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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交易委托合同

發布時間:2024-07-30

期貨交易委托合同(精選30篇)

期貨交易委托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期貨交易服務的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委托

  第一條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

  第二條甲方根據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執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義務將交易結果轉移給乙方,乙方有義務對交易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由于市場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無法成交,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二章保證金

  第三條乙方開戶的最低保證金標準為_________元。乙方資金不足_________元的,甲方不得為乙方開戶。

  保證金可以現金、本票、匯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匯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證金的,以甲方開戶銀行確認乙方資金到帳后方可開始交易。

  第四條乙方可根據期貨交易所規則以可上市流通國庫券或者標準倉單等質押保證金。同時,乙方授權甲方可將其質押物轉質或者以其他方式處置。

  第五條乙方應當保證其資金來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資金來源說明,乙方對說明的真實性負保證義務。必要時,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關證明。

  第六條甲方有權根據期貨交易所的規定或者市場情況調整保證金比例。甲方調整保證金,以甲方發出的調整保證金公告或者通知為準。

  第七條在甲方有理由認為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風險較大時,有權對乙方單獨提高保證金比例。在此情形下,提高保證金通知單獨對乙方發出。

  第三章強行平倉

  第八條乙方在下達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倉過程中,應隨時關注自己的持倉、保證金和權益變化。

  第九條甲方以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方式)來計算乙方期貨交易的風險。

  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方式)的計算方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乙方約定)。

  第十條乙方因交易虧損或者其他原因,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條件)時,甲方將按照《期貨經紀合同》約定的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的通知,乙方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開市前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采取減倉措施。否則,甲方有權在事先未通知的情況下,對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直至乙方的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條件)。乙方應承擔強行平倉的手續費及由此發生的損失。

  第十一條只要甲方選擇的平倉價位和平倉數量在當時的市場條件下屬于合理的范圍,乙方承諾不因為強行平倉的時機未能選擇最佳價位和數量而向甲方主張權益。

  前款所稱“合理的范圍”指按照期貨經紀業的執業標準,已經以適當的技能、小心謹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執行強行平倉。

  第十二條除非乙方事先特別以書面形式聲明并得到甲方的確認,甲方對乙方在不同期貨交易所的未平倉合約統一計算風險。當乙方保證金不足使乙方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控制條件時,甲方有權停止乙方開新倉,并可對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

  乙方在甲方實際控制若干交易賬戶時,甲方有權對其合并計算風險。

  第十三條由于期貨交易所編碼規則的不同,乙方可能在不同的期貨交易所將擁有不同的交易編碼。在這種情況下,乙方在不同的交易編碼下同時存在盈利和虧損時,在虧損部分未得到充分填補前,乙方不得要求提取盈利部分。

  第四章通知事項

  第十四條甲方采取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約定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通知書、強行平倉通知書。

  甲方在每一交易日閉市后按照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約定方式)向乙方發出每日交易結算單。

  甲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約定時間和方式)向乙方提供上月交易結算月報。

  第十五條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結算單、交易結算月報的記載事項有異議的,應當(按照甲方、乙方約定的方式和時間)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在約定時間內未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視為乙方對記載事項的確認。

  第十六條甲方或者乙方要求變更本章的約定事項,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經對方確認后方生效。否則,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誤或者損失均由該方負責。

  第五章指定事項

  第十七條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權的指令下達人的交易指令。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為乙方的指令下達人: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權的資金調撥人的調撥資金指令。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為乙方的資金調撥人: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乙方以下列通訊地址和號碼作為乙方與甲方業務往來的唯一有效地址和號碼: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雙方可以約定其他通訊方式)

  第二十條乙方如需變更其指令下達人、資金調撥人或者變更業務往來方式,需書面通知甲方并經甲方按規定程序確認后方生效。乙方未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擔。

  第六章指令的下達

  第二十一條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過書面、電話、電腦等方式下達。書面方式下達的指令必須由乙方或者其指令下達人簽字。電話、電腦等方式下達指令的,甲方有權進行同步錄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指令記錄。乙方同意,電話錄音、電腦記錄等業務過程中形成的記錄與書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可以約定采用某種指令下達方式)。

  第二十二條甲方有權審核乙方的指令,包括保證金是否充足,指令內容是否齊全和明確,是否違反有關法規和交易所規則等,以確定指令的有效和無效;當確定乙方的指令為無效指令時,甲方有權拒絕執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三條乙方在發出指令后,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者未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該指令已經在期貨交易所成交,乙方則必須承擔交易結果。

  第七章報告和確認

  第二十五條甲方對乙方的期貨交易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只要乙方在該交易日進行過交易或者有持倉,甲方均應在每個交易日閉市后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乙方發出顯示其賬戶權益狀況或者成交結果的交易結算單。

  第二十六條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甲方提出異議后,甲方應根據原始指令記錄和交易記錄及時核實。當對與交易結果有直接關聯的事項發生異議時,為避免損失的可能發生或者擴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異議時,有權將發生異議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由此發生的損失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甲方的交易結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或者強行平倉不符合約定條件,甲方有過錯并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閉市前重新執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恢復被強行平倉的頭寸,并賠償由此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章現貨月份平倉和實物交割

  第二十八條乙方應當在甲方統一規定的時間內向甲方提出交割申請。乙方申請交割,應符合期貨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的實物交割申請。

  第二十九條乙方應當在甲方統一規定的期限前,向甲方提交足額的交割資金或者標準倉單、增值稅發票等期貨交易所要求的憑證及票據。

  第三十條交割通知、交割貨款交收或實物交付及交割違約處理辦法依照相關期貨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業務規則執行。

  第九章保證金賬戶管理

  第三十一條甲方在期貨交易所指定結算銀行開設期貨保證金賬戶,代管乙方交存的保證金以及質押的可上市流通國庫券。

  第三十二條甲方為乙方設置保證金明細帳,并在每日交易結算單中報告保證金賬戶余額和保證金的劃轉情況。

  第三十三條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賬戶中劃轉保證金

  (一)依照乙方的指示支付結余保證金;

  (二)為乙方向期貨交易所交存保證金或者清算差額;

  (三)為乙方履約所支付的實物交割貨款或者乙方未履約情況下的違約罰款;

  (四)乙方因違法、違規被監管部門或者期貨交易所予以罰款,甲方為乙方支付罰款;

  (五)為乙方支付的倉租或者其他費用;

  (六)乙方應當向期貨經紀公司、期貨交易所支付的手續費和其他費用以及相關稅項;

  (七)甲方與乙方簽訂的書面協議中雙方同意的劃款事項。

  第三十四條乙方保證金屬于乙方所有。甲方因破產或者其他原因無法從事期貨經紀業務時,乙方的保證金不得用來抵償甲方的債務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章信息、培訓與咨詢

  第三十五條甲方應當在營業場所向乙方提供國內期貨市場行情及與交易相關的分析報告服務。甲方提供的任何關于市場的分析和信息僅供乙方參考,不構成對乙方下達指令的指示、誘導或者暗示。

  乙方應當對自己的交易行為負責,不得以根據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為理由,對交易虧損要求甲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六條甲方應當以發放培訓教材等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貨交易知識和交易技術的培訓服務。

  第三十七條乙方有權隨時查詢自己的原始交易憑證,有權隨時了解自己的賬戶情況,甲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一章費用

  第三十八條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代理進行期貨交易的'手續費。手續費收取的標準按附表執行。

  第三十九條乙方支付給期貨交易所的各項費用以及涉及乙方的稅項由乙方承擔,前述費用不在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手續費之內。

  第十二章免責條款

  第四十條由于地震、火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交易中斷、延誤等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四十一條由于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或者相關期貨交易所規則的改變、緊急措施的出臺等導致乙方所承擔的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四十二條由于通訊設施中斷、電腦程序故障、電力中斷等原因導致指令傳達、執行延遲,甲方沒有過錯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和修改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簽字后,于乙方開戶資金匯入甲方賬戶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如有變更、修改或補充,雙方需協商一致并簽訂變更、修改或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條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本合同未列明的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規章、政策及相關期貨交易所的章程、規則和本公司有關的業務細則以及期貨交易慣例執行。

  第十四章賬戶的清算

  第四十六條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通過平倉或執行質押物對乙方賬戶進行清算,并解除同乙方的委托關系

  (一)乙方具備下列情形之一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期貨監管部門、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

  3.本公司職工及其配偶、直系親屬;

  4.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5.金融機構、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批準文件的國有企業或者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

  7.單位委托開戶未能提供委托授權文件的;

  8.中國_____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乙方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終止;

  (三)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進入破產程序;

  (四)乙方在甲方的賬戶被提起訴訟保全或者扣劃;

  (五)乙方出現其他法定或者約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情況。

  乙方應對甲方進行賬戶清算的費用和清算后的債務余額負全部責任。

  第四十七條甲方因故不能從事期貨業務時,甲方應當采取必要措施妥善處理乙方的持倉和保證金。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客戶持倉轉移至其他期貨經紀公司,同時轉移乙方保證金。由此產生的有關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十八條乙方可以通過撤銷賬戶的方式,終止與甲方的期貨經紀合同。

  甲方、乙方終止委托關系,乙方應當辦理銷戶手續。

  第十五章糾紛處理方式

  第四十九條甲方雙方發生交易糾紛或者其他爭議的,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解決

  (一)提請_____;

  (二)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章其他事宜

  第五十條甲方的《開戶申請表》、《客戶須知》及《客戶聲明》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要與本合同同時簽署。

  第五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期貨交易委托合同 篇2

  期貨交易委托合同

  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期貨交易服務的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委托

  第一條?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

  第二條?甲方根據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執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義務將交易結果轉移給乙方,乙方有義務對交易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由于市場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無法成交,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二章?保證金

  第三條?乙方開戶的最低保證金標準為_________元。乙方資金不足_________元的,甲方不得為乙方開戶。

  保證金可以現金、本票、匯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匯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證金的,以甲方開戶銀行確認乙方資金到帳后方可開始交易。

  第四條?乙方可根據期貨交易所規則以可上市流通國庫券或者標準倉單等質押保證金。同時,乙方授權甲方可將其質押物轉質或者以其他方式處置。

  第五條?乙方應當保證其資金來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資金來源說明,乙方對說明的真實性負保證義務。必要時,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關證明。

  第六條?甲方有權根據期貨交易所的規定或者市場情況調整保證金比例。甲方調整保證金,以甲方發出的調整保證金公告或者通知為準。

  第七條?在甲方有理由認為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風險較大時,有權對乙方單獨提高保證金比例。在此情形下,提高保證金通知單獨對乙方發出。

  第三章?強行平倉

  第八條?乙方在下達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倉過程中,應隨時關注自己的持倉、保證金和權益變化。

  第九條?甲方以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方式)來計算乙方期貨交易的風險。

  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方式)的計算方法為:_________(由甲方、乙方約定)。

  第十條?乙方因交易虧損或者其他原因,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條件)時,甲方將按照《期貨經紀合同》約定的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的通知,乙方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開市前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采取減倉措施。否則,甲方有權在事先未通知的情況下,對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直至乙方的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條件)。乙方應承擔強行平倉的手續費及由此發生的損失。

  第十一條?只要甲方選擇的平倉價位和平倉數量在當時的市場條件下屬于合理的范圍,乙方承諾不因為強行平倉的時機未能選擇最佳價位和數量而向甲方主張權益。

  前款所稱“合理的范圍”指按照期貨經紀業的執業標準,已經以適當的技能、小心謹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執行強行平倉。

  第十二條?除非乙方事先特別以書面形式聲明并得到甲方的確認,甲方對乙方在不同期貨交易所的未平倉合約統一計算風險。當乙方保證金不足使乙方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控制條件時,甲方有權停止乙方開新倉,并可對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

  乙方在甲方實際控制若干交易賬戶時,甲方有權對其合并計算風險。

  第十三條?由于期貨交易所編碼規則的不同,乙方可能在不同的期貨交易所將擁有不同的交易編碼。在這種情況下,乙方在不同的交易編碼下同時存在盈利和虧損時,在虧損部分未得到充分填補前,乙方不得要求提取盈利部分。

  第四章?通知事項

  第十四條?甲方采取_________(甲方、乙方約定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通知書、強行平倉通知書。

  甲方在每一交易日閉市后按照_________(甲方、乙方約定方式)向乙方發出每日交易結算單。

  甲方按照_________(甲方、乙方約定時間和方式)向乙方提供上月交易結算月報。

  第十五條?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結算單、交易結算月報的記載事項有異議的,應當(按照甲方、乙方約定的方式和時間)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在約定時間內未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視為乙方對記載事項的確認。

  第十六條?甲方或者乙方要求變更本章的約定事項,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經對方確認后方生效。否則,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誤或者損失均由該方負責。

  第五章?指定事項

  第十七條?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權的指令下達人的交易指令。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為乙方的指令下達人:_________。

  第十八條?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權的資金調撥人的調撥資金指令。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為乙方的資金調撥人:_________。

  第十九條?乙方以下列通訊地址和號碼作為乙方與甲方業務往來的唯一有效地址和號碼:

  地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雙方可以約定其他通訊方式)

  第二十條?乙方如需變更其指令下達人、資金調撥人或者變更業務往來方式,需書面通知甲方并經甲方按規定程序確認后方生效。乙方未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擔。

  第六章?指令的下達

  第二十一條?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過書面、電話、電腦等方式下達。書面方式下達的指令必須由乙方或者其指令下達人簽字。電話、電腦等方式下達指令的,甲方有權進行同步錄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指令記錄。乙方同意,電話錄音、電腦記錄等業務過程中形成的記錄與書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可以約定采用某種指令下達方式)。

  第二十二條?甲方有權審核乙方的指令,包括保證金是否充足,指令內容是否齊全和明確,是否違反有關法規和交易所規則等,以確定指令的有效和無效;當確定乙方的指令為無效指令時,甲方有權拒絕執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三條?乙方在發出指令后,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者未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該指令已經在期貨交易所成交,乙方則必須承擔交易結果。

  第七章?報告和確認

  第二十五條?甲方對乙方的期貨交易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只要乙方在該交易日進行過交易或者有持倉,甲方均應在每個交易日閉市后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乙方發出顯示其賬戶權益狀況或者成交結果的交易結算單。

  第二十六條?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甲方提出異議后,甲方應根據原始指令記錄和交易記錄及時核實。當對與交易結果有直接關聯的事項發生異議時,為避免損失的可能發生或者擴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異議時,有權將發生異議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由此發生的損失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甲方的交易結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或者強行平倉不符合約定條件,甲方有過錯并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閉市前重新執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恢復被強行平倉的頭寸,并賠償由此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章?現貨月份平倉和實物交割

  第二十八條?乙方應當在甲方統一規定的時間內向甲方提出交割申請。乙方申請交割,應符合期貨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的實物交割申請。

  第二十九條?乙方應當在甲方統一規定的期限前,向甲方提交足額的交割資金或者標準倉單、增值稅發票等期貨交易所要求的憑證及票據。

  第三十條?交割通知、交割貨款交收或實物交付及交割違約處理辦法依照相關期貨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業務規則執行。

  第九章?保證金賬戶管理

  第三十一條?甲方在期貨交易所指定結算銀行開設期貨保證金賬戶,代管乙方交存的保證金以及質押的可上市流通國庫券。

  第三十二條?甲方為乙方設置保證金明細帳,并在每日交易結算單中報告保證金賬戶余額和保證金的劃轉情況。

  第三十三條?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賬戶中劃轉保證金:

  (一)依照乙方的指示支付結余保證金;

  (二)為乙方向期貨交易所交存保證金或者清算差額;

  (三)為乙方履約所支付的實物交割貨款或者乙方未履約情況下的違約罰款;

  (四)乙方因違法、違規被監管部門或者期貨交易所予以罰款,甲方為乙方支付罰款;

  (五)為乙方支付的倉租或者其他費用;

  (六)乙方應當向期貨經紀公司、期貨交易所支付的手續費和其他費用以及相關稅項;

  (七)甲方與乙方簽訂的書面協議中雙方同意的劃款事項。

  第三十四條?乙方保證金屬于乙方所有。甲方因破產或者其他原因無法從事期貨經紀業務時,乙方的保證金不得用來抵償甲方的債務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章?信息、培訓與咨詢

  第三十五條?甲方應當在營業場所向乙方提供國內期貨市場行情及與交易相關的分析報告服務。甲方提供的任何關于市場的分析和信息僅供乙方參考,不構成對乙方下達指令的指示、誘導或者暗示。

  乙方應當對自己的交易行為負責,不得以根據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為理由,對交易虧損要求甲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六條?甲方應當以發放培訓教材等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貨交易知識和交易技術的培訓服務。

  第三十七條?乙方有權隨時查詢自己的原始交易憑證,有權隨時了解自己的賬戶情況,甲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一章?費用

  第三十八條?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代理進行期貨交易的手續費。手續費收取的標準按附表執行。

  第三十九條?乙方支付給期貨交易所的各項費用以及涉及乙方的稅項由乙方承擔,前述費用不在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手續費之內。

  第十二章?免責條款

  第四十條?由于地震、火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交易中斷、延誤等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四十一條?由于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或者相關期貨交易所規則的改變、緊急措施的出臺等導致乙方所承擔的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四十二條?由于通訊設施中斷、電腦程序故障、電力中斷等原因導致指令傳達、執行延遲,甲方沒有過錯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和修改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簽字后,于乙方開戶資金匯入甲方賬戶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如有變更、修改或補充,雙方需協商一致并簽訂變更、修改或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條?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本合同未列明的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規章、政策及相關期貨交易所的章程、規則和本公司有關的業務細則以及期貨交易慣例執行。

  第十四章?賬戶的清算

  第四十六條?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通過平倉或執行質押物對乙方賬戶進行清算,并解除同乙方的委托關系:

  (一)乙方具備下列情形之一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期貨監管部門、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

  3.本公司職工及其配偶、直系親屬;

  4.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5.金融機構、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批準文件的國有企業或者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

  7.單位委托開戶未能提供委托授權文件的;

  8.中國_____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乙方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終止;

  (三)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進入破產程序;

  (四)乙方在甲方的賬戶被提起訴訟保全或者扣劃;

  (五)乙方出現其他法定或者約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情況。

  乙方應對甲方進行賬戶清算的費用和清算后的債務余額負全部責任。

  第四十七條?甲方因故不能從事期貨業務時,甲方應當采取必要措施妥善處理乙方的持倉和保證金。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客戶持倉轉移至其他期貨經紀公司,同時轉移乙方保證金。由此產生的有關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十八條?乙方可以通過撤銷賬戶的方式,終止與甲方的期貨經紀合同。

  甲方、乙方終止委托關系,乙方應當辦理銷戶手續。

  第十五章?糾紛處理方式

  第四十九條?甲方雙方發生交易糾紛或者其他爭議的,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解決:

  (一)提請_____;

  (二)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章?其他事宜

  第五十條?甲方的《開戶申請表》、《客戶須知》及《客戶聲明》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要與本合同同時簽署。

