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工作總結
(7)、各考點均配備了有公安人員參加的專人專車接送試卷。
(8)、為進一步強化管理,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確保招生考試工作公開、公平、公正的質量,建立了考試監察組。每次考試,市教育局都抽調了機關干部組成監察組分到各個考點,配合省招委巡視組做好考點的組考工作和監察工作。
(9)、市、縣(市、區)、各考點均公布了舉報電話和設立了舉報信箱。
(10)、各考點大門口設有警示牌,所有監考人員、考生均不準帶手機、BP機等通訊工具進考點。
(11)、高考前夕,市招辦、市環保局、市交警支隊聯合發出通告:要求從6月5日至6月8日,禁止市區基建施工單位產生施工噪音,對擾民商業、工業、娛樂、生活噪音限定音量。英語聽力考試時,考點的有關路段,由交警實行交通管制,嚴禁各種機動車輛鳴號,并減速行駛,同時禁止距離各考點100米范圍內的建筑施工、各種高音喇叭、音響等噪音。市、縣(市、區)環保局公布了高考期間環境噪音舉報電話,為全體考生創造了一個良好的考試環境。(此通告免費在電視臺反復播放),今年高考正值預防“非典”非常時期,為了廣大考生及工作人員身體健康,明確規定考生家長不要聚集在考點門口,要求做到不送考、不等考、不接考。每次開考前和考試后均對考生進行體溫測量,并做好記錄。
(12)、每科考試期間,所有考生均不得離開考場,待本次考試結束后才可離開考點。
(13)、每科考試嚴格按照考試程序和考試時間進行管理,按時發卷,按時考試,從未提前或推后考試時間。
(14)、監考人員實行持“雙證”上崗制。為加強對全體監考人員的管理,各縣(市、區)招辦認真挑選監考教師,進行多次培訓,反復學習招生有關政策、規定、監考工作操作程序,合格者發給《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考監考資格證》和《普通高考監考證》,做到先培訓、后上崗。并要求各縣(市、區)招辦對監考人員每次監考情況進行總結,建立監考人員檔案,加強對監考人員的管理,強化了監考隊伍,嚴肅了考風考紀,杜絕了雷同試卷,保證了監考質量。
由于做好了以上幾項工作,我市各考點考試秩序井然,運轉順利;自1977年恢復高校招生以來,我市從未出現大面積舞弊現象和雷同試卷,個別考生違紀現象也控制在較低限度,得到省考試工作組的充分肯定,稱贊我市普通高考組考工作“考風好、考紀正”,社會普遍反映良好。
三、特困大學新生的資助
自96年以來,市委、市政府在努力改善學校辦學條件,提高教師工作、生活待遇的基礎上,認真貫徹《教育法》等法律規定,每年都從有限的財政經費中撥出一部分專款及教育行政部門多渠道的籌資,用于因考上大學而無錢交學費的特困生。市領導明確表示:決不能讓一個考上大學的考生因家庭生活困難而失學。資助款的發放,體現了黨和政府對特困生的關懷,使“寒門”學子圓了升學夢。
XX年的普招工作得到了全市各級領導、社會各界人士的關心和支持,今年所取得的成績是有關學校領導、老師、班主任以及全體招生工作人員共同努力、辛勤勞動的結果。然而,我們的工作還有許多不足之處,有待于來年中將繼續改進和完善。今后,我們將在市委、市政府、市教委的領導下,繼續發揚成績,加強試卷保密工作,加強考試紀律工作,加強考務管理工作,把工作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