙或組織機構受到影響;在批準轉讓后,公司應在三十(30)天內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終止和清算

  13.1?當出現下列情況時,任一方可發出終止合同通知書,該通知書至少應在合同終止前的六十(60)天內發出:

  (1)在一方自愿或非自愿宣布破產、清盤或解散;

  (2)在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或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為此,終止合同通知書應說明違約的事項及違約方在通知書期間能予以改正而未改正的這些違約事項;

  (3)在雙方嚴格遵守條文后,仍然違_____現行的法律、法令或條例,使公司無法繼續營業。

  13.2?本合同提前終止或終止后,公司對其資產、債權和債務進行清算。在清算時應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按合同規定執行。

  13.3?當公司期滿或合同終止,宣告解散時董事會應制定清算的程序和原則并確定清算委員會成員。清算委員會可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律師擔任并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13.4?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并經有關當局批準,清算委員會可將公司以“營業中的公司”出售并簽售購協議書。甲方有優先購買權。

  13.5?若沒有買主愿意購買“營業中的公司”,則公司的業務予以終止,清算委員會可以按分項售賣公司的資產。在這種情況下,甲方有優先購買權,乙方次之。

  13.6?違約一方,必須對申請結束營業的一方因其違約事項所蒙受的財務損失擔負責任。

  第十四條?土地使用

  14.1?遵照關于申請辦理《土地使用》的規定,甲方需代表公司向政府有關部門填交新廠房的用地申請書,取得規劃部門的批準,領取《土地使用證書》。

  14.2?按照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暫行規定,公司作為技術密集的先進的項目可申請免繳土地使用費。公司亦應申請獲得有關土地使用費方面的優惠待遇。

  第十五條?_____

  15?在合同期內,公司總經理與第一副總經理擬根據不同階段不同業務共同提出公司投保的項目。在價格、服務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向中國_____公司投保。

  第十六條?適用的法律

  16.1?公司的建立、經營、管理、稅務、進出口物資、勞動管理、土地使用、人員出入境及其他活動應遵守經頒布的廣東省經濟特區內的有關法律、規章及條例。在此法律、規章及條例中尚無規定時,合資公司應遵守經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規章及條例。公司亦應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16.2?公司的財產、權利和乙方的投資、利潤分成,根據本合同規定乙方應得的數額及乙方的一切合法權益,應受經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廣東省經濟特區的法律、法令、規章及條例的保護。

  第十七條?爭執的解決和_____

  17.1?在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執,首先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17.2?由于本合同引起甲方與乙方之間的任何爭執,首先應由董事會以互相信任的精神協商解決。若于三十(30)天內未能解決時,甲方和乙方可選擇第三方進行調解。

  17.3?若調解于三十(30)天內不能解決時,其爭執應由_____作最終裁決。_____小組由三名_____員組成,甲方指派一名,乙方指派一名,第三名_____員由甲、乙方指派的兩名_____員共同商定。若被指派的兩名_____員,意見分歧,則第三名_____員應由瑞典斯德哥爾摩商會_____院指派,并任_____小組_____,_____地點在瑞典斯德哥爾摩。

  17.4?_____的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_____費由敗訴方負擔或由_____機構裁定。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

  18.1?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事件或情況,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但不僅限于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爆炸、戰爭、_____、_____、傳染病及瘟疫。若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把本合同規定的履行義務的時間延長,延長的時間應與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18.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任何一方應立即以電報或電傳把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通知另一方,并隨后于十四(14)天內用航空掛號信經政府有關當局或部門確認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書寄給另一方。若因遭受不可抗力引起的延誤超過九十(90)天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為仍繼續執行協議或提前終止協議。

  第十九條?合同文字和語言

  19.1?本合同包括主件和附件,其附件和主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附件條款與合同主件的相應條款發生矛盾時,應以合同主件為準。

  19.2?本合同修訂須經雙方討論通過,形成正式文件。經主管部門審批,審批后的文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9.3?本合同內書寫的標題,僅為醒目所列,不影響條款的意義和解釋。

  19.4?本合同及附件用中文、英文書寫,而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5?公司全部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6?雙方同意以漢語和英語為工作語言。

  第二十條?文本

  本合同的中文本、英文原本一式肆份,每種文本雙方各執兩份。

  第二十一條?其他

  21.1?本合同生效日起,雙方以前簽訂所有與本合同有關的文件,即告作廢。

  21.2?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文件的任何條款除對適用法律有違背的,不合法的或不可強行的條款外,余下的、凡有效的、合法的,可強制執行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應予以執行,不得受到影響或削弱。

  21.3?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之代表于首頁寫明的日期簽訂,特此證明。

  第二十二條?通知

  22.1?公司雙方的任一方向對方遞送通知文件(包括電傳、電報、信件等),按下列地址發出,在收到之日起被認為已送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2?本公司生效期間,雙方有權隨時更改各自地址,但更改時應提前一(1)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

  備注

  建立中外合資企業須遵照中國有關法律,按主管部門及審批部門批準的雙方簽訂的契約予以辦理商業登記手續。合資企業是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合資雙方按注冊資本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關于合資期限、經營自主權、稅務優惠等必須在契約中明確規定。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保險合同 篇19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國________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國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于____ __年_____月_____日在中國_____簽訂的建立合資經營______有 限公司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條 合營公司名稱為: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外文名稱為: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號

  第三條 合營各方的名稱、法定地址為:

  中國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省_____市_____路_____號

  ______國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_____國________

  第四條 合營公司有限公司。

  第五條 合營公司為中國法人,受中國法律管轄和保護,其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 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二章 宗旨、經營范圍

  第六條 合營各方合資經營的目的是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 的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辦法,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利益。

  第七條 合營公司向國內外市場銷售其產品,其銷售比例如下:

  _____年:出口占百分之_____,在國內銷售占百分之_____。

  _____年:出口占百分之_____,在國內銷售占百分之_____。

  第三章 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

  第八條 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_____元。其中,基本建設資金為_____。 流動資金為______。

  第九條 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_____元。

  合營各方出資如下:其中:甲方_____元,占____%,乙方_____元, 占____%。

  第十條 合營各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期限繳清各自出資額。

  第十一條 合營各方繳付出資額后,經合營公司聘請的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資,并出 具驗資報告。由合營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合營各方均不得將出資證明書,向外抵押 擔保或作其他有損合營公司利益的用途。

  第十二條 合營期內,合營公司不得減少注冊資本數額。

  第十三條 任何一方轉讓其出資額,不論全部或部分,都須經另一方同意。一方轉讓 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四條 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應由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后,并報審批 機關批準,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 董事會

  第十五條 合營公司設董事會。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第十六條 董事會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其職權主要如下:

  決定和批準總經理提出的重要報告(如生產規劃、年度營業報告、資金、借款等);

  批準年度財務報表、收支預算、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通過公司的重要規章制度;

  決定設立分支機構;

  修改公司規章;

  決定合營公司停產、終止或與其他經濟組織合并;

  決定聘用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等高級職員;

  決定合營公司終止和期滿時的清算事項;

  其他應由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宜。

  第十七條 董事會由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名,乙方委派__ _名。董事任期為___年,可以連任。

  第十八條 董事會董事長由___方委派,副董事長___名,由___方委派。

  第十九條 合營各方在委派和更換董事人選時,應書面通知董事會。

  第二十條 董事會例會每年召開___次。經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可以召開董 事會臨時會議。

  第二十一條 董事會會議原則上在公司所在地舉行。

  第二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董事長缺席時由副董事長召集并主 持。

  第二十三條 董事長應在董事會開會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各董事,寫明會議、時間和地 點。

  第二十四條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可以書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董事會。如屆 時未出席也未委托他人出席,則作為棄權。

  第二十五條 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決定人數為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二,不夠三分之二人數 時,其通過的決議無效。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每次會議,須做詳細的書面記錄,并由全體出席董事簽字,代理 人出席時,由代理人簽字。記錄文字使用中文和_____文。該記錄由公司存檔。

  第二十七條 下列事項須董事會一致通過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下列事項須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或過半數董事)通過____。

  第五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九條 合營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下設生產、技術、銷售、財務、行政等部 門。

  第三十條 合營公司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___人,正、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 請。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執行董事會的各項決定,組織領導合營公司 的日常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當總經理不在時,代理行 使總經理的職責。

  第三十二條 合營公司日常工作中重要問題的決定,應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聯合簽署 方能生效。需要聯合簽署的事項,由董事會具體規定。

  第三十三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的任期為_____年。經董事會聘請,可以連任。

  第三十四條 董事長或副董事長、董事經董事會聘請,可兼任合營公司總經理、副總 經理及其他高級職員。

  第三十五條 總經理、副總公司不得兼任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 與其他經濟組織對本合營公司的商業競爭行為。

  第三十六條 合營公司如生產經營需要,可設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和審計師各一人, 由總經理領導。

  總會計師負責領導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組織合營公司開展全面經濟核算,實施 經濟責任制。

  審計師負責合營公司的財務審計工作,審查稽核合營公司的財務收支和會計帳目,向 總經理并向董事會提出報告。

  第三十七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和其他高級職員請求辭退時,應提前向董事會提出書 面報告。

  以上人員如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的,經董事會決議,可隨時解聘。如觸犯刑律 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財務會計

  第三十八條 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制定的《中外合資經營 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辦理。

  第三十九條 合營公司會計年度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四十條 合營公司的一切憑證、帳簿、報表、用中文書寫。(也可同時用外文書寫)

  第四十一條 合營公司采用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人民幣同其他貨幣折算,按實際發 生之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牌價計算。(注:經合營各方商定,也可采 用某一種外國貨幣為本位幣)

  第四十二條 合營公司在中國銀行或其他銀行開立人民幣及外幣帳戶。

  第四十三條 合營公司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四十四條 合營公司財務會計帳冊上應記載如下內容:

  一、合營公司所得的現金收入、支出數量;

  二、合營公司所有的物資出售及購入情況;

  三、合營公司注冊資本及負債情況;

  四、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的繳納時間、增加及轉讓情況。

  第四十五條 合營公司財務部門應在每一個會計年頭四個月編制上一個會計年度的資 產負債表和損益表,聘請中國注冊會計師審查出具查帳報告后,提交董事會會議通過。

  第四十六條 合營各方有權自費聘請會計師查閱合營公司帳簿。查閱時,合營公司應 提供方便。

  第四十七條 合營公司各類固定資產的折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 業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的規定處理,如需加速折舊,報稅務機關批準。

  第四十八條 合營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 和有關規定以及合營公司合同的規定辦理。

  第七章 利潤分配

  第四十九條 合營公司從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中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職工 獎勵及福利基金。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確定。

  第五十條 合營公司依法繳納所得稅和提取各項基金后的利潤,按照甲、乙方在注冊 資本中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五十一條 每個會議年度后四個月內公布利潤分配方案及各方應分的利潤額。

  第五十二條 合營公司上一個會計年度虧損未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上一個會計年度 未分配的利潤,可并入本會計年度利潤分配。

  第八章 職 工

  第五十三條 合營公司職工的招收、招聘、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險、勞動保護、 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 辦理。

  第五十四條 合營公司所需要的職工,可以由當地勞動部門推薦,或由合營公司公開 招收,但一律通過考試,擇優錄用。

  第五十五條 合營公司有權對違反合營公司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職工, 給予警 告、記過、降薪的處分,情節嚴重,可予以開除。開除職工須報當地勞動人事部門備案。

  第五十六條 職工的工資待遇,參照中國有關規定,根據合營公司具體情況,由董事 會確定,并在勞動合同中具體規定。

  合營公司隨著生產的發展,職工業務能力和技術水平的提高,適當提高職工的工資。

  第五十七條 職工的福利、獎金、勞動保護和勞動保險等事宜,合營公司將分別在各 項制度中加以規定,確保職工在正常條件下從事生產和工作。

  第九章 工會組織

  第五十八條 合營公司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工會組 織,開展工會活動。

  第五十九條 合營公司工會的任務是:依法維護職工的民主權利和物質利益;協助合 營公司安排和合理使用福利、獎勵基金;組織職工學習政治、業務、科學、技術知識、開 展文藝、體育活動;教育職工遵守勞動紀律,努力完成合營公司的各項經濟任務。

  第六十條 合營公司工會代表職工和合營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并監督合同的執行。

  第六十一條 合營公司工會負責人有權列席有關討論合營公司的發展規劃、生產經營 活動等問題的董事會會議,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第六十二條 合營公司工會參加調解職工和合營公司之間發生的爭議。

  第六十三條 合營公司每月按合營公司職工實際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撥交工會經費。 合營公司工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總工會制定的《工會經費管理辦法》使用工會經費。

  第十章 期限、終止、清算

  第六十四條 合營期限為_____年。自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五條 合營各方如一致同意延長合營期限,經董事會會議作出決議,應在合營 期滿前六個月向原審批機關提交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能延長,并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 手續。

  第六十六條 合營各方如一致認為終止合營符合各方最大利益時,可提前終止合營。 合營公司提前終止合營,需董事會召開全體會議做出決定,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

  第六十七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合營各方的任何一方有權依法終止合營。

  (注:每個合作企業可根據自己的情況而定)

  第六十八條 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營時,董事會應提出清算程序、原則和清算委員 會人選,組成清算委員會,對合營公司財產進行清算。

  第六十九條 清算委員會任務是對合營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編制 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根據合營合同提出財產作價和計算的依據。制定清算方案,提請 董事會通過后執行。

  第七十條 清算期間,清算委員會代表公司起訴或應訴。

  第七十一條 清算費用和清算委員會成員的酬勞應從合營公司現存財產中優先支付。

  第七十二條 合營公司的債務和損失全部清償后(其剩余財產如超過注冊資本的,還 應扣除依法交納的所得稅)的剩余財產,按合營各方在注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七十三條 清算結束后,合營公司應向審批機構提出報告,并向原登記機構辦理注 銷登記手續,繳回營業執照,同時對外公告。

  第七十四條 合營公司結業后,其各種帳冊,由甲方保存。

  第十一章 規章制度

  第七十五條 合營公司董事會制定的規章制度有:

  1.經營管理制度,包括所屬各個管理部門的職權與工作程序;

  2.職工守則;

  3.勞動工資制度;

  4.職工考勤、升級與獎懲制度;

  5.職工福利制度;

  6.財務制度;

  7.公司解散時的清算程序;

  8.其他必要的規章制度。

  第十二章 附 則

  第七十六條 本章程的修改,必須經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決議,并報審批機關批準。

  第七十七條 本章程用中文和_____文書寫。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 為準。

  第七十八條 本章程須經審批機關批準才能生效。

  第七十九條 本章程于一九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 授權代表在中國廣州市簽字

  甲方:中國 公司代表

  (簽字)

  乙方: 國 公司代表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保險合同 篇20

  設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計算機2)

  5)合營公司經營場所

  6)合營雙方的責任

  7)技術轉讓與保密  8)技術成果、專有技術及專利管理

  9)合營公司的采購與銷售

  10)董事會

  11)經營管理機構

  12)勞動管理

  13)財務和利潤分配

  14)保險

  15)特別約定

  16)爭議的解決

  17)合同文字

  18)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一章 總則

  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以及中國政府的其他有關法規(以下簡稱法律),通過誠摯友好的協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建立合資經營企業《    》(英文名稱:《    》簡稱_______),以下簡稱合營公司。

  雙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中國______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二章 合營各方及合資經營公司

  第一條 本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及法定代表:

  甲方: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

  職務:________

  國籍: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

  職務:________

  國籍:________

  第二條 合資經營公司的名稱為_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__。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營公司的經營目的是加強國際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采用先進的技術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及_____地區的計算機用戶提供優質的技術和教育服務,提供國際市場信息和提供咨詢服務,并使投資各方獲得應有的利潤。

  第四條 合營公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合營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保護。合營公司還應遵守本合同及章程的各項規定。

  第五條 合營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

  甲、乙方僅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營公司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 合同公司自成立日起合營期限為___年。成立日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并報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部門批準,合營公司的合營期限可以延長。雙方至遲于合營期滿之日前六個月達成延長合營期限的協議。

  第七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三章 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八條 合營公司的投資總額為______美元。

  第九條 甲、乙雙方的出資額共為_____美元,以此為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

  甲、乙雙方按下列比例出資:

  甲方:

  ____占注冊資本的______%

  出資方式:

  折合_____美元的人民幣現金。人民幣一美元的比價按交付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售出牌價計算。

  乙方:

  _______占注冊資本的____%

  出資方式:

  現金____美元,其中包括合營公司經營所必需用的部分設備等。

  第十條 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二期繳付。第一期共繳付___美元,雙方各繳付____萬美元。并應在合營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天內付清。第二期出資的繳付時間由合營公司董事會決定。

  第十一條 合營公司的開戶銀行為中國銀行或中國銀行同意的其他銀行。甲、乙方投資中的外匯和合營公司的外匯收入均應以外匯存入開戶銀行。只有當董事會決定將外匯(全部或部分)兌換成人民幣以支付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的開支時,才能將外匯存款兌換為人民幣。

  第十二條 任何一方如不能按規定時間繳納全部或部分出資,則出資不足部分按年(365天)息___%向合營公司支付利息,按日計算,每月繳付一次。人民幣一美元比價按滯交期間的最高比價計算。

  第十三條 投資雙方繳付出資額之后,應由合營公司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議師驗證,并開具驗資報告,向投資雙方發給出資證明書,并向中國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四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方轉讓或出售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合營另一方同意,并報審批機構批準。任何一方均不能無理由地不同意另一方所要求的轉讓。

  第四章 合營公司的經營范圍及規模

  第十五條 合營公司的經營范圍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及___地區的計算機用戶和未來的用戶提供下列服務:

  (1)計算機硬件的安裝/拆除和軟件的安裝

  (2)改進計算機硬件和軟件和技術性能

  (3)計算機硬件和軟件的維修、保修

  (4)計算機及外部設備和翻新、改裝

  (5)計算機和外部設備的技術性能鑒定

  (6)計算機硬件和軟件的技術的技術咨詢服務

  (7)計算機系統的現場規劃

  (8)供應計算機備件、備機

  (9)大專水平的計算機硬件和軟件職業技術教育

  (10)國際市場計算機價格的咨詢服務

  (11)代理____公司在中國和___地區的銷售服務

  (12)來料加工性質和技術勞務和高級技術勞務出口

  (13)開發計算機系統軟件和應用軟件

  第十六條 合營公司的發展:

  第一階段:主要為中國境內的計算機用戶和未來用戶提供服務

  第二階段:建立大專水平的計算機技術職業教育機構

  第三階段:建立分公司或分支機構

  第四階段:為中國境外____地區提供服務

  第五章 合營公司經營場所

  第十七條 合營公司設立在中國____,所需的生產、經營、教育、辦公等場所由甲方以優惠條件提供,合營公司按月繳付租賃費。合營公司與甲方簽訂租賃合同。上述場所也可以由合營公司自建,甲方以能爭取的優惠條件提供需用土地及水、電等設施。

  第十八條 合營公司所使用的場所發生土地使用費,按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由合營公司承擔。

  第六章 合營雙方的責任

  第十九條 甲方的責任

  (1)辦理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主管部門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協助合營公司聯系落實合營公司經營活動所需場所,水、電以及其他為實施本合同所必需的物資。

  (3)選派有相當水平和實際工作經驗的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經合營公司考試合格后參加合營公司的工作。

  (4)協助辦理乙方派遣來合營公司工作人員的入境簽證等手續。并提供工作和生活設施的方便。

  (5)協助合營公司對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在中國進行的培訓工作,培訓費用由合營公司支付。甲方提供優惠條件。

