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四五”普法工作總結
我鄉自2002年以來,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在上級有關單位的幫助下,在鄉黨委的正確領導和鄉人大的認真監督下,緊緊圍繞黨和政府的工作全局,以“四五”普法規劃為總綱,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堅持將法制教育與法制實踐相結合,全面推進依法治鄉,保障和促進我鄉經濟建設和社會各項事業健康的發展。工作開展以來,我鄉各項規章制度更加完善,民主法治觀念進步提高,廣大干部群眾學法用法意識更加增強,法律保障措施得到落實,法治管理水平得到提升。為創建和諧穩定的社會,推進社會的全面進步創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現將“四五”普法工作開展情況簡單總結如下:
一、主要措施。
(一)建立和完善組織人員機構,齊抓共管搞普法。
1、切實加強對“四五”普法工作的領導。對“四五”普法工作黨委、政府相當重視,成立了由鄉黨委書記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宣傳委員、統戰委員、團書記、婦聯主席、黨政辦、綜治辦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制訂了“四五”普法規劃及每年的工作計劃,領導小組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聽取匯報,總結經驗,布置任務。
2、配齊配強普法宣講力量。為順利開展工作,鄉政府成立了一支普法教育講師團,由鄉黨委書記任團長,分管政法領導任副團長,成員有綜治辦成員、團書記、婦女主任、高樓司法所成員等組成;成立了村級普法信息聯絡員,成員有各村支部書記、鄉校老師等。鄉校聘任了鄉綜治辦主任為法制副校長,并做到師資、教材的落實。普法宣教人員齊備,經費到位。
(二)強化責任,措施到位,監督有力,保障工作的開展。
鄉政府建立了一套責任考核體系,每年根據年初計劃與各村、各單位簽定普法目標管理責任制,制定了駐村干部目標管理考核方法,明確規定各人員的工作職責、獎懲辦法,將工作成績與年終考核和獎金直接掛鉤,獎優罰劣,強化責任,力求實效。加強人大對普法工作的監督作用。“四五”普法規劃交由第十四屆人代會討論通過,并形成了《關于進一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每年鄉人大都要聽取審議普法工作開展情況,指出不足之處,提出工作意見。如2004年鄉人大副主席張維松同志提出了《加強鄉人民調解委員會作用,把矛盾化解在基層的意見》。鄉人大還開展調研工作,2003年完成了一篇《關于加強青少年法制教育體制建設的幾點思考》調研論文,為我鄉開展青少年普法工作提供了一個很好的參考。普法工作真正形成了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實施的良好局面。
(三)堅持以人為本,創新宣傳載體。
1、鄉政府通過懸掛橫幅、張貼標語、墻報、宣傳窗(欄)、流動宣傳車、流動圖片展等形式開展宣傳,營造氣氛。在時間上,做好日常普法工作的同時,還重點突出“婦女節”、“五·四”青年節、“6·2”禁毒宣傳日、“12·4”法制宣傳日等特定日期的宣傳,有針對性的開展法制宣傳。
2、分類開展學法用法工作。鄉鎮領導干部及基層干部帶頭學法用法,堅持日常學法。鄉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每年集中學法不少于4次,公務員每年學法時間不少于40小時;6名鄉機關干部分批參加市里舉辦的各類法律知識培訓;37人次村干部認真參加鄉里的學法會議及講座;行政執法人員認真學習、熟練掌握與本職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認真參加培訓,做到持證上崗。學校以《法制教育讀本》(上、下冊)為教材開設法制教育課,創造性的開展學生、家長、社會“三合一”青少年法制教育方法,保證青少年在九年義務教育期間完成普及基本法律常識的任務,另外鄉政府還每年聘請司法所人員為鄉校師生開設法律知識講座。
3、緊緊圍繞鄉委和鄉府的中心工作,積極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宣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特別是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相關的法律法規,宣傳與加入世貿組織相關的法律知識,宣傳維護社會穩定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其他社會發展迫切要求普及的各項法律法規,為改革、發展、穩定創造更加良好的法律環境。
4、堅持法制教育與法制實踐相結合,全面推進依法治理工作。妥善處理學法和用法的關系,制訂了鄉第三個依法治鄉五年規劃,積極開展“民主法治”村創建活動。2005年以大藏村為“民主法治”示范村,在全鄉開展了創建活動,促進了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提高了法治化管理水平,全面推進依法治鄉進程。堅持把普法工作與處理熱點、難點問題相結合,緊貼治安整治斗爭、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市場經濟秩序整頓、防“非典”等工作,開展針對性的法制宣傳教育。
5、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結合起來,把依法治鄉與以德治鄉緊密結合起來,促進民主法制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認真開展文明鄉的創建活動。
二、所取得的成效
(一)各項制度建設更加完善,依法行政自覺性進步提高。
1、建立了《領導班子學法制度》、《機關干部學法制度》、《青少年學法制度》等制度,使學法工作制度化、規范化。
2、建立完善了《鄉機關作風建設規章制度》、《便民手冊》、《領導干部述廉述職報告制度》等規章制度,切實開展政務公開,加強監督,建立制約機制,推進民主政治和干部作風建設;全面開展了民主法治村建設,完善了《村民自治章程》,保證了村級組織依法治理,順利完成了2003年和2006年的村級換屆選舉工作。
(二)全民法律素質提高,社會穩定,社會治安秩序明顯好轉。
1、五年來,鄉、村兩級干部廉潔自律,遵紀守法,沒有出現干部違法違紀行為。
2、民眾法律素質明顯提高,遇到糾紛能主動尋求法律幫助,五年來,鄉、村兩級共調節成功各類糾紛12件,全鄉沒出現群體性事件、集體上訪事件,社會穩定。
3、社會治安環境良好。五年來切實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堅持群防群治,堅決掃除“黃賭毒”等社會丑惡現象,確保了社會治安秩序。在我鄉范圍內無出現八類重大刑事案件,無出現青少年違法犯罪現象。通過《出入境管理法》的宣傳,我鄉偷渡出境現象得到明顯好轉。
(三)“民主法治村”創建工作取得顯著成績。
1、我鄉“民主法治村”創建工作以大藏村為示范村,創建率達100%。創建工作臺帳建設整齊規范,通過了市里的驗收;各村完善了《村民會議和村民代表會議制度》等規章制度,嚴格執行村務公開、村帳鄉代理制度。
2、通過創建各村級班子凝聚力進一步增強;干部與群眾之間的關系得到改善,聯系更加緊密;加強了監督管理,明確了村務公開監督小組的責任;村民民主法治意識進一步增強。
三、存在的不足之處。
開展“四五”普法以來,我們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績,但我們也清醒地看到我們的工作還存在著一些不足之處,具體表現在:
1、地處瑞安市西部欠發達山區,經濟貧困,教育落后,群眾素質普遍較低,法制意識基礎很差,給普法工作帶來很大困難。
2、部分村干部、黨員對普法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夠,認為這項工作只是“軟工程”,開不開展都看不出很大的區別,工作上有些懈怠,且本身法律素質就不高,不能起到學法、用法帶頭模范作用。
3、由于教學條件的限制,青少年學法形式稍顯單一,學習效果大打折扣。
困難與不足是客觀存在的,但相信經過全鄉全體干部群眾的團結一致、共同努力,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普法工作的進一步深入定能得到圓滿的完成各項任務。
以上便是我鄉“四五”普法工作的基本情況,成績是肯定的,但也面臨著一定的困難,我們當繼續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突出工作重點,全面推進普法工作向縱深發展,努力提高依法治鄉水平和全民法治素質,為創建我鄉的和諧社會提供一個良好的法治環境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