  第五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客戶聲明

  客戶應當如實聲明不具備下列情形: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期貨監管部門、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

  3.本公司職工及其配偶、直系親屬;

  4.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5.金融機構、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批準文件的國有企業或者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

  7.單位委托開戶未能提供委托授權文件的;

  8.中國_____規定的其他情況。?如果客戶未履行如實聲明義務,期貨經紀公司有權解除《期貨經紀合同》。

  附件二?《期貨經紀合同》指引

  第一條?期貨經紀公司使用的《期貨經紀合同》不得與指引相抵觸。

  第二條?期貨經紀公司制定或者修改《期貨經紀合同》,應當將合同樣本報送中國_____派出機構審查。

  第三條?期貨經紀公司在與客戶簽訂《期貨經紀合同》前,應當向客戶出示《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及本指引所附《客戶須知》,經客戶閱讀理解并簽字。

  第四條?期貨經紀公司應當向客戶說明《期貨經紀合同》主要條款的含義,并向客戶提示其所負的說明義務。客戶在書面確認完全理解合同主要條款的含義后方可與期貨經紀公司簽訂合同。

  第六條?期貨經紀公司與客戶簽訂《期貨經紀合同》,應當由客戶如實填寫《開戶申請表》。開戶申請表應包括客戶資格、資金來源、從事期貨交易目的、是否有期貨交易經驗等與資信有關的內容。

  第七條?個人客戶開戶時應當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單位客戶開戶時應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簽署的文件,并保證開戶行為和代表單位開戶的人有正當的授權。

  第八條?期貨經紀公司應當避免與客戶的任何利益沖突,保證公平對待所有客戶。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應當維護客戶最大的合法權益。

  第九條?《期貨經紀合同》應當約定客戶開戶的保證金最低標準和風險控制條件,但對所客戶應當采用統一的標準和條件。

  第十條?《期貨經紀合同》應當約定強行平倉、追加保證金的條件及有關事項,但對所有的客戶應當采用統一的條件和程序。

  第十一條?《期貨經紀合同》應當統一規定對交易結果的通知、確認和異議的程序和方式,并與客戶約定采用的具體程序和方式。

  第十二條?期貨經紀公司應當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和公司相關業務規則開展經紀業務。有關業務規則的任何變動在生效前應通知客戶并報告中國_____派出機構。

  第十三條?《指引》發布之日起三個月內,期貨經紀公司應當根據該指引制訂本公司的《期貨經紀公司》標準文本,并與客戶簽署。在重新簽署《期貨經紀合同》前,現《期貨經紀合同》仍然有效。?附件三?客戶須知

  第一條?期貨經紀公司不得對客戶作出獲利保證或者與客戶約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擔風險。

  客戶應當明確期貨交易中任何獲利或者不會發生損失的承諾均為不可能或者沒有根據的,并且聲明從未在任何時間從期貨經紀公司的任何代表或者工作人員處得到過此類承諾。

  第二條?期貨經紀公司不得接受客戶的全權委托,客戶不得要求期貨經紀公司以全權委托的方式進行期貨交易。

  全權委托指期貨經紀公司及其工作人員代客戶決定交易指令的內容。

  第三條?在期貨交易所限倉情況下,期貨經紀公司有權未經客戶同意按照限倉規定限制客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的數量。當客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數量超過限倉要求時,期貨經紀公司有權對超量部分強行平倉。期貨經紀公司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后果。

  第四條?在期貨交易所根據有關規定要求期貨經紀公司對客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的情況下,期貨經紀公司有權未經客戶同意對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期貨經紀公司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后果。

期貨交易委托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期貨交易服務的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委托

  第一條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

  第二條甲方根據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執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義務將交易結果轉移給乙方,乙方有義務對交易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由于市場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無法成交,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二章保證金

  第三條乙方開戶的最低保證金標準為_________元。乙方資金不足_________元的,甲方不得為乙方開戶。

  保證金可以現金、本票、匯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匯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證金的,以甲方開戶銀行確認乙方資金到帳后方可開始交易。

  第四條乙方可根據期貨交易所規則以可上市流通國庫券或者標準倉單等質押保證金。同時,乙方授權甲方可將其質押物轉質或者以其他方式處置。

  第五條乙方應當保證其資金來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資金來源說明,乙方對說明的真實性負保證義務。必要時,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關證明。

  第六條甲方有權根據期貨交易所的規定或者市場情況調整保證金比例。甲方調整保證金,以甲方發出的調整保證金公告或者通知為準。

  第七條在甲方有理由認為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風險較大時,有權對乙方單獨提高保證金比例。在此情形下,提高保證金通知單獨對乙方發出。

  第三章強行平倉

  第八條乙方在下達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倉過程中,應隨時關注自己的持倉、保證金和權益變化。

  第九條甲方以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方式)來計算乙方期貨交易的風險。

  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方式)的計算方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乙方約定)。

  第十條乙方因交易虧損或者其他原因,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條件)時,甲方將按照《期貨經紀合同》約定的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的通知,乙方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開市前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采取減倉措施。否則,甲方有權在事先未通知的情況下,對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直至乙方的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條件)。乙方應承擔強行平倉的手續費及由此發生的損失。

  第十一條只要甲方選擇的平倉價位和平倉數量在當時的市場條件下屬于合理的范圍,乙方承諾不因為強行平倉的時機未能選擇最佳價位和數量而向甲方主張權益。

  前款所稱“合理的范圍”指按照期貨經紀業的執業標準,已經以適當的技能、小心謹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執行強行平倉。

  第十二條除非乙方事先特別以書面形式聲明并得到甲方的確認,甲方對乙方在不同期貨交易所的未平倉合約統一計算風險。當乙方保證金不足使乙方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控制條件時,甲方有權停止乙方開新倉,并可對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

  乙方在甲方實際控制若干交易賬戶時,甲方有權對其合并計算風險。

  第十三條由于期貨交易所編碼規則的不同,乙方可能在不同的期貨交易所將擁有不同的交易編碼。在這種情況下,乙方在不同的交易編碼下同時存在盈利和虧損時,在虧損部分未得到充分填補前,乙方不得要求提取盈利部分。

  第四章通知事項

  第十四條甲方采取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約定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通知書、強行平倉通知書。

  甲方在每一交易日閉市后按照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約定方式)向乙方發出每日交易結算單。

  甲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約定時間和方式)向乙方提供上月交易結算月報。

  第十五條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結算單、交易結算月報的記載事項有異議的,應當(按照甲方、乙方約定的方式和時間)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在約定時間內未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視為乙方對記載事項的確認。

  第十六條甲方或者乙方要求變更本章的約定事項,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經對方確認后方生效。否則,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誤或者損失均由該方負責。

  第五章指定事項

  第十七條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權的指令下達人的交易指令。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為乙方的指令下達人: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權的資金調撥人的調撥資金指令。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為乙方的資金調撥人: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乙方以下列通訊地址和號碼作為乙方與甲方業務往來的唯一有效地址和號碼: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雙方可以約定其他通訊方式)

  第二十條乙方如需變更其指令下達人、資金調撥人或者變更業務往來方式,需書面通知甲方并經甲方按規定程序確認后方生效。乙方未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擔。

  第六章指令的下達

  第二十一條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過書面、電話、電腦等方式下達。書面方式下達的指令必須由乙方或者其指令下達人簽字。電話、電腦等方式下達指令的,甲方有權進行同步錄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指令記錄。乙方同意,電話錄音、電腦記錄等業務過程中形成的記錄與書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可以約定采用某種指令下達方式)。

  第二十二條甲方有權審核乙方的指令,包括保證金是否充足,指令內容是否齊全和明確,是否違反有關法規和交易所規則等,以確定指令的有效和無效;當確定乙方的指令為無效指令時,甲方有權拒絕執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三條乙方在發出指令后,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者未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該指令已經在期貨交易所成交,乙方則必須承擔交易結果。

  第七章報告和確認

  第二十五條甲方對乙方的期貨交易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只要乙方在該交易日進行過交易或者有持倉,甲方均應在每個交易日閉市后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乙方發出顯示其賬戶權益狀況或者成交結果的交易結算單。

  第二十六條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甲方提出異議后,甲方應根據原始指令記錄和交易記錄及時核實。當對與交易結果有直接關聯的事項發生異議時,為避免損失的可能發生或者擴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異議時,有權將發生異議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由此發生的損失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甲方的交易結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或者強行平倉不符合約定條件,甲方有過錯并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閉市前重新執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恢復被強行平倉的頭寸,并賠償由此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章現貨月份平倉和實物交割

  第二十八條乙方應當在甲方統一規定的時間內向甲方提出交割申請。乙方申請交割,應符合期貨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的實物交割申請。

  第二十九條乙方應當在甲方統一規定的期限前,向甲方提交足額的交割資金或者標準倉單、增值稅發票等期貨交易所要求的憑證及票據。

  第三十條交割通知、交割貨款交收或實物交付及交割違約處理辦法依照相關期貨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業務規則執行。

  第九章保證金賬戶管理

  第三十一條甲方在期貨交易所指定結算銀行開設期貨保證金賬戶,代管乙方交存的保證金以及質押的可上市流通國庫券。

  第三十二條甲方為乙方設置保證金明細帳,并在每日交易結算單中報告保證金賬戶余額和保證金的劃轉情況。

  第三十三條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賬戶中劃轉保證金

  (一)依照乙方的指示支付結余保證金;

  (二)為乙方向期貨交易所交存保證金或者清算差額;

  (三)為乙方履約所支付的實物交割貨款或者乙方未履約情況下的違約罰款;

  (四)乙方因違法、違規被監管部門或者期貨交易所予以罰款,甲方為乙方支付罰款;

  (五)為乙方支付的.倉租或者其他費用;

  (六)乙方應當向期貨經紀公司、期貨交易所支付的手續費和其他費用以及相關稅項;

  (七)甲方與乙方簽訂的書面協議中雙方同意的劃款事項。

  第三十四條乙方保證金屬于乙方所有。甲方因破產或者其他原因無法從事期貨經紀業務時,乙方的保證金不得用來抵償甲方的債務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章信息、培訓與咨詢

  第三十五條甲方應當在營業場所向乙方提供國內期貨市場行情及與交易相關的分析報告服務。甲方提供的任何關于市場的分析和信息僅供乙方參考,不構成對乙方下達指令的指示、誘導或者暗示。

  乙方應當對自己的交易行為負責,不得以根據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為理由,對交易虧損要求甲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六條甲方應當以發放培訓教材等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貨交易知識和交易技術的培訓服務。

  第三十七條乙方有權隨時查詢自己的原始交易憑證,有權隨時了解自己的賬戶情況,甲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一章費用

  第三十八條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代理進行期貨交易的手續費。手續費收取的標準按附表執行。

  第三十九條乙方支付給期貨交易所的各項費用以及涉及乙方的稅項由乙方承擔,前述費用不在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手續費之內。

  第十二章免責條款

  第四十條由于地震、火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交易中斷、延誤等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四十一條由于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或者相關期貨交易所規則的改變、緊急措施的出臺等導致乙方所承擔的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四十二條由于通訊設施中斷、電腦程序故障、電力中斷等原因導致指令傳達、執行延遲,甲方沒有過錯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和修改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簽字后,于乙方開戶資金匯入甲方賬戶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如有變更、修改或補充,雙方需協商一致并簽訂變更、修改或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條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本合同未列明的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規章、政策及相關期貨交易所的章程、規則和本公司有關的業務細則以及期貨交易慣例執行。

  第十四章賬戶的清算

  第四十六條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通過平倉或執行質押物對乙方賬戶進行清算,并解除同乙方的委托關系

  (一)乙方具備下列情形之一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期貨監管部門、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

  3.本公司職工及其配偶、直系親屬;

  4.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5.金融機構、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批準文件的國有企業或者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

  7.單位委托開戶未能提供委托授權文件的;

  8.中國_____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乙方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終止;

  (三)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進入破產程序;

  (四)乙方在甲方的賬戶被提起訴訟保全或者扣劃;

  (五)乙方出現其他法定或者約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情況。

  乙方應對甲方進行賬戶清算的費用和清算后的債務余額負全部責任。

  第四十七條甲方因故不能從事期貨業務時,甲方應當采取必要措施妥善處理乙方的持倉和保證金。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客戶持倉轉移至其他期貨經紀公司,同時轉移乙方保證金。由此產生的有關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十八條乙方可以通過撤銷賬戶的方式,終止與甲方的期貨經紀合同。

  甲方、乙方終止委托關系,乙方應當辦理銷戶手續。

  第十五章糾紛處理方式

  第四十九條甲方雙方發生交易糾紛或者其他爭議的,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解決

  (一)提請_____;

  (二)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章其他事宜

  第五十條甲方的《開戶申請表》、《客戶須知》及《客戶聲明》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要與本合同同時簽署。

  第五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期貨交易委托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期貨交易服務的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委托

  第一條?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

  第二條?甲方根據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執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義務將交易結果轉移給乙方,乙方有義務對交易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由于市場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無法成交,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二章?保證金

  第三條?乙方開戶的最低保證金標準為_________元。乙方資金不足_________元的,甲方不得為乙方開戶。

  保證金可以現金、本票、匯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匯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證金的,以甲方開戶銀行確認乙方資金到帳后方可開始交易。

  第四條?乙方可根據期貨交易所規則以可上市流通國庫券或者標準倉單等質押保證金。同時,乙方授權甲方可將其質押物轉質或者以其他方式處置。

  第五條?乙方應當保證其資金來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資金來源說明,乙方對說明的真實性負保證義務。必要時,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關證明。

  第六條?甲方有權根據期貨交易所的規定或者市場情況調整保證金比例。甲方調整保證金,以甲方發出的調整保證金公告或者通知為準。

  第七條?在甲方有理由認為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風險較大時,有權對乙方單獨提高保證金比例。在此情形下,提高保證金通知單獨對乙方發出。

  第三章?強行平倉

  第八條?乙方在下達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倉過程中,應隨時關注自己的持倉、保證金和權益變化。

  第九條?甲方以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方式)來計算乙方期貨交易的風險。

  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方式)的計算方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乙方約定)。

  第十條?乙方因交易虧損或者其他原因,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條件)時,甲方將按照《期貨經紀合同》約定的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的通知,乙方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開市前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采取減倉措施。否則,甲方有權在事先未通知的情況下,對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直至乙方的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條件)。乙方應承擔強行平倉的手續費及由此發生的損失。

  第十一條?只要甲方選擇的平倉價位和平倉數量在當時的市場條件下屬于合理的范圍,乙方承諾不因為強行平倉的時機未能選擇最佳價位和數量而向甲方主張權益。

  前款所稱“合理的范圍”指按照期貨經紀業的執業標準,已經以適當的技能、小心謹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執行強行平倉。

  第十二條?除非乙方事先特別以書面形式聲明并得到甲方的確認,甲方對乙方在不同期貨交易所的未平倉合約統一計算風險。當乙方保證金不足使乙方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控制條件時,甲方有權停止乙方開新倉,并可對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

  乙方在甲方實際控制若干交易賬戶時,甲方有權對其合并計算風險。

  第十三條?由于期貨交易所編碼規則的不同,乙方可能在不同的期貨交易所將擁有不同的交易編碼。在這種情況下,乙方在不同的交易編碼下同時存在盈利和虧損時,在虧損部分未得到充分填補前,乙方不得要求提取盈利部分。

  第四章?通知事項

  第十四條?甲方采取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約定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通知書、強行平倉通知書。

  甲方在每一交易日閉市后按照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約定方式)向乙方發出每日交易結算單。

  甲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約定時間和方式)向乙方提供上月交易結算月報。

  第十五條?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結算單、交易結算月報的記載事項有異議的,應當(按照甲方、乙方約定的方式和時間)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在約定時間內未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視為乙方對記載事項的確認。

  第十六條?甲方或者乙方要求變更本章的約定事項,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經對方確認后方生效。否則,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誤或者損失均由該方負責。

  第五章?指定事項

  第十七條?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權的指令下達人的交易指令。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為乙方的指令下達人: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權的資金調撥人的調撥資金指令。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為乙方的資金調撥人: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乙方以下列通訊地址和號碼作為乙方與甲方業務往來的唯一有效地址和號碼: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雙方可以約定其他通訊方式)

  第二十條?乙方如需變更其指令下達人、資金調撥人或者變更業務往來方式,需書面通知甲方并經甲方按規定程序確認后方生效。乙方未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擔。

  第六章?指令的下達

  第二十一條?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過書面、電話、電腦等方式下達。書面方式下達的指令必須由乙方或者其指令下達人簽字。電話、電腦等方式下達指令的,甲方有權進行同步錄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指令記錄。乙方同意,電話錄音、電腦記錄等業務過程中形成的記錄與書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可以約定采用某種指令下達方式)。

  第二十二條?甲方有權審核乙方的指令,包括保證金是否充足,指令內容是否齊全和明確,是否違反有關法規和交易所規則等,以確定指令的有效和無效;當確定乙方的指令為無效指令時,甲方有權拒絕執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三條?乙方在發出指令后,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者未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該指令已經在期貨交易所成交,乙方則必須承擔交易結果。

  第七章?報告和確認

  第二十五條?甲方對乙方的期貨交易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只要乙方在該交易日進行過交易或者有持倉,甲方均應在每個交易日閉市后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乙方發出顯示其賬戶權益狀況或者成交結果的交易結算單。

  第二十六條?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甲方提出異議后,甲方應根據原始指令記錄和交易記錄及時核實。當對與交易結果有直接關聯的事項發生異議時,為避免損失的可能發生或者擴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異議時,有權將發生異議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由此發生的損失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甲方的交易結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或者強行平倉不符合約定條件,甲方有過錯并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閉市前重新執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恢復被強行平倉的頭寸,并賠償由此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章?現貨月份平倉和實物交割

  第二十八條?乙方應當在甲方統一規定的時間內向甲方提出交割申請。乙方申請交割,應符合期貨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的實物交割申請。

  第二十九條?乙方應當在甲方統一規定的期限前,向甲方提交足額的交割資金或者標準倉單、增值稅發票等期貨交易所要求的憑證及票據。

  第三十條?交割通知、交割貨款交收或實物交付及交割違約處理辦法依照相關期貨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業務規則執行。

  第九章?保證金賬戶管理

  第三十一條?甲方在期貨交易所指定結算銀行開設期貨保證金賬戶,代管乙方交存的保證金以及質押的可上市流通國庫券。

  第三十二條?甲方為乙方設置保證金明細帳,并在每日交易結算單中報告保證金賬戶余額和保證金的劃轉情況。

  第三十三條?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賬戶中劃轉保證金

  (一)依照乙方的指示支付結余保證金;

  (二)為乙方向期貨交易所交存保證金或者清算差額;

  (三)為乙方履約所支付的實物交割貨款或者乙方未履約情況下的違約罰款;

  (四)乙方因違法、違規被監管部門或者期貨交易所予以罰款,甲方為乙方支付罰款;