  (6)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辦公用品、通訊設施、交通工具、燃料及運輸設施等。

  (7)向合營公司提供中國國內市場信息,并協助合營公司開辟中國國內市場的代理銷售渠道。

  (8)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取得按本合同規定進行業務活動所需要的外匯的手續。

  (9)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可能的減稅、退稅和免稅的手續。

  (10)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他有關事宜。

  第二十條 乙方的責任

  (1)根據合營公司的委托協助合營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尋找計算機用戶。在轉售過程中所取得的利潤歸合營公司所有,乙方只收取手續費或傭金。乙方在中國和____地區的全部在合營公司業務范圍內的業務活動應通過合營公司進行。

  (2)以優惠價格向合營公司提供計算機及外部設備的備件和備機;測試儀器和工具;以及軟件等合營公司經營所需要的其他產品。

  (3)根據合營公司的要求,乙方應選派優秀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參加合營公司的管理和在中國或____地區參加計算機硬件的安裝、維修和開發軟件等技術工作或進行技術指導。合營公司向乙方付費并承擔上述人員的日常開支。

  (4)協助合營公司辦理合營公司人員赴___時的入境簽證等手續,并提供工作、學習和生活設施的方便。

  (5)根據合營公司要求的培訓計劃接受合營公司選派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到在乙方的設備上和學校內進行培訓。經過培訓之后應能夠按所學內容獨立工作。培訓費按乙方的標準價格減半。合營公司支付培訓費及受訓人員的旅費和生活費。

  (6)為合營公司提供計算機產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銷售或進行服務的___國政府許可證。向合營公司提供計算機及其系統的安裝、管理、維修、翻新等方面的專有技術。

  (7)定期向合營公司提供國際市場信息,并協助合營公司進行來料加工性質的技術勞務和高級技術勞務出口。

  (8)盡最大努力幫助合營公司的代理銷售計算機硬件及軟件的服務,并向合營公司繳付代銷傭金。

  (9)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他有關事宜。

  第七章 技術轉讓與保密

  第二十一條 合營公司可以與甲方或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為達到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經營范圍及規模所需要的先進技術、專利和專有技術(Know-how),甲方或乙方與合營公司之間的技術轉讓均采取優惠條件。

  第二十二條 合營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所獲得的發明或專利權或專有技術屬合營公司所有,有關的全部資料由合營公司獨立保存。

  第二十三條 合營公司通過技術轉讓協議所取得的專利權或專有技術的保密按雙方簽訂的有關轉讓協議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四條 非經合營公司批準,合營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使用合營公司擁有的技術知識。合營的任何一方要使用合營公司的技術知識時,須與合營公司簽訂技術轉讓協議并履行協議規定的保密條款,合營公司按優惠價格收取技術轉讓費。

  第二十五條 合營雙方應要求各自選派到合營公司工作的人員履行對技術知識的保密職責。

  第八章 技術成果、專有技術及專利管理

  第二十六條 由合營公司的雇員、轉包者、代理人在為合營公司工作過程中形成的發明,軟件或者專有技術的發展或改進,所屬權均歸合營公司所有。與此有關發明的專利申請以合營公司的名義進行。

  第九章 合營公司的采購與銷售

  第二十七條 合營公司所需原材料、設備、計算機及外部設備的備件、備機應優先在中國購買。合營公司在中國境內的采購爭取與中國其他單位享有同等價格,并且以人民幣支付。如果在中國市場采購的物品不能滿足合營公司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價格、數量、質量、性能和可使用性),合營公司將以優惠價格從乙方采購。但若乙方價格高于國際市場價格,合營公司可以自行在國際市場采購。若準備在國際市場采購,合營公司將通知乙方價格和條件。

  第二十八條 合營公司備件庫中的備件和任何計算機設備、軟件、專用工具以及其他產品的銷售和計算機服務、培訓可以由合營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在中國境內或____國家進行,也可以委托合營的雙方或第三方代理。這種活動除應遵守中國政府的有關法律和法令外,還應參照____國政府的有關規定。這些產品和服務的價格,在有競爭力的條件下,應保證合營公司的經營獲利。不在中國境內生產的或者不是由合營公司分支機構生產的計算機硬件、軟件的銷售,合營公司將以乙方代理人的身份進行。有關協議應當在乙方和客戶之間簽署。但合營公司的再出售和再出口除外。

  合營公司將獲得一定比例的硬件代理銷售傭金。

  只有當乙方收到可立即使用的客戶付款之后,才付給合營公司這種傭金,傭金將以乙方收到的同樣的付款形式付給合營公司。

  第十章 董事會

  第二十九條 合營公司登記注冊之日為合營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董事會是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問題。

  第三十條 董事會由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名,乙方委派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會的任期____年,董事會的成員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三十一條 董事長是合營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為代表。

  第三十二條 董事可委派另外一人在開董事會時作為他(她)的全權代理人行使其權利。出現此情況時應將全權代理委托書交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 董事會決定以出席會議的董事或其全權代理人的多數票通過,但重大事宜必須經全體董事或其全權代理人同意方能通過,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1)章程條款的修訂

  (2)異常情況的處置,包括異常情況的建立、撤銷和延期

  (3)注冊資本的增加或轉讓

  (4)雙方其余各期出資額投入日期

  (5)經營范圍的任何改變

  (6)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并

  (7)利潤分配方案

  (8)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獨立審計師的聘請或解聘

  (9)預算的決定或決算的批準

  (10)價格和銷售條件的決定

  (11)超過___美元的合同的簽訂

  (12)分公司或分支機構的建立的或撤銷

  (13)每季度借款超過___美元或每年借款超過____美元

  第三十四條 董事會每年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主持。董事會在合營公司會計年度的頭三個月內召開。董事長不能召集時由副董事長召集并主持。如遇特殊情形,由董事長或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提議,在必要時可召集董事會臨時會議。董事會會議一般在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舉行,若經董事會決定,也可以在其他地點舉行。

  第十一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五條 合營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甲乙雙方共同推薦。第一任總經理由___方推薦。第一任副總經理由____方推薦。經營管理機構應包括總會計師一人。上述人員由董事會聘請,任期四年。經董事會批準可以連任。

  第三十六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營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經營管理機構可以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合營公司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并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七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總會計師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不能或不愿意履行其職責的,或無能力成功地經營合營公司的,經董事會會議決定可隨時撤換。

  第十二章 勞動管理

  第三十八條 合營公司招聘職工,須經合營公司考試合格后錄用。在合同的頭__年,人員的選擇、考試和錄用應由合營公司和甲、乙雙方聯合進行。

  第三十九條 合營公司職工的招聘、解雇、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勞動紀律等事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營公司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第四十條 甲、乙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三章 財務和利潤分配

  第四十一條 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和外匯管理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規辦理。但是為使合營公司的經營有足夠的外匯,應當做出安排。

  第四十二條 合營公司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賬法記賬。一切憑證、簿記、收支單據、賬冊、統計報表均同時使用中、英兩種文字。合營公司的人民幣收支和美元收支分別記賬以人民幣為統一記賬核算單位。

  第四十三條 合營公司的會計制度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四十四條 合營公司獲得的毛利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規定繳納公司所得稅后,扣除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之后為合營公司的可分配利潤。可分配利潤按雙方投資比例分配。上述三項基金的比例由董事會視合營公司經營情況決定,其中儲備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扣除的比例應超過毛利潤的__%,且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及法令的規定。

  第四十五條 合營公司的可分配利潤根據各方投資比例分配,___方優先取得外匯。分配后由合營公司立即匯至各方的開戶銀行。合營公司將在___方協助下采用來料加工加工費的方式解決____方所分得利潤中的人民幣部分。

  第四十六條 合營公司有關的稅務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法辦理。合營公司將盡量取得減、免稅的優惠,即: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合營公司在獲利經營的頭___年免繳所得稅,并且在此后___年減免所得稅___%。合營公司還將申請在允許的最長時期享受各種減、免稅的優惠待遇。

  第四十七條 合營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注冊的審計師審查、稽核合營公司的一切憑證、簿記、收支單據、賬冊、統計報表和財務報告,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如果甲方或乙方欲聘請他自己選擇的其他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地,他有權進行這種審查,而且合營公司將予以充分的合作,所聘請的其他審計師的費用由聘方承擔。但是任何這種額外審計的內部費用應由合營公司承擔。

  第十四章 保險

  第四十八條 合營公司的一切保險均在中國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險值、保險期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保險費由合營公司繳付。

  第四十九條 合營公司的保險如在任何中國保險公司業務范圍之外時,可以由雙方同意的在中國境外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險值、保險期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五章 特別約定

  第五十條 如果由于中國或____國政府有關法律、法令和政策的變化,致使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受阻甚至無法執行時,有關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另一方,并立即轉交上述的有關文件。

  第五十一條 上述第五十條情況發生時,雙方應迅速通過談判對本合同作出相應的修改,以使投資雙方不致因此而受損失。如果一方不同意作出上述變動,另一方有權根據第五十四條的規定中止本合同,但應提前___天書面通知對方。

  第五十二條 由于受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可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拒事故的影響,致使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使本合同的履行困難或不可能時,遭受上述不可抗拒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告對方,并應于可能的最短的時間向對方提供事故詳情以及對合營公司經營的影響或損毀情況的有效證明文件。該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根據事故對合營公司損毀或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散合營公司,或者部分免除或暫緩合營公司的經營活動,或者停止合營公司的經營活動。

  第五十三條 由于發生不可抗拒事故致使合營公司無法經營,或者由于合營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原批準本合同的主管機構批準,可以提請解散合營公司。

  第五十四條 合營任一方不是由于不可抗拒事故而不履行本合同或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章程的規定,造成合營公司無法繼續經營或無法實現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均視為違約,合營另一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還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終止本合同。若合營雙方仍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營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五十五條 合營公司經營期滿而又沒有延長其經營期,或提前終止解散時,應由董事會組成清算委員會提出清算程序。合營公司的財產將按清算時的賬面余額進行清算。現金應以現金分配,其它財產,包括應收的帳目,應按當時在中國或國際市場可得到的最高價格兌換成現金。在清償債務之后,清算財產按雙方的投資比例分配給甲方和乙方。分配后由合營公司立即匯至各方的開戶銀行。

  第五十六條 當本合同終止,如果合營公司尚有資產或者在銷售區域內有產品,雙方可以按合營公司同意的,但不超過購入價格購買這些資產或產品。在做資產負債表時,應記入這些金額。

  第五十七條 當本合同終止時,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處理,任何一方可以優先購買另一方在清算時分得的財產。

  第五十八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必須經合營雙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批準本合同的主管機構批準方能生效。

  第十六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九條 在合同有效期或延長期,雙方之間發生的爭議和要求,或有關結束合同的爭議和要求。應當由有關雙方在友好和信任的氣氛下通過誠摯的協商和談判解決。若雙方不能在___天內解決爭議,應交由____仲裁院按照此協議簽訂日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將由____仲裁院選定的仲裁員進行。他的裁決將是最后的,對雙方有約束力的。整個仲裁過程,包括辯論和摘要都用___語進行。由仲裁院做出的決定被認為是最后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有關仲裁的花費應由敗訴方承擔。雙方各自承擔自己的專家、證人和法律顧問的花費。

  第六十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十七章 合同文字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二條 此合同,包括附件、日程、附屬文件和附錄,只有在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并經中國有關部門批準后方能生效。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略)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六十四條 一旦本合同結束,字頭____和字詞____不經___方的書面允許,不得繼續使用。

  第六十五條 甲、乙方雙方向對方發送通知,可以采取電傳或電報。但若通知涉及雙方權利或義務時,應同時以書面文件通知。郵件應是郵資已付的航空掛號郵寄。

  雙方的法定地址為郵件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六條 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以中、英兩種文本在中國____簽字。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保險合同 篇21

  目    錄

  1)總則

  2)資本

  3)出資額轉讓及資本更改

  4)董事會

  5)經營管理機構

  6)業務

  7)銀行分支和附屬機構

  8)技術訓練

  9)確立銀行設施

  10)利潤

  11)財務會計與審計

  12)稅務

  13)保險

  14)銀行職員

  15)審批及注冊

  16)合同有效期

  17)終止與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及其他

  20)調解和仲裁

  21)合同文字

  22)法定通迅地址

  23)附加條款

  ____ (以下簡稱甲方)、____ (以下簡稱乙方)、____ (以下簡稱丙方)合稱中方和_____(以下簡稱丁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法》)和《經濟特區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其他有關法規,按照平等互利原則,通

  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共同舉辦一家合資銀行,為此,訂立本合同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訂約四方

  訂約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資舉辦一家合資銀行(以下簡稱銀行)。

  第二條  銀行名稱及地址

  銀行名稱:

  中文:________________銀行

  英文:________________

  銀行地址:____________

  第三條  組織形式

  銀行為有限責任公司。訂約四方對銀行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

  第四條  銀行宗旨

  銀行經營商業銀行及投資銀行的業務并提供咨詢服務,為利用僑資和外資開辟新的渠道,介紹先進科學技術和先進管理經驗,增進國際和國內信息交流,努力擴大國際經濟和金融合作,為加速和經濟建設服務。

  第三條  適用法律

  銀行經批準成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人。本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銀行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有關條例規定。銀行的業務活動和合法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銀行接受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等有關機構的管理

  和監督。

  第二章  資本

  第六條  資本構成

  銀行的注冊資本為________ 元。

  銀行第一期的實收資本為________ 元。訂約四方出資的份額為:

  甲方占____%,出資___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乙方占____%,出資___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丙方占____%,出資________元,以現金投資。

  丁方占____%,出資________元。

  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資:

  (1)以現金________元投資;

  (2)丁方將其在附屬機構的直接和間接的投資轉給銀行,作為對銀行的投資。內包括________。

  (3)____和____兩公司的準備金(不包括壞帳準備金)與尚未分配的滾存利潤。

  以上(2)(3)兩項合計共為________ 元,應憑丁方聘請的在香港注冊會計師驗證的轉入日期的資產負債表為依據,多退少補。

  銀行成立后,銀行董事會應盡快派專門小組對____和____的原放款(銀行成立時已有的放款)進行審查,對銀行成立前該兩公司的呆賬、壞帳和銀行成立后一年內發生的該兩公司原放款的呆帳、壞帳均由____協助清理并負責償還呆帳、壞帳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對有壞帳風險的放款,專

  門小組在銀行成立一年內提出意見,轉由丁方負責處理。原放款凡經專門小組審查同意轉期的,其經濟責任由____和____自行負責。

  訂約四方同意將銀行歷年稅后利潤至少提取____%,經董事會決定后撥作準備金(本合同第二十五條有進一步規定),并經董事會決定可按訂約四方上述出資比例,從該項準備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資額至________元。

  第七條  資本提供

  訂約四方需在銀行成立后(銀行的成立日期為銀行營業執照的簽發日期)30天內交足出資額,以現金投資部分應全數存入銀行。丁方提供的股標等,如因技術原因,在銀行成立后30天內未能辦妥轉入銀行手續時,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聯合決定,可以允許再延期30天。任何一方所應出資的

  現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應按當天中國銀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遲延利息。

  第八條  出資憑證

  訂約四方繳付出資額后,應由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由銀行據以發給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應載明下列事項:銀行名稱,銀行成立的日期,訂約四方名稱及其出資金額,出資的日期以及發給出資證明書的日期。當按照本合同第六條增加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保險合同 篇22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如下:

  甲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3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三條

  合資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____(以下稱合資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四條

  合資公司為中國的法人,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條例、規定并受其管轄和保護。

  第五條

  合資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各方對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按照各自在注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

  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合資公司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后,可以在中國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第二章

  經營目的和業務范圍

  第七條

  合資公司的經營目的是: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為國內、外用戶提供租賃服務,協助國內企業的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支持國內用戶的出口創匯和機器、設備的出口租賃,促進中國和_________以及其他國家、地區之間的經濟交流和技術合作。

  第八條

  合資公司的業務范圍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外用戶的需要,經營國內、外生產的各種先進適用的機械、電器、設備、交通運輸工具以及各種儀器儀表、電子計算機等以及先進技術的租賃、轉租賃、租借和對租賃資產的銷售處理。

  2.直接從國內、外購買經營前述租賃業務所需要的技術租賃物。

  3.租賃業務的介紹、擔保和咨詢。第三章

  出資

  第九條

  1.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均為_________元。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各為_________,出資金額各為_________元。

  2.合資各方出資比例和以現金支付的金額如下:

  甲1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其中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甲2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其中__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乙1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

  乙2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

  乙3方:_________

  元,占_________%。

  3.在合資公司領到營業執照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合資各方應將上述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全部匯入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的帳戶。

  4.以人民幣出資時,人民幣與美元的換算率,應以繳付日當日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為準。

  5.在合資期間,合資公司不能減少注冊資本。

  6.合資各方繳付出資額后,應由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并出具驗資報告,由合資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7.合資期間內,合資的任何一方,不得將合資公司發給的出資證明書轉讓、抵押,或作為第三者對合資公司擁有債權的目的物。

  第十條

  1.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應由董事會會議通過,報原審批機關批準,然后到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3.在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保持相等的條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資額可以在各自內部相互轉讓。第四章

  合資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第十一條

  合資各方發揮各自具有的特點和長處,為支持合資公司的建立和業務開展,承擔下述責任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

  (1)負責為建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政府有關部門辦理報批,領取批準證書和營業執照等有關手續。

  (2)協助租借辦公用房和購買辦公用品。

  (3)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戶和項目。

  (4)提供國內金融和租賃市場信息。

  (5)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國內成立分支機構。

  (6)向合資公司推薦優秀的經營管理人員及其他人員。

  (7)協助為合資公司中的外籍人員辦理入境簽證、長期居留證、旅行證等手續。

  (8)協助籌措外匯及人民幣資金。

  2.乙方的責任

  (1)利用在_________及世界各國的營業網,宣傳合資公司的租賃業務,向合資公司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戶和項目。

  (2)介紹和推薦世界各國生產的技術先進、價格合理的租賃物件。

  (3)協助合資公司向國外出租設備,以及承租人產品的出口。

  (4)提供國際金融市場、租賃業務的信息以及開展租賃業務所需的各種合同文本。

  (5)協助對國外用戶進行資信調查。

  (6)在合資公司所在地或_________對公司職員進行業務培訓。

  (7)協助合資公司使用注冊資本在外國購買交通工具、通迅設備及辦公用具。

  (8)協助合資公司以優惠條件在國外籌措資金。第五章

  董事及董事會

  第十二條

  董事的派出

  1.合資公司的董事共_________名,其中甲方派出_________名,乙方派出_________名。

  2.董事的任期為_________年,可連任。董事的替換或缺員補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書面形式通知董事會,該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間為限。

  第十三條

  董事的職責

  1.合資公司董事出席董事會,提出議案,對于需要審查、批準的議案,行使表決權。

  2.董事為非駐勤職務,在合資公司不取報酬。但如董事擔任合資公司的駐勤職務時,將享受與職務相應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

  董事長、副董事長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設董事長1名,副董事長1名。董事長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派出董事擔任。

  2.董事長為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負責召集并主持董事會。

  3.副董事長輔佐董事長工作。董事長在不能履行其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資公司行使職權。

  4.董事長、副董事長的任期與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條

  董事會的召集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由合資各方派遣的全體董事組成,董事分別具有一票表決權。

  2.董事會原則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資公司的營業年度終止后_________個月內,在合資公司總部所在地召開。

  3.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經過商議,認為有必要時或1/3以上董事提議召開會議時,要召開臨時董事會。

  4.董事長最遲要在會議召開3周之前,將召開董事會的通知和議案,以書面發送各位董事。

  5.召開董事會必須有2/3以上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時,可向其他董事發出委任書,代替出席和表決,但一個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會議記錄應包括會議議程的要點和結論,經主持人和參加會議的董事簽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資公司。

  第十六條

  董事會的職責

  1.董事會為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時對合資公司具有進行領導和監督的權利。

  2.董事會職責如下:

  (1)修改合資公司章程。

  (2)決定延長合資期限、提前終止和解散合資公司等事項。

  (3)決定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其他有關資本的事項。

  (4)任免合資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成員以及聘請總會計師等。

  (5)決定與其他經濟組織合并、合資公司資產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轉讓以及接收其他經濟組織的重要資產等。

  (6)國內、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國外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7)批準財務決算、決定合資公司三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潤分配或虧損處理辦法。

  (8)確定經營方針,決定各年度業務計劃和財務預算。

  (9)決定會計處理規則和資金籌措方針。

  (10)決定合資公司組織機構的設置和變更。批準有關職工工資、獎金、福利、醫療、待遇等勞動管理方面的規定。

  (11)決定駐勤董事和高級職員的待遇。

  (12)審查、批準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提出的業務報告。

  (13)審查、批準董事提出的議案。

  (14)決定合資公司有關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15)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第六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七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

  1.合資公司設總經理1名、副總經理1名。每屆任期為_________年,可以連任。第一任總經理由乙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經董事會聘任。第一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期滿后,每屆總經理、副總經理由甲、乙方輪流推薦,經董事會決定聘任。經董事會聘請,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合資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

  2.合資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的職責是:

  (1)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對外代表合資公司。

  (2)根據董事會和經營委員會的決定,安排領導合資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業務。

  (3)作為經營委員會的主任,召集主持經營委員會會議。

  (4)決定董事會授權范圍內的租賃議案,提供信用議案以及資金籌措。

  3.副總經理輔佐總經理對合資公司全面業務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門經理。

  4.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參加其他經濟組織對合資公司的競爭。

  第十八條

  經營委員會

  1.合資公司設立經營委員會。經營委員會由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其他高級人員組成,委員經董事會任命。經營委員會主任由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副總經理擔任。

  2.經營委員會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委員如不能出席會議時,可委托其他委員代替出席。委員會中的任何一名委員如要求召開會議,可隨時召開臨時經營委員會。

  第十九條

  經營委員會的職責為:

  1.擬定上報董事會會議討論的議案。

  2.批準超過總經理權限的租賃項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準超過總經理權限的資金籌措。

  4.國內業務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5.執行董事會會議決定事項。

  6.合資公司規則、制度的具體制定。

  7.任免部門經理以下的管理人員。

  8.根據合資公司勞動管理規定,具體決定有關職工雇用、解雇、工資、獎金、副利、醫療等事項。

  9.決定職工的培訓計劃。

  10.向董事會提出年度財務報告、利潤分配方案以及定期業務報告。第七章

  勞動管理

  第二十條

  合資公司職員雇用、辭退、工資、勞動保護、福利和獎懲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他實施規定,經董事會制定草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或個別簽訂勞動合同規定之。

  第二十一條

  關于甲乙雙方推薦的高級職員的雇用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出差旅費標準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第八章

  稅務、財務、會計、審計

  第二十二條

  合資公司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的規定,繳納稅金。

  第二十三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與會計制度,應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情況加以制訂,并報當地財政部門、稅務機關備案。

  第二十四條

  合資公司按照《合資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福利及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會根據合資公司的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二十五條

  合資公司以_________幣作為記帳本位幣。根據權責發生制的原則,采用借貸記帳。

  第二十七條

  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開設人民幣及外匯帳戶。也可在經批準和指定的國內、外其他銀行開立帳戶。

  第二十八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應聘請中國的注冊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向總經理或董事會報告。

  第二十九條

  合資各方,可以向合資公司派遣己方的審計師,檢查會計帳簿,費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條

  合資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書的代理人,可隨時閱覽、檢查合資公司的會計帳簿以及其他計算記錄。第九章

  利潤分配

  第三十一條

  公司提取三項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潤,如董事會決定分配,則應按公司各方出資比例,按會計年度進行分配。

  第三十二條

  在前年度的虧損未被全部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沒有分配的利潤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潤分配。

  第三十三條

  乙方分得的凈利潤,在按照中國的稅法規定納稅后,可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四條

  每營業年度的最初四個月內,總經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向董事會提出,接受審查。第十章

  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條

  合資公司的期限為:自合資公司的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______年。如任何一方提議延長、并得到董事會通過之后,可以在合資期滿_________年之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提出申請。

  第三十六條

  合資公司如發生下列事態之一,經對外經濟貿易部的批準后,可宣布解散:

  1.合資公司合資期限屆滿。

  2.合資公司發生重大虧損,失去了繼續經營的能力。

  3.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章程的規定,致使合資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4.由于戰爭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資公司蒙受重大損失,難以維持經營。

  5.公司不能達到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可能。

  第三十七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滿或按照上條規定中途解散時,董事會要將清算的程序、原則及清算委員會的人選等向企業主管部門提出,按受審查和對清算的監督。

  2.清算委員會的人選,一般從合資公司的董事中選出。董事不能作為清算委員會委員或不適合擔任委員時,合資公司可以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或律師作為委員。清算費用以及清算委員會委員的報酬,從合資公司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3.清算委員會的任務是:就合資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調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提出財產作價及計算根據之后,決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經董事會決議后,由清算委員會實施,清算期間內,清算委員會可以代表合資公司起訴或應訴。

  第三十八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限終了或解散時,以其總資產對債務負擔責任。

  2.資產進行轉讓或處理時,外匯資產要取得等價外匯以清算外匯債務。

  3.不能轉讓或處理的資產剩余時,_________方要以合適的評價額,將剩余資產全部接收,清算債務。

  4.償還債務之后的剩余資產,超過注冊資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國稅法的規定納稅后,根據合資各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分配給乙方的剩余財產中的外匯部分,按照中國稅法的規定納稅后,可以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九條

  合資公司的清算工作結束后,清算委員會要向董事會提出清算報告,得到董事會批準后,向對外經濟貿易部報告,同時,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銷登記和繳銷營業執照的手續,并對外公告。

  第四十條

  因合資期限期滿,解散或其他理由而本合同終止時,合資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資的任何公司繼續使用本合資公司的名稱。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二條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的規定,如數按期繳付出資額時,則從第15天起算,每逾期1個月,違約方應向守約方繳付相當其出資額_________%的罰金,逾期3個月,則除繳付累計應出資額_________%的罰金外,其他合資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條第3款規定,終止本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因合資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應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四十三條

  1.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的章程進行解釋或履行時,如發生糾紛,其糾紛的當事者要以不使合資公司的利益受損為前提,進行友好協商,謀求問題的解決。

  2.協商不能解決時,可以提請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國進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則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載,被告者如是乙方,則由_________國_________仲裁協會進行仲裁。仲裁機構的裁決是最終決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3.在解決糾紛期間,除去糾紛的事項以外,合資各方要繼續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資公司的章程所規定的其他事項。

  4.仲裁時使用語言為英語。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第十二章

  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書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條

  1.本合同在簽字后,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2.合同條款的修正、變更、補充,由合資各方協商,以書面形式一致同意后,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經批準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規定的事項,根據《合資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由合資各方協商決定。

  第四十七條

  向合資各方發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條所記載的各方的法定地址為準。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合資各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_簽字。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保險合同 篇23

  目錄

  序言

  第一章 合營公司的組成

  第二章 生產經營范圍和規模

  第三章 投資總額,投資比例及資本轉讓

  第四章 利潤分配和虧損負擔

  第五章 合營期限及終止合同

  第六章 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七章 董事會

  第八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九章 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章 勞動管理

  第十一章 設備、原材料和配件的采購

  第十二章 納 稅

  第十三章 保 險

  第十四章 違約責任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六章 爭議的解決

  第十七章 適用法律

  第十八章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第十九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中國.北京.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和_______________國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合營公司的組成

  1.1 本合同的合營各方為: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北京市注冊登記,其法定地址在:中國北京市西郊二里溝,法定代表:姓名____職務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

  _____國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_______國___________地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國______地,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如合營為多方者,可按丙,丁....方依次排列).

  1.2 合營公司的名稱和法定地址:

  合營公司的名稱_________有限公司.

  外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

  合營公司可以根據業務需要在國外或其它地方設立辦事處,或分支機構.

  1.3 合營公司是在中國境內建立的合資經營有限公司,是中國法人.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規定.

  第二章 生產經營范圍和規模

  2.1 合營公司的生產經營范圍是:

  生產_________產品;_________(主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2.2 合營公司的生產規模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2.2.1 合營公司投產后的生產能力為_________年_________.

  2.2.2 隨著生產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至_________.

  (注: 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2.2.3 合營企業產品的銷售由_________公司為總代理.具體的銷售辦法另簽協議.

  第三章 投資金額,投資比例及資本轉讓

  3.1 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為_________(人民幣)元(或雙方協商的另一種貨幣).

  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元.占注冊資本_________%

  乙方出資_________元.占注冊資本_________%

  合營各方在合營期內.不得減少其注冊資本.

  3.2 甲,乙雙方將以下列方式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_________元.廠房_________元.土地使用費_________元.工業產權_______元.其它_______元.共_______元.

  乙方:現金_________元.機械設備_________元.工業產權______元.專有技術使用費__元.其它_______元.共______元.

  3.3 合營各方在合營公司得到營業執照后_______天內.分期繳足出資資金.其應付金額和期限規定如下:....

  任何一方對其出資額逾期繳付或欠繳均按_______條辦理.

  3.4.1 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它方式處置,均經董事會會議通過,并報原審批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3.4.2 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公司另一方同意,公司另一方有權優先購買其轉讓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公司另一方轉讓的條件優惠.

  第四章 利潤分配和虧損負擔

  4.1 合營公司利潤在按中國稅法納稅后,由董事會決定扣除公司的儲備基金,企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后,合營各方按出資比例分享利潤或分擔虧損或風險.

  4.2 合營公司的資產負債,僅以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為限.

  第五章 合營期限及終止合同

  5.1 合營公司在領取營業執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開始營業,期限為_______年.合營期滿,合營合同自行終止.

  5.2 經合營各方同意延長公司合營期限.應在公司期滿前六個月,向原申批機構提出延長申請.

  每次延長以_______年為限.

  5.3 在合營期滿時,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將用_______幣購買外國投資者的股份,購買價格另行商定.

  第六章 合營各方的責任

  6.1 合營企業在正式開業前,應各負其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6.1.1 甲方責任:

  辦理為建立合營公司向中國有關部門的申請.注冊登記手續;

  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組織合營廠房的其它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工作;

  按_______條的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廠房等(詳見附件),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等手續,協助合營公司招聘當地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工廠所需的其它人員.

  6.1.2 乙方責任:

  按第_______條的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工業產權,專有技術,使用權(詳見附件一).

  為使合營公司得到_______產品的設計,生產,安裝和維修的全部技術,為保證全部技術轉讓.乙方將提供:產品設計,制造技術和方法,生產和質量的管理方法,工廠的設計和改造及工廠的組織方法和安裝維修方法等.

  辦理合營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事宜,培訓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6.2 在合營企業正式開業后各方將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如:原材料供應,產品的銷售,信息交換等可根據具體情況訂立)

  第七章 董事會

  7.1 合營公司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董事會由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_______名,乙方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設副董事長______名,由_______方委派.

  7.2 董事長,副董事長及董事的任期為四年.任期期滿如獲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任何一方需要更換自己委派的董事長,副董事長時,必須事先通知合營公司和合營另一方.

  7.3 董事會的職權,決議程序及董事會的開會時間均按合營章程規定執行.

  第八章 經營管理機構

  8.1 合營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設總經理一名,由_______方推薦,付總經理_______名,由甲方推薦______名,乙方推薦_______名,正副總經理任期為_______年.

  8.2 總經理的職責是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決議,組織和領導合營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根據合營章程的規定,協助總經理工作.

  合營公司將根據本公司的業務需要,下設部門經理,負責部門業務的日常工作,并對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

  8.3 正副總經理由合營公司董事會任命和免職,正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業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職務.各部門經理由總經理任命.

  第九章 財務會計制度

  9.1 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會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加以制定.合營公司注冊登記后,應及時到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

  合營公司在中國銀行開立人民幣和外匯帳戶.也可以在經批準和指定的國外其它銀行開立帳戶.

  9.2 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年度,應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公司會計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信貸記帳法記帳.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必須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甲乙雙方同意的另一種外文書寫)

  9.3 合營公司設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各一名.總會計師的職權和責任按合營公司章程規定執行.總會計師由_______方推薦,副總會計師由_______方推薦,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均由董事會任命.

  第十章 勞動管理

  10.1 合營公司職工的雇用,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及勞動紀律等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管理規定》和合營公司與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辦理.勞動合同訂立后,即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10.2 甲乙雙方推薦及聘用的高級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等問題,由董事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一章 設備、原材料和配件的采購

  11.1 合營公司為生產和經營需要的原材料,燃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原則上由合營企業自行采購,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在中國購買.對需要在國外采購的產品,一般應選擇具有國際先進性和適用性的產品,其價格不得超出國際市場的合理價格.

  11.2 在采購上述設備和材料前,甲乙雙方應充分醞釀協商并可派員實地考察,必要時可公開招標采購.

  第十二章 納稅

  12.1 合營公司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及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金.

  12.2 合營公司的職工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十三章 保險

  13.1 合營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合營公司成立后,由總經理,副總經理向董事會提出公司的保險計劃.經董事會討論決定后,以合營公司的名義辦理投保手續.

  第十四章 違約責任

  14.1 合營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造成合營另一方損失時,受損失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或采取其它補救措施.補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彌補另一方所遭到的損失的,另一方仍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14.2 合營一方因違反合同所承擔的賠償責任,應相當于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并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如下....(詳見附件______).

  14.3 合營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規定的應付金額,合營公司有權收取遲延支付金額的利息,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資的貨幣支付.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15.1 合營各方因地震,臺風,嚴重的水災和火災,戰爭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的后果不能阻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造成一方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規定的情況下,不當作違約處理.

  15.1 1不可抗力必須是阻止,阻礙,遲延受事件影響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 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該事件發生時,已及時采取各種合理措施.

  15.1.3 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時,已立即通知合營另一方,并在十五天以內,以書面形式提供事故及處理情況,以及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該事故發生地的有關機構出具證明.

  15.2 在事件影響已經克服或處理結束后,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合營另一方.

  第十六章 爭議的解決

  16.1 發生合同爭議時,合營各方應盡可能通過協商解決,或經第三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和調解的,可以提交中國仲裁機構或雙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機構仲裁.在中國仲裁應遵守中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在其它仲裁機構仲裁應遵守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6.2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由裁決裁定.

  第十七章 適用法律

  17.1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合同的適用法律.

  17.2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八章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8.1 經合營各方協商同意后,可以變更或修改合營合同,但合營各方必須就此簽署書面協議,經審批機關批準方能有效.

  18.2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營一方有權通知合營另一方解除合同:

  18.2.1 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18.2.2 另一方違反合同以致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時所期望的經濟效益.

  18.2.3 另一方在約定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許延遲履行的期限內仍未履行合同.

  18.2.4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18.2.5 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條件已經出現.

  18.3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 雙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 合營任何一方未征得合營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能將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違反上述規定,以任何方式轉讓的合同均屬無效.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 按照本合同原則訂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協議,附件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條款與附件條款發生矛盾時,應以本合同條款為準.

  19.2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簽字后,須經_______批準,方能生效.

  19.3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_______地簽字.

  19.4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文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_______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代表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國_______公司代表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于____地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保險合同 篇24

  第一條總則

  中國_______公司與_______國_______公司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同意共同投資興辦合資經營企業,茲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合資雙方

  中國_______公司(簡稱甲方),以中國_______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姓名_______職務_______國籍_______。

  _______國_______公司(簡稱乙方),在_______國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姓名_______職務_______國籍_______。

  第三條成立合資公司

  3.1.甲、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有關法律,意在中國境內成立合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合資公司)。

  3.2.合資公司中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資公司英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資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合資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的規定。

  3.4.合資公司的組織形式系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按注冊資本的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條合資公司宗旨

  合資公司以公正、合法、平等互利的商業原則為基礎進行經營,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采用先進而適用的科學的管理方法予以管理企業。以質優、價廉、交貨及時、售后服務完善等在國際及國內市場中顯示其競爭能力,為投資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效益。

  第五條合資公司的經營范圍

  合資公司生產、經營一產品,對銷售產品予以維修服務并研究開發新產品。合資公司的生產規模為_______。隨著生產經營的擴大,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_______,產品品種發展到_______種。

  第六條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

  6.1.注冊資本為_______美元。實際投資為_______美元。

  甲方投資額為_______美元,占總額_______%;

  乙方投資額為_______美元,占總額_______%。

  6.2.甲、乙方按雙方商定的現金及實物投資;

  甲方:現金_______美元;

  機器設備購入價格_______美元(附件在本書內簡略)。

  廠房建造估算價格_______美元(廠房設計、進度、質量控制附件,在本書內簡略)。

  乙方:現金_______美元;

  工業產權_______美元;

  轉讓產品的制造工藝、專利費_______美元(附件在本書內簡略)。

  6.3.上述的實際投資金額以雙方同意的現金、實物和技術投入。全部投資需在合資公司獲得營業執照后的_______個月內完成。除注冊資本外若需合資公司增補資金,經董事會決定以合適的方式在中國籌集或直接向國外銀行貸款。

  6.4.甲、乙方按美元投入,在中國境內所需人民幣支付的開銷費需折合美元匯率,應以支付日的前____日17時,中國銀行公布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為準。

  乙方年終所獲凈利潤的人民幣部分金額應按年終審計師核準后7個工作日17時中國銀行公布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為準。

  6.5.甲、乙方任一方若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投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并呈報有關主管部門審批。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七條雙方的責任

  7.1.甲方負責

  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辦理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門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手續,組織合資公司所需廠房和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辦理進出口報關手續及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協助合資公司招聘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才、技術人員、工人及所需的其他人員;

  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入境簽證手續;

  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7.2.乙方負責

  為合資公司在國際市場中選購先進適用的機械設備并提供有關信息,以質擇優,保質保量地引進所需設備;

  引進機械的合同條款待董事會審閱后由主管部門予以辦理;

  指派驗收引進設備、安裝、調試的技術人員,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監督技術轉讓方按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能持久地穩定地生產合資的產品;

  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八條技術轉讓

  8.1.甲、乙方同意由合資公司_______方或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協議為達到本合同第四條所規定的宗旨。引進先進適用的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制造工藝、檢驗方法、材料配方、質量標準、商標及包裝等。

  8.2.按合同規定乙方和技術轉讓方應保證產品質量和數量。為此,引進先進適用的生產技術應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亦是同類技術中屬先進的,設備的選型及性能應是優良的以滿足技術轉讓的要求。

  8.3.乙方對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工藝流程和設備進廠時間及技術服務,應開列清單作為該協議的附件并保證實施。

  8.4.圖紙、技術條件和其他技術資料是技術轉讓的組成部分,應保證如期提供。

  8.5.在技術轉讓協議期內,乙方及轉讓方對該項技術的改進、技術情報和資料應及時提供給合資公司,不另收費。

  8.6.乙方保證在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期限內協助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掌握其轉讓的技術。

  8.7.若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提供設備和技術或發現有欺騙或隱瞞行為,甲方可提出索賠以彌補損失。

  8.8.技術轉讓費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為產品的凈銷售額的_______%,提成費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8.9條款規定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技術轉讓提成費的有效期。

  8.9.合資公司與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_______(大寫_______)年。技術轉讓協議期滿后,合資公司有權繼續使用和研究開發該技術。自引進該項技術于正式投產后持續_______(大寫_______)年后,以合資公司的名義有權向任何第三方轉讓該項技術,原技術轉讓方無權予以干涉或指控。

  第九條產品銷售

  9.1.合資公司的產品可在中國境內、外市場銷售,外銷部分占_______%,內銷部分占_______%。

  9.2.產品可由下列渠道向境外銷售:

  由合資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占_______%;

