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條例心得體會
某局領導學習兩個條例心得體會-領導干部要努力實踐“為民、務實、清廉”
根據上級黨委開展兩個“條例”學習活動的有關要求,我著重學習了《中國共產黨章程》、胡錦濤、吳官正同志在中紀委三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和工作報告;《中國共產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及省紀委宣教室印發的《兩個“條例”專題紀律教育讀本》。結合工作崗位,進行了對照檢查,充實了自己,提高了思想覺悟,告誡自己,作為一名黨員干部,在工作、生活、學習中,要不斷提升自己,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權力觀,增強廉潔自律,立黨為公,執政為民,干凈辦事,拒腐防變,依法辦事的意識。這次學習頗有心得。
一、制定黨內監督條例是黨風建設和反腐倡廉的迫切需要。從目前情況來看,在我們黨內黨風建設和廉政建設的形勢是很嚴峻的。黨內外群眾的反映是強烈的,黨內的不正之風,腐敗的案件;在所處分的干部當中,高中級干部受處分的比例明顯高于普通黨員,盡管腐敗分子是極少數,但是危害很大。特別值得注意的是,一些領導班子的主要負責人犯罪數量明顯增加。從當前來看,黨風不正和腐敗現象蔓延的原因當中,體制上的弊端,監督不利,紀律松弛是重要的原因。所以說,預防腐敗的自身,加大反腐敗的力度,出臺兩個《條例》這是我們黨的建設的需要,是黨的制度建設的需要,是反腐倡廉的需要。
二、落實好兩部重要“條例”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必然要求。
黨在新世紀、新階段的奮斗目標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自十三屆四中全會以來,黨中央始終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作為全黨的一件大事來做。吳官正同志在中紀委三次全會報告強調:“以‘三個代表’為指導,必須堅持懲防并舉、注重預防。去年12月黨中央發布了兩個條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這是目前黨內最重要的兩部法規,這對于規范我們黨內監督任務,從嚴治黨、提高拒腐防變能力和抵御風險的能力將發揮極其重要的作用。從嚴治黨,關健在領導。作為一個黨員,特別是具有領導身份的黨員干部,在不斷加強黨性的學習和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同時,必須帶頭學懂學好這兩部《條例》。因為從嚴治,就是要治理不正之風,優化育人環境、保證教育的持續、健康的發展,這就需要我們的領導干部轉變觀念,落實政策、去指導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倡廉的工作;需要我們的領導干部不斷提高自身素質,不斷改進作風、率先垂范。而這兩部《條例》就是我們領導干部的最好的行為基準。因此條例在監督的對象上也就突出了黨的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黨委班子成員,尤其是黨委負責人。我作為本企業的黨委書記,并主管企業的黨風廉政建設,更要先行學懂、學好兩個《條例》,否則,就不是一名合格的黨員,更不是一名合格的基層黨組織的領導干部。
三、從嚴治企,重在建立健全監督制約的長效機制。
我局多年來尚未發現一例領導干部及親屬廉潔方面的違法違紀問題,這都應有賴于不斷建立和完善監督制約的長效機制上。如領導班子的民主生活會制度、民主評議黨員制度、干部的廉政制度、職代會制度、局務公開制度、選拔任用干部制度、重大事項的議決制度,以及上級領導對下級領導的談話制度等。目前需要進一步建立完善情況反映制度、重大決策征求意見制度、干部任職前的腐政談話制度和誡勉談話制度等,與此同時要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擴大監督隊伍,并對他們不斷強化知識業務的培訓,以此提高他們的堅持原則的能力與水平,建立健全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有效的評估體系等。
四、加強黨性學習,塑造高尚的人格。
有一位哲人說:“不一定能使自己偉大,但一定可以使自己崇高,這種崇高就是人格的崇高。”人格的崇高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慎獨,當一個人獨處而無人監督情況下,他能嚴格自律、遵守原則;二是個人品行要高出職業要求的一般水準。如為政者,廉潔奉公;授業者,為人師表;行醫者,救死扶傷;這是最起碼的職業道德。人格的崇高,是黨性最基本的要求。但要保持人格的崇高,作為一個共產黨人最有效的方法就是不斷增強自身的黨性,不斷重溫黨章,入黨誓詞;切實履行黨員的八項義務、八項權利,任何時候都要謹記“八個堅持、八個反對”。總之加強黨性的自我學習,自我教育是每一個黨員為之不斷學習、不斷實踐、不斷改善世界觀的過程。只有這樣才能做到組織上入黨、思想上入黨。從而永保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作為一個黨的干部,特別是黨的基層負責人,更要在黨性的自我學習,自我教育方面,塑造高尚的人格方面,起到表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