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干部隊伍建設工作總結
一、勇于創新,與時俱進,改革年終干部考核辦法 對干部實行年終考核,是提高干部素質,加強干部監督管理的重要手段。從XX年以來,我局在干部年終考核問題上,堅持解放思想,聯系實際,不斷創新、逐步完善了干部年終考核機制,起到了對干部實行有效監督管理的積極作用。
一是堅持與時俱進,全面認識干部年終考核的重要性。1998年,我局新的一屆領導班子借國家首次推行公務員制度的契機,對全局干部年終考核實行了全面改革。局黨組根據國家推行公務員制度的新形勢,組織黨組成員認真學習和研究《國家公務員暫行辦法》后,感到過去的干部考核工作在方法、內容上都存在著一些弊端,已逐漸不能適應當前管理和監督干部的需要。群眾測評、領導決策的模式和在德、能、勤、績等方面考核比分上的平均化,使得考核結果人為的因素干擾過多,容易產生領導憑個人好惡說了算的弊端,很可能導致考核結果不客觀、真實,不能起到鼓勵先進,鞭策后進的作用,從而挫傷了干部積極性,造成一些干部拉幫結派和逆反心理。針對這種情況,局黨組經過深入的探討與研究,統一了思想,及時提出要強化干部考核管理工作,就必須制定干部考核標準、豐富干部考核的內容、改革干部考核的方式、完善干部考核的程序、加大干部考核的力度。通過規范的、經常的、系統的干部考核,形成有效的干部監督機制,這樣才能達到提高干部隊伍整體素質的目的。
二是堅持銳意創新,勇于打破傳統考核方法。創新是一個民族生生不息的力量源泉和靈魂,是一個單位、領導者必須具備的一種精神。局黨組在全面分析與研究我局干部隊伍建設現狀的基礎上認為,如果一個領導在涉及干部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上不敢堅持實事求是,銳意改革創新,那么這個領導就不是一個好領導,班子就不會有戰斗力。特別在干部考核這個事關全局的重大問題上,不創新就不可能有凝聚力和出路。為此,我們在實踐的基礎上,不等不靠,敢于“吃螃蟹”,動真功,制定出適合我局干部年終考核的規則:即“突出實績、量化工作,首長負責,尊重民意”。在實行公務員制度的第一年,就初步推出了新的干部年終考核辦法,并在98年的干部考核中予以適用。
三是堅持以《條例》為依據!秶夜珓諉T暫行條例》是我們制定和完善干部年終考核的基礎。我們在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干部考核機制過程中,堅持以《條例》為總綱,結合司法行政工作實際,進行考核方法的改革創新,制定了《區司法局干部考核辦法(試行)》。在制定《區司法局干部考核辦法(試行)》過程中,局黨組充分醞釀后認為,改革就意味著改變過去不切合實際的東西,創新出符合現實條件,最終為全局目標服務的新體制。按照上級新的規定原原本本照搬照抄不行,單純地強調客觀情況,違背《條例》也不行。要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按照不斷發展、變化的實際情況,與時俱進,最大限度內發揮《條例》在管理和監督干部中作用,才能切合實際,制定出的《區司法局干部考核辦法(試行)》才能符合上級規定原則和政策,這種創新才能為廣大干警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