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揭購房貸款保險合同(精選3篇)
按揭購房貸款保險合同 篇1
一、保險財產
購房人通過銀行按揭所購買的房屋。
二、責任范圍
由下面列明的原因引起的房屋物質損失和費用,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1.火災;
2.爆炸;
3.雷電;
4.颶風、臺風、龍卷風;
5.風暴、暴雨、洪水;但不包括正常水位變化、海水倒灌及水庫、運河、堤壩在正常水位線以下的排水和滲漏;
6.冰雹;
7.地崩、山崩;
8.火山爆發;
9.地面下沉,但不包括由于打樁、地下作業及挖掘作業引起的地面下陷下沉;
10.空中運行物墜落以及外來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體倒塌;
11.水箱、水管爆裂,但不包括由于銹蝕引起水箱、水管爆裂。
三、除外責任本公司對下列各項不負責賠償:
1.投保人、被保險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為或重大過失引起房屋的任何損失和費用;
2.地震、海嘯引起的損失和費用;
3.貶值、喪失市場或使用價值等其他后果損失;
4.戰爭、類似戰爭行為、敵對行為、武裝活動、謀反、政變、罷工、暴動、民眾騷亂引起的損失和費用;
5.政府命令或任何公共當局的沒收、征用、銷毀和毀壞;
6.核裂變、核武器、核材料、核輻射以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損失和費用;
7.大氣、土地、水污染及其他各種污染引起的任何損失和費用,但不包括由于保險單第二條責任范圍列明的風險;
8.本保險單明細表有關條款中規定的應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的免賠額;
9.其他不屬于本保險單第二條責任范圍列明的風險引起的損失。
四、保險期限
與購房貸款期限相同。
五、保險金額
為所購房屋全部的實際價值。
六、賠償處理
1.如果發生本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本公司可選擇下列方式賠償:
(1)按受損財產的價值賠償;
(2)賠付受損財產基本恢復原狀的修理、修復費用;
(3)修理、恢復受損財產,使之達到與同類財產基本一致的狀況。
2.受損財產的賠償損失按當時的市價計算。市價低于保險金額時,賠償按市價計算;市價高于保險金額時,賠償按保險金額與市價的比例計算。如本保險所載項目不止一項時,賠款按本規定逐項計算。
3.保險項目發生損失后,如本公司按全部損失賠付,其殘值應在賠款中扣除,本公司有權不接受被保險人對受損財產的委付。
4.任何屬于成對或成套的項目,若發生損失,本公司的賠償責任不超過該受損項目在所屬整對或整套基礎上的保險金額中所占的比例。
5.發生損失后,被保險人為減少損失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后產生的合理費用,本公司予以賠償,但本項費用以保險財產的保險金額為限。
6.本公司賠償損失后,由本公司出具批單將保險金額從損失發生之日起相應減少,并且不退還保險金額減少部分的保險費。如被保險人要求恢復至原保險金額,應按約定的保險費率加繳恢復部分從損失發生之日起至保險期限終止之日起按日比例計算的保險費。
7.被保險人的索賠期限,從損失發生之日起,不得超過2年。
七、被保險人義務
被保險人及其代表應嚴格履行下列義務:
1.在投保時,被保險人及其代表應對投保申請書中列明的事項以及本公司提出的其他事項作出真實、詳盡的說明或描述;
2.被保險人投保時一次交清保險費;
3.保險期限內,被保險人應采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包括認真考慮并付諸實施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的防損建議,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被保險人承擔;
4.在發生引起或可能引起本保險單項下索賠的損失時,被保險人及其代表應:
(1)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7天或經本公司書面同意延長的期限內以書面報告提供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和損失程度;
(2)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損失的進一步擴大并將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3)在本公司的代表或檢驗師進行勘查之前,保留事故現場及有關實物證據;
(4)根據本公司的要求提供作為索賠依據的所有證明文件、資料和單據。
八、特別約定在保險期限內,購房人還貸完畢,由貸款人出具證明,貸款人的保險權益喪失,保險人出具批單,保險人繼續負責本保單項下的保險責任。
九、爭議處理
被保險人與本公司之間的一切有關本保險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按_________項辦法解決:
(1)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
(2)向法院提出訴訟。
甲方:
乙方:
日期:
按揭購房貸款保險合同 篇2
第一條
條文: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座落于南京市區,建筑面積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丘號為;
(三)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范圍見附件一;
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注解:本條是對房屋的客觀和主觀描述。其中第一款為《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主要事項,第二款為房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記載的權益,第三款為甲乙雙方商定的或有關規定直接規定的與房屋所有權和房屋正常使用相關聯的權益。
指南:第一款直接參照《房屋所有權證》即可正確簽填,與第三款相關聯的是第五條和附件三,當事人在商議買賣標的過程中應全面參考其他條款。
第二條
條文: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注解:本條規定了甲方的權利保證責任和其他保證責任。
指南:甲方的保證責任比較寬泛,條文并未一一列舉。除第一條已經列明的房屋狀況外,乙方還需向甲方了解附件二所列內容,并謹慎了解房屋的共有權、是否查封凍結等情況。
第三條
條文:乙方在前付給甲方定金(幣種)(大寫)元,(小寫)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在時由甲方退還乙方。
注解:本條是定金條款,是適用定金罰則的合同依據。
指南:第一款采用填空格式,直接填入雙方商定的定金金額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定金條款的生效必須以定金的實際支付為條件,即使雙方約定了定金條款但沒有實際支付定金的,該條款不生效。第二款采用選擇格式,只能單選;其中第二選項的填空部分可以是一個絕對的時間點,也可以是約定行為或事件的發生時間。
第四條
條文:該房屋房價款為(幣種)(大寫)元,(小寫)元。