  (五)為乙方支付的倉租或者其他費用;

  (六)乙方應當向期貨經紀公司、期貨交易所支付的手續費和其他費用以及相關稅項;

  (七)甲方與乙方簽訂的書面協議中雙方同意的劃款事項。

  第三十四條?乙方保證金屬于乙方所有。甲方因破產或者其他原因無法從事期貨經紀業務時,乙方的保證金不得用來抵償甲方的債務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章?信息、培訓與咨詢

  第三十五條?甲方應當在營業場所向乙方提供國內期貨市場行情及與交易相關的分析報告服務。甲方提供的任何關于市場的分析和信息僅供乙方參考,不構成對乙方下達指令的指示、誘導或者暗示。

  乙方應當對自己的交易行為負責,不得以根據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為理由,對交易虧損要求甲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六條?甲方應當以發放培訓教材等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貨交易知識和交易技術的培訓服務。

  第三十七條?乙方有權隨時查詢自己的原始交易憑證,有權隨時了解自己的賬戶情況,甲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一章?費用

  第三十八條?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代理進行期貨交易的手續費。手續費收取的標準按附表執行。

  第三十九條?乙方支付給期貨交易所的各項費用以及涉及乙方的稅項由乙方承擔,前述費用不在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手續費之內。

  第十二章?免責條款

  第四十條?由于地震、火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交易中斷、延誤等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四十一條?由于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或者相關期貨交易所規則的改變、緊急措施的出臺等導致乙方所承擔的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四十二條?由于通訊設施中斷、電腦程序故障、電力中斷等原因導致指令傳達、執行延遲,甲方沒有過錯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和修改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簽字后,于乙方開戶資金匯入甲方賬戶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如有變更、修改或補充,雙方需協商一致并簽訂變更、修改或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條?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本合同未列明的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規章、政策及相關期貨交易所的章程、規則和本公司有關的業務細則以及期貨交易慣例執行。

  第十四章?賬戶的清算

  第四十六條?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通過平倉或執行質押物對乙方賬戶進行清算,并解除同乙方的委托關系

  (一)乙方具備下列情形之一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期貨監管部門、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

  3.本公司職工及其配偶、直系親屬;

  4.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5.金融機構、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批準文件的國有企業或者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

  7.單位委托開戶未能提供委托授權文件的;

  8.中國_____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乙方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終止;

  (三)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進入破產程序;

  (四)乙方在甲方的賬戶被提起訴訟保全或者扣劃;

  (五)乙方出現其他法定或者約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情況。

  乙方應對甲方進行賬戶清算的費用和清算后的債務余額負全部責任。

  第四十七條?甲方因故不能從事期貨業務時,甲方應當采取必要措施妥善處理乙方的持倉和保證金。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客戶持倉轉移至其他期貨經紀公司,同時轉移乙方保證金。由此產生的有關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十八條?乙方可以通過撤銷賬戶的方式,終止與甲方的期貨經紀合同。

  甲方、乙方終止委托關系,乙方應當辦理銷戶手續。

  第十五章?糾紛處理方式

  第四十九條?甲方雙方發生交易糾紛或者其他爭議的,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解決

  (一)提請_____;

  (二)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章?其他事宜

  第五十條?甲方的《開戶申請表》、《客戶須知》及《客戶聲明》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要與本合同同時簽署。

  第五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

  客戶聲明

  客戶應當如實聲明不具備下列情形: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期貨監管部門、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

  3.本公司職工及其配偶、直系親屬;

  4.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5.金融機構、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批準文件的國有企業或者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

  7.單位委托開戶未能提供委托授權文件的;

  8.中國_____規定的其他情況。

  如果客戶未履行如實聲明義務,期貨經紀公司有權解除《期貨經紀合同》。

  附件二

  《期貨經紀合同》指引

  第一條?期貨經紀公司使用的《期貨經紀合同》不得與《<期貨經紀合同>》指引相抵觸。

  第二條?期貨經紀公司制定或者修改《期貨經紀合同》,應當將合同樣本報送中國_____派出機構審查。

  第三條?期貨經紀公司在與客戶簽訂《期貨經紀合同》前,應當向客戶出示《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及本指引所附《客戶須知》,經客戶閱讀理解并簽字。

  第四條?期貨經紀公司應當向客戶說明《期貨經紀合同》主要條款的含義,并向客戶提示其所負的說明義務。客戶在書面確認完全理解合同主要條款的含義后方可與期貨經紀公司簽訂合同。

  第六條?期貨經紀公司與客戶簽訂《期貨經紀合同》,應當由客戶如實填寫《開戶申請表》。開戶申請表應包括客戶資格、資金來源、從事期貨交易目的、是否有期貨交易經驗等與資信有關的內容。

  第七條?個人客戶開戶時應當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單位客戶開戶時應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簽署的文件,并保證開戶行為和代表單位開戶的人有正當的授權。

  第八條?期貨經紀公司應當避免與客戶的任何利益沖突,保證公平對待所有客戶。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應當維護客戶最大的合法權益。

  第九條?《期貨經紀合同》應當約定客戶開戶的保證金最低標準和風險控制條件,但對所客戶應當采用統一的標準和條件。

  第十條?《期貨經紀合同》應當約定強行平倉、追加保證金的條件及有關事項,但對所有的客戶應當采用統一的條件和程序。

  第十一條?《期貨經紀合同》應當統一規定對交易結果的通知、確認和異議的程序和方式,并與客戶約定采用的具體程序和方式。

  第十二條?期貨經紀公司應當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和公司相關業務規則開展經紀業務。有關業務規則的任何變動在生效前應通知客戶并報告中國_____派出機構。

  第十三條?《<期貨經紀合同>指引》發布之日起三個月內,期貨經紀公司應當根據該指引制訂本公司的《期貨經紀公司》標準文本,并與客戶簽署。在重新簽署《期貨經紀合同》前,現《期貨經紀合同》仍然有效。

  附件三

  客戶須知

  第一條?期貨經紀公司不得對客戶作出獲利保證或者與客戶約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擔風險。

  客戶應當明確期貨交易中任何獲利或者不會發生損失的承諾均為不可能或者沒有根據的,并且聲明從未在任何時間從期貨經紀公司的任何代表或者工作人員處得到過此類承諾。

  第二條?期貨經紀公司不得接受客戶的全權委托,客戶不得要求期貨經紀公司以全權委托的方式進行期貨交易。

  全權委托指期貨經紀公司及其工作人員代客戶決定交易指令的內容。

  第三條?在期貨交易所限倉情況下,期貨經紀公司有權未經客戶同意按照限倉規定限制客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的數量。當客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數量超過限倉要求時,期貨經紀公司有權對超量部分強行平倉。期貨經紀公司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后果。

  第四條?在期貨交易所根據有關規定要求期貨經紀公司對客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的情況下,期貨經紀公司有權未經客戶同意對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期貨經紀公司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后果。

期貨交易委托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期貨交易服務的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委托

  第一條 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

  第二條 甲方根據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執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義務將交易結果轉移給乙方,乙方有義務對交易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由于市場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無法成交,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二章 保證金

  第三條 乙方開戶的最低保證金標準為_________元。乙方資金不足_________元的,甲方不得為乙方開戶。

  保證金可以現金、本票、匯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匯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證金的,以甲方開戶銀行確認乙方資金到帳后方可開始交易。

  第四條 乙方可根據期貨交易所規則以可上市流通國庫券或者標準倉單等質押保證金。同時,乙方授權甲方可將其質押物轉質或者以其他方式處置。

  第五條 乙方應當保證其資金來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資金來源說明,乙方對說明的真實性負保證義務。必要時,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關證明。

  第六條 甲方有權根據期貨交易所的規定或者市場情況調整保證金比例。甲方調整保證金,以甲方發出的調整保證金公告或者通知為準。

  第七條 在甲方有理由認為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風險較大時,有權對乙方單獨提高保證金比例。在此情形下,提高保證金通知單獨對乙方發出。

  第三章 強行平倉

  第八條 乙方在下達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倉過程中,應隨時關注自己的持倉、保證金和權益變化。

  第九條 甲方以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方式)來計算乙方期貨交易的風險。

  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方式)的計算方法為:_________(由甲方、乙方約定)。

  第十條 乙方因交易虧損或者其他原因,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條件)時,甲方將按照《期貨經紀合同》約定的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的通知,乙方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開市前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采取減倉措施。否則,甲方有權在事先未通知的情況下,對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直至乙方的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條件)。乙方應承擔強行平倉的手續費及由此發生的.損失。

  第十一條 只要甲方選擇的平倉價位和平倉數量在當時的市場條件下屬于合理的范圍,乙方承諾不因為強行平倉的時機未能選擇最佳價位和數量而向甲方主張權益。

  前款所稱“合理的范圍”指按照期貨經紀業的執業標準,已經以適當的技能、小心謹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執行強行平倉。

  第十二條 除非乙方事先特別以書面形式聲明并得到甲方的確認,甲方對乙方在不同期貨交易所的未平倉合約統一計算風險。當乙方保證金不足使乙方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控制條件時,甲方有權停止乙方開新倉,并可對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

  乙方在甲方實際控制若干交易賬戶時,甲方有權對其合并計算風險。

  第十三條 由于期貨交易所編碼規則的不同,乙方可能在不同的期貨交易所將擁有不同的交易編碼。在這種情況下,乙方在不同的交易編碼下同時存在盈利和虧損時,在虧損部分未得到充分填補前,乙方不得要求提取盈利部分。

  第四章 通知事項

  第十四條 甲方采取_________(甲方、乙方約定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通知書、強行平倉通知書。

  甲方在每一交易日閉市后按照_________(甲方、乙方約定方式)向乙方發出每日交易結算單。

  甲方按照_________(甲方、乙方約定時間和方式)向乙方提供上月交易結算月報。

  第十五條 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結算單、交易結算月報的記載事項有異議的,應當(按照甲方、乙方約定的方式和時間)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在約定時間內未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視為乙方對記載事項的確認。

  第十六條 甲方或者乙方要求變更本章的約定事項,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經對方確認后方生效。否則,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誤或者損失均由該方負責。

  第五章 指定事項

  第十七條 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權的指令下達人的交易指令。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為乙方的指令下達人:_________。

  第十八條 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權的資金調撥人的調撥資金指令。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為乙方的資金調撥人:_________。

  第十九條 乙方以下列通訊地址和號碼作為乙方與甲方業務往來的唯一有效地址和號碼:

  地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雙方可以約定其他通訊方式)

  第二十條 乙方如需變更其指令下達人、資金調撥人或者變更業務往來方式,需書面通知甲方并經甲方按規定程序確認后方生效。乙方未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擔。

  第六章 指令的下達

  第二十一條 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過書面、電話、電腦等方式下達。書面方式下達的指令必須由乙方或者其指令下達人簽字。電話、電腦等方式下達指令的,甲方有權進行同步錄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指令記錄。乙方同意,電話錄音、電腦記錄等業務過程中形成的記錄與書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可以約定采用某種指令下達方式)。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有權審核乙方的指令,包括保證金是否充足,指令內容是否齊全和明確,是否違反有關法規和交易所規則等,以確定指令的有效和無效;當確定乙方的指令為無效指令時,甲方有權拒絕執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三條 乙方在發出指令后,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者未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該指令已經在期貨交易所成交,乙方則必須承擔交易結果。

  第七章 報告和確認

  第二十五條 甲方對乙方的期貨交易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只要乙方在該交易日進行過交易或者有持倉,甲方均應在每個交易日閉市后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乙方發出顯示其賬戶權益狀況或者成交結果的交易結算單。

  第二十六條 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甲方提出異議后,甲方應根據原始指令記錄和交易記錄及時核實。當對與交易結果有直接關聯的事項發生異議時,為避免損失的可能發生或者擴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異議時,有權將發生異議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由此發生的損失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甲方的交易結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或者強行平倉不符合約定條件,甲方有過錯并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閉市前重新執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恢復被強行平倉的頭寸,并賠償由此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章 現貨月份平倉和實物交割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當在甲方統一規定的時間內向甲方提出交割申請。乙方申請交割,應符合期貨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的實物交割申請。

  第二十九條 乙方應當在甲方統一規定的期限前,向甲方提交足額的交割資金或者標準倉單、增值稅發票等期貨交易所要求的憑證及票據。

  第三十條 交割通知、交割貨款交收或實物交付及交割違約處理辦法依照相關期貨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業務規則執行。

  第九章 保證金賬戶管理

  第三十一條 甲方在期貨交易所指定結算銀行開設期貨保證金賬戶,代管乙方交存的保證金以及質押的可上市流通國庫券。

  第三十二條 甲方為乙方設置保證金明細帳,并在每日交易結算單中報告保證金賬戶余額和保證金的劃轉情況。

  第三十三條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賬戶中劃轉保證金:

  (一)依照乙方的指示支付結余保證金;

  (二)為乙方向期貨交易所交存保證金或者清算差額;

  (三)為乙方履約所支付的實物交割貨款或者乙方未履約情況下的違約罰款;

  (四)乙方因違法、違規被監管部門或者期貨交易所予以罰款,甲方為乙方支付罰款;

  (五)為乙方支付的倉租或者其他費用;

  (六)乙方應當向期貨經紀公司、期貨交易所支付的手續費和其他費用以及相關稅項;

  (七)甲方與乙方簽訂的書面協議中雙方同意的劃款事項。

  第三十四條 乙方保證金屬于乙方所有。甲方因破產或者其他原因無法從事期貨經紀業務時,乙方的保證金不得用來抵償甲方的債務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章 信息、培訓與咨詢

  第三十五條 甲方應當在營業場所向乙方提供國內期貨市場行情及與交易相關的分析報告服務。甲方提供的任何關于市場的分析和信息僅供乙方參考,不構成對乙方下達指令的指示、誘導或者暗示。

  乙方應當對自己的交易行為負責,不得以根據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為理由,對交易虧損要求甲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應當以發放培訓教材等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貨交易知識和交易技術的培訓服務。

  第三十七條 乙方有權隨時查詢自己的原始交易憑證,有權隨時了解自己的賬戶情況,甲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一章 費用

  第三十八條 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代理進行期貨交易的手續費。手續費收取的標準按附表執行。

  第三十九條 乙方支付給期貨交易所的各項費用以及涉及乙方的稅項由乙方承擔,前述費用不在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手續費之內。

  第十二章 免責條款

  第四十條 由于地震、火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交易中斷、延誤等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四十一條 由于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或者相關期貨交易所規則的改變、緊急措施的出臺等導致乙方所承擔的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四十二條 由于通訊設施中斷、電腦程序故障、電力中斷等原因導致指令傳達、執行延遲,甲方沒有過錯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章 合同生效和修改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簽字后,于乙方開戶資金匯入甲方賬戶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如有變更、修改或補充,雙方需協商一致并簽訂變更、修改或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條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本合同未列明的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規章、政策及相關期貨交易所的章程、規則和本公司有關的業務細則以及期貨交易慣例執行。

  第十四章 賬戶的清算

  第四十六條 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通過平倉或執行質押物對乙方賬戶進行清算,并解除同乙方的委托關系:

  (一)乙方具備下列情形之一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期貨監管部門、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

  3.本公司職工及其配偶、直系親屬;

  4.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5.金融機構、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批準文件的國有企業或者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

  7.單位委托開戶未能提供委托授權文件的;

  8.中國_____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乙方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終止;

  (三)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進入破產程序;

  (四)乙方在甲方的賬戶被提起訴訟保全或者扣劃;

  (五)乙方出現其他法定或者約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情況。

  乙方應對甲方進行賬戶清算的費用和清算后的債務余額負全部責任。

  第四十七條 甲方因故不能從事期貨業務時,甲方應當采取必要措施妥善處理乙方的持倉和保證金。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客戶持倉轉移至其他期貨經紀公司,同時轉移乙方保證金。由此產生的有關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十八條 乙方可以通過撤銷賬戶的方式,終止與甲方的期貨經紀合同。

  甲方、乙方終止委托關系,乙方應當辦理銷戶手續。

  第十五章 糾紛處理方式

  第四十九條 甲方雙方發生交易糾紛或者其他爭議的,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解決:

  (一)提請_____;

  (二)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章 其他事宜

  第五十條 甲方的《開戶申請表》、《客戶須知》及《客戶聲明》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要與本合同同時簽署。

  第五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期貨交易委托合同 篇6

  期貨交易委托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期貨交易服務的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委托

  第一條 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

  第二條 甲方根據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執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義務將交易結果轉移給乙方,乙方有義務對交易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由于市場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無法成交,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二章 保證金

  第三條 乙方開戶的最低保證金標準為_________元。乙方資金不足_________元的,甲方不得為乙方開戶。

  保證金可以現金、本票、匯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匯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證金的,以甲方開戶銀行確認乙方資金到帳后方可開始交易。

  第四條 乙方可根據期貨交易所規則以可上市流通國庫券或者標準倉單等質押保證金。同時,乙方授權甲方可將其質押物轉質或者以其他方式處置。

  第五條 乙方應當保證其資金來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資金來源說明,乙方對說明的真實性負保證義務。必要時,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關證明。

  第六條 甲方有權根據期貨交易所的規定或者市場情況調整保證金比例。甲方調整保證金,以甲方發出的調整保證金公告或者通知為準。

  第七條 在甲方有理由認為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風險較大時,有權對乙方單 獨提高保證金比例。在此情形下,提高保證金通知單獨對乙方發出。

  第三章 強行平倉

  第八條 乙方在下達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倉過程中,應隨時關注自己的持倉、保證金和權益變化。

  第九條 甲方以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方式)來計算乙方期貨交易的風險。

  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方式)的計算方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乙方約定)。

  第十條 乙方因交易虧損或者其他原因,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條件)時,甲方將按照《期貨經紀合同》約定的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的通知,乙方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開市前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采取減倉措施。否則,甲方有權在事先未通知的情況下,對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直至乙方的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條件)。乙方應承擔強行平倉的手續費及由此發生的損失。

  第十一條 只要甲方選擇的平倉價位和平倉數量在當時的市場條件下屬于合理的范圍,乙方承諾不因為強行平倉的時機未能選擇最佳價位和數量而向甲方主張權益。

  前款所稱“合理的范圍”指按照期貨經紀業的執業標準,已經以適當的技能、小心謹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執行強行平倉。

  第十二條 除非乙方事先特別以書面形式聲明并得到甲方的確認,甲方對乙方在不同期貨交易所的未平倉合約統一計算風險。當乙方保證金不足使乙方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控制條件時,甲方有權停止乙方開新倉,并可對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

  乙方在甲方實際控制若干交易帳戶時,甲方有權對其合并計算風險。

  第十三條 由于期貨交易所編碼規則的不同,乙方可能在不同的期貨交易所將擁有不同的交易編碼。在這種情況下,乙方在不同的交易編碼下同時存在盈利和虧損時,在虧損部分未得到充分填補前,乙方不得要求提取盈利部分。

  第四章 通知事項

  第十四條 甲方采取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約定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通知書、強行平倉通知書。

