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考試承諾書800字(通用31篇)
誠信考試承諾書800字 篇1
本人自愿參加全省組織的初中水平測試,為了在考試中加強考風考紀建設,充分發揮考試誠信教育的主導作用,提高同學們的誠信意識和誠信素質,努力培養和造就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誠信人才。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愿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各項考試規定,現鄭重承諾:
一、嚴格遵守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愿按《初中水平學業考試考生須知》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有關違規違紀處理辦法接受懲戒處理。
二、考生必須按時進入考場,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準考證、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監考教師驗核。考試開始后15分鐘仍未進入考場或考試進行中擅自離開考場者,作自動放棄考試論處。(考生不得遲到、不得提前交卷)
三、考生進入考場后,應保持肅靜,不得隨意走動。有問題時,應向監考教師舉手示意。有特殊情況,要離開考場時,必須經監考教師同意。
四、堅決服從監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五、努力學習,刻苦鉆研;考試不違紀、不作弊,不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改動成績;按時獨立完成試卷,不抄襲、剽竊他人試卷。
六、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得攜帶通訊工具、電子辭典及規定以外的文具、及與考試無關資料等參加考試。
七、凡帶有書包、書籍、紙張、文具盒等物品的,都集中存放在監考老師指定的地方,不隨身放在座位上。
八、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嘩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不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材料并有抄襲現象的;不抄襲他人答案的。
九、不交換答案的,不將自己的答案讓他人抄襲,不將試卷帶出考場的。
十、不擾亂考場秩序,無理取鬧、服從監考老師安排
本人已認真閱讀上述考場規則,并保證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共同維護考試秩序,做一名誠實守信的中學生。如有違反,我愿意接受學業水平考試有關規定的處理。
承諾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800字 篇2
本人自愿參加學校組織的誠信考試,愿意在考試中自學遵守各項考試規定,現鄭重承諾:
一、嚴格遵守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愿按學校有關違規違紀處理辦法接受懲戒處理。(扣班級量化分,寫20xx字說明、感悟書,班級內通報批評。學校將學生誠信考試情況記入成長記錄檔案。)
二、堅決服從巡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1、按時進入考場,不遲到或中途離場。
2、考試學生必須按座位號就坐,考試中不得交談,左顧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計算尺,計算器等)。試題字跡不清,可等待詢問巡檢教師,但不得要求解釋題意。當考試時間已到時,立即停止答卷,將考卷反扣在桌面上,禁止喧嘩。由監考教師將考卷收完后,離開座位。
3、嚴禁考試違紀,作弊。凡提供,傳遞,抄襲與考試課程內容有關的信息資料的,或抄襲他人答卷或故意給他人抄襲的,該門課程成績記為無效;凡考試違紀的學生,成績記為無效,根據違紀情況,認錯態度及造成的影響和危害,在批評教育的同時,將違紀情況記入誠信檔案;取消今后誠信考試申請資格。
4、誠信考場,知識和品行的雙重考核,相互監督,考驗自我,上交一份優秀的品行答卷。
本人已認真閱讀上述考場規則,并保證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共同維護考試秩序,做一名誠實守信的中學生。如有違反,我愿意接受學校有關規定的處理。
承諾書:第一范文網
20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四)】
期末考試將至,為創造誠信、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我班全體同學承諾如下:
一、主動自愿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嚴格遵照承諾書上承諾去準備每一場考試,杜絕考試作弊行為,做誠實守信的學生!
二、正確認識考試對評價自己的重要性。充分利用個人時間,認真復習,滿懷信心地迎接考試。
三、嚴格按照學院《考試規則》認真復習每一門功課,精心準備每一場考試,考出自己真實水平。做到我班期末考試“零作弊、零違紀”。
四、尊重每一位監考老師,嚴格遵守考試、考場規則,杜絕一切考試作弊行為。
五、樹立與不良風氣作斗爭的勇氣和決心,敢于檢舉揭發考試作弊行為。
承諾書:第一范文網
20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800字 篇3
考生守則
一、考生在每科考試前二十分鐘,有秩序地進入考場,對號入座,不得喧嘩和隨意走動。
二、考生入場除必要的文具,如鉛筆、水筆、鋼筆、三角板、圓規等外,禁止攜帶任何書籍、筆記、資料、報刊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進入考場。
三、禁止攜帶各種無線通信工具(如手機)、電子記事本、電子辭典等物品進入考場。否則,一經發現即當做作弊處理。
四、開考十五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場,考試結束后方準交卷出場,中途離場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進場續考。
五、考生遇試卷分發錯誤或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可舉手詢問,監考人員當眾答復;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
六、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準交頭接耳、旁窺、互打暗號、左顧右盼;不準偷看、抄襲他人答卷;不準夾帶、換卷。
七、考試結束鈴聲響后,考生必須立即停止答卷,并將試卷按順序整理好翻放在桌上,待監考人員允許后方可離場。
八、考生應自覺服從監考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人員進行正常工作。監考人員有權對考場內發生的問題按規定作出處理。
九、對違反考生規則、不服從監考人員管理的違紀、舞弊考生,將根據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成績,同時依據《舒城中學學生處罰條例》給予相應處分。
本人已認真閱讀上述考生守則,并保證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共同維護考試秩序,做一名誠實守信的中學生。如有違反,我愿意接受學校有關規定的處理。
本人自愿參加學校組織的誠信考試,愿意在考試中自學遵守各項考試規定,現鄭重承諾:
一、排除外界干擾,正確認識考試對評價自己的重要性。充分利用一切時間認真復習,滿懷信心地迎接考試。
二、提高自身修養,做一名誠信學生。以誠信的態度對待每一場考試,考出真實水平。
三、在考試過程中尊重監考老師,端正學習與考試的態度,嚴格遵守考試規章制度,實事求是,杜絕一切考試作弊 形式。
四、弘揚誠信與正義,樹立與不良風氣作斗爭的信心和勇氣,勇于檢舉揭發考試作弊行為。
五、“文明考風、誠信考試”,從我做起。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良好的學風,文明的班風,從我做起,努力打造誠信班級與誠信考試。
班級: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誠信考試承諾書800字 篇4
親愛的各位同學:
全國計算機考試在即,同學們又已經開始進入了緊張的考試復習,對于我們每一個同學來說,學校的每一次考試都是對同學們學業成果的一次大盤點、大檢閱,更是對每一個人的綜合素質的一次挑戰,是對同學們的自信心、自覺性、意志力、誠信度的一次考驗;也是同學們對所學知識一次良好的檢驗。誠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千百年流傳下來,亙古不變。誠信是做人的基本準則,加強道德修養,培養誠信的品質,對當代的大學生來說是至關重要的,誠信考試當然更是首當其沖。為弘揚校風、端正學風、規范考風,做高尚精神之表率,樹道德風尚之典范,立誠信諾言之標桿,值計算機考試來臨之際,我院向廣大同學發出以下倡議:
1、全體同學認真復習,積極備考,嚴肅考紀,爭做文明大學生。
2、學生干部、入黨積極分子、黨團員積極發揮模范帶頭作用,以身作則,從我做起,作出表率。
3、同學之間相互督促,相互提示,制止作弊,弘揚正氣。
4、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每一名同學都應該從我做起,和不良的考試行為做斗爭。
5、全院學生共同努力營造“守紀光榮,違紀可恥”的氛圍,文明考試,誠信克己。
對考試中作弊同學學校將嚴格按照學生手冊中《南昌航空大學學生違紀處分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給予嚴肅處理,具體如下:
第二十一條對考試違紀和考試作弊將視情節輕重,給予以下紀律處分:
(一)被認定為考試違紀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二)被認定為考試舞弊者,給予記過處分。
(三)因考試違紀或舞弊受處分后,再次違紀或舞弊者,給予留校察看直至開除學籍處分。
(四)請他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試者、組織作弊、使用通訊設備作弊及其它行為嚴重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以上處分參照《南昌航空大學學士學位授予實施細則》第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授予學士學位:
(一)未取得本科畢業資格者;