  由合資公司與_______外貿公司簽訂銷售合同,委托其代銷和寄售占_______%。

  9.3.為了擴大產品銷售及保持產品信譽,可在中國境外設立“產品服務中心”,承辦售后服務事宜。

  9.4.合資公司的產品在技術轉讓期限同所使用的商標為_______。

  第十條董事會

  10.1.合資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合資公司成立之日。董事會由_______名董事組成,甲方委派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會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數通過決定。董事長是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為代表。

  10.2.董事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主持會議。經3/4董事提議,董事長或召開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歸檔保存。

  10.3.合資公司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各一名,總經理由乙方推薦,副總經理由甲乙方推薦并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_年。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若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經董事會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條職工管理

  11.1.甲、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及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11.2.合資公司職工的雇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遵照《外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經董事會研究,制訂勞動合同予以實施。勞動合同簽訂后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11.3.合資公司職工有權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

  第十二條財務、稅務、審計

  12.1.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3____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等須用中英文書就。

  12.2.合資公司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12.3.合資公司職工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12.4.合資公司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予以決定。

  12.5.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應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或審計師予以審計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若乙方需聘請其他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財務予以審查,甲方應予以同意,但一切費用自理。

  12.6.每一營業年度的前3個月,由總經理編制上一個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查通過。

  第十三條籌備工作

  13.1.合資公司在籌備、建設期間,董事會下設立籌建組,籌建組由_______人組成,甲方_______人,乙方_______人。籌建組組長一人,由_______方推薦,副組長一人,由_______方推薦。籌建組長和副組長由董事會任命。

  13.2.籌建組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組織有關設備、材料等物資的采購和驗收,制定工程施工的總進度,編制用款計劃,掌握財務支付和工程決策及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管理工作。

  13.3.籌建組負責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性能考核,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盡量優先在中國購買,在國外市場選購設備應邀請甲方派人參加。

  13.4.籌建組工作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經董事會同意后列入工程預算。

  13.5.籌建組在工程完成并辦理移交手續后,經董事會批準,予以撤銷。

  第十四條合營期限

  14.1.合資公司的合營期限為________年。合資公司的成立日期即合資公司領得營業執照之日。經一方提議,董事會一致通過,于合資期滿6個月前向主管部門申請延長合資期限。

  14.2.合資期滿或提前終止,合資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后的財產,根據甲、乙方投資比例予以分配。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15.1.甲、乙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的第六條的規定依期按數投資時,從逾期第30個銀行日算起,每逾期1天,違約方應繳付投資額的_______%的違約罰款給予守約的一方。若逾期90天仍未提交投資額,除累計應繳付投資額的_______%的違約罰款外,守約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15.2.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一方承擔責任。若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15.3.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應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十六條合同修改、終止和解除

  16.1.本合同及附件予以修改時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審批部門批準,方能生效。

  16.2.合資公司由于某種原因出現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原審批部門批準,可提前終止合資期限或解除合同。

  第十七條保險

  合資公司的各項工程的保險均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具體事宜由主管部門辦理手續。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遭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用電報通知對方。于15天內提供事故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部門出具。根據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九條仲裁

  19.1.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能解決產生分歧應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解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9.2.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分歧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條合同生效

  20.1.根據本合同所列條款;包括附件(合資企業章程)均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0.2.本合同及附件均須經投資雙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后生效。

  20.3.甲、乙雙方除簽發的通知、電報、電傳外,凡涉及雙方的權利、義務時應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第二條所列地址為法定的甲、乙方的通訊地址,若法定地址有所變更應提前30天通知對方。

  第二十一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簽訂、效力、解釋和履行,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二條文本

  22.1.本合同以中、英文書就,中、英文具有同等效力,中、英文本如有不符,以_______文為準。

  22.2.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系為醒目而用,不影響對本合同所列內容的解釋。

  甲方授權代表:_______乙方授權代表: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公司__________國____________司

  簽字:_______簽字:_______

  見證人:_______見證人:_______

  日期:____日期:_______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保險合同 篇25

  目 錄

  1)總則

  2)注冊資本

  3)批準及注冊

  4)資本轉讓

  5)董事會

  6)總經理、副總經理

  7)場地使用費

  8)技術合作

  9)采購及銷售

  10)利潤

  11)財務會計

  12)外匯收支

  13)稅務

  14)職工錄用和獎勵

  15)工資標準和獎勵

  16)合營期限

  17)其他事項

  18)仲裁

  19)合同文本

  20)法定地址、文件通知

  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法》)以及《實施條例》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市建立合營企業。從事生產反射器、注塑模具及其他資料制品,供出口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經多次商談,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1.本合同的各方為:

  _____、_____為一方(以下簡稱甲方),由_____代表甲方對本合同負責。

  _____、_____、_____為一方(以下簡稱乙方),由_____代表乙方對本合同負責。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授權的代表簽訂。

  2.雙方同意成立的合營企業定名為:_____(以下簡稱“合營企業”)

  中 文:_____

  英 文:_____

  地 址:_____

  3.雙方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為了有利發展中國國民經濟,而從事反射器;注塑模具、以及其他塑料制品的設計、生產和內外銷售。

  合營企業將盡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采購原材料及包裝材料,如遇無貨供應或質量、價格不符合要求時,也可由合營企業進口解決。

  4.雙方本著長期真誠合作的愿望,在產品質量、規格品種、包裝裝璜及經濟效益等方面力求達到國際同類產品的先進水平。

  合營企業的初期生產規模為:年產_____套符合_____國_____標準的_____反射器,接受訂單生產年產值為_____元的注塑模具。乙方負責_____反射器的返銷,保證投產后的前_____年使合營企業的外匯收支達到自身平衡。且_____年后返銷比例不低于_____%,乙方負責為合營企業每年從中國境外承接不少于_____元產值的注塑模具訂單。合營企業產品的內銷由甲方負責。

  5.合營企業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法律、法令、條例和規則,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

  第二章 注冊資本

  6.合營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各方的經濟責任以注冊資本為限,并按資本比例分配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7.合營企業總投資為_____美元。注資本總額為_____美元,其中甲方占資本額的_____%,乙方占資本額的_____%。

  8.甲、乙方出資如下:

  甲 方:_____美元,其中:

  (1)機器設備,價值約_____美元;

  (2)廠房,價值約_____美元;

  (3)現金,相當于_____美元的人民幣現金。

  乙 方:_____美元外匯現金。

  第三章 批準及注冊

  9.本合同應由_____市批準,自批準之日起生效。并送交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備案。

  10.合營企業接到上述批準證書后,應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冊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在合營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后,甲、乙雙方將根據工程進度需要,分別繳付資金,每期各方須繳付數額由董事會決定。

  各方繳資后,由合營企業發給投資證明書。

  第四章 資本轉讓

  11.注冊資本轉讓時合營者擁有先買權,未經合營者同意,不得轉讓或抵押給他。但當一方提出轉讓時,合營者應在_____個月內給予答復,否則作為放棄先買權論。

  12.轉讓注冊資本的價格,應根據合營企業中該方投資的帳面價值,由合營雙方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協商解決。

  13.注冊資本轉讓時,應_____個月內向原審批機構申請批準。并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備案,批準后再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變更注冊手續。

  第五章 董事會

  14.合營企業領到營業執照之日,即為合營企業董事會成立之日,董事會人數為_____人,其中甲方_____人,乙方_____人,董事人選由雙方各自委派和調換、董事長由甲方委任,副董事長二人,由甲方委派一人,乙方委派一人擔任。

  15.董事會是合營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其職權在合營企業章程內規定,董事長是合營企業的法定代表,董事長不能履行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營企業。

  16.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董事會會議應由_____分之_____以上董事出席才能舉行。董事不能出席時,可出具委托書,委托他人代表其出席和表決。董事會的決議應由出席董事或其代表一致同意才能通過。董事會會議一般在合營企業的法定地址舉行,也可以在董事會同意的其他地點舉行,合營企業不負擔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旅費。董事會會議期間的膳宿由合營企業安排并支付費用。

  17.董事不從合營企業支付薪金,他們的酬勞將在合營企業的全年凈利中提取一定比率(比率由董事會議定)作為董事會的分紅。并按下列比例分配:

  董事長_____%

  副董事長各_____%

  董事各_____%

  第六章 總經理 副總經理

  18.合營企業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三人,均由甲方提名,董事會聘任,負責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總經理對外代表合營企業。對內任免下屬人員,并行使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19.合營企業的重要文件由總經理簽署后生效。

  20.若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未能適當履行職務時,董事會有權解聘或降職。

  第七章 場地使用費

  21.合營企業使用的土地是中國政府的資產,合營企業須向政府交付適當的土地使用費,合營企業與所在地土地主管部門簽訂的租用土地使用權協議,應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保險合同 篇26

  第一條 總則

  中國____________公司與________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及其有關法律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同意共同投資興辦合資經營企業,茲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合資雙方

  甲 方: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在中國________________登記注冊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公司,在____________國登記注冊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資公司名稱和地址

  1.甲、乙方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有關法律,同意在中國境內成立合資經營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

  2.合資公司中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資公司英文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資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資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的規定。

  4.合資公司的組織形式系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按注冊資本的投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條 合資公司宗旨

  合資公司以公正、合法、平等互利的商業原則為基礎進行經營,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采用先進而適用的科學的管理方法管理企業。在國際及國內市場中顯示其競爭能力,為投資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效益。

  第五條 合資公司經營范圍

  合資公司生產、經營________產品,對銷售產品予以維修服務并研究開發新產品。合資公司的生產規模為____________。隨著生產經營的擴大,生產規模可增加到年產________,產品品種發展到________種。

  第六條 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

  1.注冊資本為____________美元。實際投資為____________美元。甲方投資額為____________美元,占總額____________%;乙方投資額為____________美元,占總額____________%。

  2.甲、乙方按雙方商定的現金及實物投資:

  甲方:現金________________美元;

  機械設備購入價格________美元(附件略)。

  廠房建造估算價格________美元(廠房設計、進度、質量控制附件略)。

  乙方:現金________________美元;

  工業產權____________美元;

  轉讓產品的制造工藝、專利費____________美元(附件略)

  3.上述的實際投資金額以雙方同意的現金、實物和技術投入。全部投資需在合資公司獲得營業執照的________個月內完成。除注冊資本外若需合資公司增補資金,經董事會決定以合適的方式在中國籌集或直接向國外銀行貸款。

  4.甲、乙方按美元投入,在中國境內以人民幣支付的費用需折合為美元,匯率應以支付日的前一日17時,中國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為準。

  乙方年終所獲凈利潤的人民幣部分金額應按年終審計師核準后7個工作日17時中國銀行公布人民幣對美元的匯率為準。

  5.甲、乙方任一方若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份投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并呈報有關主管部門審批,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份投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七條 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義務

  1.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辦理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向土地主管部門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手續,組織合資公司所需廠房和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辦理進出口報關手續及在中國境內的運輸;

  3.協助合資公司招聘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及所需的其他人員;

  4.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入境簽證手續;

  5.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義務

  1.為合資公司在國際市場中選購先進適用的機械設備并提供有關信息,以質擇優,保質保量地引進所需設備;

  2.引進機械的合同條款待董事會審閱后由主管部門予以辦理;

  3.指派驗收引進設備、安裝、調試的技術人員,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4.監督技術轉讓方按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能持久地穩定地生產合格的產品;

  5.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八條 技術轉讓

  1.甲、乙雙方同意由合資公司與________方或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達到本合同第四條所規定的宗旨。引進先進適用的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制造工藝、檢驗方法、材料配方、質量標準、商標及包裝等。

  2.按合同規定乙方和技術轉讓方應保證產品質量和數量。為此,引進先進適合的生產技術應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亦是同類技術中屬先進的,設備的選型及性能應是優良的,以滿足技術轉讓的要求。

  3.乙方對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工藝流程和設備進廠時間及技術服務,應開列清單為該協議的附件并保證實施。

  4.圖紙、技術條件和其他技術資料是技術轉讓的組成部分,應保證如期提供。

  5.在技術轉讓協議期內,乙方及轉讓方對該項技術的改進、技術情報和資料應及時提供予合資公司,不另收費。

  6.乙方保證在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期限內協助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掌握其轉讓的技術。

  7.若乙方未能按合同及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提供設備和技術或發現有欺騙或隱瞞行為,甲方可提出索賠以彌補損失。

  8.技術轉讓費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為產品的凈銷售額的________%,提成費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第9款規定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技術轉讓提成費的有效期。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保險合同 篇27

  金融類合同參考格式(樣本一)

  目  錄

  1)總則                 8)技術訓練

  2)資本                 9)確立銀行設施

  3)出資額轉讓及資本更改         10)利潤

  4)董事會                11)財務會計與審計

  5)經營管理機構             12)稅務

  6)業務                 13)保險

  7)銀行分支和附屬機構          14)銀行職員

  15)審批及注冊

  16)合同有效期

  17)終止與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及其他

  20)調解和仲裁

  21)合同文字

  22)法定通訊地址

  23)附加條款

  (以下簡稱甲方)、(以下簡稱乙方)、(以下簡稱丙方)合稱中方和(以下簡稱丁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法》)和經濟特區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其他有關法規,按照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同舉辦一家合資銀行,為此,訂立本合同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訂約四方

  訂約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資舉辦一家合資銀行(以下簡稱銀行)。

  第二條 銀行名稱及地址

  銀行名稱:

  中文:×銀行

  英文:

  銀行地址:

  第三條 組織形式

  銀行為有限責任公司。訂約四方對銀行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

  第四條 銀行宗旨

  銀行經營商業銀行及投資銀行的業務并提供咨詢服務,為利用僑資和外資開辟新的渠道,介紹先進科學技術和先進管理經驗,增進國際和國內信息交流,努力擴大國際經濟和金融合作,為加速和經濟特區的建設服務。

  第五條 適用法律

  銀行經批準成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人。本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銀行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銀行的業務活動和合法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銀行接受中國人*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等有關機構的管理和監督。

  第二章 資本

  第六條 資本構成

  銀行的注冊資本為×元。

  銀行第一期的實收資本為×元。訂約四方出資的份額為:

  甲方占百分之,出資×元,以現金投資。

  乙方占百分之,出資×元,以現金投資。

  丙方占百分之×,出資×元,以現金投資。

  丁方占百分之,出資×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資:

  (1)以現金×元投資;

  (2)丁方將其在附屬機構的直接和間接的投資轉給銀行,作為對銀行的投資。內包括。

  (3)和兩公司的準備金(不包括壞帳準備金)與尚未分配的滾存利潤。

  以上(2)(3)兩項合計共為×元,應憑丁方聘請的在香港注冊會計師驗證的轉入日期的資產負債表為依據,多還少補。

  銀行成立后,銀行董事會應盡快派專門小組對和原放款(銀行成立時已有的放款)進行審查,對銀行成立前該兩公司的呆帳壞帳和銀行成立后一年內發生的該兩公司原放款的呆帳、壞帳均由協助清理并負責償還該呆帳、壞帳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對有壞帳風險的放款,專門小組在銀行成立一年內提出意見,轉由丁方負責處理。原放款凡經專門小組審查同意轉期的,其經濟責任由和自行負責。

  訂約四方同意將銀行歷年稅后利潤至少提取百分之,經董事會決定后撥作準備金(本合同第廿五條有進一步規定),并經董事會決定可按訂約四方上述出資比例,從該項準備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資額至×元。

  第七條 資本提供

  訂約四方需在銀行成立后(銀行的成立日期為銀行營業執照的簽發日期)三十天內交足出資額,以現金投資部分應全數存入銀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術原因,在銀行成立后三十天內未能辦妥轉入銀行手續時,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聯合決定,可以允許再延長三十天。任何一方所應出資的現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應按當天中國銀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遲延利息。

  第八條 出資憑證

  訂約四方繳付出資額后,應由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由銀行據以發給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載明下列事項:銀行名稱,銀行成立的年、月、日,訂約四方名稱及其出資金額,出資的年、月、日以及發給出資證明書的年、月、日。當按照本合同第六條增加出資額后,銀行將增發出資證明書。

  第三章 出資額轉讓及資本更改

  第九條 出資額轉讓

  訂約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轉讓、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須經訂約其他三方同意,并經審批機構核準。訂約一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應先以書面通知其他三方說明承讓人名稱及轉讓條件,訂約其他三方有優先購買權。且其轉讓條件應與向第三者轉讓的條件相同。如訂約其他三方無意買入,出讓的訂約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書的轉讓條件,向指定第三者進行轉讓。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第十條 注冊資本更改

  如注冊資本需要變更時,應在指定時間內向審批機構申請批準,并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 董事會

  第十一條 董事會組成

  訂約四方同意在銀行成立時組成董事會,董事會由十人組成。中方五人,丁方五人,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董事長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長兩人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一人。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任期三年,可以連任。

  第十二條 董事會權力

  董事會是銀行的最高權力機構,討論決定銀行的一切重大問題。其具體職權范圍在銀行章程中規定。

  第十三條 董事會議事規則

  董事會會議應根據平等互利、友好協商及互相諒解的原則進行,對有關訂約四方權益的下列重大問題,均應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投票表決,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銀行章程的修改。

  2.批準上一年度的年報,審核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

  3.超過董事會規定的任何信貸額。

  4.超過董事會規定的任何購買或出售銀行固定資產額。

  5.銀行政策、目標的修改。

  6.其他人擬投資于銀行,銀行擬投資于其他人。

  7.銀行擬與其他人進行合并。

  8.訂約任何一方擬在銀行增資或出售、轉讓、抵押其在銀行部分或全部出資額。

  9.年度業務計劃的重大修改。

  10.從銀行利潤中按比例提取準備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

  11.銀行每年分配給訂約四方的紅利。

  12.銀行與工會間的勞工合約及職員總人數的制訂。

  13.銀行清算及合同終止。

  副總經理以上高級職員的聘請和解聘等其他事項可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其授權代理人以過半數通過作出決議。

  第十四條 董事會召開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會議一次。在訂約任何一方請求下,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特別會議。董事會會議在設于總行召開,或在會議通知書內指定的其他地點召開。

  第十五條 常務董事會組成

  董事會設常務董事會,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兩名董事組成,在董事會休會期間,除第十三條第1、7、8和13項外可由常務董事會代行董事會職權。由董事長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務董事召集常務董事會會議。常務董事會的決議不得與董事會決議相抵觸。

  第五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六條 銀行行政管理體制

  銀行的行政管理,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裁、總經理負責制。

  第十七條 總裁、執行副總裁

  銀行設總裁一人,執行副總裁一人,是銀行的主要行政負責人。貫徹執行董事會和常務董事會的各項決議,負責協調、監督銀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業務活動,研究國際金融市場信息,開拓銀行業務。總裁、執行副總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薦,由董事會聘請和解聘。任期均為三年,可以連任。

  第十八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

  銀行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若干人,協助總經理工作。總經理、副總理由中方和丁方推薦,由董事會聘請和解聘。總經理、副總經理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負責向董事會和總裁、執行副總裁報告,并組織領導銀行在國內辦理的日常業務工作。根據上述任務,總經理有權處理下列事務:

  1.代表銀行對外接洽業務。

  2.談判及簽署文件。

  3.委托及解雇非董事會委托的職員,并決定其報酬和福利。

  4.起草銀行業務條例報經董事會審查批準后貫徹執行。

  5.起草年度業務計劃及董事會要求的其他計劃,將上述計劃報經董事會審批后監督該計劃的貫徹執行。

  6.向董事會報告銀行業務進度,提出銀行行政管理及業務改進的建議。

  7.向董事會報告銀行職工人數,薪給等級及提升標準和制度。

  8.提高銀行職員業務及管理水平,制訂銀行職員訓練計劃,監督由董事會批準的訓練計劃的執行。

  9.運用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責和權力。

  第六章 業務

  第十九條 業務范圍

  銀行經營下列業務:

  (一)本、外幣放款和本、外幣票據貼現;

  (二)本、外幣投資業務;