  甲方在每一交易日閉市后按照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約定方式)向乙方發出每日交易結算單。

  甲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約定時間和方式)向乙方提供上 月交易結算月報。

  第十五條 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結算單、交易結算月報的記載事項有異議的,應當(按照甲方、乙方約定的方式和時間)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在約定時間內未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視為乙方對記載事項的確認。

  第十六條 甲方或者乙方要求變更本章的約定事項,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經對方確認后方生效。否則,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誤或者損失均由該方負責。

  第五章 指定事項

  第十七條 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權的指令下達人的交易指令。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為乙方的指令下達人: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權的資金調撥人的調撥資金指令。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為乙方的資金調撥人: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 乙方以下列通訊地址和號碼作為乙方與甲方業務往來的唯一有效地址和號碼: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雙方可以約定其他通訊方式)

  第二十條 乙方如需變更其指令下達人、資金調撥人或者變更業務往來方式,需書面通知甲方并經甲方按規定程序確認后方生效。乙方未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擔。

  第六章 指令的下達

  第二十一條 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過書面、電話、電腦等方式下達。書面方式下達的指令必須由乙方或者其指令下達人簽字。電話、電腦等方式下達指令的,甲方有權進行同步錄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指令記錄。乙方同意,電話錄音、電腦記錄等業務過程中形成的記錄與書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可以約定采用某種指令下達方式)。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有權審核乙方的指令,包括保證金是否充足,指令內容是否齊全和明確,是否違反有關法規和交易所規則等,以確定指令的有效和無效;當確定乙方的指令為無效指令時,甲方有權拒絕執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三條 乙方在發出指令后,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者未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該指令已經在期貨交易所成交,乙方則必須承擔交易結果。

期貨交易委托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賬戶委托日期從______年___月___日到______年___月___日結束。為期______個月(周),客戶如自己操作失誤等自身原因造成中途停配或退配,不足一月(周)仍按月(周)收取管理費。

  一、甲方提供帳戶(_______________證券賬號),委托乙方進行交易和操作。

  二、帳戶交易贏利部分全部屬于乙方所有,同樣,乙方承擔全部交易風險,甲方不承擔交易風險。乙方交易如果產生虧損,在乙方向甲方交納的風險保證金里扣除。

  三、為了確保甲方的帳戶資金安全,控制風險,乙方須交一定比例的風險保證金本帳戶原始資金人民幣_________(大寫),其中甲方原始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大寫) ,乙方原始出資人民幣_________(大寫)。乙方須支付甲方所提供的配比資金_________(大寫)管理費給甲方,分別按周____扣除。因停牌甲方照常收取管理費。如停牌時間超過配資協議期限,乙方須支付延期管理費,按周收取,不足一周算一周。

  四、乙方須注重資金操作風險,在風險保證金虧損達到60%時必須是半倉以下操作,注意主動止損或者甲方出一部分資金,75%的時候甲方有權強行平倉,如果乙方產生虧損超過所交保證金,甲方有對乙方資金的追溯權。

  五、如果交易中乙方資金風險達到警戒線以下,乙方應該主動平倉或者及時追加保證金后方可繼續交易,如果甲方強行平倉后乙方在沒有追加保證金的情況下再行繼續開倉 ,贏利部分將全部扣除(該筆交易),虧損自行負責。

  六、由于網絡及交易所的原因或者不可預測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交易受阻,甲方不承擔責任。

  七、甲方可根據乙方的交易具體情況,如乙方個人方面原因不能如期或不能履行本協議時,甲方有權隨時解除與乙方合作關系;終止合作時甲方應扣除乙方應付給甲方的管理費后及時退還乙方此時所剩有的風險保證金和贏利。如乙方出現違約的行為,所余保證金不予退還。

  八、甲方提供帳戶的密碼乙方無權修改,如果擅自修改密碼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無條件地收回帳戶,所余保證金不退,停止合作。

  九、交易費,其它費用如印花稅等,由證券公司標準收取,乙方自已承擔。

  十、客戶不得進行以下操作,否則視違約行為如:

  1、當日跌幅超過8%或跌停板不可進倉。

  2、有連續跌停的股第一次打開不可進倉,或盤中跌停的如果再打開也不可進倉。

  3、流通市值小于人民幣15億元的股不可進倉。

  4、______不可進倉。權證不可持倉過夜。

  5、持倉過夜的資金額不可超過乙方自已現余保證資金的5倍。

  十一、本協議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協議自雙方簽字即為生效。

  甲 方: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 方:____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期貨交易委托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一、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進行,甲乙雙方均須清楚了解并嚴格遵守《中國國際期貨有限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代理業務規則》,正確履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已經仔細閱讀并充分認識了甲方提供的《風險揭示書》的全部內容,一切因乙方看錯市況而遭受的虧損,乙方完全承擔資金乃至資產抵債的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作為代理方,甲方有權了解乙方的資信情況。開戶時乙方需出具經營執照,法人授權書,單位狀況等有關資料。

  四、乙方為了便于與甲方聯合,除當面填寫“買入指令單”外,可再確認傳真、電報、信函、錄音電話中的任何一種方式作為法律認可的委托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簽署《法人授權書》,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權人的指令。

  五、保證金賬戶置:

  1.本協議簽定后,乙方應在三天內將基礎保證金人民幣壹拾萬元匯入甲方賬戶開戶,此為本協議生效的必要條件。

  2.乙方在開具“買入指令單”以前,應將足夠的初始保證金匯入甲方賬戶,初始保證金數額為成交金額的%,超越保證金數額的指令,甲方沒有義務執行。交易平倉后,該初始保證金由甲方及時退回。

  3.凡屬期貨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布的結算價,對其與成交價的差價部分,要求虧損方交付追加保證金。如果乙方損失≥100%初始保證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時前及時補足,甲方有權代為平倉,所有損失和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傭金為交易額的‰,乙方負責在買賣合約成交后三天內,向甲方交納代理傭金。

  七、現貸合約簽定后,乙方憑交易所成交通知單在三天內通知甲方將貨款/提貨憑證存入所。如是交收現貨交易,乙方應先提供有效發票再行收取貨款。

  八、有關稅金問題,均按照上海市稅務機關規定辦理。

  九、協議的中止:

  1.乙方如需中止委托關系,應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待甲方核準并結算帳目后,立即中止協議。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違約情節嚴重的,甲方在追回違約損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關系,并有加以處罰的權利。

  十、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乙方的印鑒需在甲方備案。

  十二、此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乙方法人代表:

  時間:

期貨交易委托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期貨交易服務的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委托

  第一條 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

  第二條 甲方根據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執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義務將交易結果轉移給乙方,乙方有義務對交易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由于市場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無法成交,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二章 保證金

  第三條 乙方開戶的最低保證金標準為_________元。乙方資金不足_________元的,甲方不得為乙方開戶。

  保證金可以現金、本票、匯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匯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證金的,以甲方開戶銀行確認乙方資金到帳后方可開始交易。

  第四條 乙方可根據期貨交易所規則以可上市流通國庫券或者標準倉單等質押保證金。同時,乙方授權甲方可將其質押物轉質或者以其他方式處置。

  第五條 乙方應當保證其資金來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資金來源說明,乙方對說明的真實性負保證義務。必要時,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關證明。

  第六條 甲方有權根據期貨交易所的規定或者市場情況調整保證金比例。甲方調整保證金,以甲方發出的調整保證金公告或者通知為準。

  第七條 在甲方有理由認為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風險較大時,有權對乙方單獨提高保證金比例。在此情形下,提高保證金通知單獨對乙方發出。

  第三章 強行平倉

  第八條 乙方在下達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倉過程中,應隨時關注自己的持倉、保證金和權益變化。

  第九條 甲方以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方式)來計算乙方期貨交易的風險。

  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方式)的計算方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乙方約定)。

  第十條 乙方因交易虧損或者其他原因,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條件)時,甲方將按照《期貨經紀合同》約定的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的通知,乙方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開市前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采取減倉措施。否則,甲方有權在事先未通知的情況下,對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直至乙方的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條件)。乙方應承擔強行平倉的手續費及由此發生的損失。

  第十一條 只要甲方選擇的平倉價位和平倉數量在當時的市場條件下屬于合理的范圍,乙方承諾不因為強行平倉的時機未能選擇最佳價位和數量而向甲方主張權益。

  前款所稱“合理的范圍”指按照期貨經紀業的執業標準,已經以適當的技能、小心謹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執行強行平倉。

  第十二條 除非乙方事先特別以書面形式聲明并得到甲方的確認,甲方對乙方在不同期貨交易所的未平倉合約統一計算風險。當乙方保證金不足使乙方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控制條件時,甲方有權停止乙方開新倉,并可對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

  乙方在甲方實際控制若干交易賬戶時,甲方有權對其合并計算風險。

  第十三條 由于期貨交易所編碼規則的不同,乙方可能在不同的期貨交易所將擁有不同的交易編碼。在這種情況下,乙方在不同的交易編碼下同時存在盈利和虧損時,在虧損部分未得到充分填補前,乙方不得要求提取盈利部分。

  第四章 通知事項

  第十四條 甲方采取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約定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通知書、強行平倉通知書。

  甲方在每一交易日閉市后按照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約定方式)向乙方發出每日交易結算單。

  甲方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乙方約定時間和方式)向乙方提供上月交易結算月報。

  第十五條 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結算單、交易結算月報的記載事項有異議的,應當(按照甲方、乙方約定的方式和時間)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在約定時間內未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視為乙方對記載事項的確認。

  第十六條 甲方或者乙方要求變更本章的約定事項,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經對方確認后方生效。否則,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誤或者損失均由該方負責。

  第五章 指定事項

  第十七條 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權的指令下達人的交易指令。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為乙方的指令下達人: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權的資金調撥人的調撥資金指令。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為乙方的資金調撥人: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 乙方以下列通訊地址和號碼作為乙方與甲方業務往來的唯一有效地址和號碼: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雙方可以約定其他通訊方式)

  第二十條 乙方如需變更其指令下達人、資金調撥人或者變更業務往來方式,需書面通知甲方并經甲方按規定程序確認后方生效。乙方未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擔。

  第六章 指令的下達

  第二十一條 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過書面、電話、電腦等方式下達。書面方式下達的指令必須由乙方或者其指令下達人簽字。電話、電腦等方式下達指令的,甲方有權進行同步錄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指令記錄。乙方同意,電話錄音、電腦記錄等業務過程中形成的記錄與書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可以約定采用某種指令下達方式)。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有權審核乙方的指令,包括保證金是否充足,指令內容是否齊全和明確,是否違反有關法規和交易所規則等,以確定指令的有效和無效;當確定乙方的指令為無效指令時,甲方有權拒絕執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三條 乙方在發出指令后,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者未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該指令已經在期貨交易所成交,乙方則必須承擔交易結果。

  第二十四條 乙方若申請套期保值頭寸,應當按照相關期貨交易所的規定提供相應的文件或者證明,并對上述文件的真實有效承擔責任,甲方應協助乙方申請套期保值頭寸。

  第七章 報告和確認

  第二十五條 甲方對乙方的期貨交易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只要乙方在該交易日進行過交易或者有持倉,甲方均應在每個交易

  日閉市后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乙方發出顯示其賬戶權益狀況或者成交結果的交易結算單。

  第二十六條 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甲方提出異議后,甲方應根據原始指令記錄和交易記錄及時核實。當對與交易結果有直接關聯的事項發生異議時,為避免損失的可能發生或者擴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異議時,有權將發生異議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由此發生的損失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甲方的交易結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或者強行平倉不符合約定條件,甲方有過錯并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閉市前重新執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恢復被強行平倉的頭寸,并賠償由此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章 現貨月份平倉和實物交割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當在甲方統一規定的時間內向甲方提出交割申請。乙方申請交割,應符合期貨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的實物交割申請。

  第二十九條 乙方應當在甲方統一規定的期限前,向甲方提交足額的交割資金或者標準倉單、增值稅發票等期貨交易所要求的憑證及票據。

  超過上述規定的期限,乙方未下達平倉指令,也未向甲方提交前款資金、憑證及票據,甲方有權在未通知乙方的情況下,對乙方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由此產生的費用和結果由乙方承擔。

  第三十條 交割通知、交割貨款交收或實物交付及交割違約處理辦法依照相關期貨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業務規則執行。

  第九章 保證金賬戶管理

  第三十一條 甲方在期貨交易所指定結算銀行開設期貨保證金賬戶,代管乙方交存的保證金以及質押的可上市流通國庫券。

  第三十二條 甲方為乙方設置保證金明細帳,并在每日交易結算單中報告保證金賬戶余額和保證金的劃轉情況。

  第三十三條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賬戶中劃轉保證金

  (一)依照乙方的指示支付結余保證金;

  (二)為乙方向期貨交易所交存保證金或者清算差額;

  (三)為乙方履約所支付的實物交割貨款或者乙方未履約情況下的違約罰款;

  (四)乙方因違法、違規被監管部門或者期貨交易所予以罰款,甲方為乙方支付罰款;

  (五)為乙方支付的倉租或者其他費用;

  (六)乙方應當向期貨經紀公司、期貨交易所支付的手續費和其他費用以及相關稅項;

  (七)甲方與乙方簽訂的書面協議中雙方同意的劃款事項。

  第三十四條 乙方保證金屬于乙方所有。甲方因破產或者其他原因無法從事期貨經紀業務時,乙方的保證金不得用來抵償甲方的債務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章 信息、培訓與咨詢

  第三十五條 甲方應當在營業場所向乙方提供國內期貨市場行情及與交易相關的分析報告服務。甲方提供的任何關于市場的分析和信息僅供乙方參考,不構成對乙方下達指令的指示、誘導或者暗示。

  乙方應當對自己的交易行為負責,不得以根據甲方的分析或者信息入市為理由,對交易虧損要求甲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應當以發放培訓教材等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貨交易知識和交易技術的培訓服務。

  第三十七條 乙方有權隨時查詢自己的原始交易憑證,有權隨時了解自己的賬戶情況,甲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一章 費用

  第三十八條 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代理進行期貨交易的手續費。手續費收取的標準按附表執行。

  第三十九條 乙方支付給期貨交易所的各

  項費用以及涉及乙方的稅項由乙方承擔,前述費用不在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手續費之內。

  第十二章 免責條款

  第四十條 由于地震、火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交易中斷、延誤等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四十一條 由于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或者相關期貨交易所規則的改變、緊急措施的出臺等導致乙方所承擔的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四十二條 由于通訊設施中斷、電腦程序故障、電力中斷等原因導致指令傳達、執行延遲,甲方沒有過錯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章 合同生效和修改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簽字后,于乙方開戶資金匯入甲方賬戶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如有變更、修改或補充,雙方需協商一致并簽訂變更、修改或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條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本合同未列明的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規章、政策及相關期貨交易所的章程、規則和本公司有關的業務細則以及期貨交易慣例執行。

  第十四章 賬戶的清算

  第四十六條 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通過平倉或執行質押物對乙方賬戶進行清算,并解除同乙方的委托關系

  (一)乙方具備下列情形之一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期貨監管部門、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

  3.本公司職工及其配偶、直系親屬;

  4.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5.金融機構、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批準文件的國有企業或者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

  7.單位委托開戶未能提供委托授權文件的;

  8.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乙方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終止;

  (三)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進入破產程序;

  (四)乙方在甲方的賬戶被提起訴訟保全或者扣劃;

  (五)乙方出現其他法定或者約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情況。

  乙方應對甲方進行賬戶清算的費用和清算后的債務余額負全部責任。

  第四十七條 甲方因故不能從事期貨業務時,甲方應當采取必要措施妥善處理乙方的持倉和保證金。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客戶持倉轉移至其他期貨經紀公司,同時轉移乙方保證金。由此產生的有關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十八條 乙方可以通過撤銷賬戶的方式,終止與甲方的期貨經紀合同。

  甲方、乙方終止委托關系,乙方應當辦理銷戶手續。

  第十五章 糾紛處理方式

  第四十九條 甲方雙方發生交易糾紛或者其他爭議的,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解決

  (一)提請仲裁;

  (二)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章 其他事宜

  第五十條 甲方的《開戶申請表》、《客戶須知》及《客戶聲明》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要與本合同同時簽署。

  第五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期貨交易委托合同 篇10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著公平、公正、自愿和誠信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已在_________________開立期貨賬戶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該賬戶委托乙方進行國內期貨買賣操作。具體委托期限由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乙方將以自己的專業技能、信息優勢、特定的技術及理論以及勤勉盡責、誠實信用的職業規范為甲方買賣國內期貨合約。

  4、在委托期內,為增強雙方的透明度,甲方有權隨時查詢上述賬戶的交易情況,但不得干擾乙方操作,不得擅自改變乙方正常的交易。否則,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

  5、當虧損超過資金的_________%時乙方必須通過電話或Email的方式通知甲方,此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

  6、盈利分配:為保障雙方的利益,以期貨交易結算單為準,每達到盈利_________%以上(含_________%),雙方結算一次。甲乙雙方按盈利額_________的比例分配(即:甲方獲取盈利部分的_________%;乙方獲取盈利部分的_________%)。

  7、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8、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本協議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精選閱讀

  茲委托證券公司(下稱貴公司)代理期貨商品的買賣和有關業務,本人愿意遵守下列各項規定:

  1、有關委托的期貨買賣,概由貴公司代理本人與對方的當事人訂立契約,或由貴公司再行委托代理人與對方當事人訂立契約。

  2、有關上述契約的訂立,如在國內,則按照國內的有關法規訂立,如在國外,則按照所在國家的有關法規訂立。凡代理本人所訂立的契約,對于本人完全發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異議。

  3、本委托合約訂立后,貴公司應于本人另行簽署授權書后正式執行本人帳戶內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簽署后立即生效,本人將承擔應該承擔的義務和后果,此授權除本人以書面通知貴公司終止外,合約繼續有效。

  4、貴公司或貴公司的代理人,因訂立上述合約,或因買賣及有關業務而應支出的費用,包括稅收、運輸、存倉、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項,概由本人如數承擔。

  5、委托買賣的商品,其名稱、商標、規格、數目、價格和訂約以及交貨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寫“訂單”,經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權人簽名或蓋章,送請貴公司核實后執行。如果商品的價格未經本人或被授權人填明或約定,即以貴公司當日或當時所公布的價格為準,由貴公司記入訂單,本人約對同意,絕無異議。

  6、本人可以保證,所委托買賣的商品都以現款和實貨交付與收受,并且負責承擔履行契約規定的義務。本人應在貴公司先行儲存款定數額的保證金(數額按交易所規定辦),以備本人有應負責支付的款項而不及時支付時,由貴公司全權處理,并由貴公司事后通知本人,這樣做手續完備,本人毫無異議。

  7、上述保證金的數額,將根據本人所委托買賣商品的實際情況,由貴公司增加或減少,如果未能按照規定調整保證金數額時,貴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買賣,必要時還可以終止委托關系,結清收支帳款,如有不足,任憑貴公司依法追討賠償,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處置。如果本人還有其他違反契約的情況,貴公司也可以照此辦理。

