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信訪年終總結
今年以來,我縣認真貫徹落實省、市關于做好信訪工作的一系列重要精神,堅持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出發,高度重視和加強信訪工作,扎實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和縣委書記、縣長大接訪活動,及時解決人民群眾反映的各類突出問題,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規范信訪秩序,不斷創新信訪工作機制,建立了暢通、有序、務實、高效的信訪工作新秩序,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創造了良好的社會環境。1——12月份,全縣共接待受理群眾來信來訪1126件(人)次,較去年同期的1258件(人)次下降了10。其中,來信8件,較去年同期的10件下降20;單個訪214人次,較去年同期的225人次下降了5;集體訪55批904人次,較去年同期的60批1023人次分別下降了8和12;集體訪占信訪總量的80。去市上訪4批97人次,沒有發生赴省進京上訪。辦理省、市交辦案件4件,現已辦結上報,縣立案件67件,辦結65件,結案率為97,一般信訪問題的查處率達90以上,信訪總體形勢明顯好轉。現就全年的信訪工作總結如下:
一、深入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確保實現“一控制、兩下降”工作目標
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是有效化解社會不和諧因素的一項重要措施,是維護社會穩定的基礎性工作。我們按照省、市關于維護社會穩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堅持以人為本,積極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切實解決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矛盾和問題。一是及時傳達貫徹全市維護社會穩定暨信訪工作會議精神。4月23日,全市維護社會穩定暨信訪工作會議召開后,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及時召開縣委常委擴大會議學習貫徹會議精神,于5月13日召開了由全縣各級各部門負責人300多人參加的全縣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會議,認真學習傳達了全市關于維護社會穩定工作會議精神,詳細安排部署了全縣維護社會穩定的各項工作。二是深入開展“百日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活動”。我們按照“排查得早、發現得了、控制得住、解決得好”的要求,堅持“預防為主、教育疏導、依法處理、防止激化”的原則,以排查解決因企業改制、征地拆遷、代課教師、復退軍人、退耕還林、城鎮“女子戶”、鄉鎮“八大員”等引發的信訪問題;涉法涉訴和社會治安引發的信訪問題;各類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引發的信訪問題;一些部門和干部不作為、亂作為引發的信訪問題為重點,每季度組織力量進行一次全方位、拉網式排查,及時摸排掌握了一些可能引發集體上訪的重點事、重點人和一些苗頭性、動態性問題,做到了未訪先知、接訪有備。全年全縣共排查出各類信訪案件97件,對排查出的問題,我們堅持能調則調、案結事了原則,綜合運用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等手段,堅持“三位一體”,超前主動地做理順情緒、化解矛盾的工作,妥善協調處理了部分征地補償、城鎮拆遷改造等一大批重點信訪案件。
二、健全完善信訪工作制度,建立信訪工作長效運行機制
一是堅持領導信訪接待日制度和預約接待制度。各鄉鎮把本鄉鎮逢集日確定為領導信訪接待日,實行分級接待、歸口辦理。對涉及面較大的案件,在每周一的縣級領導信訪接待日進行集中接待辦理。對確因問題復雜,需要相關部門協調辦理的,由鄉鎮或歸口部門報信訪局分類匯總梳理后,確定為縣級領導信訪預約接待事項,并向來訪代表告知接訪領導、職務和具體接待時間、地點,通知相關部門和鄉鎮主要領導參加接待,做到了群眾信訪有人接、有人管、有人辦。對縣級領導接待的信訪事項,以紀要形式下發落實,按照大案兩個月辦結、一般案件一個月辦結、急案速查速結的要求,逐案制定措施,落實責任,確定專人跟蹤督辦、協調,保證了信訪案件能夠按期辦結。全年,縣級領導信訪接待日共接訪群眾87批278人次,受理各類信訪案件87件,辦結85件。二是堅持信訪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堅持每月至少召開一次信訪工作聯席會議,聽取匯報,分析形勢,研究解決信訪工作中的突出問題,協調處理來縣赴省市越級訪、集體訪、重復訪等重大信訪案件。今年以來,共召開信訪聯席會議12次,協調處理重大信訪案件8件。三是建立和完善信訪案件督查督辦制度。對中、省、市交辦案件和縣立重點信訪案件,按照“一個案子、一名領導、一個專門班子、一套工作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落實包案領導和辦案部門的責任,限期辦結上報,做到了信訪案件件件有著落、事事有交待、案案有結果。同時,縣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于縣級領導信訪接待日接訪事項辦理情況的通報》,對重視查辦的單位進行通報表揚;對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辦理工作不及時導致引發群眾越級上訪、群體性事件或造成不良影響的單位,在全縣予以通報批評,有力地推動了信訪問題的妥善解決。四是堅持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期間信訪值班制度。針對今年中、省各種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較多的實際,縣信訪局在搞好日常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同時,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在重要會議召開和重大活動舉辦期間,屆時派信訪主管領導到現場值班,確保信訪工作不出問題。今年以來,先后參加了各類會議值班10余次,圓滿完成了工作任務。五是建立信訪工作目標責任制。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全面推行了信訪工作目標責任制和鄉鎮、部門“一把手”負責制,把信訪工作納入各鄉鎮、縣直有關部門年度工作目標進行考核管理。年初,縣政府與各鄉鎮、縣直有關部門簽訂了信訪工作目標責任書,明確各鄉鎮、各部門一把手是本鄉鎮、本部門信訪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信訪工作負總責、親自抓,真正做到了責任、措施、工作“三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