房價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為:
乙方未按規定支付房價款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應付到期房價款的萬分之支付違約金。
□乙方逾期支付房價款超過天,且所欠應付到期房價款超過元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在解除契約后天內將已收房價款退還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還;并有權要求乙方支付占總房價款百分之的違約金。
注解:本條內容為房價款及其支付方式和時間,以及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指南:第一款采用總價計價法,主要是考慮到存量房買賣從習慣上多為按套買賣或其他躉賣形式。以建筑面積為計價單位的,雙方最好在補充條款中特別另行約定。
第二款為自由填空格式。實踐中主要區分現金、支票兩種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三種付款時間。因我市現行交易過戶手續雙方一次性簽字在前,故雙方在房價款的交割時間控制方面須謹慎從事,目前有擔保、資金托管和提存三種交割方式可供選用,雙方可以綜合對比成本、方便度等因素結合自身實際情況選用并將其規定在合同中。
第三款為單選或多選格式。第三選項可自由填空。
第五條
條文:甲、乙雙方定于時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雙方定于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
甲方應在前將其落戶于該房屋的戶籍關系遷出。
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總房價款的萬分之支付違約金。
□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屬設施或裝飾裝修不符合約定的,按不符部分的□約定價值□評估價值□市場價格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過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契約。甲方應在乙方解除契約后天內將已收房價款和雙倍定金返還乙方,并按總房價款的百分之支付違約金。
注解:第一款為房屋交付時間和空房交付條件;第二款為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時間;第三款為戶籍遷出時間;第四款為相應違約責任。
指南:第一、二、三款均為填空格式,可以是絕對日期,也可以以雙方約定的事件為依據;其中第二款對附加值較大的房屋尤其重要,第三款對學區房或外地戶籍等急于落戶的買方尤其重要。
第四款為多選格式;其中第二選項為單選格式,選中“約定價值”的,應當在補充條款中分項約定相應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價格。
第六條
條文: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注解:本條意在保護房屋隱形共有人的權利,同時也規定了合同雙方尊重隱形共有人權利的合同義務。
指南:我市房屋產權交易過戶采取了“憑證交易”的登記制度,即交易過戶手續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所有權人和共有權人為準。但實際上,因為我國傳統家庭財產模式的落后性,家庭財產往往登記在一個家庭成員名下,最常見的是夫妻共同財產登記在夫或妻一個人名下。這就要求甲方如實陳述房屋權利狀況,乙方簽約前應堅持取得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的書面意見。
第七條
條文: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契約生效后日內,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并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按下列約定辦理: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證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合同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給乙方。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雙方約定,該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除本條第二款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注解:本條規定了雙方共同辦理房屋產權過戶和土地使用權更名的權利義務以及費用承擔。
指南:《南京市城鎮房屋權屬登記條例》規定的交易過戶期限為“房屋交付后30日內”,故第一款約定的時間應該結合第五條規定的交房時間雙方商定,一般情況下不應超過交房后30日,否則可能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
第二款為單選格式。目前存量房土地使用權主要有三種情況,甲方應如實陳述,乙方也應根據實際作重點了解:一是沒有瑕疵的出讓土地,直接選中第一選項即可;二是劃撥用地,目前個人轉讓住宅房屋的劃撥土地使用權不需繳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但單位轉讓劃撥土地使用權或個人轉讓其他房屋使用性質的劃撥土地使用權可能需繳納土地費用,因此雙方視具體情況應事前咨詢土地管理部門,并在合同中作相應安排;三是雖然土地為出讓取得,但因歷史原因一直未能結清土地出讓金,則土地管理部門可能要求補繳出讓金,這種情況往往發生于90年代中前期建設的商品房,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第三選項自由填空。
第三款為單選格式。國家對本款涉及稅費的納稅(費)人均有明確規定,但合同當事人在內部可以通過本款約定改變費用的實際分擔形式。當稅費項目很多(比如單位出售房屋)或稅費內部分擔形式復雜,雙方也可不選中而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第八條
條文:甲、乙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所有權轉移登記,登記機關準予登記的,則雙方提出申請的時間為該房屋權利轉移時間。
注解:按目前我市房產交易過戶程序,雙方一旦向登記機關提交申請文件,并在申請表上簽字,即完成房屋所有權交付的意思表示和對房屋所有權的交割;除非登記機關經審核認為不符合交易過戶的條件,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
指南:甲方尤其應當重視本條規定,結合實際情況正確適當地商定第四條的內容,妥善處理房價款的交割。
第九條
條文: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權利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注解:這里的風險包括自然的風險和人為的風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為第五條規定的交房時間;權利轉移之日為根據第八條確認的時間。
