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場管理承攬合同(精選3篇)
站場管理承攬合同 篇1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乙方服從甲方管理,承攬完成甲方所安排工作,經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承攬工作內容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相關工作,所需的必要用具由甲方提供,承攬工作中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甲方對乙方的要求
1、甲方有權根據其所承攬 汽車運輸總站的部分站場管理工作(站務、安檢、保衛等)需要,靈活安排乙方在一定時期內完成其中一項工作。
2、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部門的規定的前提下,乙方須服從甲方管理,配合甲方或甲方派出人員,按時、按質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
3、遇突發事件時,乙方應及時處理,必要時要盡快向甲方匯報并配合甲方進行處理。協議期限。從月日至月日。費用及支付方式、時間。
1、費用:每月 。
2、費用支付方式、時間:每月支付1次,由甲方在次月 日前將費用支付乙方。
甲方權利義務
1、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場所、條件與支持;
2、對乙方工作的進度及完成情況進行監督、驗收;
3、乙方按要求完成工作,甲方須按時足額支付費用給乙方。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時按質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
2、承擔因承攬工作所發生的一切稅費與責任,包括乙方工資、福利、社保、住房公積金及其他經營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各種稅金和費用,以及發生各種事故、事件(含工傷)所產生的責任。
3、接受甲方的監督,嚴格按協議要求,安全、有序完成承攬的工作。
4、按協議要求完成相關工作的,按時取得承攬費用。
5、不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將本協議所述工作轉包或交由第三方完成。
其它約定
1、為確保協議的順利履行,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的當日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風險押金。若乙方沒有任何違約或其他被投訴影響甲方形象或信譽的行為的,協議期滿,雙方協商終止協議或因外界不可抗力因素(包括甲方上級部門指令性要求)導致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的,甲方將乙方所交的押金(無息)退還乙方。
2、協議期內,若乙方不按甲方要求完成承攬工作,或不服從甲方或其上級監督的,或有其他違反本協議行為的,乙方同意將所交給甲方的 的風險押金轉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且乙方同意甲方隨時終止本協議,因此造成的損失與責任由乙方承擔。
3、若乙方已按協議約定完成承攬工作而甲方不按時支付費用給乙方的,視為甲方違約。甲方須支付 違約金給乙方,且同意乙方隨時終止本協議,因此造成的損失與責任由甲方承擔。
5、協議期內,若出現乙方未給甲方同意,擅自將本協議約定工作交由第三方的,視為乙方違約,乙方同意甲方沒收風險押金并隨時終止履行本協議,由此產生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6、若因外界不可抗力因素(包括甲方上級部門指令性要求)導致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的,協議自然終止;乙方單方面提出解除協議,須提前一個月書面提出申請,待甲方同意后方可解除。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站場管理承攬合同 篇2
管理單位:江山農貿城
業主:______________
為規范江山農貿城的經營和管理活動,維護市場內的交易秩序,保護市場管理者、業主、經營者三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場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經營管理職責
1.依法辦理市場名稱登記;
2.按政府規定的最低要求配置商業用房及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市場,設置攤位,實行劃行歸市經營;
3.成立市場物業管理服務機構,開展物業管理服務,實行規范化管理;負責場內的治安、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保證場內通道暢通,場內外周邊環境整潔;提供良好的經商環境;
4.在市場內設立消費投訴點,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部門調解消費糾紛;
5.依法設立食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制訂檢測制度,落實專職檢測人員,開展食品安全檢測;
6.在各交易區設置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復檢計量器具;設立公平秤,督促經營者公平交易;
7.接受行政管理部門監督,協助有關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8.開展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組織經營戶開展文明經商活動;開展不良行為信用記錄和“星級攤位”、“信用商號”的推薦評定工作;
9.制定不同交易區的管理制度,制止場內占道、搭建、擴攤行為或者流動經營行為;制止在市場規劃區范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為;定月定期按規定收取物業管理費,不多收、不亂收;
10.積極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市場內的違法行為,不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向當事人通風報信,不以各種借口拒絕或者阻撓行政管理部門執法檢查。
二、乙方在市場內經營活動中的義務
1.依法經營,遵守甲方制定的農貿城的各項經營管理制度,服從安排,劃行歸市,在指定地點、按經營范圍經營。自覺維護市場秩序,按時按標準交納各項費用,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2.業主自行出租的商鋪,應同時要求承租者與甲方簽訂“江山農貿城經營管理合同”。
3.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其他許可證,證、照齊全,不出租、出借營業執照。
4.不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商品以及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過期、失效、變質及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
5.不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以及偽造、冒用商品產地、企業名稱、地址的商品,不銷售偽造、冒用認證標志、質量標志的商品。
6.不銷售未經檢疫檢驗或檢疫檢驗不合格的商品。
7.不銷售贓物、毒品、淫穢物品和其他非法出版物。
8.不欺行霸市、壟斷貨源、囤積居奇、哄抬物價或者串通操縱商品價格。
9.不使用不合格、不規范的計量器具,不短斤少兩。
10.商品明碼標價,不弄虛作假,以虛假廣告、說明、標準、樣品、演示等方式欺騙或誤導他人。
11.按照商品準入制度索要并保存進貨原始發票及有關證件、證書、單據,建立進貨臺帳。
12.銷售與人體健康、人身安全密切相關的商品要向供貨方索取有效的生店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產品質量檢測合格報告等有關資料。
13.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的管理,不設店外店、攤外攤。
14.自覺做好責任區衛生清潔工作,不亂倒亂扔垃圾,亂貼亂畫、隨地大小便,愛護綠化和公共設施。
15.按規定停放車輛,場內車輛時速不超過5公里,不鳴號。
16.做好防火、防盜、用電安全工作。不在市場內酗酒鬧事、賭博、聚眾斗毆、尋釁滋事,不擾亂正常秩序。
17.不做有損市場形象的行為和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三、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所訂立的以上條款,如有一方違約,可要求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行監督管理職責。
2.甲乙雙方也可對照條款協商解決。
3.若乙方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乙方應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具體的違約責任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執行。
4.乙方未按規定交納有關費用的,乙方應按照欠交費用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甲方可在農貿城區域內公布欠費情況,并注明欠交費用的攤號或房號進行催討或向人民法院起訴,并由乙方承擔甲方因催討而發生的律師費用和其它費用。
5.甲方如違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附則
1.本合同的條款如與法律、法規、政策相抵觸的,以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站場管理承攬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_______住址: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按照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為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地點: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_號。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的工作崗位為_______,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換乙方的的工作崗位和工種。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并按調整后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為人民幣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為人民幣 元;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為。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并依法采取安全防范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七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八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秘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系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為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著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一式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
簽約代表(簽字):____ 簽約代表(簽字):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