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分公司營銷渠道網點建設專項效能監察工作總結報告
(一) 營銷渠道網點建設中一些好的做法:
1、省公司相關部門對渠道網點建設工作高度重視,積極配合、主動協調、分工明確、責任落實。在渠道網點建設過程中,分別下發了相關的文件和規定,指導下屬單位進行渠道網點建設,使下屬單位有章可循,規范了管理,強化了監督,最大限度地減少了投資風險,保證了投資效益。
2、成都營銷中心在渠道建設中,嚴格堅持證件齊全,產權明晰的原則,對問題房堅決不予選用。同時,在建設過程中堅持“選點不談判,談判不選點”的原則(分公司選點,渠道中心談判)避免購租人情房等不廉潔的行為發生。同時,對所有中標合作伙伴,進行了階段性評估,對表現欠佳的或不按要求履行職責的合作伙伴按要求終止合作(先后有4家合作伙伴)。
3、巴中分公司為加快渠道建設,確保網點建設順利開展,保證建設質量,明確資金投入及人員管理等事項,結合巴中具體情況,先后制訂了《渠道網點建設流程》、《渠道裝修流程》等辦法以確保渠道網點建設的順利開展和按時完成。
4、德陽分公司根據分公司區域市場的特點,于XX年啟動了鄉鎮市場片區化管理,通過實體片區機構的建立、資源配置重心的調整、區域考核管理的跟進等一系列手段,逐步實現了對農村市場的深耕細作,有力支撐了農村合作渠道在當地市場的拓展與市場維護工作。
5、眉山分公司在渠道管理方面做的比較細致,為代銷商制做了統一
選號夾,有嚴格的代銷商準入機制,在渠道掌控上達到了“能進能出”。
6、資陽、瀘州、德陽、樂山等分公司為杜絕渠道建設、經營中的關聯交易,對市場相關人員提出了明確的回避原則,對違反規定的公司人員制定了嚴格管理措施。
7、資陽分公司在充分認識營銷渠道網點建設重要性的基礎上,結合資陽分公司的實際,制訂了資陽分公司的渠道建設按照“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加強管理、規范服務、保證專營”的總體原則,整合全市營銷渠道,并將其與大客戶服務、直銷工作緊密結合,形成“營銷+服務”模式,始終保持市場的主動權和領先優勢,真正體現中國移動通信“服務領先”優勢。同時,資陽分公司在營業廳合作商家的選擇上程序規范、透明,從新建設投入運營的營業廳在合作商家的選擇,已運營合作廳商家協議及后期重新對合作商家的選擇等環節,都采取了通過在區域內發布合作經營意向公示、公開投標、中標結果公布等相關措施,對合作商家提供公平競爭的機會,經營理念意識較強,對公司營銷政策配合力度更好的合作商家得到了脫穎而出的機會,強化了營業廳后期經營效益的發揮。
(二)營銷渠道網點建設中反映出的較為集中或突出的問題:
1、各分公司的渠道建設模式多為自建(租)他營模式,由公司控制口岸的使用權后,委托合作商家進行經營,在租賃過程中,各分公司都不同程度存在渠道網點“兩證”不全的情況。
2、大部分分公司采取了由移動公司名義租房,再轉租給合作商家,但租賃資金直接由合作商家支付給房屋業主,未經移動公司中轉。這其中涉及兩個租賃行為:移動公司租房與移動公司將房轉租,租房應由業主出具相關票據和轉租應承擔相關由此帶來收益而產生的稅金支付等問題,都給公司帶來了相應的稅務風險。
3、由于部分分公司項目完工后不及時送審,而是在需要付款或檢查時突擊送審、單項低于5萬元的工程沒有按要求打包送審而是采用零星送審、建設方或施工方與審計事務所配合不力等因素,造成部分渠道建設項目審計時間較長。
4、被檢查分公司大部分都能按要求對裝修進行招投標,并請監理單位或由分公司自行派人對施工過程進行監督;但有的分公司對工程既沒有進行招投標(主要是各縣分公司由于建設數量少和裝修金額小),也沒有請監理單位對施工過程進行監督。
5、關于渠道建設實際完成情況與計劃間的差異問題:在建設實施過程中,或多或少出現了超計劃建設的現象,但由于XX年省公司對相關營銷成本實行切塊處理,建設資金在分公司成本中具有剛性,出現了部分分公司實際建設費用超出年初計劃的情況。
6、從裝修項目的審計結果來看,審減金額普遍較大,南充分公司審減率達到了27%,暴露了施工現場管理力度不夠的問題。
7、部分營業廳的宣傳功能發揮較差,業務、品牌、服務等方面的宣傳海報、POP等資料張貼不足。而且,對宣傳單的擺放顯得不夠規范,簡單擺放在業務臺面上,顯得零亂,推薦重心、主次不突出,對客戶的業務引導效果不明顯。
8、各分公司都能按規定使用正規發票列賬,報銷簽字手續整理規范。但眉山分公司渠道建設資料中存在中標公司與施工單位名稱不一致,財務付款單位與裝修合同中內容不一致的情況。
9、南充分公司簽訂的租賃合同中,存在租賃人簽字與合同中不符、未標明租賃面積、沒有經辦人簽字等問題。
(三)幾點建議:
1、針對部分網點存在“兩證”不全的情況,要求各分公司為確保渠道網點使用的合法性,規避風險,盡快補齊“雙證”(即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