指南:本條為單選格式。通常情況下選擇第一選項比較合理,但若乙方簽約時已經占有房屋,比如乙方本身就是房屋承租人,則選擇第二選項比較合理。若有其他特殊情況,比如房屋原為第三人承租且房屋買賣后原租賃關系仍然保持的,雙方也可以不選中,而在補充條款中根據實際情況另行約定。
第十條
條文: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
注解:約定有關雜費的負擔或分擔方式。
指南:住宅房屋一般金額較小,可以在合同中對房屋交付前后發生的雜費分擔以及甲方已經預繳雜費的結算作原則約定,并在房屋交付時即時清結即可。對雜費金額巨大的合同,可分項詳細約定處理辦法。
第十一條
條文:本契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注解:合同各部分的效力。
指南:補充條款、補充協議以及附件均是契約的組成部分,與契約正文同等重要。雙方在商討、簽訂這些文件時應當給予與契約正文同等的重視。
第十二條
條文:本契約□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自之日起生效。
注解:合同的生效條款。
指南:本條為單選格式。通常情況下選擇第一選項比較簡單,也符合一般習慣;若對合同生效有特殊要求的,比如以辦理公證手續作為生效條件的,則應當選擇第二選項,并按約定填空。
第十三條
條文: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契約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注解:爭議解決的方式。本條的效力不因本合同其他條款無效而無效,除非雙方事后對爭議的解決又另行重新約定。
指南:本條為單選格式。選中第二選項須按雙方約定填空。第一或第二選項特點是程序簡單、周期短、費用相對便宜,一裁終局等。第三選項依人民法院級別管轄劃分標準可能分別由房屋所在區法院、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或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四條
條文:本契約一式份。其中甲方留執份,乙方留執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
注解:合同文本的數量和留存情況。
指南:通常情況一式五份,雙方各執兩份就夠了;需要合同原件較多的單位,可視具體情況增加。需要注意的是,所有文本的內容應當保證一致,產生合同爭議時文本的留存情況也是舉證原件的參考因素之一。
第十五條
文本:甲、乙雙方約定補充條款如下:
指南:示范條款中沒有約定的或者示范條款不能適應實際情況的,雙方可以在本條約定,空白不夠可以續頁粘貼,但應注意在粘貼騎縫處簽章確認。
附件一
文本:房屋平面圖和四至范圍。
注解:以圖形形象反映房屋的平面形狀及其邊界關系。
指南:普通單元住宅直接參照產權證附圖繪制或復制即可。若為墻界關系復雜的平房或其它四至復雜的房屋,可自行繪制簡圖并簡要說明各種四至關系。
附件二
文本:租賃、抵押、相鄰等關系及其處理辦法。
注解:本條反映了常見的房屋權利限制狀況,對房屋的實際價值和房屋的使用可能產生重大影響,雙方尤其是乙方應當重視。
指南:房屋出售前已經存在租賃、抵押或者特殊相鄰權的,其處理辦法在本條約定;出售前沒有這些關系的,空白以斜杠劃掉即可。
處理房屋租賃關系應當注意兩方面的法律關系,一是承租人的優先購買權,二是買賣不破租賃的原則。雙方成交前首先應當取得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意見,然后還需與承租人商議租賃關系的解除或變更事宜。實例:房屋現由張三承租使用,張三不愿購買房屋;甲方保證在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前與張三終止房屋租賃關系,有關責任何費用由甲方承擔。
處理房屋抵押關系首先應通知抵押權人,其次應將房款首先用于清償抵押擔保的債務并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實例:房屋現抵押給交通銀行,擔保債務價值20萬元;甲方保證在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前清償抵押擔保的債務,解除抵押關系并辦理完畢抵押注銷登記手續,有關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房屋的法定相鄰關系沒有必要在合同中規定,本附件主要用于說明因約定或歷史原因形成的特殊相鄰權,比如陽光權的限制。實例:房屋已經接受來自云霄大廈的日照妨害,日照低于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乙方取得房屋后不得提出異議。
附件三
文本:室內附屬設施和裝修情況
(一)附屬設施:
1、水
2、電
3、燃氣
4、有線電視
5、通訊
6、其他
(二)裝修情況:
注解:所列項目價款均包含在總房款中,是房屋附加值的主要構成部分。
指南:實例:水、市政直供水,戶外獨立計量水表;電、8KW,戶外磁卡電表;燃氣、管道煤氣;有線電視、南京有線電視網;通訊、電信固定電話一門,網通寬帶10兆到戶;其他、單元可是對講門禁,與小區物管連接緊急求救系統等。
裝修情況可以擇其重點簡要描述。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附屬設施需辦理過戶更名手續,比如有線電視、電話等。
雙方簽署欄
文本:(此頁無正文)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證照|身份證號碼:證照|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地址: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代理人(簽章):代理人(簽章):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注解:本欄的如實簽填為合同的最后完成步驟,是合同成立的標志,也是合同生效的必經程序,故雙方應當特別重視。
指南:證照|身份證號碼簽填當事人持有的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副本等有效證件號碼,最好是長期有效便于長期確認身份的證照號碼。
當事人為單位的,如實簽填法定代表人;當事人為個人的,法定代表人空白以斜杠劃掉即可。
地址和聯系電話應當填寫方便通訊聯絡的地址;若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對方。
代理人代為簽訂合同或者無行為能力、限制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代為簽訂合同的,由代理人或監護人如實簽填代理人欄。一方當事人應當注意審查對方代理人的代理資格或監護資格。
雙方分別簽填簽約日期的,則合同的成立時間以最后簽約日期為準。
附記欄
文本:(以下僅適用于通過中介成交的買賣)
為甲、乙雙方提供服務的經紀機構及其經辦經紀人員如下:
經紀機構(簽章):
資質證書號碼:
經紀人員(簽章):
資格證書號碼:
主要服務內容:
注解:本欄內容為房屋中介合同的延續,且登記機關今后可能據此推出系列管理措施和便民措施,以維護合同雙方和中介機構的合法權益,故有關方面應予以足夠重視。
指南:若雙方買賣沒有通過中介機構,而是自行直接成交,則本欄內容不予理睬,以斜杠劃掉空白即可。
若雙方買賣通過中介機構中介成交,則本欄內容由中介機構如實簽填;建議雙方當事人注意監督核實。
