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法院工作總結
三是加強基層隊伍建設。做好定向培養人才的考錄和實習、分配工作。積極協調落實《公開選拔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人選的暫行辦法》,利用空編為基層法院初任法官任職人選,并形成長效機制。
四是做好其他管理工作。如完善法官職業保障,積極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持,提高干警的職級待遇。認真做好新版法院人事信息管理系統推廣應用。加強離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和關工委工作等。
6、在人事制度上
一是加強人才資源開發引進和有效配置。認真落實《全國法院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綱要(-2020)》確定的各項任務和措施,建立人才庫,推進法院系統人才隊伍基礎建設。
二是大力推行競爭上崗制度,建立完善競爭性選拔干部工作機制,提高選任用人公信度。
三是配合高院推進人員分類管理制度改革。
7、在自身建設上
以創建學習型政治工作建設為平臺,加強全盟兩級法院政工干部的教育培訓和實踐鍛煉,提高隊伍綜合素質,強化服務意識,改進工作作風。
特別是加強調研工作。及時總結基層法院先進經驗和管理理念,不斷提升全盟法院政治工作管理水平和服務審判執行工作和政事務管理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