(二)因考試舞弊受記過及以上處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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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800字 篇5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是我國公民基本道德規范之一,是立人之本、成事之基,是構建和-諧社會、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道德基礎,是踐行“八榮八恥”社會主義榮辱觀的直接表現。要成為黨和國家社會主義事業的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我們應該勤于學習、善于創造、甘于奉獻,培養良好的道德品質和道德修養。為此,我鄭重承諾,在參加國家和學校統一組織的教育考試和考核中一定做到:
一、嚴格遵守國家和學校制定的考場管理規定和考生守則,認真履行考試程序,堅決服從監考老師和工作人員管理;
二、不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儲存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攜帶規定的證件參加考試,按照要求對號入座;不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考試過程中不擅自離開考場;交卷后不在考場逗留或在考場附近高聲喧嘩;
三、不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不在考試過程中東張西望、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用手勢傳遞有關考試信息;不偷看他人試卷等與考試相關資料;不為他人偷看提供方便;堅決制止他人強拿自己的試卷等考試相關資料;
四、不搶奪、竊取、交換或者傳接試卷、答卷、草稿紙等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
五、不請他人或者為他人代考;
六、不故意銷毀試卷、答案或者試卷材料,按要求交試卷、答卷、草稿紙等考試用紙;
七、不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學號等信息或將他人的試卷、答卷姓名、學號等信息篡改為自己的姓名、學號等信息;
八、如違反考試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內蒙古農業大學學生紀律處分規定》有關規定接受處理。
誠信考試承諾書800字 篇6
考試將至,為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強化學生法紀觀念、責任意識和自律意識,加強考場管理,保持一個良好的考場紀律,倡導誠信教育,創建和諧校園,我們全體同學已經認真閱讀了《南京師范大學本科學生管理規定(試行)》的有關規定,對其內容已經知曉、認可,并承諾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若有違反考場有關規定者,則自愿接受《南京師范大學本科學生管理規定(試行)》中有關規定的處理。
我鄭重承諾:
第一條履約踐諾,知行統一;遵從學術規范,恪守學術道德,不作弊,不剽竊。自尊自愛,自省自律。
第二條自覺遵守考場規定,不出現以下違紀情況:
(1)不按指定座位入坐或拒不服從監考人員安排。
(2)左顧右盼、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3)考場內大聲喧嘩。
(4)舉起試卷進行檢查。
(5)將答完的試卷正面朝上左右擺放。
(6)到點不交卷。
(7)提前拆開試卷。
(8)在試卷上標注記號或將姓名、學號寫在試卷裝訂線以外。
(9)其它違紀行為。
第三條不出現以下考試作弊現象:
(1)攜帶與考試相關物品(如教科書、筆記本、有文字的紙張、可存儲電子設備、通訊工具等)進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的位置
(2)考前要求老師劃定重點和題向。
(3)帶小抄入場。
(4)抄襲他人答案。
(5)互相研究試題。
(6)事先把答案抄寫在桌面或身體某處。
(7)相鄰考生出現雷同卷。
(8)傳、接試卷答案或者交換試卷、答案、草稿紙的。
第四條不出現以下嚴重作弊行為:
(1)替考。
(2)互相串換試卷。
(3)竊取考題。
(4)使用手機傳遞考試答案。
第五條若違反學校對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自愿接受學校的嚴肅處理或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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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800字 篇7
我是參加____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考的考生,我已認真閱讀并知曉了____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考報名有關規定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招生考試規定,為表明本人的誠信品質,維護考試的嚴肅性、性和公平性,我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同意報名組織機構讀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采集指靜脈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證報名時所填寫的報考信息以及現場照相確認時所提交的各項證件材料真實、準確且符合有關規定。否則,由此影響到報名、考試、錄取、畢業,本人愿意承擔責任,并接受處理。
2.報名后到錄取入校報到前不變更二代居民身份證姓名、民族、公民身份號碼、照片信息,保證報名、考試、錄取時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則,由此造成的影響,責任自負。
3.同意在配置有無線電信號屏蔽儀和安裝視頻監控的標準化考場參加考試。同意每科開考前提前30分鐘到考場,接受入場身份驗證檢查和監考員使用金屬探測儀進行貼身檢查,由于未按要求到場考試所誤時間不補。
4.考試期間,自覺服從管理,遵守《考生考試規則》,如有疑似違規行為,積極配合工作人員進行檢查、核實,配合做好證據、作弊工具、資料的暫扣工作;如有違規行為,同意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規定接受處理。
5.本人知曉違規事實及擬處理結果告知方式:考點在考試過程中登記的違規事實,在當場考試結束后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告。按規定時間(在公告之日三日內)向當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出復核申請。
6.體檢后本人須上網確認體檢表信息,否則在填報志愿時出現問題責任自負。
如對在評卷中、回放監控錄像以及經舉報發現的違規行為及擬處理決定(在考試成績公布前一日,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告)有異議,在規定時間(在公告之后七日內),向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誠信考試承諾書800字 篇8
本班全體同學自愿參加本次誠信考試承諾活動,愿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各項考試規定,現鄭重承諾:
一、認真學習《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定》等有關規定,自覺地遵守考試紀律。
二、服從監考老師及巡考老師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三、不使用各種無線電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存儲記憶錄放設備以及除考試規定外的其它任何物品。
四、考試時獨立思考、沉著應考,做到不喧嘩、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旁窺、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不將試卷、答卷、草稿紙帶出考場。
五、珍惜自我和集體的榮譽,信守承諾,自覺接受全體師生的監督。
六、班級同學已閱讀并且透徹地理解了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愿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這些規定,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愿按照本次誠信考試承諾活動的`相關要求接受處理。
全班同學同意上述要求,并簽名:
誠信考試承諾書 篇考試規則:
一、考生務必按時進入考場,按指定座位就座。把本人考試證、身份證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監考教師驗核。考試開始后15分鐘仍未進入考場或考試進行中擅自離開考場者,作自動放下考試論處。(考試30分鐘后,方可離開考場。) 二、考生進入考場后,應持續肅靜,不得隨意走動。有問題時,應向監考教師舉手示意。有特殊狀況,要離開考場時,務必經監考教師同意。
三、考生進入考場,只準攜帶必要的文具,不將紙張、書、書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帶入考場。
四、答卷務必獨立完成,嚴禁相互討論、抄襲等。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包括帶給作弊條件者),勒令其退出考場,并報告考務中心,該考生本次本門課程考試成績以零分記錄,注明“作弊”字樣,不予正常補考,并視情節嚴重予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五、考生所有答卷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不得拖延。考生交卷后應立即離開考場。不得在考場內、外停留、喧嘩、影響他人考試。
本人承諾:不請他人,在考試過程中嚴于律己,自覺遵守以上考試規則,誠信考試。
簽名: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800字 篇9
考試是對學習情況的綜合檢測,不僅是一場文化知識的考試,更是一場道德品質的檢測。創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是我們共同的責任。用實際行動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是我們每一位考生的義務。而公平、公正的實現,離不開健康、誠信的社會準則。