面積誤差特別提示和補充約定條文:因國家房產測量規范的調整等原因,甲方現持有的《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面積與交易后乙方領取的《房屋所有權證》記載的面積之間可能存在很大的差異。為了避免交易后因面積差異可能引起的糾紛,南京市房產管理局將于交易過戶前為買賣雙方免費復核面積(復核于二日內完成,交易大廳內設有測繪受理窗口)。
甲、乙雙方對上述房屋面積誤差已有充分了解和預見。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同意按下列第種方法處理:
1、雙方買賣房屋按套計價。雙方自愿按房產測繪部門的面積復核成果申請權屬登記,《南京市房地產買賣契約》中約定的房價款不再調整。
2、房產面積測繪部門復核成果記載的房屋建筑面積為平方米。雙方自愿按面積復核成果申請權屬登記,并將《南京市房地產買賣契約》中約定的房價款調整為人民幣元,且以調整后的房價款作為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的申報價格。
3、甲方(賣方):乙方(買方):
日期:日期:
注解:因多種原因,房屋特別是部分已購公房的產權證證載面積與按最新測量規范測量的面積不一致,有的差異還很大。為預防面積差異引發雙方不必要的糾紛,本契約特設補充約定,分為房管局特別提示和補充約定兩部分,雙方應有足夠重視。
指南:依照特別提示的辦法,雙方完全可以在辦理交易過戶手續前預見面積差異的實情。雙方了解面積差異的實情后,應重點商定處理辦法。
選項1適用于雙方按套躉賣的情形;選項2適用于雙方以房屋面積作為確定總房款重要參考因素的情形;選項3可以根據雙方約定自由填寫。
值得注意的是本補充約定需單獨簽署,且其簽訂日期與契約簽訂日期往往不同。
抵押權人:(貸款人)
抵押人:(借款人)
擔保人:(擔保人)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20年月日會同擔保人簽訂本按揭貸款合同范本(下稱“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限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之部分樓款。擔保人同意承擔該筆貸款之擔保責任。
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應予遵照執行。
第二條貸款內容
一、貸款金額幣元整。抵押人必須將此筆貸款全部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賬戶。
二、貸款期限從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月。
三、貸款利率:月息‰。如遇國家利率調整,貸款利率相應調整。
第三條還本付息
一、本合同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額償還的方式還本付息。期數___________每期應繳付本_________息__________(不包括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繳金額變動),首期還款日_______________。
二、抵押人必須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賬戶。抵押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規定及時繳付本息時,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罰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積計收。
第四條提前還款
一、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同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時,需提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并經認可,且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1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下,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有不正當或違法經營。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發生任何之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行本合同條款能力。
4.抵押人舍棄抵押房產。
第五條手續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費: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的3‰繳付手續費,在貸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權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予退還該筆手續費。
二、抵押貸款文件及保管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性付¥100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于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權人采取正當行為而引起的費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負責償還,且該項費用自發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收利息。
第六條房產抵押
一、本合同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全部權益抵押,包括:
1.房產物業建筑期內(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2.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后抵押人之房產物業抵押(見附表)。
二、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筑期之購房權益抵押應向××市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住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由擔保方負責辦妥并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三、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本合同項下之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及損失,概由抵押人承擔。
2.保險單上必須注明抵押權人為保險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除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保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