  8、如果本人有實際困難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實貨實物為交付或收受時,均請貴公司平倉了結契約后就帳面進行計算,由本人負責其損失或收益。

  9、貴公司因受委托而代理買賣商品,所需的通訊和業務方面的費用,由貴公司按照會計標準核算(按照交易規則),都由本人負責支付花銷。

  10、本人委托貴公司買賣的商品,其進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續,以及信用證的開出,概由本人自行辦理。

  11、本人把簽字式樣和印鑒留存貴公司,以便貴公司核對。

  12、本人將約定的聯絡方式及本人的通訊地址,應向貴公司登記,請依照使用。如果發生不正確的效果,均由本人負責。如果通訊地址和約定的聯絡方法需要變更時,本人應向貴公司重新登記。否則,如因而發生任何損害概由本人負責,而與貴公司無關。

  13、貴公司寄交本人的訂單執行報表和帳單的郵寄后三天內除非由本人或貴公司管理部門經理提出修正外,均視為正確無誤而不得提出異議。

  14、訂單、通知書、印鑒卡、登記簿、帳冊和有關文件的格式,均由貴公司訂購使用。

  15、本委托書內約定的內容,如有不夠完善的地方,可由貴公司酌情修改或補充,通知本人認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糾紛,在國內一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文為依據進行法律訴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都由敗訴的一方單獨承擔。

  17、本委托書的規定對于本人以后委托貴公司代理買賣商品及其有關業務全部有效,本契約將一直有效,除非雙方同意終止契約。本人還委托貴公司代表本人簽署和執行本人帳戶內的交易。

  18、本人一切買賣訂單的發生均可被視為本人深思熟慮后的決定,貴公司所提供的資料和信息僅供本人參考之用,并非交易獲利的保證。

  19、貴公司制定的交易規則,應被視為本委托契約的一部分,由雙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簽訂本委托契約的同時接受貴公司交易規則的副本。

  20、本人特此聲明已閱讀并充分了解本委托契約書各條文的內容,特簽名如下。

  簽署人姓名:______簽名:______

  (簽章)______

  身份證______

  統一編號:______電話:______

  住址:______

  證明人姓名:______簽名:______

  (簽章)______

  身份證______

  統一編號:______電話:______

  住址: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期貨交易委托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期貨交易服務的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委托

  第一條乙方委托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并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

  第二條甲方根據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執行乙方交易指令。

  甲方有義務將交易結果轉移給乙方,乙方有義務對交易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由于市場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無法成交,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二章保證金

  第三條乙方開戶的最低保證金標準為_________元。

  乙方資金不足_________元的,甲方不得為乙方開戶。

  保證金可以現金、本票、匯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匯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證金的,以甲方開戶銀行確認乙方資金到帳后方可開始交易。

  第四條乙方可根據期貨交易所規則以可上市流通國庫券或者標準倉單等質押保證金。

  同時,乙方授權甲方可將其質押物轉質或者以其他方式處置。

  第五條乙方應當保證其資金來源的合法性。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資金來源說明,乙方對說明的真實性負保證義務。

  必要時,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關證明。

  第六條甲方有權根據期貨交易所的規定或者市場情況調整保證金比例。

  甲方調整保證金,以甲方發出的調整保證金公告或者通知為準。

  第七條在甲方有理由認為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風險較大時,有權對乙方單獨提高保證金比例。

  在此情形下,提高保證金通知單獨對乙方發出。

  第三章強行平倉

  第八條乙方在下達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倉過程中,應隨時關注自己的持倉、保證金和權益變化。

  第九條甲方以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方式)來計算乙方期貨交易的風險。

  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方式)的計算方法為:_________(由甲方、乙方約定)。

  第十條乙方因交易虧損或者其他原因,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條件)時,甲方將按照《期貨經紀合同》約定的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的通知,乙方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開市前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采取減倉措施。

  否則,甲方有權在事先未通知的情況下,對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直至乙方的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條件)。

  乙方應承擔強行平倉的手續費及由此發生的損失。

  第十一條只要甲方選擇的平倉價位和平倉數量在當時的市場條件下屬于合理的范圍,乙方承諾不因為強行平倉的時機未能選擇最佳價位和數量而向甲方主張權益。

  前款所稱“合理的范圍”指按照期貨經紀業的執業標準,已經以適當的技能、小心謹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執行強行平倉。

期貨交易委托合同 篇12

  一、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進行,甲乙雙方均須清楚了解并嚴格遵守《中國國際期貨有限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代理業務規則》,正確履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已經仔細閱讀并充分認識了甲方提供的《風險揭示書》的全部內容,一切因乙方看錯市況而遭受的虧損,乙方完全承擔資金乃至資產抵債的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作為代理方,甲方有權了解乙方的資信情況。開戶時乙方需出具經營執照(副本),法人授權書,單位狀況(生產經營狀況、近期財務報表等)等有關資料。

  四、乙方為了便于與甲方聯合,除當面填寫“買入(賣出)指令單”外,可再確認傳真、電報、信函、錄音電話中的任何一種方式作為法律認可的委托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簽署《法人授權書》,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權人的指令。

  五、保證金帳戶的設置:

  1.本協議簽定后,乙方應在三天內將基礎保證金人民幣壹拾萬元匯入甲方帳戶開戶,此為本協議生效的必要條件。

  2.乙方在開具“買入(賣出)指令單”以前,應將足夠的初始保證金匯入甲方帳戶,初始保證金數額為成交金額的%,超越保證金數額的指令,甲方沒有義務執行。交易平倉后,該初始保證金由甲方及時退回。3.凡屬期貨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布的結算價,對其與成交價的差價部分,要求虧損方交付追加保證金。如果乙方損失≥100%初始保證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時前及時補足,甲方有權代為平倉,所有損失和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傭金(含向交易所交納的交易手續費)為交易額的‰,乙方負責在買賣合約成交后三天內,向甲方交納代理傭金。

  七、現貸合約簽定后,乙方憑交易所成交通知單在三天內通知甲方將貨款/提貨憑證存入所。如是交收現貨交易,乙方應先提供有效發票再行收取貨款。

  八、有關稅金問題,均按照上海市稅務機關規定辦理。

  九、協議的中止:

  1.乙方如需中止委托關系,應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待甲方核準并結算帳目后,立即中止協議。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違約情節嚴重的,甲方在追回違約損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關系,并有加以處罰的權利。

  十、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乙方的印鑒需在甲方備案。十二、此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保留一份。甲方法人代表:乙方法人代表:(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期貨交易委托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期貨經紀商)

  丙方:_________(全權委托期貨交易受任人)

  茲以甲方依《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以下簡稱管理規則)之規定,與丙方簽訂期貨交易全權委任契約,賦予丙方就全權委托期貨交易資金得全權代理甲方執行期貨交易行為;并與保管機構簽訂委任契約,賦予保管機構就上開交易所需賬戶開立、契約簽訂、保證金與權利金收付及結算交割之全權代理權。為此爰由保管機構代理甲方并會同丙方,與乙方共同依中國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公司(以下簡稱期貨交易所)期貨經紀商受托契約準則及相關法令章則規定,簽訂本契約,各方同意遵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 乙方之說明義務

  乙方應依期貨商管理規則之規定,指派專人針對期貨交易契約內容、相關之風險預告書及交易程序等為甲丙方暨保管機構進行解說,甲丙方暨保管機構聽取解說后,應在雙方同意之《期貨交易風險預告書》、《期貨選擇權風險預告書》、《選擇權風險預告書》、《當日沖銷交易風險預告書》簽章。

  第二條 完全契約

  期貨交易所章程、業務規則、期貨經紀商受托契約準則、臺北市期貨商業同業公會期貨經理事業經營全權委托期貨交易業務操作辦法(以下簡稱業務操作辦法)之規定;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期貨交易所隨時公告事項及修訂章則暨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等均為本契約之一部分,本約簽定后上開法令章則或相關公告函釋有修正者,亦同。

  第三條 開戶名稱

  立約人依本約開立之賬戶(以下稱期貨交易賬戶)專供丙方代理甲方全權委托期貨交易之用,應以甲方之名義為之,載明甲方及丙方名稱,并編定戶名及識別碼。

  第四條 委托交易之方式及聯系方法

  甲方授權丙方全權代理甲方執行期貨交易及下單,甲方就前條之期貨交易賬戶不得自行委托交易或另行授權第三人委托交易。

  丙方就前項全權代理權得指定其負責人、經理人或受雇人代為行使之。

  丙方代理甲方委托交易應以面告、電話、電報、傳真、圖文電視或其它經主管機關核準之傳輸工具等具體明確之口頭或書面方式對乙方下達委托,委托內容應包括完成該次交易所需之交易條件。

  丙方同時代理其它全權委托期貨交易客戶進行期貨交易者,丙方之交易指示,應按各別期貨交易賬戶之代號分別為之,不得將不同賬戶之交易合并于同一指示單處理。

  丙方得通知乙方撤銷或變更委托事項,但以原委托之交易尚未成交者為限。

  丙方之代理委托交易,因可歸責于乙方或其相關人員而致生錯誤者,或乙方之受托買賣違反第一項規定者,由乙方依《期貨商錯帳申報處理作業要點》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乙方對丙方之下單內容是否符合全權委托期貨交易授權范圍,得隨時要求保管機構確認,保管機構不得拒絕,且丙方不得以之作為免責之抗辯。

  甲乙雙方之聯系,除另有約定外,應以本契約所載通訊處所及通訊工具以口頭或書面方式為之。本契約所載通訊處所及通訊方式,任一方有變更時,應以書面通知他方。

  第五條 執行委托之方式

  乙方接受丙方之代理委托交易后,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令之規定,將委托交易內容轉達至該期貨交易所進行期貨交易及辦理后續結算交割事宜。乙方應于每日完成期貨交易賬戶之交易時,向丙方回報成交資料。

  乙方依前項方式執行期貨交易之委托時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

  乙方及其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對于受托事務,有嚴守秘密之義務,除依有關法令之規定外,不得泄漏于任何第三人。

  第六條 期貨交易賬戶之移轉

  乙方遇有破產、解散、停業或依法令應停止收受訂單時,依期貨商管理規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得依主管機關命令將甲方之期貨交易賬戶移轉于與乙方訂有承受契約之其它期貨經紀商,甲方應依乙方之指示配合辦理賬戶移轉之事宜。

  因前項賬戶移轉所生之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但因甲方怠于依乙方之指示配合辦理或其它不可歸責于乙方之事由,致甲方所生之損害,乙方不負賠償之責。

  第七條 保證金、權利金或其它款項收付

  甲方指定保管機構為保證金與權利金收付及結算交割代理人,由保管機構全權代理甲方負責處理期貨交易賬戶一切保證金與權利金收付及結算交割事宜。丙方應于交易前或交易后制作相關款項收付指示函,通知保管機構辦理保證金與權利金收付及結算交割。

  乙方確認甲方繳存交易所需款項后始接受丙方代理委托交易。乙方應于主管機關指定之金融機構開設專戶存放甲方繳存之交易保證金及權利金。

  丙方執行期貨交易如有越權交易之情事,除經甲方出具同意交易之書面,并經保管機構審核符合相關法令外,丙方應依管理規則、業務操作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負越權交易之履行責任。

  丙方承諾除前項除外規定者外,對越權交易之結算交割及違約責任悉由丙方負責,與甲方無涉。

  第八條 保證金專戶存款之利息歸屬

  甲方存放在乙方指定金融機構之保證金專戶內款項所生之利息原則歸屬于乙方。但雙方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

  第九條 保證金之維持

  丙方應代理甲方自行計算維持保證金之額度與比例,并負有隨時維持足額保證金之義務,無待乙方之通知。

  第十條 乙方徑行沖銷之條件與相關事項

  遇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乙方得經通知甲、丙方后,依其裁量徑代甲方沖銷全部或一部甲方所持未結清之期貨交易契約:

  一、甲方之權益總值,已低于維持保證金時,丙方代理甲方執行期貨交易,未于乙方所定或相關規定之期限內繳交追加保證金。

  二、乙方依市場及其它情況認為有必要為之者。

  三、甲方死亡或依法宣告無行為能力或受禁置產宣告、受破產宣告或有喪失信用之虞或其它影響交易進行等重大情事發生者。

  四、丙方代理甲方執行期貨交易,未于相關期貨交易契約第一通知日或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盤前,將所有未平倉的期貨交易契約平倉了結者。

  甲、丙方認知乙方依前項規定代甲方進行沖銷系屬乙方之權利而非義務,乙方不須對其未代甲方進行沖銷之結果負責。

  第十一條 通知繳交追加保證金之方式及時間

  丙方受乙方通知繳交追加保證金時,若為盤中-通知,丙方應立即指示保管機構補足;若為盤后通知,丙方最遲應于次一交易日開盤前,依乙方通知內容指示保管機構繳交全額追加款項。

期貨交易委托合同 篇14

  1.有關委托的期貨買賣,概由貴公司代理本人與對方的當事人訂立契約,或由貴公司再行委托代理人與對方當事人訂立契約。

  2.有關上述契約的訂立,如在國內,則按照國內的有關法規訂立,如在國外,則按照所在國家的有關法規訂立。凡代理本人所訂立的契約,對于本人完全發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異議。

  3.本委托合約訂立后,貴公司應于本人另行簽署授權書后正式執行本人賬戶內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簽署后立即生效,本人將承擔應該承擔的義務和后果,此授權除本人以書面通知貴公司終止外,合約繼續有效。

  4.貴公司或貴公司的代理人,因訂立上述合約,或因買賣及有關業務而應支出的費用,包括稅收、運輸、存倉、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項,概由本人如數承擔。

  5.委托買賣的商品,其名稱、商標、規格、數目、價格和訂約以及交貨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寫“訂單”,經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權人簽名或蓋章,送請貴公司核實后執行。如果商品的價格未經本人或被授權人填明或約定,即以貴公司當日或當時所公布的價格為準,由貴公司記入訂單,本人約對同意,絕無異議。

  6.本人可以保證,所委托買賣的商品都以現款和實貨交付與收受,并且負責承擔履行契約規定的義務。本人應在貴公司先行儲存款定數額的保證金,以備本人有應負責支付的款項而不及時支付時,由貴公司全權處理,并由貴公司事后通知本人,這樣做手續完備,本人毫無異議。

  7.上述保證金的數額,將根據本人所委托買賣商品的實際情況,由貴公司增加或減少,如果未能按照規定調整保證金數額時,貴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買賣,必要時還可以終止委托關系,結清收支帳款,如有不足,任憑貴公司依法追討賠償,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處置。如果本人還有其他違反契約的情況,貴公司也可以照此辦理。

  8.如果本人有實際困難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實貨實物為交付或收受時,均請貴公司平倉了結契約后就帳面進行計算,由本人負責其損失或收益。

  9.貴公司因受委托而代理買賣商品,所需的通訊和業務方面的費用,由貴公司按照會計標準核算,都由本人負責支付花銷。

  10.本人委托貴公司買賣的商品,其進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續,以及信用證的開出,概由本人自行辦理。

  11.本人把簽字式樣和印鑒留存貴公司,以便貴公司核對。

  12.本人將約定的聯絡方式及本人的通訊地址,應向貴公司登記,請依照使用。如果發生不正確的效果,均由本人負責。如果通訊地址和約定的聯絡方法需要變更時,本人應向貴公司重新登記。否則,如因而發生任何損害概由本人負責,而與貴公司無關。

  13.貴公司寄交本人的訂單執行報表和帳單的.郵寄后三天內除非由本人或貴公司管理部門經理提出修正外,均視為正確無誤而不得提出異議。

  14.訂單、通知書、印鑒卡、登記簿、帳冊和有關文件的格式,均由貴公司訂購使用。

  15.本委托書內約定的內容,如有不夠完善的地方,可由貴公司酌情修改或補充,通知本人認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糾紛,在國內一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文為依據進行法律訴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都由敗訴的一方單獨承擔。

  17.本委托書的規定對于本人以后委托貴公司代理買賣商品及其有關業務全部有效,本契約將一直有效,除非雙方同意終止契約。本人還委托貴公司代表本人簽署和執行本人賬戶內的交易。

  18.本人一切買賣訂單的發生均可被視為本人深思熟慮后的決定,貴公司所提供的資料和信息僅供本人參考之用,并非交易獲利的保證。

  19.貴公司制定的交易規則,應被視為本委托契約的一部分,由雙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簽訂本委托契約的同時接受貴公司交易規則的副本。

  20.本人特此聲明已閱讀并充分了解本委托契約書各條文的內容,特簽名如下。

  簽署人姓名: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

  身份證

  統一編號: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明人姓名: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

  身份證

  統一編號: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期貨交易委托合同 篇15

  茲委托XX公司(下稱貴公司)代理期貨商品的買賣和有關業務,本人愿意遵守下列各項規定:

  1.有關委托的期貨買賣,概由貴公司代理本人與對方的當事人訂立契約,或由貴公司再行委托代理人與對方當事人訂立契約。

  3.本委托合約訂立后,貴公司應于本人另行簽署授權書后正式執行本人賬戶內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簽署后立即生效,本人將承擔應該承擔的義務和后果,此授權除本人以書面通知貴公司終止外,合約繼續有效。

  5.委托買賣的商品,其名稱、_____、規格、數目、價格和訂約以及交貨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寫“訂單”,經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權人簽名或蓋章,送請貴公司核實后執行。如果商品的價格未經本人或被授權人填明或約定,即以貴公司當日或當時所公布的價格為準,由貴公司記入訂單,本人約對同意,絕無異議。

  6.本人可以保證,所委托買賣的商品都以現款和實貨交付與收受,并且負責承擔履行契約規定的義務。本人應在貴公司先行儲存款定數額的保證金(數額按交易所規定辦),以備本人有應負責支付的款項而不及時支付時,由貴公司全權處理,并由貴公司事后通知本人,這樣做手續完備,本人毫無異議。

  8.如果本人有實際困難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實貨實物為交付或收受時,均請貴公司平倉了結契約后就帳面進行計算,由本人負責其損失或收益。

  9.貴公司因受委托而代理買賣商品,所需的通訊和業務方面的費用,由貴公司按照會計標準核算(按照交易規則),都由本人負責支付花銷。

  10.本人委托貴公司買賣的商品,其進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續,以及信用證的開出,概由本人自行辦理。

  11.本人把簽字式樣和印鑒留存貴公司,以便貴公司核對。

  12.本人將約定的聯絡方式及本人的通訊地址,應向貴公司登記,請依照使用。如果發生不正確的效果,均由本人負責。如果通訊地址和約定的聯絡方法需要變更時,本人應向貴公司重新登記。否則,如因而發生任何損害概由本人負責,而與貴公司無關。