當考試向我們走近時,我們理應想到,除了在考場上接受文化知識的檢驗外,考試更是我們對人生的某種思考和領悟。我們應該用誠信的`考試構筑誠信的人生。
讓我們牢記“恪守誠信,拒絕舞弊”,努力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本人認真閱讀并學習了本學期期末考試相關規定和要求,做出如下承諾:
1、按學校教學要求提前做好期末復習。按照考試時間參加期末考試。
2、認真學習考場紀律,通讀考生一封信。考試帶齊身份證、校園卡。
3、針對一頁紙考試,將一頁紙妥善保管,嚴格按照“一頁紙”上的使用說明進行考前準備。如果不按照要求進行操作使用,后果自負。
4、考試開始前15分鐘憑校園卡和身份證進入規定考場對號入座。
5、進入考場關閉各種通訊工具,已攜帶入場的按要求指定位置存放。
6、答卷時只用黑、藍色鋼筆或圓珠筆書寫。特殊要求的科目(如使用答題卡科目需要2B鉛筆)按具體要求執行。
7、服從監考人員的監督管理,不做違背考試紀律的任何事情。
8、考試結束指令發出后,立即停止答卷,將答卷(答題卡)反扣在桌面上,并按監考人員要求退離考場。
9、如留考,服從考試工作人員和監考人員的安排,不與其他考生或場外人員接觸。如果違反考試規定,愿意接受《九江學院考試違紀、作弊處理辦法》有關條款的處理:
(1)該學科成績無效,不得擦家正常補考,給予警告處分。
(2)本科生有作弊行為者,不予收于學士學位;專科生有作弊行為者,不予推薦“專升本“報名,取消”專升本“考試資格。
(3)在大黑板上進行通報批評,并在全校學生考紀考風集訓會上點名批評。
(4)寫3000字以上的書面陳述及反思材料。
(5)記入學生品德考核檔案,并取消其當年參加學校評先評優以及評定各類獎學金的資格。
(6)參加誠信教育學習班,須做筆錄并寫體會。
(7)作弊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記大過、留校察看直至轉換學習環境的處分。
(8)如發現第二次作弊,一律給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的處分。
(9)凡有作弊學生的班級,學期結束時,取消“優秀班集體”評比資格。
班長:
年 月 日
輔導員:
年 月 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800字 篇10
我是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我是一名X年全國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廣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守則》和以下考試規定:
一、按規定要求向當地招生辦(考試院)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報名和考試信息,并知曉:(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高考;(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生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高考。
二、遵守考試的時間要求,按規定時間進出考場。
三、尊重監考員的工作,聽從監考員的各項指令,做文明考生。
四、考試過程中,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不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按考試規定不能攜帶的物品,如書本、紙條、手提(掌上)電腦、手提電話(手機)及其他有線和無線通訊工具等。不偷看、抄襲他人答題卡、試卷(試題),不有意讓他人偷看、抄襲自己的答題卡、試卷(試題),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用規定的筆答題,不在試卷和答題卡上做標記。
五、不讓、也不請他人替自己參加考試。
六、不擾亂考場秩序,不侮辱、誹謗、誣陷監考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
七、開考信號發出后才開始答題。
八、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靜候直到監考員發出離開考場指令后再有序離開。
九、離開考場時不帶走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
十、不做其他違紀舞弊和破壞考場紀律的事情。
本人對以上規定已認真閱讀并知曉、認可,愿意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如有違反愿意接受處理,并愿意在《 年廣西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違紀情況登記表》上簽名。
承諾人:
時間: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800字 篇11
我將嚴格遵守上海海洋大學的考試規定,做到誠信考試,遵守考場紀律,堅決做到如下要求:
【相關規定詳見上海海洋大學學生管理服務手冊(二零__年八月)《上海海洋大學學生違反校紀校規處理規定》第十六條—第二十條】
有關條例如下:
第十六條在考試、考查中發生的以下任一行為,均屬違反考場紀律行為。
(一)考前不服從監考人員指定位置入座,且不聽勸告;
(二)違反《上海海洋大學學生考場規則》規定將書包、書籍、筆記本或自帶草稿紙、通訊設備(如手機等)、有存儲、錄音或記憶功能的物品等帶入考場且不聽勸告;
(三)交卷后在考場附近大聲喧嘩、交談,且不聽勸告;
(四)不在規定時間內交卷,故意拖延時間;
(五)擅自將考卷帶出考場、拒交考卷、撕毀考卷及其他行為。
第十七條在考試、考查、學位論文、科學研宄中發生的以下任一行為,均屬作弊行為。
(一)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的物品;
(二)預置、預留與考試課程相關內容;
(三)交談、窺視,抄襲答題紙、書本、筆記、紙條及他人試卷;
(四)試卷及涉及與考試內容相關的物品被他人取走未向監考老師報眚或接受、傳遞試卷;
(五)傳遞或接受紙條等帶有與考試內容有關的信息;
(六)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但不涉及考試內容;
(七)協同使用通訊設備作弊;
(八)協同交換試卷或答題紙;
(九)替他人參加考試;
(十)偷試卷或為偷竊試卷提供方便;
(十一)主謀并實施互換試卷或答題紙;
(十二)學位論文、公開發表的研宄成果存在抄襲、篡改、偽造等學術不端行為。
(十三)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組織作弊、使用通訊設備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試試題或者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嚴重作弊或擾亂考試秩序行為。
第十八條在考試、考查、學位論文、科學研究中有以上違反考場紀律行為或作弊行為之一者,該門課程成績按零分記載,不得參加正常的補考(如涉及學位論文,需重做),并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教育或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開除學籍處分。
其中:
違反第十六條(一)~(五)行為之一者,給予通報批評教育直至記過處分;
違反第十七條(一)~(六)行為之一者,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
違反第十七條(七)~(九)行為之一者,給予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
違反第十七條(十)~(十三)行為之一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十九條其他違反考場紀律及作弊者,參照以上條款執行。
第二十條試考查作弊行為,由監考人員認定,并記錄具體情況,整理相關材料署名后報教務處或研究生院。學位論文、科學研究作弊行為由學生所在學院認定后報送教務處或研究生院。由教務處或研究生院對作弊行為進行審核。
誠信考試承諾書800字 篇12
考試是對學習情況的綜合檢測,不僅是一場文化知識的考試,更是一場道德品質的檢測。創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是我們共同的責任。用實際行動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是我們每一位學生的義務。我們應該用誠信的考試構筑誠實的人生。讓我們牢記“誠實為人、誠信考試”,努力營造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為此,我鄭重承諾,在參加國家和學校統一組織的教育考試和考核中一定做到:
一、嚴格遵守國家和學校制定的考場管理規定和考生守則,認真履行考試程序,堅決服從監考老師和工作人員管理;
二、不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儲存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攜帶規定的證件參加考試,按照要求對號入座;不攜帶手機、小靈通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考試過程中不擅自離開考場;交卷后不在考場逗留或在考場附近高聲喧嘩;
三、不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不在考試過程中東張西望、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用手勢傳遞有關考試信息;不偷看他人試卷等與考試相關資料;不為他人偷看提供方便;堅決制止他人強拿自己的試卷等考試相關資料;
四、不搶奪、竊取、交換或者傳接試卷、答卷、草稿紙等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
五、不請他人或者為他人代考;
六、不故意銷毀試卷、答案或者試卷材料,按要求交試卷、答卷、草稿紙等考試用紙;
七、不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學號等信息或將他人的試卷、答卷姓名、學號等信息篡改為自己的姓名、學號等信息;
八、如違反考試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東北電力大學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規定接受處理。
承諾人:
時間: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800字 篇13