3.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到全部收回。
4.倘該房產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四、抵押之解除:
該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另具函××市房地產產權登記處將該項抵押物之抵押登記予以注銷。
五、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或抵押權人按本合同規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歸還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得時,抵押權人即可通過拍賣、轉讓、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處分抵押物之權力。
2.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在依次扣除處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同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后,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如有余款,抵押人將其退還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3.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七條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二、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處置。如上述抵押房產之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三、抵押人將抵押房產出租必須事先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且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函日起計1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四、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并對抵押人有追索權,抵押人對擔保人則沒有反索權。
五、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八條擔保及擔保責任
一、擔保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法人,是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也是本合同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同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擔保人交付房產,發出入住通知書和辦妥房產權證并交與抵押權人止。
二、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要求,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第九條抵押權人在核實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后起3天內須將貸款金額全數貸出。
第十條其他
一、對本合同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本合同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同、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迫償欠款本息及其它有關款項。
四、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及有關法規執行。
第十一條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并受其保障。
第十二條附則
一、本合同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市公證處公證。
二、本合同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為合同生效日。
三、本合同內所述之附表一、二,抵押貸款申請書,借款借據及抵押人與擔保人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為本全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同用中文書寫,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一份,公證處、登記處各存檔一份。
本合同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條款。
以下簽章作實:
抵押人:(公章)抵押權人:擔保人:
代表:代表:代表:
登記機關:
抵押登記編號:
抵押登記日期20年月日
按揭購房貸款保險合同 篇3
購買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機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經過對_________(地區)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
二、乙方代理甲方購買該房屋的單價為_________元。
三、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即付認購金_______元,并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來辦理按揭申請手續和交清首期房款_______元。
否則按甲方棄權處理,并不得要回認購金。
四、甲方要求乙方擔保并代理向銀行申請________(新房二手樓宇)按揭服務,要求貸款金額為________元,還款期限為_____年(以銀行實際批核為準)。
五、甲方須如實填寫按揭申請材料交由乙方遞交按揭銀行,若銀行同意按甲方申請的按揭事項,甲方必須及時到銀行辦理按揭手續,并簽訂《房地產買賣契約》,同時繳納過戶時政府規定應由買方交納的稅費以及按揭貸款之評估費、保險費、抵押登記費、律師費、公證費。
六、若甲方不供房款超過_________個月,乙方有權協助按揭銀行處分該房屋。
七、若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須將認購金扣除評估費和總房款的0.5%的手續費后二個工作日內退還甲方。
1.按揭銀行不同意為該房屋的交易提供按揭服務;
2.按揭銀行同意提供貸款的額度或年限,低于甲方要求的貸款額度或年限而導致該房屋實際不能成交。
八、爭議的處理.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名或蓋章即時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