  (三)外幣和外幣票據兌換;

  (四)股票、證券的買賣和發行;

  (五)資信調查和咨詢服務;

  (六)信托、保管箱業務;

  (七)本、外幣擔保業務;

  (八)出口貿易結算和押匯;

  (九)國外和香港、澳門地區匯入匯款和外匯托收;

  (十)僑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的匯出匯款及進口貿易結算和押匯;

  (十一)辦理國外、香港、澳門地區的外匯存款和外匯放款;

  (十二)僑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的本、外幣存款和透支,外國人、華僑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幣存款和透支;

  (十三)其他經申請批準的業務。

  第七章 銀行分支和附屬機構

  第二十條 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成立

  銀行根據業務發展的需,經有關審批機構批準,可在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

  銀行同其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之間可以相互調劑使用資金。

  第二十一條 現有附屬機構

  現有和成為銀行在子公司,改名為。該兩子公司分別在注冊為有限責任公司,根據當地的法律分別成立董事會,由中方和丁方各自委派相等人數的董事組成;各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若干人,由丁方和中方推薦,由各董事會聘請和解聘。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向董事會和銀行的總裁、執行副總裁報告。

  銀行對上述兩子公司是投資控股關系,該兩子公司各自實行獨立經濟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稅收和提留準備金后,所余純利應交給銀行;如發生虧損,則分別由其在實收資本的有限責任范圍內自行處理。

  第八章 技術訓練

  第二十二條 技術訓練

  銀行將調派和經理級職員協助銀行開展業務并為銀行引進先進管理技術和培訓職工。

  銀行行政及財務高級職員將安排在和訓練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進行訓練。

  關于上述人事訓練的安排將由銀行董事會視銀行業務發展需要及和條件而作出適當的決定。

  第九章 確立銀行設施

  第二十三條 銀行設施

  為了順利執行董事會訂定的業務方針,逐步提高銀行本身服務效率,為客戶提供具有國際水平的銀行及咨詢服務,訂約四方應協助銀行安排需用的樓宇設備及提供其他便利。

  第十章 利潤

  第二十四條 利潤分配

  訂約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資比例分享銀行利潤,分擔銀行的風險及虧損。

  第二十五條 準備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銀行每年獲得的利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令繳交稅款后,經董事會決定將稅后利潤至少提取百分之撥作準備金,并按董事會決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其利潤余額如董事會決定進行分配,應按訂約四方前一年會計年度終結時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所提取的準備金可按照第六條規定再行投資于銀行,而增加出資額。

  第二十六條 利潤匯出

  銀行所有紅利按訂約四方的投資比例進行分紅,由銀行分別匯給訂約四方的帳戶。

  當利潤分配給丁方時,銀行將丁方名下分配到紅利用幣在交稅款后電匯給丁方指定銀行及帳戶。

  第十一章 財務會計與審計

  第二十七條 財務會議制度

  銀行內部會計制度及固定資產折舊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銀行的具體情況加以制訂,并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銀行采用國*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銀行一切憑證、帳簿、報表必須用中文書寫,必要時可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八條 貨幣單位

  銀行記帳本位幣為×幣,除編制×幣的會計報表外,還應另編折合人民幣的會計報表。人民幣與×幣之間的兌換率應按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當日牌價(買賣中間價)折算。

  第二十九條 審計與報表

  銀行的帳目將隨時公開以供訂約四方及內部會計師查閱。銀行將對訂約四方提供未經審核的每月財務報表。會計帳冊年報經訂約四方同意,可在中國注冊的一家獨立會計師事務所審核及證明。銀行將免費向訂約四方提交每月財務報表及會計年報,包括經審核的年度損益報表及資產負債表。

  第三十條 銀行審計師

  董事會聘請在中國注冊的一家獨立會計師事務所擔任銀行審計師,依法審核銀行一切財務收支及會計帳目,并向董事會提出報告。

  第三十一條 會計年度

  銀行會計年度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十二章 稅務

  第三十二條 稅款

  銀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定,繳納各種稅款。任何免稅或減稅亦按照有關法令、條例的規定進行。

  第三十三條 進口物資、設備

  銀行進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資、設備、裝飾用品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免交進口關稅和工商統一稅。

  第三十四條 減稅、免稅及退稅

  銀行將努力爭取享受經濟特區的免稅或減稅優惠待遇。中方將協助銀行在適用法律許可下,向有關當局申請減免稅或辦理退稅手續。

  第十三章 保險

  第三十五條 保險及付款

  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一切保險,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民保險公司或經董事會批準的其他具有資格的保險公司投保。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一切保險應向具有資格的并經董事會批準的保險公司投保。至于銀行所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附屬機構的一切保險投保事宜,則由各附屬機構的董事會各自批準。付給人民保險公司或由人民保險公司償付款項將按有關保險合約條件以人民幣或外幣結付。

  第十四章 銀行職員

  第三十六條 銀行職員雇傭

  銀行職員的招收、招聘、辭退、辭職、工資、福利、獎懲、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有關勞動管理規定辦理。

  第十五章 審批及注冊

  第三十七條 審批、生效日期

  銀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訂約四方簽署后,經丁方的股東大會和中方各董事會通過,按照《條例》規定的報批手續,向審批機構申請批準。

  本合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構批準,發出批準證書后方能生效,批準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對訂約四方均發生法律約束。

  第三十八條 注冊、成立日期

  訂約四方收到審批機構發給批準證書后一個月內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銀行登記手續及領取營業執照,銀行的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銀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 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條 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將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條規定的情況而告終止。

  第十七章 終止與清算

  第四十條 終止

  當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合同可告終止:

  (一)銀行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二)訂約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義務,致使銀行無法繼續經營。

  (三)因第四十二條不可抗力影響,遭受嚴重損失,銀行無法繼續經營。

  (四)銀行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

  訂約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況請求合同終止時,董事會將召開特別會議考慮結束事宜,如獲得一致通過,銀行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關申請解散。

  第四十一條 清算

  當合同終止時,董事會將負責銀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項未完成前,董事會不能解散。按《合資法》和《條例》清理帳目及劃分資產。董事會將提出清算原則和手續,并任命一個清算委員會。清算委員會應向董事會報告工作情況。按照一般原則,清算過程將包括收回銀行債權,支付銀行債務及按照訂約每一方投資比例撥還其名下投資及劃分剩余資產。清算委員會的報告經董事會批準,董事會將報告原審批機構,并向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注銷登記手續,繳銷營業執照。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況:戰爭、火災、水災、地震、暴風雨、海嘯,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項。

  若訂約某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規定執行某職責時,應盡速備同有關不可抗力證據向其他三方報告。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訂約一方應采取適當的措施減輕或免除不可抗力帶來的影響,并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執行其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職責。

  第十九章 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條 保密

  有關銀行的業務資料,技術記錄、財務情況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訂約四方需向政府有關機關呈交的報告除外),除非該資料先前已向公眾公開。

  第四十四條 中方和丁方相互協助

  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區和中國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協助事項,丁方將予以協助。丁方為獲得中國政府法令規定所需要的各項執照、許可證、簽證和認可書等,中方將予以協助;丁方為獲得中國有關法令規定享有的各項利益,中方亦將予以協助。

  第二十章 調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條 董事會內部調解

  訂約四方如發生任何爭議時,該爭議事件應先通過董事會本著友好合作、互相諒解的精神協商解決。

  第四十六條 仲裁

  訂約各方如在解釋或履行銀行合同、章程中發生爭議,應盡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過協商無效,則提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調解或仲裁,按該會的程序規則進行。

  如交該仲裁委員會后三十天內尚未獲得解決,則訂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事件提交仲裁處按照聯合國一九七六年國際貿易法或以后條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處將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將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將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兩位仲裁人,聯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后六十天內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兩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六十天內聯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關仲裁人的任命將由裁判處作出。仲裁人將考慮四方訂約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國際上接納的一般法則,作出裁決。裁判過程將用中英文作為正式文字。所有聽證資料,索賠或辯擴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關理由等,將以中英文書寫。

  本條規定下的仲裁裁決將為量后的裁決,對訂約四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銀行訂約各方應繼續履行銀行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二十一章 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條 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書寫。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條 通知書

  訂約四方書信往來,董事會通知書與文件,財務會計通知書與報告等應按訂約四方在第四十九條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掛號航郵、電報或電傳投遞。如某方地址更改時,就用書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 法定通訊地址

  第四十九條 法定地址

  訂約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第二十三章 附加條款

  第五十條 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須經董事會決定后,呈交審批機關批準,方為有效。

  第五十一條 前寫合約及照會

  本合同經審批機構批準正式生效后,訂約四方所有的前口頭和書面的協議或照會等,如與本合同相抵觸時,以本合同為準。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保險合同 篇28

  工業類合同參考格式(樣本三)

  目  錄

  前言

  1)定義

  2)公司名稱、法定地址

  3)宗旨、經營范圍

  4)注冊資本和投資

  5)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6)權利、債務和責任

  7)董事會

  8)經營管理機構

  9)技術投資和技術轉讓

  10)生產計劃、購買和銷售

  11)銀行帳戶和外匯安排

  12)財務、會計、審計、保險

  13)稅務

  14)公司職工的雇用、解雇及工資、福利

  15)籌備期

  16)工會

  17)期限、解散和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

  20)違約責任

  21)爭議的解決和適用法律

  22)合同文件和文字

  23)合同有效期及修改

  24)通知

  附件、會計程序

  序  言

  (以下簡稱甲方)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織并建立的獨立法人。其總部設在。

  (以下簡稱乙方)其主要業務所在地設在。

  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就下列各條款及其附件的內容達成協議,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除因特殊需要在本合同上下文中另有明確含義外,下列名詞詞語在本合同中的定義如下:

  1.1 公司是指甲乙雙方合資經營的×公司。

  1.2 專有技術(Know-How)是指×方從獲得的按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轉讓給公司的,為設計、生產、制造和銷售本公司產品,以及為改進本公司這些產品進行技術改造所需的一切專有技術、知識、經驗和技能。它包括技術資料、圖紙、試驗方法、試驗報告、制造工藝、設備說明書、質量控制、計算機程序與應用、安裝與調試方法、企業管理、銷售、技術服務和×方通過其關聯公司派遣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與工人所掌握的各種經驗、知識和技巧。

  1.3 專利(Patent)是指×方從其關聯公司得到,以×方在×國和其他國家已獲取專利和將據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轉讓給公司的發明。

  1.4 合同產品是指公司按本合同附件中所列的要求而設計、生產、制造、安裝和調試的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有關產品。

  1.5 工業鍋爐是指壓力小于公斤/平方厘米,容量小于噸/小時的蒸汽鍋爐和不同容量等級的熱水鍋爐。

  1.6 電站鍋爐是指容量大于或等于MW,用于發電的鍋爐。

  1.7 簽字日期是指合資經營雙方正式簽訂本合同的日期。

  1.8 批準日期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正式批準本合同的日期。

  1.9 成立日期是指在上述當局批準后,由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冊登記,簽發本公司營業執照的日期。

  1.10 籌備期是指成立日期后,不超過×個月這一段時間。

  1.11 開業日期是指籌備期結束,公司開始營業和生產的日期。

  1.12 合同是指本合同及其附件。

  1.13 關聯公司是指合營任何一方具有法人地位的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母公司及合營任何一方或直接或間接母公司的子公司。

  1.14 主管部門是指。

  第二條 公司名稱、法定地址

  2.1 雙方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及其它有關法律、法令和條例共同組成有限責任公司,其中文名稱為,英文名稱為,法定地址是。

  2.2 本公司的名稱和地址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不得變更。本公司改組、變更或期滿時,應分別報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和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或撤銷注冊。

  2.3 本公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是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的一切活動應遵守中國有關的法律、法令、條例和規定。

  2.4 當公司合營期滿、終止、解散或×方不再是公司資產擁有者時,×方同意在公司完成量后一個銷售合同交貨后,更改公司的名稱,并使更改后的公司名稱不再有或類似字樣。×方和公司將盡量大努力在合營期滿、終止或解散或×方不再是資產擁有者之后六個月內,完成公司名稱的更改。

  2.5 根據業務發展需要,經董事會同意,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公司可在中國設立分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辦事處和代理機構,或其在他國家和地區設立銷售機構。

  第三條 宗旨、經營范圍

  3.1 公司的宗旨是在中國設計、生產、制造和裝配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有關產品及服務,并在中國國內和國外銷售這些產品,以獲取合理的利潤。經董事會決定,并經中國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公司可以從事其它適當的經營活動。

  3.2 公司的經營范圍如下:

  (1)設計、生產、制造和銷售各種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其它有關產品;

  (2)裝配、維修、保養和調試上述產品;

  (3)進口有關上述產品的原材料或部件,在國內外市場上銷售上述產品。

  3.3 公司的生產、銷售和發展規劃如下:

  (1)初期目標:

  ×年前公司達到年生產千瓦電站鍋爐和蒸噸/時工業鍋爐的能力。×年前公司達到年生產能力千瓦電站鍋爐和蒸噸/時的能力。

  產品質量應達到國際標準并有合理的盈利。公司產品以、千瓦電站鍋爐為主。

  (2)發展目標:

  ×年以后根據市場需要,公司將把千瓦電站鍋爐和超臨界參數鍋爐作為發展目標。

  第四條 注冊資本和投資

  4.1 公司×年投資總額為美元,注冊資本為美元。甲方認繳百分之,為美元,乙方認繳百分之,為美元。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期交付。每期的應繳數額如下:

  ①從公司成立日期起的×個月內,甲方應以價值美元的廠房、建筑物、機器設備和庫存物資做為其投資;乙方應以美元現金和價格美元的技術做為其投資。

  ②×年,甲乙雙方各繳美元,甲乙雙方各累計認繳股本美元

  ③×年,甲乙方雙各繳美元并從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潤中各拿出美元做投資(資本化的利潤);甲乙雙方各累計認繳股本美元。

  ④×年,甲乙雙方從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潤中各拿出美元作為投資;甲乙雙方各累計認繳股本美元。

  ⑤×年,甲乙雙方從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潤中各拿出美元做為投資;甲乙雙方累計認繳股本美元。

  對于上述4.1①、②、③等項中提到的×方現金投資,董事會有權決定接受×方用公司所需要的先進機器設備來代替×方的現金投資。

  4.2 甲乙雙方出資方式分別為:×方以廠房、建筑物、機器、設備、庫存物資和人民幣現金作為出資。×方以先進的機器、設備、許可證技術和外匯現金作為出資。

  4.3 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雙方按各自在注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和損失。

  4.4 雙方向公司繳清每期應繳的股金后,由公司聘請的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驗資報告的稽核由一個國*會計事務所和一個中國注冊的會計事務所承擔。國*會計事務所承擔的上述稽核費用由×方負擔,中國注冊的會計事務所承擔的稽核費用由×方負擔。根據驗資結果,公司將分別向雙方頒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應包括下列各項:

  (1)公司名稱;

  (2)公司成立年、月、日;

  (3)出資者的名稱及其出資金額,包括投資內容附件中雙方同意的對實物出資的作價;

  (4)出資年、月、日;

  (5)出資證明書簽發年、月、日。

  4.5 出資證明書由董事長和副董事長聯名簽發。

  4.6 由于特殊情況,×方需要把其在公司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一部分或全部出售或者轉讓給×方的一家關聯公司時,如果符合下列條件,×方將給出示書面的認可,①該關聯公司必須能象×方一樣,有效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所有義務;②該關聯公司同×方一樣從獲得同樣條件的擔保,擔保該關聯公司履行本合同的義務;③這種出售或轉讓要呈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查和批準。

  除上述情況外合營的任何一方欲轉讓、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在公司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全部或一部分,均須事先征得合營他方的同意,合營任何一方在取得他方同意以后需按下列規定進行其在公司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轉讓、出售或處置:

  (1)當任何一方(以下簡稱“處置方”)希望轉讓、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在公司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的全部或一部分時,該處置方應書面通知合營他方,并給以合營他方×個月的優先購買權,該優先購買權的期限從合營他方收到該通知之日起算。處置方向合營他方提出的條件應與向任何第三方受讓者或購買者提出的條件相同。

  如果合營他方在×個月以內未行使其優先購買權,處置方可按向合營他方提出的相同條件,將其在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出讓給第三方。

  如果選擇購買處置方在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不止一家,這些購置方將按其購買份額的比例分享利潤和虧損。

  (2)處置方應向其他方提供處置方和第三方簽訂的股分轉讓或出售協議。

  (3)公司的經營和本合同的履行將不受公司注冊資本的轉讓、出售或任何其他方式處置的影響。

  (4)第三方受讓人和購買人向合營其他方擔保他將完整、忠實地履行處置方根據本合同應履行的一切義務和責任。

  合營任何一方根據本條款的規定轉讓、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在本公司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全部或一部分,應經公司董事會同意,并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得到必要的批準以后,公司將到當地工商管理局辦理變更手續。

  4.7 雙方出資比例需要變更,應經董事會討論一致作出決定,并征得合營雙方書面同意后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生效。

  4.8 雙方在收到董事會增資決議和經雙方書面認可后,必須在董事會規定的期限內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提供再投資。

  4.9 公司注冊資本在公司合營期內不得減少。

  4.10 公司開業日期起的第×年至第×年,公司應對其使用的場地按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幣×元支付使用費。公司使用面積,經雙方同意可進行調整,以反映實際使用土地的情況。在×年之后,場地使用費的增或減,將按中國有關法令和規定執行,公司應簽訂一項包含本條款的土地使用合同。

  4.11 雙方的投資按出資日期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匯率(按買價和賣價的平均值)換算為人民幣。出資日期是指建筑物、設備、庫存物資和儀器的提交日期,也就是公司收到這些資產的日期,第一次技術出資日期是公司收到第一張收據日期。雙方股本不應因匯率浮動而變化。由匯率浮動而造成的損失和收益,其損益部分應記入公司帳簿內,因而不影響4.1條所規定的甲乙雙方的股權百分比。

  第五條 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5.1 公司年凈利潤為公司毛利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后的利潤。

  5.2 合資經營期間,公司每年營業的凈利潤,扣除董事會決定的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后的余額作為可分配利潤,按雙方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應超過凈利潤的%。

  5.3 當董事會決定分配利潤時,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的頭×個月內,分配上一會計年度的利潤(如果有的話)。

  5.4 任一會計年度如有虧損,可將此虧損并入下一會計年度,并由下一會計年度利潤彌補,在虧損未完全得到彌補前,雙方均不得分配利潤。

  5.5 如果任何時候的累計虧損超過或等于公司注冊資本的×分之×,董事會將召開特別會議討論決定公司的前途。

  第六條 權利、債務和責任

  6.1 雙方有權按其在公司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潤。

  6.2 任何一方對公司的責任均以其對公司注冊資本出資額為限。

  6.3 在公司開業日期以前,為使公司充分地并適當地進行經營活動,在必要時×方將隨時在財政計劃、外籍人員雇傭、專有技術、專長、管理、項目管理、監督和控制等方面對公司給予支持;×方將按照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向公司轉讓適用的先進技術,以使公司生產的鍋爐能達到×方的水平;在本合同期間×方將協助公司派遣的培訓人員和共同工作的其他人員在×國辦理入境簽證、工作許可、旅行和食宿安排手續;協助公司按照×國出口管理法律和條例在×國為公司購買設備和外購件辦理所需手續。除非有其它特別的同意,或在任何附件中有其它規定,這些支持性服務將不向公司收取費用。

  6.4 本合同期間,×方的支持將包括:辦理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公司成立的申請(包括合資企業合同和章程的批準);向有關的政府機構辦理公司的登記手續和領取營業執照;按照中國法律協助申請對公司或雙方所有可能的減征或免征稅款(包括進出口關稅,工商統一稅的減征或免征);協助向有關的政府機構申請外匯以支付11.4款所列項目,協助申請得到土地使用權,進口設備的報關,招聘中國當地經營和管理人員、工人和其他需要的人員,協助外籍職員得到入境簽證、工作許可和旅行安排,協助尋找合適的國內材料和國內用戶。除非有特別的同意或合同另有規定或在任何附件中有其它規定,這些支持性服務將不向公司收取費用。