為了在同學們中考風考紀建設,充分發揮高校進行誠信教育的主導作用,響應學院的號召,提高同學們的誠信意識和誠信素質,努力培養和造就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誠信人才。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在此次考試中我們莊嚴地做出如下承諾:
一、努力學習,刻苦鉆研;考試不違紀、不作弊,不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改動成績;按時獨立完成試卷,不抄襲、剽竊他人試卷。
二、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得攜帶通訊工具、電子辭典及規定以外的文具、資料等參加考試。
三、凡帶有書包、書籍、紙張、文具盒等物品的,都集中存放在監考老師指定的地方,不隨身放在座位上。
四、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嘩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不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材料并有抄襲現象的;不抄襲他人答案的。
五、不交換答案的,不將自己的答案讓他人抄襲,不將試卷帶出考場的。
六、不擾亂考場秩序,無理取鬧、服從監考員老師安排
承諾人:
誠信考試承諾書范文
我是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_年全國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廣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守則》和以下考試規定:
1.按規定要求向當地招生辦(考試院)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報名和考試信息,并知曉:(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高考;(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生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高考。
2. 遵守考試時間的要求,按規定時間進出考場。
3. 尊重監考員的工作,聽從監考員的各項指令,做文明考生。
4.考試中,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按考試規定不能攜帶的物品,如書本、紙條、手提(掌上)電腦、手提電話(手機)及其他有線和無線通訊工具等。不偷看、抄襲他人試卷(試題),不有意讓他人偷看、抄襲自己的試卷(試題),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用規定的筆答題,不在試卷和答題卡上做標記。
5. 不讓、也不請他人替自己參加考試。
6. 不擾亂考場秩序,不侮辱、誹謗、誣陷監考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
7. 做到開考信號發出后才開始答題。
8. 做到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靜候直到監考員發出離開考場指令后再有序離開。
9. 離開考場時不帶走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
10. 不做其他違紀舞弊和破壞考場紀律的事情。
本人對以上規定已認真閱讀并知曉、認可,愿意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如有違反愿意接受處理,并愿意在《20_年廣西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違紀情況登記表》上簽名。
考生(簽名):
年 月 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800字 篇14
為維護國家教育招生考試及校內相關考試工作的權威性、公正性和嚴肅性,確保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成人高考、校內考試及其他考試的安全、平穩、順利實施,根據國家、吉林省和學校的有規定,現就誠信考試做出如下承諾:
一.遵守考場紀律、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的安排與要求,不出現下列考試違紀行為: (1)未經考試工作人員同意在考試過程中擅自離開考場的; (2)將試卷、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等,下同)、草稿紙等考試用紙帶出考場并造成嚴重后果的; (3)故意擾亂考場、評卷場所等工作場所秩序的; (4)拒絕、妨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的;(5)威脅、侮辱、誹謗、誣陷考試工作人員或其他考生的;(6) 攜帶規定以外物品進入考場、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7)未在規定的座位參加考試的;(8)用規定以外書寫工具、紙張答題,或在試卷規定范圍以外的地方書寫姓名、考號,或以其他方式在試卷上標記信息的; (9)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或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 (10)在考試過程中旁窺、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手勢的; (11)在考場內及考場窗外、走廊等距離考場較近范圍內喧嘩、吸煙或實施其他影響考場秩序行為的;(12)其他違反考場紀律但尚未構成作弊的行為。
二.保證考試公平、公正,不出現下列考試作弊行為:(1)由他人代替參加考試以及代替他人參加考試的; (2)組織作弊的; (3)使用通訊設備作弊的;(4)倒賣作弊器材或考試答案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5)搶奪、竊取他人試卷、答卷或強迫他人為自己抄襲提供方便的; (6)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攜帶存儲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的;(7)故意銷毀試卷、答卷或考試材料的; (8)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號等信息的; (9)傳、接物品或交換試卷、答卷、草稿紙的;(10)考試評卷過程中被發現同一課程且同一考場有兩份以上(含兩份)答卷答案雷同的; (11)考試工作人員協助實施作弊行為,事后經查實的; (12)抄襲或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 (13)其他應當認定為作弊的行為。
以上為本人誠信考試承諾,如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大學生英語四六級考試、成人高考、校內考試及其他考試中有違規作弊行為,本人自愿按照有關法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關于進一步加強國家教育統一考試考風考紀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吉林建筑大學學生管理規定》等規定接受紀律處分或承擔刑事責任。
誠信考試承諾書800字 篇15
我是參加x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考的考生,我已認真閱讀并知曉了x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考報名有關規定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招生考試規定,為表明本人的誠信品質,維護考試的嚴肅性、性和公平性,我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同意報名組織機構讀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采集指靜脈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證報名時所填寫的報考信息以及現場照相確認時所提交的各項證件材料真實、準確且符合有關規定。否則,由此影響到報名、考試、錄取、畢業,本人愿意承擔責任,并接受處理。
2、報名后到錄取入校報到前不變更二代居民身份證姓名、民族、公民身份號碼、照片信息,保證報名、考試、錄取時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則,由此造成的影響,責任自負。
3、同意在配置有無線電信號屏蔽儀和安裝視頻監控的標準化考場參加考試。同意每科開考前提前30分鐘到考場,接受入場身份驗證檢查和監考員使用金屬探測儀進行貼身檢查,由于未按要求到場考試所誤時間不補。
4、考試期間,自覺服從管理,遵守《考生考試規則》,如有疑似違規行為,積極配合工作人員進行檢查、核實,配合做好證據、作弊工具、資料的暫扣工作;如有違規行為,同意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規定接受處理。
5、本人知曉違規事實及擬處理結果告知方式:考點在考試過程中登記的違規事實,在當場考試結束后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告。按規定時間(在公告之日三日內)向當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出復核申請。
6、體檢后本人須上網確認體檢表信息,否則在填報志愿時出現問題責任自負。
如對在評卷中、回放監控錄像以及經舉報發現的違規行為及擬處理決定(在考試成績公布前一日,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告)有異議,在規定時間(在公告之后七日內),向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承諾人:
日期:
誠信考試承諾書800字 篇16
親愛的同學們:
人無信則不達。誠者,天之道也;思誠者,人之道也。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一切道德的基礎。誠實守信是一種道義,是一種準則,是一種責任,也是一種聲譽,更是我們實現人生價值的重要一環。
然而,在校園中,在本該公平、肅靜的考場上,究竟有多少雙手隱秘而又堂皇的伸向了手機、課本、資料……,有多少雙眼睛選擇了無視、漠視,又有多少向往公正的心靈在泡沫般的成績呈現的斑斕色彩中迷失、盲從,于是舞弊之風愈演愈烈。
在誠信的航道上,我們雖未放棄,卻已停止了努力。僅為了一時虛假的榮耀,心口不一地諒解著自己日趨丑陋的心靈。
已經忘記了初入學時奮戰三年創造輝煌的決心了嗎?可以忽視每次邁出家門時親人眼中深深的期冀嗎?面對一次次檢測性考試真的沒有勇氣直面真實的自己嗎?
