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XX年上半年污染控制處工作總結
環保局XX年上半年污染控制處工作總結
年初以來,按照局工作部署,我處對自身目標進行認真分解、落實。負責起草了《松花江流域哈爾濱江段水污染防治實施方案(—2010)》,確定了“十一五”期間松花江流域哈爾濱江段治理的目標和任務;進一步完善了我市《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全面開展了飲用水源地整頓及工業企業污染防治工作,確定了32家限期治理單位,10家中水回用單位,30家節能示范單位;組織兩次大規模的工業企業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對80家存在問題的單位提出了整改要求。目前,各項工作正在進行之中,現將工作進展情況簡要匯報如下:
一、制定《松花江流域哈爾濱江段水污染防治實施方案》
年初,為進一步落實國家《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2010)》要求,我處組織制訂了《松花江流域哈爾濱江段水污染防治實施方案(-2010)》,并經市政府同意印發。“十一五”期間,我市將通過實施飲用水源保護、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建設、重點污染源治理、流域綜合整治、環境監管能力建設等五項工程,強化松花江水污染防控工作,確保流域水環境質量有較大改善。同時,經過我處大量的調查摸底,健全了我市工業企業污染治理項目庫。結合國家規劃,積極配合省、市發改委,將哈爾濱氣化廠等9個點源治理項目、朱順屯等3個飲用水源地保護區綜合整治項目及文昌三期等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報國家,爭取國家資金支持。目前我市三大類24個項目已納入國家流域治理規劃中,總投資約22.5億元,爭取國債支持6億余元。
二、進一步加強飲用水源地保護
(一)組織開展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劃界工作。經調查,全市共有35處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地表水和地下水)。目前,依蘭、方正等縣已經完成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劃界工作,已報我處備案,其他各區、縣(市)正在按要求進行劃界工作。
(二)組織對飲用水源保護區內污染源進行整頓。四方臺、朱順屯兩處飲用水源保護區內的放牧點已被取締,已對較大的度假村下達限期整改通知,目前度假村已確立治理方案,較小的度假村由道理區政府負責馬上搬遷;程家崗垃圾處理場的整治方案正在進一步論證之中。西泉眼確定了21家存在環境安全隱患的單位,其中在壩里的11家餐飲服務單位已確定了集中治理方案,現正在落實資金;壩外的6家單位限期治理,其余的4家單位計劃搬遷。磨盤山已形成了向市政府的匯報材料。
(三)繼續開展湖庫的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賓縣環保局多次組織有關部門及二龍山湖庫內的單位去吉林市松花湖進行調研考察,并最終確定了由吉林市環科院負責對二龍山13家企業進行治理,目前正在制定治理計劃。道里區正在組織對太平湖內的單位進行調查,7月初能夠完成。
(四)組織飲用水源地污染源治理項目申報工作。朱順屯、四方臺飲用水源地、西泉眼水庫、磨盤山水庫等保護區內的污染源治理項目共落實了1.24億的資金支持。
三、進一步加強工業企業污染防治工作
(一)繼續抓好限期治理工作,鞏固和提高工業企業穩定達標水平。年初以來,我們確定了包括哈爾濱氣化廠、哈藥集團制藥總廠、哈爾濱華爾化工有限公司、藍星集團哈爾濱分公司、中石油哈爾濱分公司等100家單位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改造項目。并依法對哈爾濱氣化廠、哈藥集團制藥總廠等超標、不穩定達標排放廢水的32家工業企業下達了限期治理通知,要求其在期限內限產、限排,安裝、改造或完善污水處理設施,實現廢水達標排放。同時,我們對哈航集團等50余家重點工業企業下達了限期治理通知,要求限期改造除塵器、型煤爐及清潔潔能源,實現煙塵達標排放,進一步提高除塵效率。
(二)加快推進工業企業的煤堆、灰倉等集中堆放場所揚塵防護設施建設。目前,哈藥、哈啤、世一堂等灰棚建設工程已完成;哈熱電廠已將粉煤灰儲灰場建設工程列入機組擴建項目及除塵系統改造的整體規劃中,并確定治理方案,報總公司審核通過后即開工建設;哈航廠外道線灰場已確定治理方案,正待集團審核通過后開工建設。其它企業灰棚、煤棚建設工程正在實施中。
(三)在醫藥、化工企業中開展環境行為評價試點工作。年初,我處組織22家市直管醫藥、化工行業企業召開工作會議,部署了環境行為評價試點工作,各企業已啟動該試點工作。下步,我們將組織有關區縣市環保局及相關企業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技術工作培訓班。
(四)在流域及重點工業企業中開展環境安全大檢查。根據國家、省有關要求,我處負責組織對流域、重點企業開展了兩次大規模環境隱患排查工作。3月13日至17日按照省、市環境保護與安全生產工作緊急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組織市安全、城管、水務、供排水等部門成立了三個環境安全隱患排查組,集中力量深入到各區、縣(市)和有關企業中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對77家存在問題的單位4月14日至4月26日,為進一步落實華建敏國務委員在我省考察批示精神,根據省委常委、市委書記杜宇新同志部署,我們組織在全市范圍內進一步開展了環境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對前階段排查出存在隱患單位整改情況進行了檢查,同時對化工、制藥、電鍍等210家企業進行了環境安全隱患排查,對存在問題的3家單位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見。這兩次排查工作,僅全市環保系統就出動1500余人次,檢查集中式飲用水源地35處,排查企業近千家。對存在污水處理設施運行不正常、無應急預案、應急設施不完善等環境安全隱患的80家企業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見,對存在違法行為企業分別予以了處罰、限期治理。目前已有40余家單位已完成環境應急預案制訂、污水處理設施改造、應急設施建設等整改工作。其它的正在整改之中,我處將加大督辦檢查力度,確保存在環境安全隱患單位按要求按時限完成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