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政務公開工作總結
200*年,在市政務公開辦的指導下,在縣委、縣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下,經過全縣上下的共同努力,我縣政務公開工作進一步得到完善和發展。全縣56個縣直單位和18個鄉(鎮)都能夠根據市政務公開辦下發的《關于規范政務內容示意圖》的內容,全面實行公開。截止目前,全縣各單位共新增版面數200多塊,做到了內容全面、真實,使全縣政務公開工作全面實現規范化、制度化。現將有關情況總結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領導重視、措施得力,為推進政務公開工作規范化、制度化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今年,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進一步提高和加大了對政務公開工作的領導力度,成立了以縣長為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組長,由縣委副書記、縣紀委書記、常務副縣長任副組長,各有關單位一把手為成員的政務公開領導小組,進一步加強了對全縣政務公開工作的領導。年初,在全縣三級干部會議、政府全會、黨風廉政建設會等大型會議上,對這項工作進行了全面動員和部署。特別是在今年10月21日召開的全縣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動員大會上,縣長閆廷瑞、常務副縣長鄭茍留對進一步搞好全縣政務公開工作作了具體部署和要求。首先要求各級、各部門的領導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切實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把政務公開作為各級政府及其職能部門的經常性工作,不斷引向深入,提高到一個新水平。二是要堅持經常抓、長期抓,要進一步完善政務公開的各項內容,在規范上狠下功夫。依照市政務公開辦公室下發的《關于規范全市政務公開內容的通知》要求,該補充的盡快補充,該更換的要及時更換,不留空白,不留死角,把全縣政務公開工作納入經常化、制度化的軌道。三是堅持對外公開和對內公開緊密結合,整體推進。要保證公開內容的全面、真實,力戒形式主義,不斷提高政務公開質量。
(二)督查到位,確保實效。
為保證政務公開工作落到實處,今年11月中旬,根據縣委、縣政府的統一安排,從縣紀檢委、縣政府辦、縣政務公開辦抽調有關人員組成督導組,對各級、各部門的政務公開工作進行督促檢查。檢查中,對行動遲緩,搞半公開、假公開的部門和單位當面提出批評,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和完善;對公開內容豐富、全面的單位進行了表揚。同時,縣政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和推行政務公開的單位都設立了投訴電話和舉報箱,對不按政務公開內容承諾辦事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公開曝光,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確保我縣的政務公開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的全面落實。
(三)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公開辦事程序。
行政服務中心的建立是政務公開工作的深化和延伸。今年十月初,縣委、縣政府抽調有關人員對全縣許可、服務、收費等項目再一次大清查。根據《行政許可法》的有關要求,對各有關單位上報的項目進行一一核實,該取消的項目予以取消,該增添的項目增添。經過整理,最后確定全縣行政許可項目219項。并將縣直21個單位202項行政許可項目集中到中心辦理,實行“一站式”辦公,“一條龍”服務。同時公開審批內容,辦事程序,審批依據,承諾時限,收費標準,進一步規范了全縣的許可項目。著力克服了審批項目過多、過濫和效率低的弊端,改變了過去“門難進、臉難看,人難找,事難辦”的現象,從機制上強化對公開權力的監督,深化了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有力推動了全縣政務公開工作的進一步延伸。
二、取得的成效
(一)工作作風明顯轉變、服務和自覺公開的意識明顯增強。各單位在推行政務公開工作中,把政務公開工作作為落實“三個代表”的具體實踐,與全縣創建文明衛生城市、創文明單位、文明窗口和機關思想作風整頓結合起來。各窗口單位和公共服務行業的服務意識普遍增強、服務態度明顯改善。特別是執法部門“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衙門”作風問題基本得到解決。縣國土資源局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的辦法,主動邀請人大代表、縣法院、檢察院的有關同志座談,認真聽取他們對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對好的建議虛心接受并予以采納。在實際工作中,利用電視臺、報紙將擬出讓的土地、村民新劃宅基地條件、用地類型進行公示,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群眾的監督。縣公安局戶籍科,為方便群眾辦事,不僅把有關責任人照片、簡歷公開,而且把有關事項印成宣傳單或辦事須知單,置于辦事窗口,隨時為來辦事人員提供咨詢服務,受到了群眾的好評。
(二)辦事效率顯著提高。政務公開后,辦事對象可以對機關辦事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原來那種辦事要找熟人,機關辦事拖拉推諉等不正之風得到改變。各有關部門在辦理證照手續時,從簡化辦事程序入手,進行了有益的嘗試,使服務對象一次辦理。近段時期,各鄉(鎮)都在計生辦設了計生辦便民服務大廳,本鄉(鎮)辦事對象均在大廳內辦理有關事項和詢問有關計生方面的問題,減少了以往的辦事環節。群眾普遍反映,現在到計生辦辦事熱情多了、方便多了,快捷多了,過去跑幾趟不一定能辦成的事,現在基本上一次就行。縣國稅局、地稅局、縣交警隊等單位都設有本單位的收費大廳,方便群眾辦事,提高辦事效率。
(三)加強了黨風廉政建設,堵塞了腐敗之源。政務公開使政府決策事項和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向群眾一一公開,實現了“陽光作業”,提高了政權機關工作的透明度,加強了對權力運行過程的監督制約。如教體局開展政務公開工作后,把各類學校對學生收費標準、依據等一一向群眾公開,嚴格按照有關內容辦事,杜絕了以往那種給了好處亂辦事,不給好處不辦事的腐敗現象。同時,局機關、二級機構及各學區、各類學校工作人員自覺做到不請客送禮、不用公款參與高消費活動,遏制了鋪張浪費的現象,從源頭上杜絕了腐敗現象的發生,加強了黨風廉政建設,樹立了公務員的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