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總結范文
我區安置幫教工作按照“幫教社會化、就業市場化、管理信息化、職責法制化”的要求,采取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等有力措施,以管控有違法犯罪傾向人員為重點,不斷創新幫教機制,進一步加強銜接、幫教、安置工作,有力推動了安置幫教工作的深入開展,為維護社會穩定作出了積極的貢獻。現將我區XX年安置幫教工作開展情況總結
一、組織健全,落實責任,幫教安置工作基礎扎實
我們始終圍繞區委、區政府“構建和諧社會,促進經濟發展”的工作思路,把做好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預防和減少重新違法犯罪作為維護社會穩定、抓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從基礎工作入手,一是落實機構。成立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郭玫任組長,杜紅斌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司法局基層科負責日常工作;全區辦事處、鄉均相應成立了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工作站,并在各社區、村成立了幫教小組,形成了橫向貫通、縱向聯合的三級幫教安置工作網絡,落實了專兼職工作人員。全區共建立幫教安置工作機構\\個,專兼職幫教人員\\\余人,奠定了堅實的幫教安置工作基礎。二是落實責任。把安置幫教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的考核內容,通過層層簽訂目標管理責任書,促進安置幫教各項內容、措施落實,形成良好的安置幫教工作機制。
二、落實制度,做好銜接,確保刑釋解教人員不脫管不漏管
領導小組辦公室充分發揮組織、領導、協調、督促的作用,重點抓好銜接登記、工作例會、檔案管理、信息反饋制度的落實,有效地促進了幫教安置工作。
一是堅持銜接登記制度。區安置幫教辦公室收到《刑滿釋放人員通知書》和《解除勞教人員通知書》后,及時登記并下發給各街道工作站,由他們在一周內通知刑釋解教人員家屬,并積極協調有關部門解決幫教安置工作中的具體問題。
二是堅持排查制度。每年對所有幫教對象進行摸底和調查,對回歸的人員建立“一人一檔”工作臺帳,分類列入、統一管理,做到了底數清、情況明。對于因種種原因未到公安機關落戶的刑釋解教人員,工作站堅持做好排查工作,做到掌握情況、了解去向,以敦促他們盡快落戶。對于排查到的遺漏人員,幫教工作迅速跟上,確保做到不脫管、不漏管,認真落實幫教銜接管理工作。
三是對重點幫教對象實行走訪制度。定期不定期地上門走訪重點幫教對象,了解情況,切實為他們解決一些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時時處處體現出黨和政府的關心。
四是建立重新犯罪備案預警機制。始終與相關部門保持密切聯系,及時掌握全區刑釋解教人員重新犯罪的數據,做到不瞞報、不漏報;對有重新犯罪苗頭的主動采取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重新犯罪。根據跟蹤檔案管理的記載,符合解除幫教條件的解除幫教,達到了不失控,不漏幫的工作要求。
三、集中排查,認真清理,確保刑釋解教人員底數清
為了全面掌握了解刑釋解教人員基本情況,我們每年都要對刑釋解教人員進行集中排查。按照市局的要求,對全區刑釋解教人員進行了專項排查摸底,并召開專門會議安排部署,制定專項工作方案,分階段、分批次開展排查。各司法所以人為本,迅速行動,認真摸排。查實的,司法所登記造冊,并及時落實幫教措施;不能查實的,報本地公安派出所負責查找;派出所確實查不到的,也另外登記造冊;遇有刑釋解教人員出生年月不符的,現已改名的,人戶分離的,司法所也都一一做了登記。這期間,我局多次下所督促檢查,幫助解決實際問題。今年共接受71人,通過專項摸底排查,最大限度地減少了人員漏管、脫管現象。
四、因人施教,分級管理,真正將管理和安置工作落到實處
為了更好地做好幫教安置工作,使有限的人力資源發揮出更大的作有用,我們采用分級管理方法,根據刑釋解教人員的犯罪情節、獄中表現、家庭狀況等,綜合分析刑釋解教人員的社會危害性和重新違法犯罪可能性,確定幫教等級。特別做好重點人員的穩控工作,實行個性化幫教措施,增強了幫教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回歸人員分別由其家庭、社區和基層司法所負責,分級幫教管理。主要采取以下幫教措施:
一是開展談心活動。對回歸人員由所在的幫教工作站對其開展一次談心,提出要求和希望,同時根據此人在談話中的性格、情緒、愛好等表現,確定幫教小組,有針對性地制定幫教措施。
二是建立幫教小組。各司法所對每個回歸人員認真查詢、核實刑釋解教人員的詳細地址,然后與社區、村聯系,建立幫教關系。由司法所工作人員、社區干部和刑釋解教人員家屬組成的“三幫一”幫教小組,采取“四定”即定人員、定對象、定任務、定措施,把幫教工作管理落到實處。
三是實行信息化管理。區幫教安置辦公室認真做好回歸人員的登記工作,做好幫教記錄,建立軟件檔案。
四是建立刑釋解教人員個人檔案。各司法所幫教安置組織按照“一人一檔”的要求,及時建立回歸人員的檔案工作,同時,報區幫教安置辦公室備案。
五、真情召喚,貼心幫教,扶持刑釋解教人員就業安置
為了進一步做好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有效預防和減少重新違法犯罪,爭取相關單位積極配合,多措并舉,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部委《關于進一步做好刑釋解教人員促進就業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意見》,堅持以就業防脫管這一工作主線,積極為刑釋解教人員自食其力創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