  13.貴公司寄交本人的訂單執行報表和帳單的郵寄后三天內除非由本人或貴公司管理部門經理提出修正外,均視為正確無誤而不得提出異議。

  14.訂單、通知書、印鑒卡、登記簿、帳冊和有關文件的格式,均由貴公司訂購使用。

  15.本委托書內約定的內容,如有不夠完善的地方,可由貴公司酌情修改或補充,通知本人認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糾紛,在國內一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文為依據進行法律訴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都由敗訴的一方單獨承擔。

  17.本委托書的規定對于本人以后委托貴公司代理買賣商品及其有關業務全部有效,本契約將一直有效,除非雙方同意終止契約。本人還委托貴公司代表本人簽署和執行本人賬戶內的交易。

  18.本人一切買賣訂單的發生均可被視為本人深思熟慮后的決定,貴公司所提供的資料和信息僅供本人參考之用,并非交易獲利的保證。

  19.貴公司制定的交易規則,應被視為本委托契約的一部分,由雙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簽訂本委托契約的同時接受貴公司交易規則的副本。

  20.本人特此聲明已閱讀并充分了解本委托契約書各條文的內容,特簽名如下。

  ────────────────────────────────────

  簽署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身份證

  統一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明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身份證

  統一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期貨交易委托合同 篇16

  期貨委托合同參考格式

  茲委托____________公司(下稱貴公司)代理期貨商品的買賣和有關業務,本人愿意遵守下列各項規定:

  1.有關委托的期貨買賣,概由貴公司代理本人與對方的當事人訂立契約,或由貴公司再行委托代理人與對方當事人訂立契約。

  2.有關上述契約的訂立,如在國內,則按照國內的有關法規訂立,如在國外,則按照所在國家的有關法規訂立。凡辦理本人所訂立的契約,對于本人完全發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異議。

  3.本委托合約訂立后,貴公司應于本人另行簽署授權書后正式執行本人賬戶內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簽署后立即生效,本人將承擔應該承擔的義務和后果,此授權除本人以書面通知貴公司終止外,合約繼續有效。

  4.貴公司或貴公司的代理人,因訂立上述合約,或因買賣及有關業務而應支出的費用,包括稅收、運輸、存倉、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項,概由本人如數承擔。

  5.委托買賣的商品,其名稱、商標、規格、數目、價格和訂約以及交貨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寫"訂單",經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權人簽名或蓋章,送請貴公司核實后執行。如果商品的價格未經本人或被授權人填明或約定,即以貴公司當日或當時所公布的價格為準,由貴公司記入訂單,本人約對同意,絕無異議。

  6.本人可以保證,所委托買賣的商品都以現款和實貨交付與收受,并且負責承擔履行契約規定的義務。本人應在貴公司先行儲存款定數額的保證金(數額按交易所規定辦),以備本人有應負責支付的款項而不及時支付時,由貴公司全權處理,并由貴公司事后通知本人,這樣做手續完備,本人毫無異議。

  7.上述保證金的數額,將根據本人所委托買賣商品的實際情況,由貴公司增加或減少,如果未能按照規定調整保證金數額時,貴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買賣,必要時還可以終止委托關系,結清收支帳款,如有不足,任XX公司依法追討賠償,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處置。如果本人還有其他違反契約的情況,貴公司也可以照此辦理。

  8.如果本人有實際困難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實貨實物為交付或收受時,均請貴公司平倉了結契約后就帳面進行計算,由本人負責其損失或收益。

  9.貴公司因受委托而代理買賣商品,所需的通訊和業務方面的費用,由貴公司按照會計標準核算(按照交易規則),都由本人負責支付花銷。

  10.本人委托貴公司買賣的商品,其進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續,以及信用證的開出,概由本人自行辦理。

  11.本人把簽字式樣和印鑒留存貴公司,以便貴公司核對。

  12.本人將約定的聯絡方式及本人的通訊地址,應向貴公司登記,請依照使用。如果發生不正確的效果,均由本人負責。如果通訊地址和約定的聯絡方法需要變更時,本人應向貴公司重新登記。否則,如因而發生任何損害概由本人負責,而與貴公司無關。

  13.貴公司寄交本人的訂單執行報表和帳單的郵寄后三天內除非由本人或貴公司管理部門經理提出修正外,均視為正確無誤而不得提出異議。

  14.訂單、通知書、印鑒卡、登記簿、帳冊和有關文件的格式,均由貴公司訂購使用。

  15.本委托書內約定的內容,如有不夠完善的地方,可由貴公司酌情修改或補充,通知本人認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糾紛,在國內一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文為依據進行法律訴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都由敗訴的一方單獨承擔。

  17.本委托書的規定對于本人以后委托貴公司代理買賣商品及其有關業務全部有效,本契約將一直有效,除非雙方同意終止契約。本人還委托貴公司代表本人簽署和執行本人賬戶內的交易。

  18.本人一切買賣訂單的發生均可被視為本人思熟慮后的決定,貴公司所提供的資料和信息僅供本人參考之用,并非交易獲利的保證。

  19.貴公司制定的交易規則,應被視為本委托契約的一部分,由雙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簽訂本委托契約的同時接受貴公司交易規則的副本。

  20.本人特此聲明已閱讀并充分了解本委托契約書各條文的內容,特簽名如下。

  簽署人姓名:___________ (簽章)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明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立委托書人

期貨交易委托合同 篇17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茲委托_________________證券公司(下稱貴公司)代理期貨商品的買賣和有關業務,本人愿意遵守下列各項規定:________

  1.有關委托的期貨買賣,概由貴公司代理本人與對方的當事人訂立契約,或由貴公司再行委托代理人與對方當事人訂立契約。

  3.本委托合約訂立后,貴公司應于本人另行簽署授權書后正式執行本人賬戶內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簽署后立即生效,本人將承擔應該承擔的義務和后果,此授權除本人以書面通知貴公司終止外,合約繼續有效。

  5.委托買賣的商品,其名稱、_____、規格、數目、價格和訂約以及交貨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寫“訂單”,經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權人簽名或蓋章,送請貴公司核實后執行。如果商品的價格未經本人或被授權人填明或約定,即以貴公司當日或當時所公布的價格為準,由貴公司記入訂單,本人約對同意,絕無異議。

  6.本人可以保證,所委托買賣的商品都以現款和實貨交付與收受,并且負責承擔履行契約規定的義務。本人應在貴公司先行儲存款定數額的保證金(數額按交易所規定辦),以備本人有應負責支付的款項而不及時支付時,由貴公司全權處理,并由貴公司事后通知本人,這樣做手續完備,本人毫無異議。

  8.如果本人有實際困難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實貨實物為交付或收受時,均請貴公司平倉了結契約后就帳面進行計算,由本人負責其損失或收益。

  9.貴公司因受委托而代理買賣商品,所需的通訊和業務方面的費用,由貴公司按照會計標準核算(按照交易規則),都由本人負責支付花銷。

  10.本人委托貴公司買賣的商品,其進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續,以及信用證的開出,概由本人自行辦理。

  11.本人把簽字式樣和印鑒留存貴公司,以便貴公司核對。

  12.本人將約定的聯絡方式及本人的通訊地址,應向貴公司登記,請依照使用。如果發生不正確的效果,均由本人負責。如果通訊地址和約定的聯絡方法需要變更時,本人應向貴公司重新登記。否則,如因而發生任何損害概由本人負責,而與貴公司無關。

  13.貴公司寄交本人的訂單執行報表和帳單的郵寄后三天內除非由本人或貴公司管理部門經理提出修正外,均視為正確無誤而不得提出異議。

  14.訂單、通知書、印鑒卡、登記簿、帳冊和有關文件的格式,均由貴公司訂購使用。

  15.本委托書內約定的內容,如有不夠完善的地方,可由貴公司酌情修改或補充,通知本人認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糾紛,在國內一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文為依據進行法律訴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都由敗訴的一方單獨承擔。

  17.本委托書的規定對于本人以后委托貴公司代理買賣商品及其有關業務全部有效,本契約將一直有效,除非雙方同意終止契約。本人還委托貴公司代表本人簽署和執行本人賬戶內的交易。

  18.本人一切買賣訂單的發生均可被視為本人深思熟慮后的決定,貴公司所提供的資料和信息僅供本人參考之用,并非交易獲利的保證。

  19.貴公司制定的交易規則,應被視為本委托契約的一部分,由雙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簽訂本委托契約的同時接受貴公司交易規則的副本。

  20.本人特此聲明已閱讀并充分了解本委托契約書各條文的內容,特簽名如下

  簽署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證明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編號: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統一編號: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期貨交易委托合同 篇18

  期貨委托合同范本

  茲委托金馬*券公司(下稱貴公司)代理期貨商品的買賣和有關業務,本人愿意遵守下列各項規定:

  1.有關委托的期貨買賣,概由貴公司代理本人與對方的當事人訂立契約,或由貴公司再行委托代理人與對方當事人訂立契約。

  2.有關上述契約的訂立,如在國內,則按照國內的有關法規訂立,如在國外,則按照所在國家的有關法規訂立。凡代理本人所訂立的契約,對于本人完全發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異議。

  3.本委托合約訂立后,貴公司應于本人另行簽署授權書后正式執行本人賬戶內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簽署后立即生效,本人將承擔應該承擔的義務和后果,此授權除本人以書面通知貴公司終止外,合約繼續有效。

  4.貴公司或貴公司的代理人,因訂立上述合約,或因買賣及有關業務而應支出的費用,包括稅收、運輸、存倉、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項,概由本人如數承擔。

  5.委托買賣的商品,其名稱、商標、規格、數目、價格和訂約以及交貨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寫“訂單”,經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權人簽名或蓋 章,送請貴公司核實后執行。如果商品的價格未經本人或被授權人填明或約定,即以貴公司當日或當時所公布的價格為準,由貴公司記入訂單,本人約對同意,絕無 異議。

  6.本人可以保證,所委托買賣的商品都以現款和實貨交付與收受,并且負責承擔履行契約規定的義務。本人應在貴公司先行儲存款定數額的保證金(數 額按交易所規定辦),以備本人有應負責支付的款項而不及時支付時,由貴公司全權處理,并由貴公司事后通知本人,這樣做手續完備,本人毫無異議。

  7.上述保證金的數額,將根據本人所委托買賣商品的實際情況,由貴公司增加或減少,如果未能按照規定調整保證金數額時,貴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 買賣,必要時還可以終止委托關系,結清收支帳款,如有不足,任憑貴公司依法追討賠償,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處置。如果本人還有其他違反契約的情況, 貴公司也可以照此辦理。

  8.如果本人有實際困難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實貨實物為交付或收受時,均請貴公司平倉了結契約后就帳面進行計算,由本人負責其損失或收益。

  9.貴公司因受委托而代理買賣商品,所需的通訊和業務方面的費用,由貴公司按照會計標準核算(按照交易規則),都由本人負責支付花銷。

  10.本人委托貴公司買賣的商品,其進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續,以及信用證的開出,概由本人自行辦理。

  11.本人把簽字式樣和印鑒留存貴公司,以便貴公司核對。

  12.本人將約定的聯絡方式及本人的通訊地址,應向貴公司登記,請依照使用。如果發生不正確的效果,均由本人負責。如果通訊地址和約定的聯絡方法需要變更時,本人應向貴公司重新登記。否則,如因而發生任何損害概由本人負責,而與貴公司無關。

  13.貴公司寄交本人的訂單執行報表和帳單的郵寄后三天內除非由本人或貴公司管理部門經理提出修正外,均視為正確無誤而不得提出異議。

  14.訂單、通知書、印鑒卡、登記簿、帳冊和有關文件的格式,均由貴公司訂購使用。

  15.本委托書內約定的內容,如有不夠完善的地方,可由貴公司酌情修改或補充,通知本人認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糾紛,在國內一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文為依據進行法律訴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都由敗訴的一方單獨承擔。

  17.本委托書的規定對于本人以后委托貴公司代理買賣商品及其有關業務全部有效,本契約將一直有效,除非雙方同意終止契約。本人還委托貴公司代表本人簽署和執行本人賬戶內的交易。

  18.本人一切買賣訂單的發生均可被視為本人深思熟慮后的決定,貴公司所提供的資料和信息僅供本人參考之用,并非交易獲利的保證。

  19.貴公司制定的交易規則,應被視為本委托契約的一部分,由雙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簽訂本委托契約的同時接受貴公司交易規則的副本。

  20.本人特此聲明已閱讀并充分了解本委托契約書各條文的內容,特簽名如下。

  簽署人姓名: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簽章)

  身份證統一編號: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證明人姓名: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簽章)

  身份證統一編號: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立委托書人_____

  中國國際期貨上海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

  代理協議書

  協議書號

  甲方:中國*際期貨有限公司駐上海石油交易所

  地址:上海漕寶路38號華夏賓館807-809房

  代表:

  郵政編碼:200233

  電話:021-

  傳真:

  開戶行:上海浦東發*銀行石油交易辦事處

  銀行賬戶:-

  乙方:

  地址:

  代表: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銀行帳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上海石油交易所現貨和期貨交易,達成如下協議:

  一、為了確保在上海石油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進行,甲乙雙方均須清楚了解并嚴格遵守《中國*際期貨有限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代理業務規則》,正確履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已經仔細閱讀并充分認識了甲方提供的《風險揭示書》的全部內容,一切因乙方看錯市況而遭受的虧損,乙方完全承擔資金乃至資產抵債的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作為代理方,甲方有權了解乙方的資信情況。開戶時乙方需出具經營執照(副本),法人授權書,單位狀況(生產經營狀況、近期財務報表等)等有關資料。

  四、乙方為了便于與甲方聯合,除當面填寫“買入(賣出)指令單”外,可再確認傳真、電報、信函、錄音電話中的任何一種方式作為法律認可的委托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簽署《法人授權書》,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權人的指令。

  五、保證金賬戶的設置:

  1.本協議簽定后,乙方應在三天內將基礎保證金人民幣壹拾萬元匯入甲方賬戶開戶,此為本協議生效的必要條件。

  2.乙方在開具“買入(賣出)指令單”以前,應將足夠的初始保證金匯入甲方賬戶,初始保證金數額為成交金額的%,超越保證金數額的指令,甲方沒有義務執行。交易平倉后,該初始保證金由甲方及時退回。

  3.凡屬期貨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布的結算價,對其與成交價的差價部分,要求虧損方交付追加保證金。如果乙方損失≥100%初始保證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時前及時補足,甲方有權代為平倉,所有損失和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傭金(含向交易所交納的交易手續費)為交易額的‰,乙方負責在買賣合約成交后三天內,向甲方交納代理傭金。

  七、現貸合約簽定后,乙方憑交易所成交通知單在三天內通知甲方將貨款/提貨憑證存入所。如是交收現貨交易,乙方應先提供有效發票再行收取貨款。

  八、有關稅金問題,均按照上海市稅務機關規定辦理。

  九、協議的中止:

  1.乙方如需中止委托關系,應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待甲方核準并結算帳目后,立即中止協議。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違約情節嚴重的,甲方在追回違約損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關系,并有加以處罰的權利。

  十、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乙方的印鑒需在甲方備案。

  十二、此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期貨交易委托合同 篇19

  茲委托            證券公司(下稱貴公司)代理期貨商品的買賣和有關業務,本人愿意遵守下列各項規定:

  1.有關委托的期貨買賣,概由貴公司代理本人與對方的當事人訂立契約,或由貴公司再行委托代理人與對方當事人訂立契約。

  2.有關上述契約的訂立,如在國內,則按照國內的有關法規訂立,如在國外,則按照所在國家的有關法規訂立。凡代理本人所訂立的契約,對于本人完全發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異議。

  3.本委托合約訂立后,貴公司應于本人另行簽署授權書后正式執行本人賬戶內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簽署后立即生效,本人將承擔應該承擔的義務和后果,此授權除本人以書面通知貴公司終止外,合約繼續有效。

  4.貴公司或貴公司的代理人,因訂立上述合約,或因買賣及有關業務而應支出的費用,包括稅收、運輸、存倉、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項,概由本人如數承擔。

  5.委托買賣的商品,其名稱、商標、規格、數目、價格和訂約以及交貨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寫“訂單”,經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權人簽名或蓋章,送請貴公司核實后執行。如果商品的價格未經本人或被授權人填明或約定,即以貴公司當日或當時所公布的價格為準,由貴公司記入訂單,本人約對同意,絕無異議。

  6.本人可以保證,所委托買賣的商品都以現款和實貨交付與收受,并且負責承擔履行契約規定的義務。本人應在貴公司先行儲存款定數額的保證金(數額按交易所規定辦),以備本人有應負責支付的款項而不及時支付時,由貴公司全權處理,并由貴公司事后通知本人,這樣做手續完備,本人毫無異議。

  7.上述保證金的數額,將根據本人所委托買賣商品的實際情況,由貴公司增加或減少,如果未能按照規定調整保證金數額時,貴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買賣,必要時還可以終止委托關系,結清收支帳款,如有不足,任憑貴公司依法追討賠償,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處置。如果本人還有其他違反契約的情況,貴公司也可以照此辦理。

  8.如果本人有實際困難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實貨實物為交付或收受時,均請貴公司平倉了結契約后就帳面進行計算,由本人負責其損失或收益。

  9.貴公司因受委托而代理買賣商品,所需的通訊和業務方面的費用,由貴公司按照會計標準核算(按照交易規則),都由本人負責支付花銷。

  10.本人委托貴公司買賣的商品,其進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續,以及信用證的開出,概由本人自行辦理。

  11.本人把簽字式樣和印鑒留存貴公司,以便貴公司核對。

  12.本人將約定的聯絡方式及本人的通訊地址,應向貴公司登記,請依照使用。如果發生不正確的效果,均由本人負責。如果通訊地址和約定的聯絡方法需要變更時,本人應向貴公司重新登記。否則,如因而發生任何損害概由本人負責,而與貴公司無關。

  13.貴公司寄交本人的訂單執行報表和帳單的郵寄后三天內除非由本人或貴公司管理部門經理提出修正外,均視為正確無誤而不得提出異議。

  14.訂單、通知書、印鑒卡、登記簿、帳冊和有關文件的格式,均由貴公司訂購使用。

  15.本委托書內約定的內容,如有不夠完善的地方,可由貴公司酌情修改或補充,通知本人認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糾紛,在國內一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文為依據進行法律訴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都由敗訴的一方單獨承擔。

  17.本委托書的規定對于本人以后委托貴公司代理買賣商品及其有關業務全部有效,本契約將一直有效,除非雙方同意終止契約。本人還委托貴公司代表本人簽署和執行本人賬戶內的交易。

  18.本人一切買賣訂單的發生均可被視為本人深思熟慮后的決定,貴公司所提供的資料和信息僅供本人參考之用,并非交易獲利的保證。

  19.貴公司制定的交易規則,應被視為本委托契約的一部分,由雙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簽訂本委托契約的同時接受貴公司交易規則的副本。

  20.本人特此聲明已閱讀并充分了解本委托契約書各條文的內容,特簽名如下。

  ────────────────────────────────────

  簽署人姓名: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

  身份證

  統一編號: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明人姓名: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

