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司法所工作計劃
在新的一年里,來看看司法所工作計劃吧!下面是第一范文網小編收集整理的司法所工作計劃,歡迎閱讀。
司法所工作計劃篇一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黨的xx大和市局會議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緊圍繞鎮政府黨政中心工作,大力加強基層依法治理,全面貫徹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緊緊圍繞發展地方經濟和維護社會穩定的主題,推動“六五”普法開局發展,認真開展各項司法行政業務,大力推進創建“平安”進程,為我鎮的平安建設發揮應有的職能作用。
二、工作目標
進一步規范司法所、規范調委會和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創建工作,使該項工作均達上級要求,努力爭創“人民滿意司法所”,逐步建立村級司法行政工作室,繼續開展“司法所進萬村大服務”活動,力爭并保持司法行政各項業務居于全市上游。
三、工作任務
(一)抓普法,推進依法治鎮工作深入開展
20xx年是 “六五”普法的開局之年,是開展平安創建活動的關鍵的一年。法制宣傳工作按照“六五”普法規劃和依法治鎮規劃的總體要求,著力打造改革發展的法治氛圍。
1、圍繞中心工作開展相關法律法規宣傳。今年我們將以廣播、櫥窗、橫幅、標牌、標語等媒體為主渠道,法制宣傳咨詢臺為依托,傳統形式與現代手段相結合的社會法制宣傳模式,突破就普法而普法的淺層次運作,為經濟發展打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2、繼續抓好重點對象的學法。進一步完善領導干部學法制度,健全學法培訓、學法筆記、學法考試和學法登記制度,提高領導干部依法決策、依法行政、依法辦事的能力。繼續抓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充分發揮法制副校長的職能作用。加強對企業管理人員及營銷人員的法制培訓等相關法律的普及。
3、不斷創新宣傳形式,鞏固拓展宣傳陣地。嚴格按照區普治辦的工作部署,結合實際,以創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為工作重點示范點的數量和質量均符合上級有關要求。強力推進“平安欄桿”的創建工作和依法治鎮的工作,完善村民自治,調動基層干群學法用法的積極性,增強法制觀念和依法辦事的能力。
(二)抓基礎,加強網絡建設,全力維護社會穩定。
1、加強人民調解工作。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在維護社會穩定中的“第一道防線”作用。按照上級有關部署,成立由黨政統一領導、鎮綜治辦牽頭協調、司法行政為主、有關部門參與的社會矛盾糾紛調處中心;構建并完善“大調解”機制。規范化鎮調委會、規范化村級調委會的建設始終貫穿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高質態運行的理念。加強對村級調委會的工作指導力度,加強基層調解員的業務培訓,堅持重大糾紛快報制度和社情分析制度,做到抓早抓小抓苗頭,努力從行政執法的源頭減少矛盾糾紛,確保年內無上訪、集訪,矛盾糾紛調解率100%,調處成功率達95%以上,著力提高人民調解工作實效。
2、強化司法所規范化建設。按照省司法廳規范化司法所“五有”、“六統一”的要求,立足我鎮實際,在申報規范化司法所的基礎上,爭取鎮黨委、政府的關心和支持,進步規范司法所軟件建設。
3、落實各項幫教安置、社區矯正工作措施。進一步加大刑釋解教人員回歸銜接和管理力度,定期召開例會,明確職責,各項工作做到有安排、有措施、有檢查、有結果,及時向上匯報情況。做好刑釋解教人員的就業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減少刑釋解教人員的重新犯罪率。探索并做好社區矯正工作,認真抓好社區矯正對象的移交、銜接和管理確保社區矯正工作扎實有效進行。
4、做好信息調研工作。以信息化建設為牽引,時刻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抓住重點,及時向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報送反映我鎮司法行政服務經濟發展、改革開放和維護社會穩定等方面動態的信息,力求上報原創信息,努力提高信息質量,力爭圓滿完成年初區局下達的工作任務。
(三)抓業務,全力推進“平安”創建工作
認真貫徹落實我鎮關于開展“創建平安”活動的實施意見,按照創建的總體要求,扎扎實實做好各項司法行政工作,確保穩定的社會環境、良好的治安環境、誠信的發展環境、安全的生產生活環境等五大環境建設取得新的成就。
(四)抓隊伍,不斷提升司法行政干警素質
狠抓本所工作人員思想素質的提高,確立終身學習的理念,內強素質,外樹形象,以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為宗旨,按照“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總要求,不斷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
(五)抓服務,全方位服務于經濟發展大局
突出服務經濟這一工作重心,選準突破口,進一步跟進服務,貼近經濟建設的每個環節,為各類企業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幫助協調企業與企業、企業與個人之間的矛盾,竭力營造平安、合法、便捷的投資氛圍,為我鎮經濟建設發展保駕護航。
司法所工作計劃篇二
20xx年,湖南司法所在區司法局和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的領導下,將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街道中心工作,充分發揮人民調解、法律服務、法制宣傳、安置幫教等職能作用,為湖南街道的社會和諧穩定和經濟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一、積極開展人民調解工作,努力營造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
充分發揮基層司法所維護社會穩定“第一道防線”的作用,配合街道綜治工作中心積極開展人民調解工作,努力營造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依托街道、社區兩級調委會組織網絡,落實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每月組織一次排查、分析,每月組織一次匯報、上報協調處理情況,通過堅持和完善調解例會制度以及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機制,將人民調解工作制度化、經常化、規范化。堅持常規排查與集中排查相結合,突出排查可能引發群體性事件和有越級上訪苗頭隱患的矛盾糾紛、歷史遺留的疑難積案,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要逐案按照《矛盾糾紛排查登記表》的具體要求核實情況,做好登記。同時,排查和調處原則上同步進行,力求排查一起,調處一起,化解一起。對一時難以解決的重大、復雜、疑難問題,要落實黨工委領導和科室長包案,切實做到排查調解到位,落實到位。
二、切實做好社區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一是抓好服刑人員入矯環節。對前來報到的社區服刑人員進行嚴格的入矯教育,使他們認識到社區矯正同樣是刑罰執行過程,以不放松對自己的要求,明確自己的在刑身份,找準自己的定位,端正態度,積極改造。
二是抓好日常教育勞動環節。認真做好每月一次的集中教育并形成制度,在教育勞動中始終按照制度規定執行,做到人人平等,一視同仁,充分體現刑罰的嚴肅性。積極拓展教育方法,采取個別座談了解,電話匯報、報到、社區走訪等方式,及時掌握社區服刑人員的思想工作情況,幫助他們化解心理上的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