儒家講“君子慎獨”!君子即便在獨處時也能謹慎不茍。巴金也說過:“即使在說謊成風的時期,人對自己也不會講假話。”
誠信是朝向內心的,撒謊的人唯一騙不了的就是自己!考試舞弊者究竟是騙了誰呢?虛假的成績在我們的生命中有何意義?失去了誠信的人生,一定沒有成功的可能。
如果說誠信是一種責任,那責任是對自己負責,是要我們慎重的承擔生命的意義,擁有充實且真實的人生。作為一名高中生,完全應該有能力以誠信的原則誠實做人,誠實做事,嚴格自律,自我約束,在無人監考的考場上真誠的面對自己,不為所謂的“好成績”違背考試真意。
為此,我們將在年級即將進行的這次階段學習檢測中施行“無人監考、誠信考試”措施,并向廣大同學發出以下倡議:
認真復習,積極備考。考試是反映學生學習能力和學習效果的重要手段,希望全體同學能夠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妥善安排復習計劃,合理安排復習時間,提高復習效果。
文明考風,誠信應考。遵守考紀、誠信應考、互相激勵、互相督促,是每一位學生應盡的義務。考試作弊不僅是自我否定、缺乏自信的表現,更是對誠信品質的踐踏,是道德信仰的缺失。作為一名中學生,我們不僅僅需要優異的成績,更需要真誠的品格和高尚的人格。
自我約束,嚴于自律。“讀書立品,誠信為本”,希望全體同學能夠自立自律、自我約束,通過認真復習獲取優異成績,杜絕通過投機取巧,違反紀律,違背誠信原則等獲取考試成績的行為。
親愛的同學們,也許我們曾經輸在了起跑線上,也許我們現在還沒有找到奮進的方向,也許面對一道道試題我們會茫然無措,但是,任何時候,我們都不該輸掉生活的信心和勇氣,更不應輸掉我們的人品和人格!何況,我們的人生畫卷還僅僅是翻開了一點卷軸!
親愛的同學們,讓我們共同努力,一起讓舞弊行為遠離校園,共同讓誠信常駐心間!
就讓我們用扎實的知識、求實的態度、頑強的拼搏精神,向自己、老師、父母交一份完美的答卷,書寫一個毅力頑強、意志堅韌、人格高尚、品格高貴的形象吧。
為此,我們共同承諾:自我監督,誠信考試;不怕失敗,積極進取!
承諾人:
20xx年月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800字 篇17
期末將至,為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強化學生法紀觀念、職責意識和自律意識,加強考場管理,持續一個良好的考場紀律,倡導誠信教育,建立和諧校園,我們全體同學已經認真閱讀了《南京師范大學本科學生管理規定(試行)》的有關規定,對其資料已經知曉、認可,并承諾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若有違反考場有關規定者,則自愿理解《南京師范大學本科學生管理規定(試行)》中有關規定的處理。
我鄭重承諾:
第一條履約踐諾,知行統一;遵從學術規范,恪守學術道德,不作弊,不剽竊。自尊自愛,自省自律。
第二條自覺遵守考場規定,不出現以下違紀狀況:
(1)不按指定座位入坐或拒不服從監考人員安排。
(2)左顧右盼、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3)考場內大聲喧嘩。
(4)舉起試卷進行檢查。
(5)將答完的試卷正面朝上左右擺放。
(6)到點不交卷。
(7)提前拆開試卷。
(8)在試卷上標注記號或將姓名、學號寫在試卷裝訂線以外。
(9)其它違紀行為。
第三條不出現以下考試作弊現象:
(1)攜帶與考試相關物品(如教科書、筆記本、有文字的紙張、可存儲電子設備、通訊工具等)進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的位置。
(2)考前要求老師劃定重點和題向。
(3)帶小抄入場。
(4)抄襲他人答案。
(5)互相研究試題。
(6)事先把答案抄寫在桌面或身體某處。
(7)相鄰考生出現雷同卷。
(8)傳、接試卷答案或者交換試卷、答案、草稿紙的。第四條不出現以下嚴重作弊行為:
(1)替考。
(2)互相串換試卷。
(3)竊取考題。
(4)使用手機傳遞考試答案。
第五條若違反學校對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自愿理解學校的嚴肅處理或處分。
誠信考試承諾書800字 篇18
我是參加____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考的考生,我已認真閱讀并知曉了____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考報名有關規定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招生考試規定,為表明本人的誠信品質,維護考試的嚴肅性、性和公平性,我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同意報名組織機構讀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采集指靜脈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證報名時所填寫的報考信息以及現場照相確認時所提交的各項證件材料真實、準確且符合有關規定。否則,由此影響到報名、考試、錄取、畢業,本人愿意承擔責任,并接受處理。
2.報名后到錄取入校報到前不變更二代居民身份證姓名、民族、公民身份號碼、照片信息,保證報名、考試、錄取時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則,由此造成的影響,責任自負。
3.同意在配置有無線電信號屏蔽儀和安裝視頻監控的標準化考場參加考試。同意每科開考前提前30分鐘到考場,接受入場身份驗證檢查和監考員使用金屬探測儀進行貼身檢查,由于未按要求到場考試所誤時間不補。
4.考試期間,自覺服從管理,遵守《考生考試規則》,如有疑似違規行為,積極配合工作人員進行檢查、核實,配合做好證據、作弊工具、資料的暫扣工作;如有違規行為,同意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規定接受處理。
5.本人知曉違規事實及擬處理結果告知方式:考點在考試過程中登記的違規事實,在當場考試結束后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告。按規定時間(在公告之日三日內)向當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出復核申請。
6.體檢后本人須上網確認體檢表信息,否則在填報志愿時出現問題責任自負。
如對在評卷中、回放監控錄像以及經舉報發現的違規行為及擬處理決定(在考試成績公布前一日,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告)有異議,在規定時間(在公告之后七日內),向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承諾人:__
20__年__月__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800字 篇19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是我國公民基本道德規范之一,是立人之本、成事之基,是構建和-諧社會、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道德基礎,是踐行“八榮八恥”社會主義榮辱觀的直接表現。要成為黨和國家社會主義事業的合格建設者和可靠接-班人,我們應該勤于學習、善于創造、甘于奉獻,培養良好的道德品質和道德修養。為此,我鄭重承諾,在參加國家和學校統一組織的教育考試和考核中一定做到:
一、嚴格遵守國家和學校制定的考場管理規定和考生守則,認真履行考試程序,堅決服從監考老師和工作人員管理;
二、不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儲存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攜帶規定的證件參加考試,按照要求對號入座;不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考場;考試過程中不擅自離開考場;交卷后不在考場逗留或在考場附近高聲喧嘩;
三、不抄襲或者協助他人抄襲試題答案或者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不在考試過程中東張西望、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用手勢傳遞有關考試信息;不偷看他人試卷等與考試相關資料;不為他人偷看提供方便;堅決制止他人強拿自己的試卷等考試相關資料;
四、不搶奪、竊取、交換或者傳接試卷、答卷、草稿紙等與考試內容相關的資料;
五、不請他人或者為他人代考;
六、不故意銷毀試卷、答案或者試卷材料,按要求交試卷、答卷、草稿紙等考試用紙;
七、不在答卷上填寫與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學號等信息或將他人的試卷、答卷姓名、學號等信息篡改為自己的姓名、學號等信息;
八、如違反考試紀律,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內蒙古農業大學學生紀律處分規定》有關規定接受處理。
