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年編辦工作年終總結
市編辦:
XX年,縣編辦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市編辦的具體指導下,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編制工作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的指導方針,按照省、市編辦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的總體部署和要求,緊緊圍繞年初制定的各項工作目標,強化機構編制管理,狠抓落實,努力工作,不斷創新,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項工作任務。現將XX年的工作總結如下:
一、推進和完善鄉鎮機關事業單位機構改革
(一)為了加強基層政權建設,切實減輕農民負擔,提高鄉鎮工作效率,推動我縣新農村建設又好又快的發展,按照市人事局、市編辦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我縣實際,開展了鄉鎮機關事業單位機構改革。縣編辦對城關鎮等16個鄉鎮機關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方案批復后,緊緊圍繞轉變政府職能開展工作。
(二)進一步加強對鄉鎮機構改革的跟蹤指導,深入了解改革的進展情況,研究解決改革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先后深入各鄉鎮監督和指導開展規范機構、工作職位(崗位)設置、人員編制核定、競爭上崗和編制實名制管理登記等工作。
(三)繼續落實《中央編辦關于嚴格控制鄉鎮機構和人員編制的通知》要求,對鄉鎮機關事業單位機構進行了整合和調整。行政撤銷內設機構,按編設置職位,以職定位,責任到人,各負其責。事業單位整合為“四個中心”,即農業服務中心、人口與計劃生育服務中心、社會事務服務中心、財經工作服務中心。
(四)重新核定了各鄉鎮的編制和領導職數,共核定行政編制434名,工勤編制46名,事業編制617名,黨政領導職數177名。做到了全縣鄉鎮機構編制的總量控制。
二、繼續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切實加強機構編制管理
按照轉變職能,強化服務、改革管理、提高效率的要求,按市縣安排,積極參與國土、司法、行政服務中心、獸醫體制、公安等重點領域的體制改革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于進一步加強機構編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強化對機構編制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對機構編制的控制和管理,始終堅持機構編制管理“三個一”審批制度,即“編辦一家單位承辦,編委主要領導一支筆審批,編委一家行文”,嚴肅機構編制紀律。
(一)今年以實施公務員法為契機,進一步強化對黨政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的管理工作,認真貫徹實施《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機構設置和編制管理條例》,完善管理制度,嚴格審批程序。
在機構編制管理方面,提交縣委縣政府新成立機構9個,更名機構2個,上報市編委待批機構6個,調整了交通局等3個單位的行政編制、機關事務科等8個財政撥款單位和自來水公司等4個自收自支單位的事業編制,重新核定了有線臺人員編制。
(二)落實編制實名制,嚴格按照核定的編制數額、性質和結構要求確定在編人員,對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實行編制實名制管理,完成全縣215個單位7731人的編制證建檔、公告和發證工作。充分應用信息技術手段,逐步轉變機構編制管理模式,進一步充實完善了“**市機構編制管理數據庫”,實現市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