  6.5 在從事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時,雙方都不能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布的任何法律和法規,也不能違反雙方從事公司經營活動所在地的法律。在執行本合同時,合營的任何一方都要保證不違反任一方所在地或任一方關聯公司所在地公布的法律和法規。

  第七條 董事會

  7.1 董事會由×人組成,甲方×人,乙方×人,董事長由×方指定,副董事長由×方指定。各方應以書面通知任免其委派的董事(包括董事長和副董事長)。董事任期為×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7.2 董事會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將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討論、處理和決定公司的重大問題。

  7.3 董事會職權如下:

  (1)修訂公司章程;

  (2)延長公司期限,終止或解散公司;

  (3)決定年度生產計劃、銷售計劃和發展計劃。

  (4)批準年度財務預算、決算,以及年度會計財務報表;

  (5)決定流動資金的最高限額和在此限額以上的借貸;

  (6)決定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7)任免總經理、副總經理、總會講師、審計師和其它高級管理人員,并決定其職權和待遇等;

  (8)設立或撤銷分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辦事處(包括注冊辦事處)和代理機構,并決定其設立地點;

  (9)批準總經理的年度報告;

  (10)通過公司的勞動合同及各項重要規章制度;

  (11)討論本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出資比例的調整和注冊資本轉讓等問題,并向甲乙雙方提出適當的建議;

  (12)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制訂公司職工的工資標準、工資形式、獎勵和津貼等制度;

  (13)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批準經營計劃;

  (14)決定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中所規定的公司的三項基金的提取比例;

  (15)討論有關提前終止合同的提議。終止或期滿時,負責清理結算工作;

  (16)聘請中國注冊的審計師;

  (17)更改公司名稱;

  (18)建議增、減董事人數;

  (19)建議增加、變更或取消公司內一方當事人在權益轉讓上的限制;

  (20)審批以購買、租賃或其它形式獲取董事會認為的對公司營業活動有必要或合適的不動產和私人財產

  (21)審批銷售、出租、交換或轉讓全部或部分公司財產或其它資產;

  (22)審批和其它公司或法律實體的合并或解散;

  (23)制定公司有關投標、準備投標和提交投標的政策,采購、服務、保險以及其它必要的政策;

  (24)有權對公司或代表公司出具擔保;

  (25)有權取得對公司財產的抵押、抵押品、抵押權、留置權或任何性質的對低押財產的索賠權;

  (26)審批開立帳戶,撤銷帳戶;

  (27)審批借貸資金。

  7.4 董事會會議

  (1)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并主持。如果董事長不能參加,由副董事長負責召集,如果董事長和副董事長都不能參加會議,將由董事長授權一名董事召開并主持會議。

  (2)董事會會議應有全體董事的法定多數出席或代表出席方能舉行。董事不能出席,應出具委托書委托他人代表出席和表決。

  (3)董事會會議一般應在公司所在地召開,董事會也可以決定在其它地點召開。

  (4)董事會會議包括臨時會議,至少在會議天前以書信、電報或電傳通知各董事。董事的代表可以每年指定一次或每次會議前指定,作為合法代表出席任何會議。

  (5)董事會的決定應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作出。每位董事(包括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只有一票表決權。除7.3(1)、(2)、(11)、(15)、(19)和(22)等項需出席或委托的全體董事一致同意才能決定的事宜外,董事會會議的任何決議須經法定人數的至少百分之同意。

  (6)董事會會議應用中英文兩種文字作記錄,會后將記錄整理成書面文件分發各董事。各董事應在收到書面文件30天內提出修改或補充意見,否則此書面文件將被視為董事會會議的正式文件。董事會會議的通知應按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文本送交各位董事。

  (7)董事會的一切會議文件將保存在公司總部。

  (8)公司須償付或者承擔董事參加董事會議所需的合理的全部路費以及生活費用,居住在會址的董事除外。

  (9)會議通知須附有一價董事長提出的議事日程。任何一位董事所提出的日程項目應在會議日期的前十天通知所有其他董事。

  (10)如果全體董事在會議前或會議后簽署“免予通知書”則召開董事會會議,可以免予通知。該“免予通知書”應歸入會議記錄檔案內。

  第八條 經營管理機構

  8.1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公司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一人,由董事會任命。

  8.2 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職權為:

  (1)總經理按照董事會的各項決定,負責公司日常經營和管理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總經理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對外代表公司。在總經理缺席或不能工作時,由副總經理行使總經理的職責和權力,公司重要決定(如7.3所列)要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共同簽署;

  (2)總經理、副總經理可列席董事會會議,并與董事一樣有權收到會議通知和有關資料(有關他們本身的任免和工作表現的材料除外)。除同時兼任公司董事外,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3)總經理應在每年十月底前將下一年度的生產計劃、銷售計劃和財務預算提交董事會審議批準;

  總經理應在每年二月底前向董事會提交上年度工作報告和財務決算,并為董事會檢查、審核公司的會計帳目提供方便。

  8.3 公司初期的經營管理和組織機構詳見附件(略)。經營管理和組織機構的改變應作為公司的重大問題,由總經理提出,報董事會核準。

  8.4 總經理、副總經理任期×年。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經濟組織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也不得同與本公司競爭的其它經濟組織有任何關系。

  8.5 總經理、副總經理如發現有營私舞弊、貪污等行為或嚴重失職時,經董事會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九條 技術投資和技術轉讓

  9.1 ×方作為出資的技術和設備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

  9.2 ×方將從公司成立起開始向公司提供必要的技術資料、技術規范、圖紙,設計及其它詳細資料,詳見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附件4。

  9.3 ×方將根據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及培訓計劃提供人員培訓。

  9.4 ×方將擔保它所提供的技術按照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規定應是商業上應用的,適合公司生產和經營需要的最新技術。

  9.5 公司將就×方作為出資的技術簽訂一項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見附件(略)。

  9.6 雙方同意公司建立計算機終端站,并和×方的關聯公司××公司的計算機聯機。

  第十條 生產計劃、購買和銷售

  10.1 公司應自成立日期起,立即按照被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制訂的工廠改造方案實施工廠的技術改造(工廠指×方作為出資的合營部分)并從成立日期起的第×年生產MW電站鍋爐,而后生產MW電站鍋爐。

  10.2 公司的生產計劃接受政府主管部門的指導。

  10.3 公司的生產計劃由董事會批準執行,報公司主管部門備案。

  10.4 如果中國國內有符合技術要求的原材料、燃料、配套件、工具等(以下簡稱材料),公司將優先在中國國內按市場價格用人民幣購買這些材料,購買價格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五條規定,應相當于中國國營公司購買同樣材料的價格。需要進口的材料,在保證質量、性能和交貨期的前提下,從價格量優惠的國家進口。公司按給其它類似合營企業的內部優惠價格向×方和購買材料和配套件。公司從×方或其關聯公司購買任何材料、部件及服務,應向×方(或其關聯公司)提供中國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美元信用證,或為×方所接受的其他外匯信用證。

  10.5 公司將在中國國內和國外銷售其產品。×方或其關聯公司應按銷售代表協議作為公司的銷售代表在國外銷售公司產品,為此公司將盡一切努力使產品盡早達到國際標準,從×年起,公司產品的出口目標是百分之,并在開業后第×年達到外匯平衡,公司在中國境內如有外匯收入項目(包括以產頂進項目)也可以作為實現外匯平衡的措施,如果公司外匯不平衡,公司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向中國有關政府部門申請協助。

  10.6 公司將與簽訂銷售代表協議。

  第十一條 銀行帳戶和外匯安排

  11.1 公司在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管理局發給的營業執照后,憑該營業執照中國銀行以的名義開立人民幣帳戶和外幣帳戶。

  11.2 本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有關管理辦法辦理。

  11.3 公司的長期目標是保持自身外匯平衡,如公司不能保持外匯平衡,董事會將討論這個問題并按10.5條提出相應解決辦法。

  11.4 公司支付外匯的順序為:

  (1)外匯貸款;

  (2)公司臨時和長期雇員的工資及費用;

  (3)進口物資的價款及費用;

  (4)工程設計及其他技術服務費用;

  (5)×方應得的技術轉讓提成費;

  (6)×方應分得的紅利;

  (7)×方應分得的紅利;

  (8)其他各項的支付;

  第十二條 財務、會計、審計、保險

  12.1 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制定,并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公司接受稅務機關對公司財務和會計工作的檢查。

  12.2 公司采用國*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會計程序由董事會審批。

  12.3 公司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對公司的年度報表和全年帳目進行審計,并出具審計報告。合營雙方都有權對公司的帳目進行審計,所需費用由查帳方自行負擔。公司應對查帳人員提供所需要的憑證、帳簿和有關資料。

  12.4 公司的財產、運輸和其他各項保險應向中國人民保險*司投保。

  第十三條 稅務

  13.1 公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定繳納各種稅款。

  13.2 公司職工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13.3 公司將依法向中國政府有關機構申請各種可能的減稅或免稅。特別是公司可按照財政部關于對專有技術使用費減征、免征所得稅的暫行規定申請提成費的減稅。公司有權優先享有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減免的那一部分稅或包含在任何稅收協定中影響×方利益的那一部分稅。

  第十四條 公司職工的雇用、解雇及工資、福利

  14.1 根據勞務合同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公司職工的雇用、辭退、辭職、升級、降級和調動,由總經理同副總經理協商,總經理做決定。公司雇員的工資和福利待遇由總經理向董事會提出建議,董事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進行審批。

  14.2 公司的有效工作所需人數由董事會決定。所需中方職工由×方或中國有關勞動管理部門推薦,經公司考試擇優錄用,勞務合同由工會代表職工與公司簽訂。

  14.3 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由甲、乙各方推薦,由董事會直接任命。

  14.4 公司職工工資報酬標準、外籍雇員薪金和津貼等見附件(略)。

  第十五條 籌備期

  15.1 公司成立日期起×個月的這段時間為公司的籌備期。

  15.2 公司籌備期內,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備組。籌備組由甲乙雙方指定專人組成。籌備組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由董事會決定并由公司支付。

  第十六條 工會

  16.1 公司職工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中華全國總工會章程》的規定,建立基層工會組織。公司的工會是職工利益的代表,它有權代表職工同公司簽訂勞務合同,并監督合同的執行。

  16.2 公司董事會討論有關生產計劃、發展規劃等重大問題時,工會的代表有權列席會議,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有關職工獎勵、工資制度、生產福利等問題時,工會的代表有權列席會議。董事會應聽取工會的意見,并取得工會的合作。

  16.3 公司每月按職工實際工資(實際工資是指當地職工實際獲得的基本工資總數,不是指公司支付給工廠勞動部門的工資總數,也不包括外籍人員的報酬。)總額的百分之二撥交工會,由本公司工會按照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的有關工會經費管理辦法使用。

  第十七條 期限、解散和清算

  17.1 公司的合營期限為××年。合營期限從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算。

  17.2 如經雙方書面同意延長公司的合營期限,公司將在合營期滿前×個月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報送由合營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延長合營期限的申請書。獲準后,公司應向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延期手續。

  17.3 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公司在下列情況下解散:

  (1)公司期限屆滿,而雙方沒有同意延長公司的合營期限;

  (2)公司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3)雙方中任何一方無力或未能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致使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4)因不可抗力公司遭受嚴重損失,無法繼續經營;

  (5)雙方一致認為有必要解散;

  (6)雙方中任何一方被排除參加公司的管理;

  (7)公司的全部或部分的資產或財產被沒收,強行被征用和不可能行使正常的管理。

  上述任何情況下的解散,都必須事先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的批準。

  17.4 公司宣告解散時,董事會應根據×年×月×日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第十六章的規定,提出清算的程序、原則和清算委員會人選,報企業主管部門審核并監督清算。

  17.5 公司解散后,各種帳簿及文件由×方保存,如×方需要,可以查閱。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18.1 由于受到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延遲或不能履行合同義務的任何一方,不承擔延遲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義務的責任。

  18.2 不可抗力在本條中的含意是指以任何方式管轄公司或各方或任何代理的一切經營活動的任何,無論是以形式,還是以其他方式頌布的任何命令、和書面指示;或是指、戰爭、或其他、火災、水災;或指公司或受影響的一方或雙方不能合理控制的一切其他原因。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及其影響,及時通知對方,同時采取合理的行動減輕其后果,并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的證明文件寄給對方。

  18.3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使本合同的宗旨受到嚴重的、不可補救的損害時,應把該事件提交董事會以確定應采取的適當的措施。

  第十九條 保密

  甲乙雙方在此同意,任何一方及其雇員由于參與合營合同有關的活動,從他方或他方的關聯公司所得到的一切數據和任何其他資料都要嚴格保密,只有對方書面授權或法律要求時才能公開上述數據和資料。保密義務的解除應不早于下列期限:(a)公司終止有效日期起×年之后;(b)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終止有效期日起×年之后。

  第二十條 違約責任

  20.1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另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在不少于天的合理期限內采取補救措施。

  20.2 如果違反合同的一方不采取補救措施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尚不能完全彌補另一方受到的損失,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20.3 因一方違反合同而使本合同的宗旨受到嚴重的、不可補救的損害時,另一方有權依據17.4條在違約事件發生后天內書面通知違反合同的一方終止合同,此項終止不影響要求賠償的權利。

  20.4 上述20.1、20.2和20.3條款中所產生的損失金額雙方同意根據國際慣例確定。

  20.5 在任何情況下,任何一方對另一方的利潤損失和間接損失不負責任。

  第二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21.1 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執行或解釋所引起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盡量大努力友好協商解決。

  21.2 如果雙方在天內通過友好協商不能就本款上項達成協議,任何一方都可以將此爭議提請仲裁院按照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裁決,該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中文和英文為仲裁所使用的正式語言。

  21.3 在仲裁過程中,除爭議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執行本合同和公司章程中的其它所有條款。

  21.4 本合同的終止不影響雙方將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按本條的規定提交仲裁的權利。

  21.5 仲裁費用將由仲裁院在裁決書中確定并由敗訴方負擔。

  21.6 本合同的適用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二十二條 合同文件和文字

  22.1 本合同用中英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22.2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3 本合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后,以前的一切和本合同有關的協議均自動失效。除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的雙方簽字的書面協議外,本合同以外的其他條款、責任、章節、聲明和說明,對本合同的修改將是無效。

  第二十三條 合同有效期與合同修改

  23.1 本合同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之日起開始生效,有效期至公司繳銷營業執照之日止。

  23.2 變更本合同須經雙方達成書面協議,報請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

  23.3 如果在本合同簽字天以內,公司尚未獲得有關的批準、注冊及必要的營業執照,合營任何一方有權在通知對方十五天后撤銷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通知

  有關本合同的給甲、乙雙方及各位董事的一切通知均應用×文書面作出。上述通知可以用掛號航空信、電報、電傳或其它常用通訊方法發出。通知生效日期為收件人收件日期。以航空信件發送通知,郵戳日期后第十四天為收件日期;以電報或電傳發送通知,電報或電傳發出后第三天為收件日期。

  本合同簽約雙方的發送通知地址:

  甲方:

  乙方:

  附件:會計程序

  附件 會計程序

  第一條 會計總則

  1.1 此會計程序是(以下簡稱乙方)和(以下簡稱甲方)合資經營的(以下簡稱“公司”)的合營合同的附件,此會計程序規定條款的有效期限與合營合同一致。

  1.2 公司的會計制度和會計程序是公司業務的組成部分,同時使制造加工、利潤管理和工程體系的采用更加合理。公司將采用×方及其分支機構的會計制度和程序,以便充分利用吸收×方及分支機構的管理經驗、管理方法及現代化整體業務體系。

  1.3 公司會計的記錄、報告等將完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一九八五三月四日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營企業的會計制度》中有關規則執行。

  1.4 會計記帳應以中文和英文同時記帳,公司的月報、季報和年報以及所有的記帳憑證、帳簿、報表表頭和這些文件報表的標題均應同時使用中文和英文。

  1.5 公司將采用人民幣為簿記記帳的基本貨幣。

  1.6 公司經營所需的經營資本和消耗資金應反映在董事會批準的預算中來。總經理將有權根據批準的預算安排使用中國銀行的貸款以及要求乙方和甲方共同分繳公司的注冊資本。

  1.7 經費超出或經營預算以外的資金支出將由董事會批準采取有關策略和會計程序加以處理。

  第二條 資本支付的計算

  甲方轉入合營企業公司的制造設備的價值將按合營公司收到財產日登記入冊的單價值再加%來計算。

  第三條 現金和往來帳戶的計算

  3.1 在記帳過程中,外匯轉換成人民幣時,應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當月第一天的報價為準。

  3.2 帳面匯率將按先進先出法計算。

  第四條 財產盤存的計算

  4.1 財產盤存科目的計算將采用后進先出法。

  4.2 公司各種材料、設備和其它物資的收、發和退還應按手續辦理。

  第五條 固定資產的計算

  5.1 公司的固定資產應是指設備器材、機床工具、廠房及各種建筑物等,其使用期限為一年以上,按中國財政部門的規定計算。

  折舊期應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所得稅法所允許的最小期限為準。

  5.2 合營企業制定適當的程序以批準公司擁有的或租用的固定資產的增加及轉讓,這一程序需經董事會批準。

  第六條 無形資產和其它資產的計算

  6.1 技術轉讓許可證費應于轉讓許可證協議初期較短的時間內或××年期限內攤銷完畢。

  6.2 籌建費用應在××年期限內攤銷完畢。

  第七條 成本和費用的計算

  公司將以契約的形式以確定成本分類核算制,這一制度應在合同的主件和附件中寫明。銷售費、一般管理費和非經營費或非經營收入將被視為日常費用或日常收入并將不予核查或分配入承包成本。

  第八條 銷售和利潤的核算

  8.1 合同規定銷售記錄和銷售成本的計算應采用全部完工法。

  8.2 公司將根據稅后凈收入提取儲備基金、發展基金、職員和工人的獎金以及福利基金。三種基金的總數一般應當超過稅后凈收入的%。若有特殊的提取比例應由董事長決定。

  8.3 總經理在財政年度結束后的2個月內準備出利潤分配方案并將方案提交董事會審查、批準并貫徹執行。

  第九條 帳戶分類會計報表

  9.1 未經審查的合營企業的會計報表,應于次月10日前發送管理者和股東手中。

  9.2 送交乙方的會計報表和會計報告應采用美元和人民幣同時表示。公司將按標準報告提供給乙方。

  9.3 送交股東和管理者手中的會計報表應包括預算和實際變化的比較。重大的變化應由總經理在呈送的補充報告中加以說明。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保險合同 篇29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以下簡稱丙方)合稱中方和 (以下簡稱丁X),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下簡稱《合資法》和(以下簡稱《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按照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共同舉辦一定合資,為此,訂立本合同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訂約四方

  訂約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資舉辦一家合資(以下簡稱)。

  第二條 XX名稱及地址

  XX名稱:

  中文:______

  英文:______

  地址:______

  第三條 組織形式

  為有限責任公司。訂約四方對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

  第四條 宗旨

  經營及投資業務并提供咨詢服務,為利用僑資和外資開辟新的渠道,介紹先進科學技術和先進管理經驗,增進國際和國內信息交流,努力擴大國際經濟和金額合作,為加速 和經濟特區的建設服務。

  第五條 適用法律

  經批準成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本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業務活動和合法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接受中國人民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等有關機構的管理和監督。

  第二章 資本

  第六條 資本構成

  注冊資本為 元。

  第一期的實收資本為 元。訂約四方出資的份額為:

  甲方占百分之 ,出資 元,以現金投資。

  乙方占百分之 ,出資 元,以現金投資。

  丙方占百分之 ,出資 元,以現金投資。

  丁X占百分之 ,出資 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資:

  以現金 投資;

  丁X將其在附屬機構的直接和間接的投資轉給,作為對投資。內包括 。

  和 兩公司的準備金(不包括壞帳準備金)與尚未分配的滾存利潤。

  以上兩項合計共為 元,應憑丁X聘請的在香港注冊會計師驗證的轉入日期的資產負責表為依據,多還少補。

  成立后,董事會應盡快派專門小組對 和 的原放款(成立時已有的放款)進行審查,對成立前該兩公司的呆帳、壞帳和成立后一年內發生的該兩公司原放款的呆帳、壞帳均由 協助清理并負責償還呆帳、壞帳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對有壞帳風險的存款,專門小組在成立一年內提出意見,轉由丁X負責處理。原方款凡經專門小組審查同意轉期的,其經濟責任由 和 自行負責。

  訂約四方同意將歷年稅后利潤至少提取百分之 ,經董事會決定后撥作準備金(本合同第二十五條有進一步規定),并經董事會決定可按訂約四方上述出資比例,從該項準備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資額至 元。

  第七條 資本提供

  訂約四方需在成立后(成立日期為營業執照的簽發日期)三十天內交足出資額,以現金投資部分應全數存入。丁X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術原因,在成立后三十天內未能辦妥轉入手續時,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聯合決定,可以允許再延長三十天。任何一方所應出資的現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應按當天中國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遲延利息。

  第八條 出資憑證

  訂約四方繳付出資額后,應由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由據以發給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刊載明下列事項:XX名稱,成立的年、月、日,訂約四方名稱及其出資金額,出資的年、月、日以及發給出資證明書的年、月、日。當按照本合同第六條增加出資額后,將增發出資證明書。

  第三章 出資額轉讓及資本更改

  第九條 出資額轉讓

  訂約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轉讓、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須經訂約其他三方同意,并經審批機構核準。訂約一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應先以書面通知其他三方說明承讓人名稱及轉讓條件,訂約其他三方有優先購買權。且其轉讓條件應與向第三者轉讓的條件相同。如訂約其他三方無意買入,出讓的訂約一方X按照上述通知書的轉讓條件,向指定第三者進行轉讓。違反上述規定的,其轉讓無效。

  第十條 注冊資本更改

  如注冊資本需要變更時,應在指定時間內向審批機構申請批準,并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章 董事會

  第十一條 董事會組成

  訂約四方同意在成立時組成董事會,董事會由十人組成,中方五人,丁X五人,由中方和丁X各自委派。董事長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長兩人由中方和丁X各委派一人。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任期三年,可以連任。

  第十二條 董事會權力

  董事會是最高權利機構,討論決定一切重大問題。其具體職權范圍在章程中規定。

  第十三條 董事會議事規則

  董事會會議應根據平等互利、友好協商及互相諒解的原則進行,對有關訂約四方權益的下列重大問題,均應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投票表決,一致通過,方X作出決議。

  1.章程的修改。

  2.批準上一年度的年度、審核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

  3.超過董事會規定的任何信貸額。

  4.超過董事會規定的任何購買或出售固定資產額。

  5.政策、目標的修改。

  6.其他人擬投資于,擬投資于其他人。

  .擬與其他人進行合并。

  8.訂約任何一方擬在增資或出售、轉讓、抵押其在XX部分或全部出資額。

  9.年度業務計劃的重大修改。

  10.從利潤中按比例提取準備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

  11.每年分配給訂約四方的紅利。

  12.與工會間的勞工合約及職員總人數的制訂。

  13.清算及合同終止。

  副總經理以上高級職員的聘請和解聘等其他事項可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其授權代理人以過半數通過作出決議。

  第十四條 董事會召開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會議一次。在訂約任何一方請求下,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特別會議。董事會會議在設于 的召開,或在會議通過書內指定的其他地點召開。

  第十五條 常務董事會組成

  董事會設常務董事會,由中方和丁X各委派兩名董事組成,在董事會休會期間,除第十三條第1、8和13項外可由常務董事會代行董事會職權。由董事長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務董事召集常務董事會會議。常務董事會的決議不得與董事會決議相抵觸。

  第五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六條 行政管理體制

  行政管理,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裁、總經理負責制。

  第十七條 總裁、執行副總裁

  設總裁一人,執行副總裁一人,是主要行政負責人。貫徹執行董事會和常務董事會各項決議,負責協調、監督及其各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業務活動,研究國際金融市場信息,開拓業務。總裁、執行副總裁由丁X和中方推薦,由董事會聘請和解聘。任期均為三年,可以連任。

  第十八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

  設總經理人一人,副總經理若干人,協助總經理工作。總經理、副總經理由中方和丁X推薦,由董事會聘請和解聘。總經理、副總經理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負責向董事會和總裁、執行副總裁報告,并組織領導在國內辦理的日常業務工作。根據上述任務,總經理有權處理下列事項:

  1.代表對外接洽業務。

  2.談判及簽署文件。

  3.委任及解雇非董事會委任的職員,并決定其報酬和福利。

  4.起草業務條例報經董事會審查批準后貫徹執行。

  5.起草年度業務計劃及董事會要求的其他計劃,將上述計劃報經董事會審批后監督該計劃的貫徹執行。

  6.向董事會報告業務進度,提出行政管理及業務改進的建議。

  .向董事會報告職工人數,薪給等級及提升標準和制度。

  8.提高職員業務及管理水平,制訂職員訓練計劃,監督由董事會批準的訓練計劃的執行。

  9.運用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責和權力。

  第六章 業務

  第十九條 業務范圍

  經營下列業務:

  1.本、外幣放款和本、外幣票據貼現;

  2.本、外幣投資業務;

  3.外幣和外幣票據兌換;

  4.股票、證券的買賣和發行;

  5.資信調查和咨詢服務;

  6.信托、保管箱業務;

  .本、外幣擔保業務;

  8.出口貿易結算和押匯;

  9.國外和香港、澳門地區匯入匯款和外匯托收;

  10.僑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的匯出匯款及進口貿易結算和押匯;

  11.辦理國外、香港、澳門地區的外匯存款和外匯放款;

  12.僑資企業、外資企業、中外合資企業和中外合作企業的本、外幣存款和透支,外國人、華僑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幣存款和透支;

  13.其他經申請批準的業務。

  第七章 分支和附屬機構

  第二十條 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成立

  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經有關審批機構批準,可在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

  同其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之間可以相互調劑使用資金。

  第二十一條 現有附屬機構

  現有 和 成為在 的子公司, 改名為 。該兩子公司分別在 注冊為有限責任公司,根據當地的法律分別成立董事會,由中方和丁X各自委派相等人數的董事組成;各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若干人,由丁X和中方推薦,由各董事會聘請和解聘。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向董事會和總裁、執行副總裁報告。

  對上述兩子公司是投資控股關系,該兩子公司各自實行獨立經濟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稅收和提留準備金后,所余應交給;如發生虧損,則分別由其在實收資本的有限責任范圍內自行處理。

  第八章 技術訓練

  第二十二條 技術訓練

  將調派 和 的經理級職員協助開展業務并為引進先進管理技術和培訓職工。

  行政及財務高級職員將安排在 和 的訓練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進行訓練。

  關于上述人事訓練的安排將由董事會視業務發展需要及 和 的條件而作出適當的決定。

  第九章 確立設施

  第二十三條 設施

  為了順利執行董事會制訂的業務方針,逐步提高本身服務效率,為客戶提供具有國際水平的及咨詢服務,訂約四方應協助安排需用的樓宇設備及提供其他的便利。

  第十章 利潤

  第二十四條 利潤分配

  訂約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二十五條 準備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每年獲得的利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令繳納稅款后,經董事會決定將稅后利潤至少提取百分之 撥作準備金,并按董事會決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其利潤余額如董事會決定進行分配,應按訂約四方前一年會計年度終結時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所提取的準備金可按照第六條規定再行投資于,而增加出資額。

  第二十六條 利潤匯出

  所有紅利按訂約四方的投資比例進行分紅,由分別匯給訂約四方的帳戶。

  當利潤分配給丁X時,將丁X名下分配到的紅利用 幣在交稅款后電匯給丁X指定及帳戶。

  第十一章 財務會計與審計

  第二十七條 財務會計制度

  內部會計制度及固定資產折舊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具體情況加以制訂,并報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采用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一切憑證、帳簿、報表必須用中文書寫,必要時可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八條 貨幣單位

  記帳本位幣為 幣,除編制 幣的會計報表外,還應另編折合人民幣的會計報表。人民幣與 幣之間的兌換率應按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當日牌價(買賣中間價)折算。

  第二十九條 審計與報表

  帳目將隨時公開以供訂約四方及內部會計師查閱。將對訂約四方提供未經審核的每月財務報表。會計帳冊年報經訂約四方同意,可在中國注冊的一家獨立會計師事務所審核及證明。將向訂約四方提交每月財務報表及會計年報,包括經審核的年度損益報表及資產負債表。

  第三十條 審計師

  董事會聘請在中國注冊的一家獨立會計師事務所擔任審計師,依法審核一切財務收支及會計帳目,并向董事會提出報告。

  第三十一條 會計年度

  會計年度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止為一年會計年度。

  第十二章 稅務

  第三十二條 稅款

  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定,繳納各種稅款。任何免稅或減稅亦按照有關法令、條例的規定進行。

  第三十三條 進口物資、設備

  進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資、設備、裝飾用品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多交進口關稅和工商統一稅。

  第三十四條 減稅、免稅及退稅

  將努力爭取享受經濟特區的免稅或減稅優惠待遇。中方將協助在適用法律許可下,向有關當局申請減免稅或辦理退稅手續。

  第十三章 保險

  第三十五條 保險及付款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一切保險,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XX公司或經董事會批準的其他具有資格的保險公司投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一切保險應向具有資格的并經董事會批準的保險公司投保。至于所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附屬機構的一切保險投保事宜,則由各附屬機構的董事會各自批準。付給XX公司或由XX公司償付款項將按有關保險合約條件以人民幣或外幣結付。

  第十四章 職員

  第三十六條 職員雇傭

  職員的招收、招聘、辭退、辭職、工資、福利、獎懲、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有關勞動管理規定辦理。

  第十五章 審批及注冊

  第三十七條 審批、生效日期

  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訂約四方簽署后,經丁X的股東大會和中方各董事會通過,按照《條例》規定的報批手續,向審批機構申請批準。

  本合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構批準,發現批準證書后方能生效,批準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對訂約四方均發生法律約束。

  第三十八條 注冊、成立日期

  訂約四方收到審批機構發給批準證書后一個月內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及領取營業執照,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 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條 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將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條規定的情況而告終止。

  第十七章 終止與清算

  第四十條 終止

  當發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合同可告終止:

  1.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2.訂約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義務,致使無法繼續經營。

  3.因第四十二條不可抗力影響,遭受嚴重損失,無法繼續經營。

  4.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前途。

  訂約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況請求合同終止時,董事會將召開特別會議考慮結束事宜,如獲得一致通過,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關申請解散。

  第四十一條 清算

  當合同終止時,董事會將負責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項未完成前,董事會不能解散。按《合資法》和《條例》清理帳目及劃分資產。董事會將提出清算原則和手續,并任命一個清算委員會。清算委員會應向董事會報告工作情況。按照一般原則,清算過程將包括收回債權,支付債務及按照訂約每一方投資比例撥還其名下投資及劃分剩余資產。清算委的報告經董事會批準,董事會將報告原審批機構,并向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注銷登記手續,繳銷營業執照。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況:戰爭、火災、水災、地震、暴風雨、海嘯,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項。

  若訂約X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規定執行某職責時,應盡速備同有關不可抗力證據向其他三方報告。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訂約一方應采取適當的措施減輕或免除不可抗力帶來的影響,并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執行其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職責。

  第十九章 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條 保密

  有關業務資料、技術記錄、財務情況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訂約四方需向政府有關機關呈交的報告除外),除非該資料先前已向公眾公開。

  第四十四條 中方和丁X相互協助

  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區和中國境外遇有需要丁X協助事項,丁X將予以協助。丁X為獲得中國政府法令規定所需要的各項執照、許可證、簽證和認可書等,中方將予以協助;丁X為獲得中國有關法令規定應享有的各項利益,中方亦將予以協助。

  第二十章 調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條 董事會內部調整

  訂約四方如發生任何爭議時,該爭議事件應先通過董事會本著友好合作、互相諒解的精神協商解決。

  第四十六條 仲裁

  訂約各方如在解釋或履行合同、章程中發生爭議,應盡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過協商無效,則提請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調解和仲裁,按該會的程序規則進行。

  如交該仲裁委員會后30天內尚未獲得解決,則訂約任何一方X將爭議事件提交 仲裁外按照聯合國19xx6年國際貿易法或以后條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處將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將任命一位仲裁人,丁X亦將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兩位仲裁人聯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X不在第一任命后,60天內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兩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60天內聯合任命另公司仲裁人,有關仲裁人的任命將由 裁判處作出。仲裁人將考慮四方訂約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國際上接納的一般法則,作出裁決。裁判過程將用中英文作為正式文字。所有聽證資料,索賠或辯護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關理由等,將以中英文書寫。

  本條規定下的仲裁裁決將為最后的裁決,對訂約四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訂約各方應繼續履行合同、章程所規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二十一章 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條 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書寫,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條 通知書

  訂約四方書信往來,董事會通行書與文件,財務會計通知書與報告等應按訂約四方在第四十九條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掛號航郵、電報或電傳投遞。如某方地址更改時,應用書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 法定通訊地址

  第四十九條 法定地址

  訂約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

  丙 方:______

  丁 方:______

  第二十三章 附加條款

  第五十條 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須經董事會決定后,呈交審批機關批準,方為有效。

  第五十一條 前寫全約及照會

  本合同經審批機構批準正式生效后,訂約四方所有的前口頭和書面的協議或照會等,如與合同相抵觸時,以本合同為準。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保險合同 篇30

  第一章 總則

  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以及中國政府的其他有關法規(以下簡稱法律),通過誠摯友好的協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建立合資經營企業《 》(英文名稱《 》簡稱 ),以下簡稱________公司。

  雙方于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在中國 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二章 合營各方及合資經營公司

  第一條 本合同各方的法定地址及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 國 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 國 籍: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資經營公司的名稱為《 》。英文名稱為《 》。

  ________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條 ________公司的經營目的是加強國際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采用先進的技術向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境內及××地區的計算機用戶提供優質的技術和教育服務,提供國際市場信息和提供咨詢服務,并使投資各方獲得應有的利潤。

  第四條 ________公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法人。________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境內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的法律保護。________公司還應遵守本合同及章程的各項規定。

  第五條 ________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僅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________公司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 ________公司自成立日起合營期限 _______年。成立日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并報經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有關部門批準,________公司 的合營期限可以延長。雙方至遲于合營期滿之日前六個月達成延長合營期限的協議。

  第七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法律的管轄。

  第三章 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八條 ________公司的投資總額為 美元。

  第九條 甲、乙雙方的出資額共為 美元,以此為________公司的注冊資本。

  甲、乙雙方按下列比例出資: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占注冊資的 _______%

  占注冊資的 _______%

  出資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折合 美元的人民幣現金。人民幣一美元的比價按交付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售出牌價計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占注冊資本的 _______%

  出資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現金 美元,其中包括________公司經營所必需用的部分設備等。

  第十條 ________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二期繳付。第一期共繳付 美元,雙方各繳付 _______萬美元。并應在________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 天內付清。第二期出資的繳付時間由________公司董事會決定。

  第十一條 ________公司的開戶銀行為中國________或中國________同意的其他銀行。甲、乙方投資中的外匯和________公司的外匯收入均應以外匯存入開戶銀行。只有當董事會決定將外匯(全部或部分)兌換成人民幣以支付________公司在中國境內的開支時,才能將外匯存款兌換為人民幣。

  第十二條 任何一方如不能按規定時間繳納全部或部分出資,則出資不足部分按年(365天)息 _______%向________公司支付利息,按日計算,每月繳付一次。人民幣一美元比價按滯交期間的最高比價計算。

  第十三條 投資雙方繳付出資額之后,應由________公司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并開具驗資報告,向投資雙方發給出資證明書,并向中國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四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方轉讓或出售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合營另一方同意,并報審批機構批準。任何一方均不能無理由地不同意另一方所要求的轉讓。

  第四章 ________公司的經營范圍及規模

  第十五條 ________公司的經營范圍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境內及 地區的計算機用戶和未來的用戶提供下列服務:__________________

  (1)計算機硬件的安裝/拆除和軟件的安裝

  (2)改進計算機硬件和軟件的技術性能

  (3)計算機硬件和軟件的維修、保修

  (4)計算機及處部設備的翻新、改裝

  (5)計算機和外部設備的技術性能鑒定

  (6)計算機硬件和軟件的技術的技術咨詢服務

  (7)計算機系統的現場規劃

  (8)供應計算機備件、備機

  (9)大專水平的計算機硬件和軟件職業技術教育

  (10)國際市場計算機價格的咨詢服務

  (11)代理 _______公司在中國和 地區的銷售服務

  (12)來料加工性質的技術勞務和高級技術勞務出口

  (13)開發計算機系統軟件和應用軟件

  第十六條 ________公司的發展: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階段:__________________主要為中國境內的計算機用戶和未來用戶提供服務

  第二階段:__________________建立大專水平的計算機技術職業教育機構

  第三階段:__________________建立分公司或分支機構

  第國階段:__________________為中國境外 地區提供服務

  第五章 ________公司經營場所

  第十七條 ________公司設立在中國 ,所需的生產、經營、教育、辦公等場所由甲方以優惠條件提供,________公司按月繳付租賃費。________公司與甲方簽訂租賃合同。上述場所也可以由________公司自建,甲方以能爭取的優惠條件提供需用土地及水、電等設施。

  第十八條 ________公司所使用的場所發生土地使用費,按中國政府的有關規定,由________公司承擔。

  第六章 合營雙方的責任

  第十九條 甲方的責任

  1.辦理向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主管部門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協助________公司聯系落實________公司經營活動所需場所,水、電以及其他為實施本合同所必需的物資。

  3.選派有相當水平和實際工作經驗的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經________公司考試合格后參加________公司的工作。

  4.協助辦理乙方派遣來________公司工作人員的入境簽證等手續。并提供工作和生活設施的方便。

  5.協助________公司對________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在中國進行的培訓工作,培訓費用由________公司支付,甲方提供優惠條件。

  6.協助________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施、材料、辦公用品、通訊設施、交通工具、燃料及運輸設施等。

  7.向________公司提供中國國內市場信息,并協助________公司開辟中國國內市場的代理銷售渠道。

  8.協助________公司辦理取得按本合同規定進行業務活動所需要的外匯的手續。

  9.協助________公司辦理可能的減稅、退稅和免稅的手續。

  10.負責辦理________公司委托的其他有關事宜。

  第二十條 乙方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

  1.根據________公司的委托協助________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境外尋找計算機用戶。在轉售過程中所取得的利潤歸________公司所有,乙方只收取手續費或傭金。乙方在中國和 地區的全部在________公司業務范圍內的業務活動應通過________公司進行。

  2.以優惠價格向________公司提供計算機及外部設備的備件和備機;測試儀器和工具;以及軟件等________公司經營所需要的其他產品。

  3.根據________公司的要求,乙方應選派優秀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參加________公司的管理和在中國或××地區參加計算機硬件的安裝、維修和開發軟件等技術工作或進行技術指導。________公司向乙方付費并承擔上述人員的日常開支。

