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跟車老師工作總結(精選3篇)
幼兒園跟車老師工作總結 篇1
一、提高認識,明確職責
1、安全工作是學校的頭等大事,時時處處都要放在突出的位置,全體教職工應具有高度的責任感,送車教師要每天加強對乘車學生的安全教育,把學生乘車安全工作抓實、抓緊,為學校創(chuàng)設一個安全的教育環(huán)境。
2、明確責任,安全第一,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任課教師是教學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校車跟車接送教師是乘車學生來回途中學生人身的安全第一責任人。
二、加強教育,規(guī)范行為
1、跟車接送教師每周對學生進行一次乘車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學生自護能力。
2、每次上下車跟隨車接送教師要親自點名,不得落下任何一名乘車學生。
3、車子在行駛的過程中,跟車接送教師要面向學生,管理到位。
4、每天放晚學跟隨車接送教師應把最后一趟的最后一名學生送到指定地點下車后,自己方能回家,中途不得私自離車,而造成乘車學生無人管理。
三、責任追究
1、如因跟車接送教師未親自點名而造成個別乘車學生步行返回,途中所產(chǎn)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事故處理費用均有責任人一人承擔。
2、如因在校車行駛途中,跟車接送教師未面向學生,未盡到管理責職而產(chǎn)生的安全事故和事故處理費用均有責任人一人承擔。
3、如因跟車接送教師中途下車,學生無人管理,在車上而產(chǎn)生的安全事故及引起的一切后果,均有責任人一人承擔,性質特別惡劣,將追究有關法律責任。
4、對因失職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追求其安全責任直至刑事責任。
幼兒園跟車老師工作總結 篇2
為確保園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幼兒園財產(chǎn)安全,特跟車教師簽訂如下安全責任協(xié)議書:
一、教師跟車管理制度
1、注意自身形象,要求幼兒做到的,老師應做到,要求幼兒不能做的,老師也不能做(帶MP3、穿拖鞋等)
2、按時到崗,晚上跟車老師要提前5分鐘到崗實行點名考勤,不讓園車超載,考勤表每周上交辦公室檢查。
3、熟悉每一個幼兒住址及站點,幼兒到站才能下車。嚴禁未到站點放下車或到達站點不下車。
4、幼兒到站點,如要過馬路,跟車老師必須下車送幼兒過馬路。
5、到站點必須等車停穩(wěn),跟車老師方可讓幼兒下車,下車時禁止幼兒推擠,以免發(fā)生擠傷等意外。提醒幼兒注意外面來往車輛。
6、維持車內紀律,禁止幼兒大聲喧嘩,扯爭刁打,不準幼兒將身體的任何一部分伸出窗外。
7、對幼兒要具有愛心,對家長要有禮貌,作為幼兒園流動宣傳車,司機和跟車老師必須作正面宣傳,對于家長或幼兒提出的可行要求,應盡量滿足。
8、上車時,注意點名,幼兒全部上車坐穩(wěn)后方可發(fā)車。
9、因跟車老師原因,出現(xiàn)漏接、漏送幼兒的`由跟車老師負責并扣5元每次。
二、責任承擔
1、行車途中車出現(xiàn)任何交通事故由司機負責。
2、車未停穩(wěn)而幼兒下車,出現(xiàn)意外由司機與跟車老師共同承擔。
3、幼兒未到站下車或不回家出現(xiàn)意外,由跟車老師負責。
4、幼兒過馬路因沒大人護送出現(xiàn)意外,由跟車老師負責。
5、幼兒將身體身體部分伸出車窗外,而出現(xiàn)意外的責任,由跟車老師承擔。
6、接幼兒時因車沒到達預定時間而開走,導致幼兒在外出現(xiàn)意外,由司機與老師負責。
7、因不點名導致園車嚴重超載,后果由司機和跟車老師共同承擔。
幼兒園跟車老師工作總結 篇3
一、要求坐車幼兒家長準時接送,并人員固定接送幼兒,如換人接送幼兒,接送車老師要詢問事由,并請與家長電話聯(lián)系,才能才人接走幼兒,如果沒有家長接送,一律不讓幼兒自己回家,必要時幼兒隨車返園。
二、老師對家長,對幼兒態(tài)度要和藹,說話語氣要平和。
三、接送老師一定要坐在后面,一律不允許幼兒在車上打、鬧、跑、站、側坐,把手、頭伸出窗外。
四、幼兒上車時,老師要快速對幼兒進行晨檢,一摸(摸頭)、二看(看幼兒暴露部分是否有紅、腫、青塊、傷痕等,如有要馬上向家長問明)。
五、跟車子老師在幼兒離園上車前,要仔細查清人數(shù),不要出現(xiàn)漏掉現(xiàn)象。
六、每次幼兒全部下車后,跟車老師要從最后排向最前排清查一次,看看車上是否有人有物(千萬不能把幼兒滯留在車上)。
七、跟車老師要把家長交待的事情記錄下來(如吃藥、交費、換衣、請假、建議或意見等等),特別是收、退現(xiàn)金要記錄清楚,在車上收取現(xiàn)金時要看清,點清。
八、要時刻提醒開車師傅不得超速,超載,高度注意行車安全;幼兒下車時,須多注意左右兩邊的車輛來往,若車前后有幼兒,不得開車。車未停穩(wěn),不得讓幼兒上下車。
九、如一期未出現(xiàn)任何安全事故,獎教師每人每月1元(按坐車幼兒)。
十、如出現(xiàn)安全事故,負相應責任及經(jīng)濟損失
十一、園車在接送幼兒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應采取緊急措施,并積極配合交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園領導應及時將事故情況報教育主管部門。
十二、按要求填寫好交接登記和接送登記。
十三、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幼兒園和責任人各執(zhí)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有效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