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治理商業賄賂第一階段工作小結
煤礦治理商業賄賂第一階段工作小結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局《關于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通知》(煤安黨字()14號)精神,分局黨總支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多次召開專題會議,本著認真研究學習、嚴格貫徹落實的原則,在充分認識理解治理商業賄賂的重要意義的基礎上,扎扎實實地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按照四個階段規定動作要求,第一階段,我們在反復學習領會省局《關于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通知》和李局長的講話精神基礎上,對分局的各項工作做了認真仔細的回顧,特別是在對依法行使煤礦安全生產行政審批和監察執法有無違規、違法和不當執法行為,是否存在參與或干預煤礦企業和中介機構謀取不當利益、索賄受賄行為,是否在安全監察工作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及不積極履行職責的行為等方面進行了重點查擺,并按要求制定了自查方案,確定了淮北監察分局治理商業賄賂工作的重點內容和方式,較好地完成了第一階段省局統一安排的規定性動作。現將淮北監察分局第一階段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 加強領導,廣泛動員。
為更好的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分局多次召開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局長辦公會、黨總支委員會和支部黨員大會,專題研究布置如何開展好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于XX年7月17日成立了由分局局長為組長,黨總支副書記為副組長,分局各監察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領導小組,下發了《關于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通知》(煤安監黨 []11號)文件,明確提出分局治理商業賄賂的總體要求和指導原則。
1、總體要求:以扎扎實實地做好自查自糾不正當交易行為、依法查處商業賄賂案件和建立健全防治商業賄賂的長效機制為主要內容,以認真落實《局黨組關于貫徹〈實施綱要〉具體意見》、貫徹“九條紀律”和一系列規定為抓手,切實開展好商業賄賂治理工作,務求實效。
2、指導原則: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積極預防、統籌謀劃、有序推進的原則。明確工作重點,解決突出問題。嚴格把握政策界限,分清正常執法活動與干擾企業經營活動、正常監管與干預中介機構業務活動、正常商業交往與不正當交易行為的不同性質,認真區分對待。既要堅決糾正、從嚴懲治,又要立足長遠、深入探索和建立有效預防的措施。
3、成立組織:分局成立了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分工,認真排查摸底。在第一階段中,充分利用分局學習會、調度會、每天晨會、監察業務會議、執法分析會議等多種形式,學習貫徹省局有關文件精神和黨中央有關治理商業賄賂工作的重要指示,積極宣傳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形成濃厚的治理商業賄賂的氛圍。
二、突出重點,周密分析。
結合省局李局長在局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精神和《關于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通知》(煤黨字()14號)文件要求,分局治理商業賄賂工作領導小組在周密分析和廣泛調研的基礎上,提出了當前分局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的自查自糾工作的重點內容是:對依法行使煤礦安全生產行政審批和監察執法有無違規、違法和不當執法行為;是否存在參與或干預煤礦企業和中介機構謀取不當利益、索賄受賄行為;是否在安全監察工作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及不積極履行職責的行為等。具體概括為以下15個方面:
1、在建局以來固定資產(包括車輛、儀器儀表等)是否建檔登記,手續是否規范;
2、分局辦公設施設備、辦公用品、印刷(大宗)等采購行為是否規范;
3、監察車輛的維修、保養和運行使用中有無違規違紀行為;
4、在分局的基地建設中的資金運作和行為是否規范;基地建成時辦公用品采購活動中的資金往來和行為是否規范;
5、依法對煤礦監察執法工作中有無違規、違法和不當執法行為,有無玩忽職守、失職瀆職及不積極履行職責的行為,有無收受現金、有價證券、禮品的行為,對拒收不掉的是否按規定上交;
6、在安全生產許可證初審、安全專篇審查等工作中有無違規、違紀行為;
7、是否有干預或從事安全評價、檢測檢驗等活動,或收受安全評價機構、企業的錢物的問題;
8、在對檢測檢驗機構、安全評價機構進行資質認證和監督管理以及在煤礦安全標志的審查等工作中有無違紀違規行為;
9、在安全培訓四級機構資格認定工作中有無違規收取費用行為;
10、在各次事故調查處理過程中有無行賄受賄等影響公正處理的行為。
11、違法違規入股辦礦、入股辦廠和提供有嘗技術服務的問題;
12、在節日和婚喪嫁娶等事宜中有無收受禮金的行為。
13、有無向監察對象集資、攤派、推銷產品和利用職務之便為個人或親友謀取私利的行為。
14、各次實施的停產整頓、大額行政罰款等行政處罰中有無行賄受賄等影響公正處理的行為。
15、其他方面存在的商業賄賂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