  4.協助________公司辦理________公司人員赴 時的入境簽證等手續,并提供工作、學習和生活設施的方便。

  5.根據________公司要求的培訓計劃接受________公司選派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到乙方的設備上和學校內進行培訓。經過培訓之后應能夠按所學內容獨立工作。培訓費按乙方的標準價格減半。________公司支付培訓費及受訓人員的旅費和生活費。

  6.為________公司提供計算機產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境外銷售或進行服務的×國政府許可證。向________公司提供計算機及其系統的安裝、管理、維修、翻新等方面的專有技術。

  7.定期向________公司提供國際市場信息,并協助________公司進行來料加工性質的技術勞務和高級技術勞務出口。

  8.盡最大努力幫助________公司的代理銷售計算機硬件及軟件的服務,并向________公司繳付代銷傭金。

  9.負責辦理________公司委托的其他有關事宜。

  第七章 技術轉讓與保密

  第二十一條 ________公司可以與甲方或乙方或任何第三方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為達到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經營范圍及規模所需要的先進技術、專利和專有技術(Know-how),甲方或乙方與________公司之間的技術轉讓均采取優惠條件。

  第二十二條 ________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所獲得的發明或專利權或專有技術屬________公司所有,有關的全部資料由________公司獨立保存。

  第二十三條 ________公司通過技術轉讓協議所取得的專利權或專有技術的保密按雙方簽訂的有關轉讓協議的規定辦理。

  第二十四條 非經________公司批準,合營的任何一方均不得使用________公司擁有的技術知識。合營的任何一方要使用________公司的技術知識時,須與________公司簽訂技術轉讓協議并履行協議規定的保密條款,________公司按優惠價格收取技術轉讓費。

  第二十五條 合營雙方應要求各自選派到________公司工作的人員履行對技術知識的保密職責。

  第八章 技術成果、專有技術及專利管理

  第二十六條 由________公司的雇員、轉包者、代理人在為________公司工作過程中形成的發明,軟件或者專有技術的發展或改進,所屬權均歸________公司所有。與此有關發明的專利申請以________公司的名義進行。

  第九章 ________公司的采購與銷售

  第二十七條 ________公司所需原材料、設備、計算機及外部設備的備件,備機應優先在中國購買。________公司在中國境內的采購爭取與中國其他單位享有同等價格,并且以人民幣支付。如果在中國市場采購的物品不能滿足________公司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價格、數量、質量、性能和可使用性),________公司將以優惠價格從乙方采購。但若乙方價格高于國際市場價格,________公司可以自行在國際市場采購。若準備在國際市場采購,________公司將通知乙方價格和條件。

  第二十八條 ________公司備件庫中的備件和任何計算機設備、軟件、專用工具以及其他產品的銷售和計算機服務、培訓可以由________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在中國境內或 國家進行,也可以委托合營的雙方或第三方代理。這種活動除應遵守中國政府的有關法律和法令外,還應參照 國政府的有關規定。這些產品和服務的價格,在有競爭力的條件下,應保證________公司的經營________。不在中國境內生產的或者不是由________公司分支機構生產的計算機硬件、軟件的銷售,________公司將以乙方代理人的身份進行。有關協議應當在乙方和客戶之間簽署。但________公司的再出售和再出口除外。

  ________公司將獲得一定比例的硬件代理銷售傭金。只有當乙方收到可立即使用的用戶付款之后,才付給________公司這種傭金,傭金將以乙方收到的同樣的付款形式付給________公司。

  第十章 董事會

  第二十九條 ________公司登記注冊之日為________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董事會是________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________公司的一切重大問題。

  第三十條 董事會由 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 名,乙方委派 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會的任期 _______年,董事會的成員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三十一條 董事長是________公司法定代表。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為代表。

  第三十二條 董事可委派另外一人在開董事會時作為他(她)的全權代理人行使其權利。出現此情況時應將全權代理委托書交董事會。

  第三十三條 董事會決定以出席會議的董事或其全權代理人的多數票通過,但重大事宜必須經全體董事或其全權代理人同意方能通過,其中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

  1.章程條款的修訂

  2.異常情況的處置,包括異常情況的建立、撤銷和延期

  3.注冊資本的增加或轉讓

  4.雙方其余各期出資額投入日期

  5.經營范圍的任何改變

  6.與其他經濟組織的合并

  7.利潤分配方案

  8.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獨立審計師的聘請或解聘

  9.預算的決定或決算的批準

  10.價格和銷售條件的決定

  11.超過美元的合同的簽訂

  12.分公司或分支機構的建立或撤銷

  13.每季度借款超過 美元或每年借款超過 美元

  第三十四條 董事會每年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并主持。董事會在________公司會計年度的頭三個月內召開。董事長不能召集時由副董事長召集并主持。如遇特殊情形,由董事長或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提議,在必要時可召集董事會臨時會議。董事會會議一般在________公司的法定地址舉行,若經董事會決定,也可以在其他地點舉行。

  第十一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五條 ________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________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甲乙雙方共同推薦。第一任總經理由 方推薦。第一任副總經理由×方推薦。經營管理機構應包括總會計師一人。上述人員由董事會聘請,任期四年。經董事會批準可以連任。

  第三十六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________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經營管理機構可以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________公司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并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七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總會計師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不能或不愿履行其職責的,或無能力成功地經營________公司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二章 勞動管理

  第三十八條 ________公司招聘職工,須經________公司考試合格后錄用。在合同的頭 _______年,人員的選擇、考試和錄用應由________公司和甲、乙雙方聯合進行。

  第三十九條 ________公司職工的招聘、解雇、辭職、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勞動紀律等事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________公司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第四十條 甲、乙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三章 財務和利潤分配

  第四十一條 ________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和外匯管理按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的有關法規辦理。但是為使________公司的經營有足夠的外匯,應當做出安排。

  第四十二條 ________公司采用____________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一切憑證、簿記、收支單據、帳冊、統計報表均同時使用中、英兩種文字。________公司的人民幣收支和美元收支分別記帳以人民幣為統一記帳核算單位。

  第四十三條 ________公司的會計制度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四十四條 ________公司獲得的毛利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稅法規定繳納公司所得稅后,扣除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之后為________公司的可分配利潤。可分配利潤按雙方投資比例分配。上述三項基金的比例由董事會視________公司經營情況決定,其中儲備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扣除的比例應超過毛利潤的×%,且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有關法律及法令的規定。

  第四十五條 ________公司的可分配利潤根據各方投資比例分配, 方優先取得外匯。分配后由________公司立即匯至各方的開戶銀行。________公司將在×方協助下采用來料加工加工費的方式解決 方所分得利潤中的人民幣部分。

  第四十六條 ________公司有關的稅務按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有關稅法辦理。________公司將盡量取得減、免稅的優惠,即:__________________根據現行法律規定,________公司在________經營的頭 _______年免繳所得稅,并且在此后 _______年減免所得稅 _______%。________公司還將申請在允許的最長時期享受各種減、免稅的優惠待遇。

  第四十七條 ________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注冊的審計師審查、稽核________公司的一切憑證、簿記、收支單據、帳冊、統計報表和財務報告,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如果甲方或乙方欲聘請他自己選擇的其他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時,他有權進行這種審查,而且________公司將予以充分的合作,所聘請的其他審計師的費用由聘方承擔。但是任何這種額外審計的內部費用應由________公司承擔。

  第十四章 保險

  第四十八條 ________公司的一切保險均在中國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險值、保險期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保險費由________公司繳付。

  第四十九條 ________公司的保險如在任何中國保險公司業務范圍之外時,可以由雙方同意的在中國境外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險值、保險期限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五章 特別約定

  第五十條 如果由于中國或 國政府有關法律、法令和政策的變化,至使本合同任何條款的執行受阻甚至無法執行時,有關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另一方,并立即轉交上述的有關文件。

  第五十一條 上述第五十條情況發生時,雙方應迅速通過談判對本合同作出相應的修改,以使投資雙方不致因此而受損失。如果一方不同意作出上述變動,另一方有權根據第五十四條的規定中止本合同,但應提前 天書面通知對方。

  第五十二條 由于受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可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拒事故的影響,致使________公司無法經營或使本合同的履行困難或不可能時,遭受上述不可抗拒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告對方,并應于可能的最短的時間向對方提供事故詳情以及對________公司經營的影響或損毀情況的有效證明文件。該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根據事故對________公司損毀或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散________公司,或者部分免除或暫緩________公司的經營活動,或者停止________公司的經營活動。

  第五十三條 由于發生不可抗拒事故致使________公司無法經營,或者由于________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原批準本合同的主管機構批準,可以提前解散________公司。

  第五十四條 合營任一方不是由于不可抗拒事故而不履行本合同或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章程的規定,造成________公司無法繼續經營或無法實現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均視為違約,合營另一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還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終止本合同。若合營雙方仍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________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五十五條 ________公司經營期滿而又沒有延長其經營期,或提前終止解散時,應由董事會組成清算委員會提出清算程序。________公司的財產將按清算時的帳面余額進行清算。現舍應以現金分配,其它財產,包括應收的帳目,應按當時在中國或國際市場可得到的最高價格兌換成現金。在清償債務之后,清算財產按雙方的投資比例分配給甲方和乙方。分配后由________公司立即匯至各方的開戶銀行。

  第五十六條 當本合同終止,如果________公司尚有資產或者在銷售區域內有產品,雙方可以按________公司同意的,但不超過購入價格購買這些資產或產品。在做資產負債表時,應記入這些金額。

  第五十七條 當本合同終止時,按本合同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處理,任何一方可以優先購買另一方的清算時分得的財產。

  第五十八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必須經合營雙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批準本合同的主管機構批準方能生效。

  第十六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九條 在合同有效期或延長期,雙方之間發生的爭議和要求,或有關結束合同的爭議和要求。應當由有關雙方在友好和信任的氣氛下通過誠摯的協商和談判解決。若雙方不能在天內解決爭議,應交由仲裁院按照此協議簽訂日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仲裁將由 仲裁院選定的仲裁員進行。他的裁決將是最后的,對雙方有約束力的。整個仲裁過程,包括辯論和摘要都用 語進行。由仲裁院做出的決定被認為是最后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有關仲裁的花費應由敗訴方承擔。雙方各自承擔自己的專家、證人和法律顧問的花費。

  第六十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十七章 合同文字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英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二條 此合同,包括附件、日程、附屬文件和附錄,只有在雙方授權的代表簽署并經中國有關部門批準后方能生效。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略)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六十四條 一旦本合同結束,字頭 和字詞 不經 方的書面允許,不得繼續使用。

  第六十五條 甲、乙雙方向對方發送通知,可以采取電傳或電報。但若通知涉及雙方權利或義務時,應同時以書面文件通知。郵件應是郵資已付的航空掛號郵寄。

  雙方的法定地址為郵件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六條 本合同于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以中、英文兩種文本在中國 簽字。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國職工保險合同 篇31

  目錄

  (序言)

  第一章 合營企業的組成

  第二章 飯店的規模及造價標準

  第三章 出資總額,出資比例及資本轉讓

  第四章 利潤分配及虧損負擔

  第五章 合營期限

  第六章 建造期間合同各方的責任

  第七章 董事會

  第八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九章 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章 勞動管理

  第十一章 設備、配件及材料的采購

  第十二章 納稅

  第十三章 保險

  第十四章 違約責任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六章 爭議的解決

  第十七章 適用法律

  第十八章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第十九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序言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和     國     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省   市共同投資聯合經營飯店。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合營企業的組成

  11 合營各方為: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    地注冊登記,其法定地址在中國   省   市   街   號;法定代表:姓名   職務       國籍    。

  國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   國     地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   國     地    ,法定代表:姓名   職務       國籍    。(如合營者為多方,可按丙,丁…… 方稱)

  12 合營企業的名稱和法定地址:

  合營企業的名稱

  外文名稱

  13 合營企業是在中國建立的,合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是中國的法人。企業的一切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的規定。

  第二章 飯店的規模及造價標準

  21 飯店的占地面積為         平方米。

  飯店的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設:旅館(其中豪華客房    套;中檔高級客房    套;普通客房   套);各類餐廳,商場, 醫療室,健身房,舞廳,停車場, 游泳池及娛樂場所各種服務設施。

  22 飯店還包括以下設施和裝置:

  中央冷暖空調系統,電腦管理控制系統,防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閉路電視和音響系統,鍋爐房,洗衣房,水塔,排污系統,汽車隊及建造和營業可能需要的其它設備。

  23 飯店造價標準:

  普通客房每平方米平均造價   元;中檔高級客房每平方米平均造價   元;豪華客房每平方米平均造價   元。其它設施每平方米造價    元。(注:可根據具體情況制定)。

  第三章 出資總額,出資比例及資本轉讓

  31 合營企業的注冊資本為     元人民幣(或合營各方商定的貨幣)。

  其中甲方出資     元,占注冊資本    %。

  乙方出資     元,占注冊資本    %。

  32 合營各方將以下列方式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   元;土地使用費   元;設備   元;其它    元;共  元。

  乙方:現金   元;機械設備   元;其它   元;共   元。

  33 投資范圍:

  飯店土建工程投資:包括房屋及附屬設施,建筑費,設計費,水費,工程材料費。

  裝修,設備家俱等投資;包括物資的購置,包裝運輸,在建造期間的財產保險費。

  開辦費:包括員工培訓,宣傳廣告,管理以及其它必要的費用開支。

  籌建費:包括籌建資金,銀行擔保費,建設期間貸款利息。雙方籌建人員的工資,獎金,補貼,旅差費,辦公費等。

  福利設施費:包括職工住宅的征地,拆遷,建造及設備安裝等。

  不可預見費:經籌建處批準,用于飯店建設開辦期間不可預見的開支。

  流動資金    用于開業周轉金。

  34 合營各方在合營企業得到營業執照后天內,分期繳足出資資金,其應付金額和付款期限規定如下:……

  任何一方對其出資額逾期繳付或欠繳均按143條辦理。

  351 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均經董事會討論通過,并報原審批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352 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合營另一方同意,合營另一方有權優先購買其轉讓股份。  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合營另一方轉讓的條件優惠。

  第四章 利潤分配和虧損負擔

  41 合營企業利潤在按中國稅法納稅后,由董事會決定扣除合營企業的儲備基金,企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后,合營各方按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或虧損。

  42 合營企業的資產負債,僅以企業注冊資本為限。

  第五章 合營期限

  51 合營企業在領取營業執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開始營業,期限為   年。合營期限屆滿,合營合同自行終止。

  52 經合營各方同意,延長合營企業期限,應在合營期滿前六個月,向審批機構提出延長申請。每次延長以  年為限。

  53 在合營期限屆滿時,甲方將用   幣購買外國投資者的股份,購買價格另行商定。

  第六章  建設期間合營各方的責任

  61 合營各方各負其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甲方責任:

  (1)按基本建設進度計劃向飯店籌建處提供達到可進行施工的場地。即辦理場地征用手續并負責遷移拆除清理地面障礙物。

  (2)負責飯店界區以外的三通(通電,通水,通路)及市政配套工程。

  (3)協助辦理飯店的設計施工方面的報批手續。

  (4)協助申請在中國境內采購材料設備等物資的計劃指標。

  (5)組織合營企業的其它工程設計施工工作。

  (6)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等手續。

  (7)協助合營企業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其它工作人員。

  (8)負責辦理合營企業委托的其它事宜。

  乙方責任:

  (1)按34的規定,及時將作為出資的機器設備運抵中國港口。

  (2)協助辦理設計委托,審查設計方案等工作。

  (3)協助合營企業招聘外國籍高級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

  (4)指派能勝任的工程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參加飯店籌建工作。

  (5)辦理合營企業委托的在國外選購機械設備,配件等事宜。

  (6)培訓合營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

  (7)負責辦理合營企業委托的其它事宜。

  第七章 董事會

  71 合營企業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為合營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由    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    名,乙方    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設副董事長名,由   方委派。

  72 董事長,副董事長及董事會的任期為四年。任期屆滿后,如獲繼續委派的,可以連任。

  73 董事會的職權,決議程序及董事會的召開,均按合營企業的章程執行。

  第八章 經營管理機構

  81 合營企業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設總經理一名。由   方推薦。副總經理  名,由甲方推薦  名。乙方推薦  名。正副總經理任期為   年。

  82 總經理的職責是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決議,組織和領導合營企業的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根據合營章程規定。協助總經理工作。

  合營企業將根據本企業的業務需要,設立部門經理,負責部門業務的日常工作,并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83 正副總經理由合營企業董事會任命和免職。正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業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職務。各部門經理由總經理任命。

  第九章 財務會計制度

  91 合營企業的財務會計制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會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加以制定。合營企業注冊登記后,應及時到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合營企業在中國銀行開立人民幣和外匯帳戶,也可以在經批準和指定的國外其它銀行開立帳戶。

  92 合營企業的財務會計年度應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企業的會計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必須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甲,乙雙方商定的另一種外文書寫)

  93 合營公司設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各一名,總會計師的職權和責任按合營企業章程的規定執行。總會計師由  方推薦,副總會計師由  方推薦。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均由董事會任命。

  第十章 勞動管理

  101 合營企業職工的雇用,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及勞動紀律等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合營企業與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辦理。勞動合同訂立后,即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102 甲乙方雙方推薦及聘用的高級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一章 設備,配件的采購

  111 合營企業為經營所需要的設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原則上由雙方采購,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在中國購買。對需要在國外采購的產品,一般應選擇具有國際先進性和適用性的產品。其價格不應超出國際市場的公平價格。

  選購前,合營各方應充分醞釀協商,必要時可以公開招標采購。

  第十二章 納稅

  121 合營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及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金。

  122 合營企業的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十三章 保險

  131 合營企業的各項保險均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合營企業成立后,由總經理,副總經理向董事會提出企業的保險計劃。經董事會討論決定后,以合營企業的名義辦理各種投保手續。

  第十四章 違約責任

  141 合營各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造成合營另一方損失時,受損失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或采取其它補救措施。補救措施采取后,未能完全彌補另一方所遭到的損失的,另一方仍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142 合營一方因違反合同所承擔的賠償責任,應相當于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并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其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如下:……(根據具體情況訂)

  143 合營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規定的應付金額,合營企業有權收取遲延支付金額的利息。從逾期的第一個月計算。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資的貨幣支付。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151 合營各方因地震,臺風,嚴重的水災和火災戰爭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造成一方延遲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規定的情況下,不當作違約處理:

  1511 不可抗力事件必須是阻止,阻礙,遲延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 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事件發生的情況下,必須已采取了所有能夠實施的合理措施。

  1513 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時,已立即通知合營另一方,并在十五天內以書面的形式提供事故及處理情況,以及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該事故發生地的有關機構出具證明。

  152 在事件影響結束后,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另一方。

  第十六章 爭議的解決

  161 合同發生爭議時,合營各方應盡可能通過協商解決,或經第三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和調解的,可以提交中國的仲裁機構或雙方同意其它仲裁機構。在中國仲裁應遵守中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在其它仲裁機構仲裁應遵守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162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或者由仲裁裁決。

  第十七章 適用法律

  171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為本合同的適用法律。

  172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八章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81 經合營各方協商同意后,可以變更或修改合營合同,但合營各方必須就此簽署書面協議并經原審批機關批準方能有效。

  1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營一方有權通知另一方解除合同:

  1821 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1822 另一方違反合同,以致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時所期望的經濟效益;

  1823 另一方在約定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許延遲履行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合同。

  1824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1825 合同規定的解除合同條件已經出現;

  183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 法院判決解除合同;

  1832 法院判決解除的合同。

  1833 雙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 合營任何一方未征得合營他方的書面同意,不能將本合同章程或合同附件規定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者。違反上述規定以任何方式轉讓的合同均屬無效。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 按照本合同原則訂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協議,附件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條款與附件條款發生矛盾時,應以本合同條款為準。

  192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簽字后,需經    批準,方能生效。

  193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

  地簽字。

  194 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代表          國       公司代表

  (簽字)               (簽字)

  甲方見證人              乙方見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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