承諾人:_
日期:20_年_月_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800字 篇20
本人自愿參加年級部組織的各類考試,愿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各項考試規定,實事求是,杜絕一切形式的考試作弊行為。現鄭重承諾:
一、嚴格遵守考試的規定和守則,保證按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參加考試,如有違反,自愿按學校有關違規違紀處理辦法接受懲戒處理。
二、堅決服從監考教師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
1、保證按時進入考場,按指定座位就座。如果考試開始后15分鐘仍未進入考場或考試進行中擅自離開考場,作自動放棄考試論處,一個月內自愿放棄任何考試資格。
2、進入考場后,保證保持肅靜,不隨意走動,不在考場內睡覺和做與考試無關的活動。有問題時,向監考教師舉手示意。有特殊情況,要離開考場時,必須經監考教師同意。否則, 作自動放棄考試論處,一個月內自愿放棄任何考試資格。
3、進入考場,保證只攜帶必要的文具,不將紙張、書籍、書包和通信工具等物品帶入考場或放到課桌上。 否則, 作自動放棄考試論處,一個月內自愿放棄任何考試資格。
4、保證答卷必須獨立完成,嚴禁相互討論、抄襲等。一經發現,立即取消考試資格(包括提供作弊條件者),沒收試卷,并通知家長帶回反省一周,并取消本學期任何資助資格。
5、“文明考風、誠信考試”,從我做起。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良好的學風,文明的班風,從我做起,努力打造誠信班級與誠信考試,經過自己的努力學習取得真實成績。
本人已認真閱讀上述考場規則,并保證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共同維護考試秩序,做一名誠實守信的中學生。如有違反,我愿意接受學校有關規定的處理。
承諾人:
時間: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800字 篇21
我是參加X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考的考生,我已認真閱讀并知曉了X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考報名有關規定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招生考試規定,為表明本人的誠信品質,維護考試的嚴肅性、權威性和公平性,我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同意報名組織機構讀取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采集指靜脈等生物特征信息;保證報名時所填寫的報考信息以及現場照相確認時所提交的各項證件材料真實、準確且符合有關規定。否則,由此影響到報名、考試、錄取、畢業,本人愿意承擔責任,并接受處理。
2、報名后到錄取入校報到前不變更二代居民身份證姓名、民族、公民身份號碼、照片信息,保證報名、考試、錄取時上述身份信息相同。否則,由此造成的影響,責任自負。
3、同意在配置有無線電信號屏蔽儀和安裝視頻監控的標準化考場參加考試。同意每科開考前提前30分鐘到考場,接受入場身份驗證檢查和監考員使用金屬探測儀進行貼身檢查,由于未按要求到場考試所誤時間不補。
4、考試期間,自覺服從管理,遵守《考生考試規則》,如有疑似違規行為,積極配合工作人員進行檢查、核實,配合做好證據、作弊工具、資料的暫扣工作;如有違規行為,同意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規定接受處理。
5、本人知曉違規事實及擬處理結果告知方式:考點在考試過程中登記的違規事實,在當場考試結束后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告。按規定時間(在公告之日三日內)向當地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出復核申請。
6、體檢后本人須上網確認體檢表信息,否則在填報志愿時出現問題責任自負。
如對在評卷中、回放監控錄像以及經舉報發現的違規行為及擬處理決定(在考試成績公布前一日,通過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公告)有異議,在規定時間(在公告之后七日內),向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承諾人:
20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800字 篇22
我報名參加20xx年普通高校招生專業術科考試,在此鄭重承諾:
一、我已認真閱讀并了解了招生院校專業考試《考生守則及注意事項》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愿意在考試中自覺遵守國家和省有關本次考試的規定和守則,如有違反,自愿接受有關部門根據教育《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33號令)作出的處理決定。
二、我堅決遵守專業考試有關規定,不弄虛作假,不偽造、使用假證明、假學籍材料。如有違反,自愿接受有關部門根據(20xx最新公司承諾書)國家有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罰決定。
三、我保證在專業考試中誠實守信,堅決服從考場工作人員和監考教師的.管理,自覺遵守考試紀律,不違規,不作弊。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自愿接受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罰決定。
四、我保證所提供的個人信息是真實、準確的,如因個人信息錯誤、失真造成不良后果,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承諾人:
考生號:
簽字日期:x年xx月xx日
期末考試來臨,為了圓滿完成此次考試,本人承諾做到以下幾點:
一、本人已認真閱讀《x學院學生手冊》相關考試規章制度,在考試中嚴格遵守考試紀律,不違紀不作弊;
二、本人將牢記“考試失敗還有機會,考試作弊失去誠信”的訓誡,考前認真復習好每一門功課,以誠信的態度對待每一場考試,考出真實水平,考出誠信學風,共同營造“誠信考試光榮、違紀作弊可恥”的考試氛圍;
三、本人將服從監考老師及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擾亂考試工作秩序。
四、如果本人在考試中違紀或作弊,本人服從學校按照相應規定對本人的處理;
誠實守信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也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之一。樹道德之新風,立誠信之根基,更是當代大學生青年義不容辭的責任。我愿意以誠信的態度面對考試,通過自己的努力付出來獲得相應的回報。
承諾人:
20xx年x月
誠信考試承諾書800字 篇23
4、在考場內不交頭接耳、互打暗號、喧嘩或有其他影響考場秩序的行為,不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的材料;不抄襲他人答案;不在試卷填寫與答題無關的內容。
5、不交換答案,不將自己的答案讓他人抄襲,不將試卷帶出考場或有其它舞弊行為。
6、不擾亂考場秩序,不無理取鬧。服從監考老師安排。
本人已認真閱讀上述考場規則,并保證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共同維護考試秩序,做一名誠實守信的中學生。如有違反,我愿意接受學校有關規定的處理。
班級: ( 第一范文網
承諾人(簽字):
第2篇: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誠信是立身之本,處世之基,是江蘇省南通中學20xx級17班每一個學生義不容辭的責任。考試不僅是對學習成果的檢驗,也是對個人思想品質和自我約束能力的考驗。為了確保良好的考風、考紀,培養自立自律、積極向上的學習品質,營造一個公平、公正的考試環境。我已認真閱讀《江蘇省南通中學學生考試考場規則》、《江蘇省南通中學學生違反考試考場規則及作弊的處理規定》、《江蘇省南通中學20xx級17班學生考試考場規則》、《江蘇省南通中學20xx級17班學生考試舞弊處分條例》。根據上述規定,在本次期末考試中,我莊嚴地做出如下承諾:
1.端正態度,積極準備。考前認真復習每一門功課,滿懷信心地迎接考試。以實力爭取優異成績,以誠信展現良好學風。
2.嚴守考紀,誠信考試。我承諾在期末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學校和班級相關考場規則條例,若有違反,則自愿接受相應的處分。
3.文明考風,誠信應考。尊重每一位監考老師,接受每一位監考老師的指令和安排。嚴格遵守考試、考場規則,杜絕一切考試作弊行為。