  身份證

  統一編號: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年    月     日

期貨交易委托合同 篇20

  期貨交易委托協議書

  委托方(甲方):受托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碼: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為了資金有效運作,獲取投資收益,委托乙方就甲方的投資提供經營及管理服務。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為賬戶管理人,全權負責賬戶的投資管理和經營,乙方可以自行指定工作人員或外聘專家進行具體操作。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賬戶為甲方在貨經紀有限公司開立的期貨交易賬戶,賬戶名為,賬號為。

  在本協議履行期內,甲方不再另行委托他人為該賬戶的管理人。

  第二條、乙方以自己名義在美爾雅期貨公司開立的期貨賬戶的起始資金不低于捌佰萬元,作為履行本委托管理協議的保證金,賬戶名,賬號。

  該賬戶資金不得再為第三人設為保證金。

  第三條、甲方保留委托賬戶的資金密碼和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密碼及乙方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密碼,甲方不得操作。

  乙方對委托賬戶有操作管理權,可決定買賣期貨合約的品種、數量和方向。

  乙方遵循誠實守信,勤勉盡責的原則,努力實現甲方投資收益化,但乙方并不承諾或保證甲方賬戶的資金一定獲得收益。

  乙方每個月定期向甲方通報管理操作情況,甲方有隨時了解投資賬戶執行情況和乙方賬戶結算權益的權利。

  第四條、甲方資金以不定期不定額投入,利潤分配按年度計算的方式與乙方合作,甲方可以自由出入金,但累計出金金額不能大于累計入金金額,入金后乙方須進行操作;甲方出金前,出金金額在伍佰萬元以內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伍佰萬元以上提前七天通知乙方,乙方應在甲方出金前一日保證甲方賬戶權益高于出金金額,確保甲方在出金日能足額按時出金。

  否則須鎖定甲乙雙方賬戶的一切權限;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以后類推;乙方出金后賬戶金額不低于甲方賬戶的50%以上。

  當日甲方賬戶結算權益低于總凈入金金額的80%時,乙方須在+1日交易開市前向甲方賬戶注資至其凈入金金額,否則須在+1交易日9:00-9:05按市價對甲方賬戶全部平倉,并鎖定甲乙雙方賬戶的一切權限;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以后類推;當日甲乙雙方賬戶結算權益之和低于甲方賬戶總凈入金金額的120%時,乙方須在+1交易日開市前向甲方賬戶注資至其凈入金金額,否則須在+1交易日9:00-9:05按市價對甲乙雙方賬戶進行平倉,并鎖定甲乙雙方賬戶的一切權限;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以后類推。

  第五條、對以上乙方補足給甲方賬戶的資金,在甲方賬戶盈利達到20%(含)時,甲方在下一個交易日開盤前將補充給甲方賬戶的資金返還給乙方。

  第六條、本協議履行期內,甲方可以自由出金,但出金須提前告知乙方,特殊情況須雙方協商一致。

  第七條、管理費是在甲方賬戶有盈利時,甲方承諾支付給乙方的費用,該費用為凈盈利的70%。

  第八條、管理費的支付條件:

  1、本協議期滿或雙方約定的終止或解除本協議時,甲方賬戶有盈利。

  2、除不可抗力或乙方因本協議規定而不應取得管理費的情況外,甲方應在本協議到期日、終止日的3個交易日內,將乙方管理費匯入乙方指定的賬戶。

  甲方出金時,乙方可以要求分配贏利,甲方必須同意。

  第九條、甲乙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協議終止后,要對雙方的資金、賬號、密碼等有關資料保密,不得泄露賬戶操作策略和財務狀況,不得損害對方利益。

  第十條、本協議終止后,乙方應在終止當日開始對甲方委托賬戶進行清算,賬戶資產以貨幣形式存在。

  并根據本協議的規定,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對該賬戶損益的處理,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上述第五條、第七條要求向對方支付款項時,除應向對方支付外,還應從應付日起按每日21‰另行支付違約金。

  2、甲方依約終止協議后乙方強行交易時,所有盈利全部歸甲方享有,所有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后,甲乙雙方將約定資金劃入約定的賬戶之日起生效,委托期限為壹年,屆時自動失效。

  甲方:乙方:

  授權簽字:授權簽字:

  日期:日期:簽約地點:簽約地點:

期貨交易委托合同 篇21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著公平、公正、自愿和誠信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已在_________________開立期貨賬戶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該賬戶委托乙方進行國內期貨買賣操作。具體委托期限由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乙方將以自己的專業技能、信息優勢、特定的技術及理論以及勤勉盡責、誠實信用的職業規范為甲方買賣國內期貨合約。

  4.在委托期內,為增強雙方的透明度,甲方有權隨時查詢上述賬戶的交易情況,但不得干擾乙方操作,不得擅自改變乙方正常的交易。否則,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

  5.當虧損超過資金的_________%時乙方必須通過電話或email的方式通知甲方,此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議。

  6.盈利分配:為保障雙方的利益,以期貨交易結算單為準,每達到盈利_________%以上(含_________%),雙方結算一次。甲乙雙方按盈利額_________的比例分配(即:甲方獲取盈利部分的_________%;乙方獲取盈利部分的_________%)。

  7.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8.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本協議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期貨交易委托合同 篇22

  甲方:

  乙方:.

  丙方:

  茲以甲方依_________規定,與丙方簽訂全權委托投資契約,賦予丙方就全權委托投資資產得全權代理甲方執行期貨之買賣交易行為;并與保管機構簽訂委任契約,賦予保管機構就上開因交易所需結算交割之全權代理權。為此爰由甲方、保管機構并會同丙方,與乙方共同依_________業務規則、期貨經紀商受托契約準則及相關法令章則規定,簽訂本契約并同意遵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 _________________期貨交易所章程、業務規則、受托契約準則、期貨商業同業公會及_________________規定;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期貨交易所、期貨商公會公告事項及全權委托投資業務管理辦法等,均為本契約之一部分,本約簽訂后上開法令章則或相關公告函釋有修正者,亦同。

  第二條開戶名稱

  立約人依本約開立之戶專供丙方代理甲方全權委托投資之用,應以甲方之名義為之,載明甲方及丙方名稱,并編定戶名及識別碼。

  第三條委托買賣

  1.甲方授權丙方全權代理甲方執行期貨之買賣,甲方就本戶不得自行委托買賣或另行授權第三人委托買賣。

  2.丙方就前項全權代理權得指定其負責人、經理人或受雇人代為行使之。

  3.丙方代理甲方從事期貨交易前,應依期貨主管機關、期貨交易所或乙方之規定,負責通知保管機構將交易保證金存入乙方指定之客戶保證金專戶。

  4.于乙方認為有必要調高交易保證金之額度時,乙方得隨時通知丙方于一定期限內繳足差額。

  5.丙方同時代理其它全權委托投資客戶買賣期貨者,丙方之買賣指示,應按各別投資買賣專戶之代號分別為之,不得將不同專戶之買賣合并于同一指示單處理。

  6.丙方得通知乙方撤銷或變更委托事項,但以原委托之買賣尚未成交者為限。

  7.丙方之代理委托買賣,因可歸責于乙方或其相關人員而致生錯誤者,或乙方之受托買賣違反第一項規定者,由乙方依「期貨經紀商錯帳申報處理作業要點」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8.乙方對丙方之委托內容是否符合全權委托投資授權范圍,得隨時要求保管機構確認,保管機構不得拒絕,且丙方不得以之作為免責之抗辯。

  第四條成交回報

  乙方應于每日完成投資買賣專戶之交易時,向丙方回報成交資料,并制作買賣報告書交付之。

  第五條保證金之維持及追繳

  1.投資買賣專戶應隨時維持乙方所定必要之保證額度,乙方得于認為必要時隨時要求追加保證金。

  2.經乙方依第一項約定發出追加保證金通知者,最遲應于次一銀行營業日依乙方之通知內容繳交追加保證金至投資買賣專戶。

  3.如未能維持乙方所定保證金額度,或繳足追加保證金者,乙方得依相關規定采取必要措施。

  第六條保證金專戶存款利息之歸屬

  甲方存放于乙方指定金融機構之保證金專戶內之超額保證金所生之利息歸屬由甲、乙雙方議定之,并知會丙方。

  第七條徑行沖銷及違約事項

  1.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乙方得不經通知,依其裁量徑行沖銷投資買賣專戶之全部或一部未平倉期貨交易契約。

  權益總值已低于乙方所定之最低標準。

  未于乙方所定或相關規定之期限內繳交追加保證金。

  乙方依市場及其它情況認為有必要為之者。

  2.乙方為甲方依本契約進行之期貨交易須辦理實物或現金交割時,期相關事宜應依中國臺灣期貨交易所規定辦理。

  3.未依第二項規定履行結算交割義務,或投資買賣專戶之未平倉部位依約沖銷后,其保證金戶權益總值為負數,經乙方通知丙方后未于三個銀行營業日內為適當處理者,乙方將甲方視為違約客戶并終止本契約,依相關規定處理之。

  第八條保證金、傭金交付及結算交割事項

  甲方:日期:

  乙方:日期:

  丙方:日期:

期貨交易委托合同 篇23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期貨委托合同二茲委托__證券公司(以下簡稱貴公司)代理期貨商品交易及相關業務,并愿意遵守以下規定:

  1、對于委托期貨交易,你公司會代其與對方訂立合同,或者你公司會委托代理人與對方訂立合同。

  2、合同在中國境內訂立的,按照國內有關法律法規訂立;在國外的,應當按照所在國的有關法律法規訂立。代表我簽訂的任何合同對我完全有效,我不會持有任何異議。

  3、本委托合同簽訂后,在我簽署另一份授權后,貴公司將正式執行我賬戶中的.交易。所有交易在我簽字后立即生效,我承擔我應該承擔的義務和后果。除非我書面通知貴公司終止授權,否則該授權將繼續有效。

  4、貴公司或貴代理人因訂立上述合同,或因貿易及相關業務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稅費、運輸、倉儲、管理及其他合理費用,均由本人全額承擔。

  5、委托銷售貨物的名稱、商標、規格、數量、價格、合同日期、交貨付款等內容,應單獨填寫“訂單”,由本人或本人指定的授權人簽字或蓋章,報貴公司核實后實施。如果貨物的價格不是本人或授權人指定或約定的,即以貴司當天或當時公布的價格為準,貴司在訂單中記錄。我同意,不反對。

  6、我可以保證委托買賣的貨物是以現金和實物的形式交付和接收的,我有責任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我應該提前在你們公司存一筆固定金額的保證金(金額要按照交易所的規定辦理),這樣如果我有我應該負責的錢而沒有及時支付,你們公司全權辦理,你們公司事后通知我,我對此沒有異議。

  7、上述保證金的金額由貴公司根據我委托買賣的貨物的實際情況增減。如果保證金金額不能按規定調整,你公司可以代我停止買賣,必要時也可以終止委托關系,結清收支賬目。如果有短少,可以依法索賠,或者把我所有的貨物留下來處置。如果我有其他違約行為,你們公司也可以。

  8、如果我有實際困難或特殊原因,不能交付或接受實物,請在貴公司成交后計算賬面價值,損失或收益由我負責。

  9、委托貴公司代理買賣商品時,所需的通訊和業務費用由貴公司按照會計準則(按照交易規則)計算,所有費用由本人支付。

  10、我委托貴公司辦理貨物進出口和所有其他手續,以及信用證的簽發。

  11、我在貴公司保留了我的簽名式樣和印章,供您核實。

  12、我將在貴公司注冊我同意的聯系信息和我的郵寄地址,請根據使用。我對任何不正確的結果負責。如果郵寄地址和約定的聯系方式需要更改,我應該在貴公司重新注冊。否則,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由我負責,與貴公司無關。

  13、貴公司發送給我的訂單執行報表和賬單應被視為正確,除非我或貴公司管理部門經理在郵寄后三天內對其進行修改,否則不得提出異議。

  14、訂單、通知、印鑒卡、登記簿、賬簿和相關文件的格式由貴公司訂購和使用。

  15、如果本委托書中約定的內容有任何不完善之處,貴公司可以自行修改或補充,并通知我批準后生效。

  16、如發生法律糾紛,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在中國進行法律訴訟,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敗訴方自行承擔。

  17、本授權委托書的條款對我今后委托給貴公司的所有商品及相關業務均有效,本合同有效期至雙方同意解除合同為止。我還委托貴公司代表我簽署并執行我賬戶中的交易。

  18、我所有買賣指令的發生,都可以看作是我深思熟慮后的決定。貴公司提供的材料和信息僅供我參考,并不是交易利潤的保證。

  19、貴公司制定的交易規則應視為本委托合同的一部分,雙方均應遵守。簽署本委托合同時,我接受一份您的交易規則。

  20、我在此聲明,我已閱讀并完全理解本委托合同各條款的內容,并在此簽名如下。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證明人名稱: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證明人名稱: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期貨交易委托合同 篇2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方提供期貨賬戶,委托乙方進行交易與操作。

  二、考核時間為5-10個交易日,考核內容如下:

  1)在考核周期內出現以下4種情況時,甲方強行終止合同:

  1.5筆單邊虧損超過總資金的3%,警告;

  2.當日總虧損超過總資金的5%,警告;

  3.一周虧損超過總資金的7%,警告;

  4.總虧損超過總資金的20%,甲方可強行終止合同。

  2)在考核周期內達到以下3項要求的,視為合格,通過考核

  1.月盈利超過總資金的5%;

  2.連續2個月盈利超過總資金的5%;

  3.連續3個月盈利超過總資金的10%

  3)在考核期內,操盤手必須達到以下要求:

  連續3日交易次數必須達到5筆以上,動用資金為總資金的15%以上。

  三、考核周期內,甲方提供資金:

  1)第一周,甲方提供10萬,乙方在本盈利超過20__,甲方追加5萬資金;乙方在本周盈利未超過20__,甲方不追加資金;

  2)第二周,甲方提供15萬,乙方在本周盈利超過3500,甲方追加5萬資金;乙方在本周盈利未超過3500,甲方不追加資金;

  3)第三周,甲方提供20萬,乙方在本周盈利超過5000,甲方追加5萬資金;乙方在本周盈利未超過5000,甲方不追加資金;

  4)第四周,甲方提供25萬,乙方在本周盈利超過6500,甲方追加5萬資金;乙方在本周盈利未超過6500,甲方不追加資金;

  5)第五周,甲方提供30萬,乙方在本周盈利超過8000,甲方追加5萬資金;乙方在本周盈利未超過8000,甲方不追加資金;

  6)第六周,甲方提供35萬,乙方在本周盈利超過9500,甲方追加5萬資金;乙方在本周盈利未超過9500,甲方不追加資金;

  7)第七周,甲方提供40萬,乙方在本周盈利超過11000,甲方追加5萬資金。

  暫定,每個操盤手資金40萬封頂。

  如果盈利超過定額,可酌情申請追加更多的資金,視個人情況而定。

  四、工資和利潤分成:

  底薪和50%的分紅于每工作滿月后的下月15日;年底結清所有的工資和分紅。分紅如下:

  利潤≤1萬,無分紅;

  1萬≤利潤≤2萬,分紅=5%;

  1萬≤利潤≤3萬,分紅=7%;

  1萬≤利潤≤4萬,分紅=9%;

  1萬≤利潤≤5萬,分紅=10%;

  超過5萬的,按10%計。

  另,每月把公司凈利潤的5%拿出來均分,包括銀信投資公司和銀信進出口公司的'所有員工;其余的留作公司資本。

  五、上班時間:

  分析師:8:30-11:50;13:00-17:00;20:00-21:00

  操盤手:8:30-11:50;13:00-15:30;20:30-01:00

  試用期:7-15天。

  六、甲方提供的密碼乙方無權修改,如果擅自修改密碼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負責。甲方無條件地收回,停止合作。

  甲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期貨交易委托合同 篇25

  期貨委托合同

  委托書

  茲委托XX公司(下稱貴公司)代理期貨商品的買賣和有關業務,本人愿意遵守下列各項規定:

  1.有關委托的期貨買賣,概由貴公司代理本人與對方的當事人訂立契約,或由貴公司再行委托代理人與對方當事人訂立契約。

  3.本委托合約訂立后,貴公司應于本人另行簽署授權書后正式執行本人賬戶內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簽署后立即生效,本人將承擔應該承擔的義務和后果,此授權除本人以書面通知貴公司終止外,合約繼續有效。

  5.委托買賣的商品,其名稱、_____、規格、數目、價格和訂約以及交貨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寫“訂單”,經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權人簽名或蓋章,送請貴公司核實后執行。如果商品的價格未經本人或被授權人填明或約定,即以貴公司當日或當時所公布的價格為準,由貴公司記入訂單,本人約對同意,絕無異議。

  6.本人可以保證,所委托買賣的商品都以現款和實貨交付與收受,并且負責承擔履行契約規定的義務。本人應在貴公司先行儲存款定數額的保證金(數額按交易所規定辦),以備本人有應負責支付的款項而不及時支付時,由貴公司全權處理,并由貴公司事后通知本人,這樣做手續完備,本人毫無異議。

  8.如果本人有實際困難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實貨實物為交付或收受時,均請貴公司平倉了結契約后就帳面進行計算,由本人負責其損失或收益。

  9.貴公司因受委托而代理買賣商品,所需的通訊和業務方面的費用,由貴公司按照會計標準核算(按照交易規則),都由本人負責支付花銷。

  10.本人委托貴公司買賣的商品,其進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續,以及信用證的開出,概由本人自行辦理。

  11.本人把簽字式樣和印鑒留存貴公司,以便貴公司核對。

  12.本人將約定的聯絡方式及本人的通訊地址,應向貴公司登記,請依照使用。如果發生不正確的效果,均由本人負責。如果通訊地址和約定的聯絡方法需要變更時,本人應向貴公司重新登記。否則,如因而發生任何損害概由本人負責,而與貴公司無關。

  13.貴公司寄交本人的訂單執行報表和帳單的郵寄后三天內除非由本人或貴公司管理部門經理提出修正外,均視為正確無誤而不得提出異議。

  14.訂單、通知書、印鑒卡、登記簿、帳冊和有關文件的格式,均由貴公司訂購使用。

  15.本委托書內約定的內容,如有不夠完善的地方,可由貴公司酌情修改或補充,通知本人認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糾紛,在國內一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文為依據進行法律訴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都由敗訴的一方單獨承擔。

  17.本委托書的規定對于本人以后委托貴公司代理買賣商品及其有關業務全部有效,本契約將一直有效,除非雙方同意終止契約。本人還委托貴公司代表本人簽署和執行本人賬戶內的交易。

  18.本人一切買賣訂單的發生均可被視為本人深思熟慮后的決定,貴公司所提供的資料和信息僅供本人參考之用,并非交易獲利的保證。

  19.貴公司制定的交易規則,應被視為本委托契約的一部分,由雙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簽訂本委托契約的同時接受貴公司交易規則的副本。

