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修訂宣傳工作總結
三是重點抓了出入境檢驗檢疫系統行政處罰程序建設。根據近年來出入境檢驗檢疫系統行政處罰案件業務量上升較快的趨勢,商檢法及其實施條例修改后對行政處罰案件也有新的要求,原有的行政處罰程序管理規定需要進一步完善,法規司組織系統有關專家對《出入境檢驗檢疫行政處罰實施辦法》進行了修訂,重點是進一步完善了方案、調查取證、聽證、處罰等工作程序和行政處罰文書格式。
根據完善行政機關內部監督制約機制的要求和工作需要,配合人事司在檢驗檢疫機構設置稽查處的試點工作,探索建立專門的案件調查機構和案件審理機構,提高行政案件辦理效率,確保案件辦理流程科學規范。
(二)繼續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
一是為了保證行政許可法在質檢系統的貫徹實施,總局黨組把對該法實施情況進行檢查作為今年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
一項重要內容。按照總局黨組的要求,總局先后下(轉)發了《關于對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進行執法檢查的通知》(國質檢法函〔〕178號)、《關于轉發<監察部關于監察機關對行政許可法貫徹執行情況開展監督檢查的意見>的通知》(質檢辦法〔〕111號)和《關于貫徹實施行政許可法抽查方案的通知》(質檢辦法函〔〕158號)等三個文件,按照部署,在各地自查的基礎上,總局組織6個檢查組分赴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質量技術監督局和12個直屬檢驗檢疫局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的情況進行了抽查。通過這次檢查,了解了全系統的總體情況,摸清了底數,發現了問題和不足,為總局下一步工作提供了思路,明確了重點、指明了方向。同時也發現了各地的好典型、好經驗和好做法,這次執法檢查達到了預期的目的。
二是法規司進一步研究制定加強后續管理的措施,切實做好行政審批項目的后續監管工作。配合新修訂頒布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條例》、《商檢法實施條例》的貫徹實施,調整部門行政審批依據;及時對衛生司、認監委的7個許可項目公示的審批程序進行了修改,進一步規范審批程序;總結動植物檢疫審批等項目電子審批的實施經驗,加快行政許可信息化建設;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對權力的制約。
三是隨時掌握國務院的最新改革動態的同時,密切關注系統的相關情況,對系統進行了專項調研,起草了《國家質檢總局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行政許可法的實施意見》。
(三)抓好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例分析,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根據幾年來審理行政復議案件的經驗,幾乎每一起行政復議案件都或多或少地存在著一些問題,通過開展對近年來發生的行政復議、訴訟案件分析,特別是將敗訴案件作為重點分析對象,查找出系統業務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結合這些案件所在的問題,指導系統行政執法工作做到依法行政。法規司整理了全國上報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案例,從中選取了有代表性的、有指導意義的案件進行了分析、匯總,針對每一起行政復議案件的審理過程中發現的業務工作的不足,及時向業務管理部門提出工作改進建議,從源頭上解決發生問題的因素。同時將質量技術監督系統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典型案例匯編成冊,下發各地方質量技術監督局指導其行政執法工作;選取出入境檢驗檢疫系統的突出案例,在《國門時報》上開辟以案說法專欄,加強對檢驗檢疫行政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
通過提高行政執法人員執法水平,規范行政執法行為,總局審理行政復議案件逐年較少。截止到目前,受理行政復議案件1件,正在審結過程中。協調處理直接總局行政訴訟案件3件,均未立案。對總局下屬單位訴訟案件進行業務指導。指導業務司(局)、地方局案件調查及行政處罰22件。處理投訴、申訴等非行政復議案件40余件。
三、普法工作取得實效
(一)認真作好法規宣貫培訓工作。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商檢法實施條例》發布后總局及時召開條例宣貫工作會議,會上總局領導作出了重要的動員講話。分別于10月27日至10月31、11月8日至12日,分兩期在北京和廣州對系統南北兩片的業務骨干進行了《商檢法實施條例》培訓,對條例的基本原則、基本精神和基本制度進行了概括性的敘述,并對條例逐章逐條進行了講解。
組織召開了一期新規章培訓研討會,向省局法規、執法人員宣貫了近期頒發的新規章6件。
(二)認真做好“四五”普法總結驗收工作。
XX年是“四五”普法的最后一年,法規司一是制定發布了總局“四五”普法驗收方案,對江蘇、江西、廣西進行了檢查驗收。二是對全系統“四五”普法工作進行了全面總結,向全國普法辦遞交了書面報告。三是對“四五”普法先進表彰工作進行了部署和安排。
(三)開展了紀念普法二十周年系列活動。
為配合紀念普法二十周年,總結質檢法制工作,法規司一是設計制作了質檢法制宣傳畫發放全國質檢系統、大力宣傳質檢工作;二是舉辦了質檢依法行政成果展;三是開展了質檢法制工作論文征集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