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工作總結
一、抓規范管理,保護合法,制止非法。針對我區宗教工作的實際,我們將規范管理做為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一是開展宗教事務專項整治工作,對全區22處宗教活動場所“關閉一批、取締一批、補登一批”,通過了省、市宗教工作領導小組的檢查、驗收。二是指導觀音閣、東勝寺兩處宗教活動場所按《宗教事務條例》的要求規范管理,辦理登記手續。
二、抓隊伍建設,提高干部素質和依法行政水平。二是開展了為期2天的《宗教事務條例》培訓。全區三級宗教工作干部、各宗教活動場所負責人共66人參加了培訓。三是組織區、鎮(處)宗教工作干部參加市宗教局的學習班。通過培訓、學習,大大提高了干部素質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務的水平。
三、抓法制宣傳,維護社會穩定。一是做好新《宗教事務條例》宣傳工作,翻印并督促在各鎮(處)、村(居)張貼《宗教事務條例》。
四、加大對宗教活動的指導監管力度,查擺矛盾和不穩定因素,做到未雨綢繆,防患于未然。調查統計68處宗教活動場所房產、土地使用狀況;走訪了昌東、麻丘10個村,采取“聽、看、查、訪”的形式核查了各宗教活動場所;指導了多信教群眾參加的護國寺大雄寶殿上梁慶典、500多信教群眾參加的麻丘集鎮基督教堂開堂儀式,確保了廣大信教群眾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協調解決滁槎基督教堂改建事宜;做好“五•一”期間維護宗教界穩定的工作。
一年來,宗教工作開始向正;、規范化、法制化邁進,但仍然存在著一些問題。一是宗教界興辦自養企業的積極性還沒有調動起來。二是民間信仰尚未形成統一、規范的管理方式,存在一定的隱患。
XX年工作打算:貫徹落實《宗教事務條例》,圍繞“穩定”這個主題,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促進全區精神文明建設,依法加強對區內宗教事務的管理。
一、加大宣傳力度,利用各種宣傳工具和手段,大力宣傳黨的宗教政策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
二、規范對宗教事務的管理;協助宗教團體加強宗教界內部的自我管理,防止出現非法宗教活動;完善“三級網絡、兩級責任制”,建立長效管理機制。
三、定期走訪宗教界人士,虛心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鼓勵他們積極參加三個文明建設,開展爭創“好市民、好信徒”的活動;教育信教群眾搞好團結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防止信教與不信教群眾之間、各種宗教信徒之間發生糾紛;指導他們為發展本地經濟、建設美好家園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