4.堅持正義、維護公正。樹立與不良風氣作斗爭的勇氣和決心,敢于檢舉揭發考試作弊行為。
誠信考試承諾書800字 篇24
一、考生在每科考試前二十分鐘,有秩序地進入考場,對號入座,不得喧嘩和隨意走動。
二、考生入場除必要的文具,如鉛筆、水筆、鋼筆、三角板、圓規等外,禁止攜帶任何書籍、筆記、資料、報刊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進入考場。
三、禁止攜帶各種無線通信工具(如手機)、電子記事本、電子辭典等物品進入考場。否則,一經發現即當做作弊處理。
四、開考十五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場,考試結束后方準交卷出場,中途離場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進場續考。
五、考生遇試卷分發錯誤或試題字跡不清等問題可舉手詢問,監考人員當眾答復;涉及試題內容的疑問,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
六、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準交頭接耳、旁窺、互打暗號、左顧右盼;不準偷看、抄襲他人答卷;不準夾帶、換卷。
七、考試結束鈴聲響后,考生必須立即停止答卷,并將試卷按順序整理好翻放在桌上,待監考人員允許后方可離場。
八、考生應自覺服從監考人員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礙監考人員進行正常工作。監考人員有權對考場內發生的問題按規定作出處理。
九、對違反考生規則、不服從監考人員管理的違紀、舞弊考生,將根據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成績,同時依據《舒城中學學生處罰條例》給予相應處分。
本人已認真閱讀上述考生守則,并保證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共同維護考試秩序,做一名誠實守信的中學生。如有違反,我愿意接受學校有關規定的處理。
本人自愿參加學校組織的誠信考試,愿意在考試中自學遵守各項考試規定,現鄭重承諾:
一、排除外界干擾,正確認識考試對評價自己的重要性。充分利用一切時間認真復習,滿懷信心地迎接考試。
二、提高自身修養,做一名誠信學生。以誠信的態度對待每一場考試,考出真實水平。
三、在考試過程中尊重監考老師,端正學習與考試的態度,嚴格遵守考試規章制度,實事求是,杜絕一切考試作弊形式。
四、弘揚誠信與正義,樹立與不良風氣作斗爭的信心和勇氣,勇于檢舉揭發考試作弊行為。
五、“文明考風、誠信考試”,從我做起。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良好的學風,文明的'班風,從我做起,努力打造誠信班級與誠信考試。
考生(簽名):
誠信考試承諾書800字 篇25
期末將至,為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強化學生法紀觀念、責任意識和自律意識,加強考場管理,保持一個良好的考場紀律,倡導誠信教育,創建和諧校園,我們全體同學已經認真閱讀了《南京師范大學本科學生管理規定(試行)》的有關規定,對其內容已經知曉、認可,并承諾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若有違反考場有關規定者,則自愿接受《南京師范大學本科學生管理規定(試行)》中有關規定的處理。
我鄭重承諾:
第一條 履約踐諾,知行統一;遵從學術規范,恪守學術道德,不作弊,不剽竊。自尊自愛,自省自律。
第二條 自覺遵守考場規定,不出現以下違紀情況:
(1)不按指定座位入坐或拒不服從監考人員安排。
(2)左顧右盼、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3)考場內大聲喧嘩。
(4)舉起試卷進行檢查。
(5)將答完的試卷正面朝上左右擺放。
(6)到點不交卷。
(7)提前拆開試卷。
(8)在試卷上標注記號或將姓名、學號寫在試卷裝訂線以外。
(9)其它違紀行為。
第三條 不出現以下考試作弊現象:
(1)攜帶與考試相關物品(如教科書、筆記本、有文字的紙張、可存儲電子設備、通訊工具等)進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的位置。
(2)考前要求老師劃定重點和題向。
(3)帶小抄入場。
(4)抄襲他人答案。
(5)互相研究試題。
(6)事先把答案抄寫在桌面或身體某處。
(7)相鄰考生出現雷同卷。
(8)傳、接試卷答案或者交換試卷、答案、草稿紙的。
第四條 不出現以下嚴重作弊行為:
(1)替考。
(2)互相串換試卷。
(3)竊取考題。
(4)使用手機傳遞考試答案。
第五條 若違反學校對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自愿接受學校的嚴肅處理或處分。
承諾人:__學院 班級
誠信考試承諾書800字 篇26
我報名參加20xx年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招生考試,我已閱讀并了解了《20xx年全國碩士學位研究生招生簡章》《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等有關報考規定,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1.保證報名時所提交的報考信息和證件真實、準確、有效。如有虛假信息和作假行為,本人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服從考試組織部門的管理和安排,主動配合監考人員進行金屬探測器安檢、二代身份證核驗等。一科考完后,主動將考場發放的考試文具收入文具袋并放置在桌上,最后一科考試結束后再將文具帶走。
3.20xx年12月15日后,憑網報用戶名和密碼登陸研招網下載準考證,使用A4幅面紙張打印。不涂改準考證上的任何信息,不在準考證上(包括正反面)寫任何內容。
4.妥善保存自己的二代身份證,保證在考試時使用二代身份證參加考試。考試時如無二代身份證或二代身份證芯片損壞無法讀取信息,不進場考試。
5.保證不將書刊、報紙、稿紙、資料、無線通訊工具或有存儲、編程、查詢及收發信息功能的電子設備等違規物品帶入考場。考場中配有掛鐘,不攜帶手表等計時工具進入考場。
6.保證在考試中誠實守信,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研究生招生考試法規、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如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自愿接受考試管理機構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所作出的處罰決定。
報名號:
考生聯系方式:
考生簽名:
考生身份證號:
日期:
誠信考試承諾書800字 篇27
我將嚴格遵守上海海洋大學的考試規定,做到誠信考試,遵守考場紀律,堅決做到如下要求:
【相關規定詳見上海海洋大學學生管理服務手冊(20xx年八月)《上海海洋大學學生違反校紀校規處理規定》第十六條-第二十條】
有關條例如下:
第十六條
在考試、考查中發生的以下任一行為,均屬違反考場紀律行為。
(一)考前不服從監考人員指定位置入座,且不聽勸告;
(二)違反《上海海洋大學學生考場規則》規定將書包、書籍、筆記本或自帶草稿紙、通訊設備(如手機等)、有存儲、錄音或記憶功能的物品等帶入考場且不聽勸告;
(三)交卷后在考場附近大聲喧嘩、交談,且不聽勸告;
(四)不在規定時間內交卷,故意拖延時間;
(五)擅自將考卷帶出考場、拒交考卷、撕毀考卷及其他行為。
第十七條
在考試、考查、學位論文、科學研宄中發生的以下
任一行為,均屬作弊行為。
(一)夾帶與考試內容有關的物品;
(二)預置、預留與考試課程相關內容;
(三)交談、窺視,抄襲答題紙、書本、筆記、紙條及他人試卷;
(四)試卷及涉及與考試內容相關的物品被他人取走未向監考老師報眚或接受、傳遞試卷;
(五)傳遞或接受紙條等帶有與考試內容有關的信息;
(六)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但不涉及考試內容;
(七)協同使用通訊設備作弊;
(八)協同交換試卷或答題紙;
(九)替他人參加考試;
(十)偷試卷或為偷竊試卷提供方便;
(十一)主謀并實施互換試卷或答題紙;
(十二)學位論文、公開發表的研宄成果存在抄襲、篡改、偽造等學術不端行為,情節嚴重的,或代寫論文、買賣論文的;
(十三)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組織作弊、使用通訊設備或其他器材作弊、向他人出售考試試題或者答案牟取利益,以及其他嚴重作弊或擾亂考試秩序行為。
第十八條
在考試、考查、學位論文、科學研究中有以上違反考場紀律行為或作弊行為之一者,該門課程成績按零分記載,不得參加正常的補考(如涉及學位論文,需重做),并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教育或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開除學籍處分。
