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法院工作總結
1、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人民法院教育培訓工作,提高法院隊伍整體素質和司法能力,推進人民法院工作科學發展,結合我盟法院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實際,研究制定并下發了《—XX年全盟法院教育培訓規劃》;
2、借助最高法院、自治區高院及盟委黨校培訓平臺,年初以來先后完成法官晉級培訓、預備法官培訓、傳統教育培訓、量刑規范化培訓、行政審判培訓、處級領導干部培訓等共10余項、全盟兩級法院共有180多人次參加培訓;中院、基層法院自行組織各類培訓546人次;其他培訓23人次。
3、舉辦了新考錄公務員崗前任職培訓班。4月19日至23日,在盟委黨校舉辦了全盟法院系統新考錄公務員崗前、任職培訓班。來自全盟各基層法院及中院的49名新考錄公務員參加了培訓。培訓采取面授與學習參觀相結合的方式,邀請盟委黨校的教授為學員們講解有關國家規劃、盟委(擴大)會議精神解讀、司法裁判職責的本質、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等方面的內容,同時組織觀看警示教育錄像片,增強學員的廉潔自律精神。期間21日舉辦“新崗位工作學習收獲及如何迎接新環境、新任務的挑戰”、“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座談會。通過培訓,不僅使剛剛加入法院隊伍的新考錄的公務員更加清楚了自身的崗位要求,自覺繼承和大力弘揚自力更生、艱苦奮斗,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改革創新,忠誠使命、無私奉獻的光榮傳統,進一步增強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政治認同、理論認同、感情認同,始終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方向,更增強了他們的責任意識和團隊精神。
(五)全面落實干警職級待遇,凝聚力量,鼓舞斗志
1、協助地方黨委做好法院系統黨的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特別是所屬基層法院領導班子的考核及班子的配備等。
2、XX年,完成全盟法院系統上報法官等級審核工作。共24人,其中高級法官變動6人、一級以下晉級法官13人、首次評定法官5人。
2、XX年,完成初任法官審核工作和上報法律職務變動人員共10人。
3、根據自治區黨委、高院聯合發文《關于開展法官短缺問題調研活動的通知》精神,完成了1萬字的《興安盟法院系統關于法院法官短缺問題調研情況的報告》,填報調研表格10余份。摸清全盟法院各類人員現狀,及人數。已于3月份向自治區黨委調研組作了專題匯報。另完成對法官維權等問題的專項調研并報高院。
4、完成了XX年考錄計劃上報和XX年新考錄公務員補錄工作。
(六)積極開展崗位練兵活動
今年根據中院黨組工作部署,按照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構建和諧社會、實踐“公正與效率”世紀主題的總體要求,以增強全體干警的司法能力、司法水平,提高人民法院維護和諧穩定、保障經濟建設、維護群眾根本利益的綜合實力為主要目標。在全盟法院系統組織繼續開展了“崗位練兵”活動。目前觀摩、評比、通報等各環節工作已完成。
(七)參與修訂了全盟法院考評目標,全面提升全盟法院工作水平
根據中院黨組部署,政治部依據自治區高院的績效考核標準,參與制定并下發了《興安盟中級人民法院關于XX年度基層法院目標管理績效考核辦法》、《興安盟基層法院XX年度績效評估考核標準》和《中院機關XX年度績效評估考核標準》。同時成立了績效評估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
年初已全部完成與基層法院和中院各部門的目標管理績效考核責任狀的簽訂工作,同時,在政治部宣教科成立推進組,印制推進表,按季對基層法院和中院各部門進行檢查、考核。
(八)進一步加強了對人民陪審員的管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陪審員管理辦法(試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于人民陪審員選任、培訓、考核工作的實施意見》,進一步做好了全盟基層法院XX年度人民陪審員的管理、培訓、選拔、任命等工作。通過培訓提高陪審員履行職責的能力。特別協調有關部門,做好人民陪審員的保障工作,全面調動人民陪審員參與審判的積極性,發揮陪審員的作用,提高法院公信力。
(九)推進對口聯系,加強對下工作指導
此項工作我們與高院、中院黨組要求相結合,與“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司法為民”主題教育實踐活動相結合;與中院以前年度實施的領導聯系點制度相結合;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黨風廉政監督員“一對一”聯系制度相結合。進一步完善了中院領導干部聯系點制度和拓展了領導聯系點工作范圍。
一是制定并下發了《興安盟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在“發揚傳統、堅定信念、執法為民”主題教育實踐活動中建立領導干部聯系點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