其中:
違反第十六條(一)~(五)行為之一者,給予通報批評教育直至記過處分;
違反第十七條(一)~(六)行為之一者,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
違反第十七條(七)~(九)行為之一者,給予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
違反第十七條(十)~(十三)行為之一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十九條
其他違反考場紀律及作弊者,參照以上條款執行。
第二十條
考試考查作弊行為,由監考人員認定,并記錄具體
情況,整理相關材料署名后報教務處或研究生院。學位論文、科學研究作弊行為由學生所在學院認定后報送教務處或研究生院。由教務處或研究生院對作弊行為進行審核。
誠信考試承諾書800字 篇28
期末來臨,為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強化學生法紀觀念、責任意識和自律意識,加強考場管理,保持一個良好的考場紀律,倡導誠信教育,創建和諧校園,我們全體同學已經認真閱讀了《南京師范大學本科學生管理規定(試行)》的有關規定,對其內容已經知曉、認可,并承諾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若有違反考場有關規定者,則自愿接受《南京師范大學本科學生管理規定(試行)》中有關規定的處理。
我鄭重承諾:
第一條履約踐諾,知行統一;遵從學術規范,恪守學術道德,不作弊,不剽竊。自尊自愛,自省自律。
第二條自覺遵守考場規定,不出現以下違紀情況:
(1)不按指定座位入坐或拒不服從監考人員安排。
(2)左顧右盼、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3)考場內大聲喧嘩。
(4)舉起試卷進行檢查。
(5)將答完的試卷正面朝上左右擺放。
(6)到點不交卷。
(7)提前拆開試卷。
(8)在試卷上標注記號或將姓名、學號寫在試卷裝訂線以外。
(9)其它違紀行為。
第三條不出現以下考試作弊現象:
(1)攜帶與考試相關物品(如教科書、筆記本、有文字的紙張、可存儲電子設備、通訊工具等)進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的位置。
(2)考前要求老師劃定重點和題向。
(3)帶小抄入場。
(4)抄襲他人答案。
(5)互相研究試題。
(6)事先把答案抄寫在桌面或身體某處。
(7)相鄰考生出現雷同卷。
(8)傳、接試卷答案或者交換試卷、答案、草稿紙的。
第四條不出現以下嚴重作弊行為:
(1)替考。
(2)互相串換試卷。
(3)竊取考題。
(4)使用手機傳遞考試答案。
第五條若違反學校對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自愿接受學校的嚴肅處理或處分。
承諾人:第一范文網
20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800字 篇29
考試將至,為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強化學生法紀觀念、責任意識和自律意識,加強考場管理,保持一個良好的考場紀律,倡導誠信教育,創建和諧校園,我們全體同學已經認真閱讀了《南京師范大學本科學生管理規定(試行)》的有關規定,對其內容已經知曉、認可,并承諾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若有違反考場有關規定者,則自愿接受《南京師范大學本科學生管理規定(試行)》中有關規定的處理。
我鄭重承諾:
第一條履約踐諾,知行統一;遵從學術規范,恪守學術道德,不作弊,不剽竊。自尊自愛,自省自律。
第二條自覺遵守考場規定,不出現以下違紀情況:
(1)不按指定座位入坐或拒不服從監考人員安排。
(2)左顧右盼、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3)考場內大聲喧嘩。
(4)舉起試卷進行檢查。
(5)將答完的試卷正面朝上左右擺放。
(6)到點不交卷。
(7)提前拆開試卷。
(8)在試卷上標注記號或將姓名、學號寫在試卷裝訂線以外。
(9)其它違紀行為。
第三條不出現以下考試作弊現象:
(1)攜帶與考試相關物品(如教科書、筆記本、有文字的紙張、可存儲電子設備、通訊工具等)進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的位置
(2)考前要求老師劃定重點和題向。
(3)帶小抄入場。
(4)抄襲他人答案。
(5)互相研究試題。
(6)事先把答案抄寫在桌面或身體某處。
(7)相鄰考生出現雷同卷。
(8)傳、接試卷答案或者交換試卷、答案、草稿紙的。
第四條不出現以下嚴重作弊行為:
(1)替考。
(2)互相串換試卷。
(3)竊取考題。
(4)使用手機傳遞考試答案。
第五條若違反學校對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自愿接受學校的嚴肅處理或處分。
誠信考試承諾書800字 篇30
我是一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我是一名20xx年全國普通高考的考生,我遵守《廣西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守則》和以下考試規定:
1.按規定要求向當地招生辦(考試院)提供真實、準確的個人報名和考試信息,并知曉:(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高考;(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生的在校生不得報名參加高考。
2.遵守考試時間的要求,按規定時間進出考場。
3.尊重監考員的工作,聽從監考員的各項指令,做文明考生。
4.考試中,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夾帶按考試規定不能攜帶的物品,如書本、紙條、手提(掌上)電腦、手提電話(手機)及其他有線和無線通訊工具等。不偷看、抄襲他人試卷(試題),不有意讓他人偷看、抄襲自己的試卷(試題),不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用規定的筆答題,不在試卷和答題卡上做標記。
5.不讓、也不請他人替自己參加考試。
6.不擾亂考場秩序,不侮辱、誹謗、誣陷監考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
7.做到開考信號發出后才開始答題。
8.做到考試終了信號發出后,立即停止答卷,靜候直到監考員發出離開考場指令后再有序離開。
9.離開考場時不帶走試卷、答卷、答題卡、草稿紙。
10.不做其他違紀舞弊和破壞考場紀律的事情。
本人對以上規定已認真閱讀并知曉、認可,愿意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如有違反愿意接受處理,并愿意在《20xx年廣西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違紀情況登記表》上簽名。
承諾書:第一范文網
20xx年xx月xx日
誠信考試承諾書800字 篇31
期末將至,為促進學生健康成長,強化學生法紀觀念、責任意識和自律意識,加強考場管理,保持一個良好的考場紀律,倡導誠信教育,創建和諧校園,我們全體同學已經認真閱讀了《南京師范大學本科學生管理規定(試行)》的有關規定,對其內容已經知曉、認可,并承諾在考試過程中自覺遵守,若有違反考場有關規定者,則自愿接受《南京師范大學本科學生管理規定(試行)》中有關規定的處理。
我鄭重承諾:
第一條履約踐諾,知行統一;遵從學術規范,恪守學術道德,不作弊,不剽竊。自尊自愛,自省自律。
第二條自覺遵守考場規定,不出現以下違紀情況:
(1)不按指定座位入坐或拒不服從監考人員安排。
(2)左顧右盼、交頭接耳、互打暗號或者手勢的。
(3)考場內大聲喧嘩。
(4)舉起試卷進行檢查。
(5)將答完的試卷正面朝上左右擺放。
(6)到點不交卷。
(7)提前拆開試卷。
(8)在試卷上標注記號或將姓名、學號寫在試卷裝訂線以外。
(9)其它違紀行為。
第三條不出現以下考試作弊現象:
(1)攜帶與考試相關物品(如教科書、筆記本、有文字的紙張、可存儲電子設備、通訊工具等)進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的位置。
(2)考前要求老師劃定重點和題向。
(3)帶小抄入場。
(4)抄襲他人答案。
(5)互相研究試題。
(6)事先把答案抄寫在桌面或身體某處。
(7)相鄰考生出現雷同卷。
(8)傳、接試卷答案或者交換試卷、答案、草稿紙的。
第四條不出現以下嚴重作弊行為:
(1)替考。
(2)互相串換試卷。
(3)竊取考題。
(4)使用手機傳遞考試答案。
第五條若違反學校對考試的有關規定和紀律要求,自愿接受學校的嚴肅處理或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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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