  20.本人特此聲明已閱讀并充分了解本委托契約書各條文的內容,特簽名如下。

  ────────────────────────────────────

  簽署人姓名: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

  (簽章)?身份證

  統一編號: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明人姓名: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

  (簽章)?身份證

  統一編號: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年?月?日

  立委托書人……

  中國國際期貨上海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

  代理協議書

  協議書號

  甲方:中國XX公司駐上海石油交易所

  地址:上海

  華夏賓館807-809房

  代表:

  郵政編碼:200233

  電話:021nbsp;807,4729022

  021-4726075,4722490

  傳真:021-4722490

  開戶行:上海XX銀行

  石油交易辦事處

  銀行賬戶:-

  乙方:

  地址:

  代表:

  編碼: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銀行帳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上海石油交易所現貨和期貨交易,達成如下協議:

  一、為了確保在上海石油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進行,甲乙雙方均須清楚了解并嚴格遵守《中國國際期貨有限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代理業務規則》,正確履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已經仔細閱讀并充分認識了甲方提供的《風險揭示書》的全部內容,一切因乙方看錯市況而遭受的虧損,乙方完全承擔資金乃至資產抵債的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作為代理方,甲方有權了解乙方的資信情況。開戶時乙方需出具經營執照(副本),法人授權書,單位狀況(生產經營狀況、近期財務報表等)等有關資料。

  四、乙方為了便于與甲方聯合,除當面填寫“買入(賣出)指令單”外,可再確認傳真、電報、信函、錄音電話中的任何一種方式作為法律認可的委托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簽署《法人授權書》,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權人的指令。

  五、保證金賬戶的設置:

  1.本協議簽定后,乙方應在三天內將基礎保證金人民幣壹拾萬元匯入甲方賬戶開戶,此為本協議生效的必要條件。

  2.乙方在開具“買入(賣出)指令單”以前,應將足夠的初始保證金匯入甲方賬戶,初始保證金數額為成交金額的?%,超越保證金數額的指令,甲方沒有義務執行。交易平倉后,該初始保證金由甲方及時退回。

  3.凡屬期貨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布的結算價,對其與成交價的差價部分,要求虧損方交付追加保證金。如果乙方損失≥100%初始保證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時前及時補足,甲方有權代為平倉,所有損失和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傭金(含向交易所交納的交易手續費)為交易額的

  ‰,乙方負責在買賣合約成交后三天內,向甲方交納代理傭金。

  七、現貸合約簽定后,乙方憑交易所成交通知單在三天內通知甲方將貨款/提貨憑證存入所。如是交收現貨交易,乙方應先提供有效發票再行收取貨款。

  八、有關稅金問題,均按照上海市稅務機關規定辦理。

  九、協議的中止:

  1.乙方如需中止委托關系,應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待甲方核準并結算帳目后,立即中止協議。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違約情節嚴重的,甲方在追回違約損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關系,并有加以處罰的權利。

  十、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乙方的印鑒需在甲方備案。

  十二、此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乙方法人代表: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期貨交易委托合同 篇26

  茲委托_________________證券公司(下稱貴公司)代理期貨商品的買賣和有關業務,本人愿意遵守下列各項規定:

  1.有關委托的期貨買賣,概由貴公司代理本人與對方的當事人訂立契約,或由貴公司再行委托代理人與對方當事人訂立契約。

  3.本委托合約訂立后,貴公司應于本人另行簽署授權書后正式執行本人賬戶內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簽署后立即生效,本人將承擔應該承擔的義務和后果,此授權除本人以書面通知貴公司終止外,合約繼續有效。

  5.委托買賣的商品,其名稱、_____、規格、數目、價格和訂約以及交貨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寫“訂單”,經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權人簽名或蓋章,送請貴公司核實后執行。如果商品的價格未經本人或被授權人填明或約定,即以貴公司當日或當時所公布的價格為準,由貴公司記入訂單,本人約對同意,絕無異議。

  6.本人可以保證,所委托買賣的商品都以現款和實貨交付與收受,并且負責承擔履行契約規定的義務。本人應在貴公司先行儲存款定數額的保證金(數額按交易所規定辦),以備本人有應負責支付的款項而不及時支付時,由貴公司全權處理,并由貴公司事后通知本人,這樣做手續完備,本人毫無異議。

  8.如果本人有實際困難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實貨實物為交付或收受時,均請貴公司平倉了結契約后就帳面進行計算,由本人負責其損失或收益。

  9.貴公司因受委托而代理買賣商品,所需的通訊和業務方面的費用,由貴公司按照會計標準核算(按照交易規則),都由本人負責支付花銷。

  10.本人委托貴公司買賣的商品,其進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續,以及信用證的開出,概由本人自行辦理。

  11.本人把簽字式樣和印鑒留存貴公司,以便貴公司核對。

  12.本人將約定的聯絡方式及本人的通訊地址,應向貴公司登記,請依照使用。如果發生不正確的效果,均由本人負責。如果通訊地址和約定的聯絡方法需要變更時,本人應向貴公司重新登記。否則,如因而發生任何損害概由本人負責,而與貴公司無關。

  13.貴公司寄交本人的訂單執行報表和帳單的郵寄后三天內除非由本人或貴公司管理部門經理提出修正外,均視為正確無誤而不得提出異議。

  14.訂單、通知書、印鑒卡、登記簿、帳冊和有關文件的格式,均由貴公司訂購使用。

  15.本委托書內約定的內容,如有不夠完善的地方,可由貴公司酌情修改或補充,通知本人認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糾紛,在國內一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文為依據進行法律訴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都由敗訴的一方單獨承擔。

  17.本委托書的規定對于本人以后委托貴公司代理買賣商品及其有關業務全部有效,本契約將一直有效,除非雙方同意終止契約。本人還委托貴公司代表本人簽署和執行本人賬戶內的交易。

  18.本人一切買賣訂單的發生均可被視為本人深思熟慮后的決定,貴公司所提供的資料和信息僅供本人參考之用,并非交易獲利的保證。

  19.貴公司制定的交易規則,應被視為本委托契約的一部分,由雙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簽訂本委托契約的同時接受貴公司交易規則的副本。

  20.本人特此聲明已閱讀并充分了解本委托契約書各條文的內容,特簽名如下

  簽署人(簽章):_________?證明人(簽章):_______

  身份證統一編號:_________?身份證統一編號: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期貨交易委托合同 篇27

  委托書

  茲委托XX公司(下稱貴公司)代理期貨商品的買賣和有關業務,本人愿意遵守下列各項規定:

  1.有關委托的期貨買賣,概由貴公司代理本人與對方的當事人訂立契約,或由貴公司再行委托代理人與對方當事人訂立契約。

  3.本委托合約訂立后,貴公司應于本人另行簽署授權書后正式執行本人賬戶內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簽署后立即生效,本人將承擔應該承擔的義務和后果,此授權除本人以書面通知貴公司終止外,合約繼續有效。

  5.委托買賣的商品,其名稱、_____、規格、數目、價格和訂約以及交貨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寫“訂單”,經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權人簽名或蓋章,送請貴公司核實后執行。如果商品的價格未經本人或被授權人填明或約定,即以貴公司當日或當時所公布的價格為準,由貴公司記入訂單,本人約對同意,絕無異議。

  6.本人可以保證,所委托買賣的商品都以現款和實貨交付與收受,并且負責承擔履行契約規定的義務。本人應在貴公司先行儲存款定數額的保證金(數額按交易所規定辦),以備本人有應負責支付的款項而不及時支付時,由貴公司全權處理,并由貴公司事后通知本人,這樣做手續完備,本人毫無異議。

  8.如果本人有實際困難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實貨實物為交付或收受時,均請貴公司平倉了結契約后就帳面進行計算,由本人負責其損失或收益。

  9.貴公司因受委托而代理買賣商品,所需的通訊和業務方面的費用,由貴公司按照會計標準核算(按照交易規則),都由本人負責支付花銷。

  10.本人委托貴公司買賣的商品,其進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續,以及信用證的開出,概由本人自行辦理。

  11.本人把簽字式樣和印鑒留存貴公司,以便貴公司核對。

  12.本人將約定的聯絡方式及本人的通訊地址,應向貴公司登記,請依照使用。如果發生不正確的效果,均由本人負責。如果通訊地址和約定的聯絡方法需要變更時,本人應向貴公司重新登記。否則,如因而發生任何損害概由本人負責,而與貴公司無關。

  13.貴公司寄交本人的訂單執行報表和帳單的郵寄后三天內除非由本人或貴公司管理部門經理提出修正外,均視為正確無誤而不得提出異議。

  14.訂單、通知書、印鑒卡、登記簿、帳冊和有關文件的格式,均由貴公司訂購使用。

  15.本委托書內約定的內容,如有不夠完善的地方,可由貴公司酌情修改或補充,通知本人認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糾紛,在國內一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文為依據進行法律訴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都由敗訴的一方單獨承擔。

  17.本委托書的規定對于本人以后委托貴公司代理買賣商品及其有關業務全部有效,本契約將一直有效,除非雙方同意終止契約。本人還委托貴公司代表本人簽署和執行本人賬戶內的交易。

  18.本人一切買賣訂單的發生均可被視為本人深思熟慮后的決定,貴公司所提供的資料和信息僅供本人參考之用,并非交易獲利的保證。

  19.貴公司制定的交易規則,應被視為本委托契約的一部分,由雙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簽訂本委托契約的同時接受貴公司交易規則的副本。

  20.本人特此聲明已閱讀并充分了解本委托契約書各條文的內容,特簽名如下。

  ────────────────────────────────────

  簽署人姓名: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

  (簽章)?身份證

  統一編號: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明人姓名: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

  (簽章)?身份證

  統一編號: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年?月?日

  立委托書人……

  中國國際期貨上海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

  代理協議書

  協議書號

  甲方:中國XX公司駐上海石油交易所

  地址:上海XX38號

  華夏賓館807-809房

  代表:

  編碼:200233

  電話:021X0100?807,4729022

  021-4726075,4722490

  傳真:021-4722490

  開戶行:上海XX銀行

  石油交易辦事處

  銀行賬戶:-

  乙方:

  地址:

  代表:

  編碼: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銀行帳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上海石油交易所現貨和期貨交易,達成如下協議:

  一、為了確保在上海石油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進行,甲乙雙方均須清楚了解并嚴格遵守《中國國際期貨有限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代理業務規則》,正確履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已經仔細閱讀并充分認識了甲方提供的《風險揭示書》的全部內容,一切因乙方看錯市況而遭受的虧損,乙方完全承擔資金乃至資產抵債的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作為代理方,甲方有權了解乙方的資信情況。開戶時乙方需出具經營執照(副本),法人授權書,單位狀況(生產經營狀況、近期財務報表等)等有關資料。

  四、乙方為了便于與甲方聯合,除當面填寫“買入(賣出)指令單”外,可再確認傳真、電報、信函、錄音電話中的任何一種方式作為法律認可的委托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簽署《法人授權書》,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權人的指令。

  五、保證金賬戶的設置:

  1.本協議簽定后,乙方應在三天內將基礎保證金人民幣壹拾萬元匯入甲方賬戶開戶,此為本協議生效的必要條件。

  2.乙方在開具“買入(賣出)指令單”以前,應將足夠的初始保證金匯入甲方賬戶,初始保證金數額為成交金額的?%,超越保證金數額的指令,甲方沒有義務執行。交易平倉后,該初始保證金由甲方及時退回。

  3.凡屬期貨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布的結算價,對其與成交價的差價部分,要求虧損方交付追加保證金。如果乙方損失≥100%初始保證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時前及時補足,甲方有權代為平倉,所有損失和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傭金(含向交易所交納的交易手續費)為交易額的

  ‰,乙方負責在買賣合約成交后三天內,向甲方交納代理傭金。

  七、現貸合約簽定后,乙方憑交易所成交通知單在三天內通知甲方將貨款/提貨憑證存入所。如是交收現貨交易,乙方應先提供有效發票再行收取貨款。

  八、有關稅金問題,均按照上海市稅務機關規定辦理。

  九、協議的中止:

  1.乙方如需中止委托關系,應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待甲方核準并結算帳目后,立即中止協議。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違約情節嚴重的,甲方在追回違約損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關系,并有加以處罰的權利。

  十、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乙方的印鑒需在甲方備案。

  十二、此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乙方法人代表: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期貨交易委托合同 篇28

  證券公司姓名:__________本人:__________

  茲委托證券公司(下稱貴公司)代理期貨商品的買賣和有關業務,本人愿意遵守下列各項規定:

  1.有關委托的期貨買賣,概由貴公司代理本人與對方的當事人訂立契約,或由貴公司再行委托代理人與對方當事人訂立契約。

  2.本委托合約訂立后,貴公司應于本人另行簽署授權書后正式執行本人帳戶內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簽署后立即生效,本人將承擔應該承擔的義務和后果,此授權除本人以書面通知貴公司終止外,合約繼續有效。

  3.委托買賣的商品,其名稱、商標、規格、數目、價格和訂約以及交貨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寫“訂單”,經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權人簽名或蓋章,送請貴公司核實后執行。如果商品的價格未經本人或被授權人填明或約定,即以貴公司當日或當時所公布的價格為準,由貴公司記入訂單,本人約對同意,絕無異議。

  4.本人可以保證,所委托買賣的商品都以現款和實貨交付與收受,并且負責承擔履行契約規定的義務。本人應在貴公司先行儲存款定數額的保證金(數額按交易所規定辦),以備本人有應負責支付的款項而不及時支付時,由貴公司全權處理,并由貴公司事后通知本人,這樣做手續完備,本人毫無異議。

  5.如果本人有實際困難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實貨實物為交付或收受時,均請貴公司平倉了結契約后就帳面進行計算,由本人負責其損失或收益。

  6.貴公司因受委托而代理買賣商品,所需的通訊和業務方面的費用,由貴公司按照會計標準核算(按照交易規則),都由本人負責支付花銷。

  7.本人委托貴公司買賣的商品,其進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續,以及信用證的開出,概由本人自行辦理。

  8.本人把簽字式樣和印鑒留存貴公司,以便貴公司核對。

  9.本人將約定的聯絡方式及本人的通訊地址,應向貴公司登記,請依照使用。如果發生不正確的效果,均由本人負責。如果通訊地址和約定的聯絡方法需要變更時,本人應向貴公司重新登記。否則,如因而發生任何損害概由本人負責,而與貴公司無關。

  10.貴公司寄交本人的訂單執行報表和帳單的郵寄后三天內除非由本人或貴公司管理部門經理提出修正外,均視為正確無誤而不得提出異議。

  11.訂單、通知書、印鑒卡、登記簿、帳冊和有關文件的格式,均由貴公司訂購使用。

  12.本委托書內約定的內容,如有不夠完善的地方,可由貴公司酌情修改或補充,通知本人認可即生效。

  13.如有涉及法律的糾紛,在國內一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文為依據進行法律訴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都由敗訴的一方單獨承擔。

  14.本委托書的規定對于本人以后委托貴公司代理買賣商品及其有關業務全部有效,本契約將一直有效,除非雙方同意終止契約。本人還委托貴公司代表本人簽署和執行本人帳戶內的交易。

  15.本人一切買賣訂單的發生均可被視為本人深思熟慮后的決定,貴公司所提供的資料和信息僅供本人參考之用,并非交易獲利的保證。

  16.貴公司制定的交易規則,應被視為本委托契約的一部分,由雙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簽訂本委托契約的同時接受貴公司交易規則的副本。

  17.本人特此聲明已閱讀并充分了解本委托契約書各條文的內容,特簽名如下。

  簽署人姓名: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

  統一編號: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明人姓名: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

  統一編號: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期貨交易委托合同 篇29

  茲委托 ______________證券公司(下稱貴公司)代理期貨商品的買賣和有關業務,本人愿意遵守下列各項規定:

  1.有關委托的期貨買賣,概由貴公司代理本人與對方的當事人訂立契約,或由貴公司再行委托代理人與對方當事人訂立契約。

  2.有關上述契約的訂立,如在國內,則按照國內的有關法規訂立,如在國外,則按照所在國家的有關法規訂立。凡辦理本人所訂立的契約,對于本人完全發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異議。

  3.本委托合約訂立后,貴公司應于本人另行簽署授權書后正式執行本人賬戶內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簽署后立即生效,本人將承擔應該承擔的義務和后果,此授權除本人以書面通知貴公司終止外,合約繼續有效。

  4.貴公司或貴公司的代理人,因訂立上述合約,或因買賣及有關業務而應支出的費用,包括稅收、運輸、存倉、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項,概由本人如數承擔。

  5.委托買賣的商品,其名稱、商標、規格、數目、價格和訂約以及交貨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寫"訂單",經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權人簽名或蓋章,送請貴公司核實后執行。如果商品的價格未經本人或被授權人填明或約定,即以貴公司當日或當時所公布的價格為準,由貴公司記入訂單,本人約對同意,絕無異議。

  6.本人可以保證,所委托買賣的商品都以現款和實貨交付與收受,并且負責承擔履行契約規定的義務。本人應在貴公司先行儲存款定數額的保證金(數額按交易所規定辦),以備本人有應負責支付的款項而不及時支付時,由貴公司全權處理,并由貴公司事后通知本人,這樣做手續完備,本人毫無異議。

  7.上述保證金的數額,將根據本人所委托買賣商品的實際情況,由貴公司增加或減少,如果未能按照規定調整保證金數額時,貴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買賣,必要時還可以終止委托關系,結清收支帳款,如有不足,任XX公司依法追討賠償,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處置。如果本人還有其他違反契約的情況,貴公司也可以照此辦理。

  8.如果本人有實際困難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實貨實物為交付或收受時,均請貴公司平倉了結契約后就帳面進行計算,由本人負責其損失或收益。

  9.貴公司因受委托而代理買賣商品,所需的通訊和業務方面的費用,由貴公司按照會計標準核算(按照交易規則),都由本人負責支付花銷。

  10.本人委托貴公司買賣的商品,其進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續,以及信用證的開出,概由本人自行辦理。

  11.本人把簽字式樣和印鑒留存貴公司,以便貴公司核對。

  12.本人將約定的聯絡方式及本人的通訊地址,應向貴公司登記,請依照使用。如果發生不正確的效果,均由本人負責。如果通訊地址和約定的聯絡方法需要變更時,本人應向貴公司重新登記。否則,如因而發生任何損害概由本人負責,而與貴公司無關。

  13.貴公司寄交本人的訂單執行報表和帳單的郵寄后三天內除非由本人或貴公司管理部門經理提出修正外,均視為正確無誤而不得提出異議。

  14.訂單、通知書、印鑒卡、登記簿、帳冊和有關文件的格式,均由貴公司訂購使用。

  15.本委托書內約定的內容,如有不夠完善的地方,可由貴公司酌情修改或補充,通知本人認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糾紛,在國內一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文為依據進行法律訴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都由敗訴的一方單獨承擔。

  17.本委托書的規定對于本人以后委托貴公司代理買賣商品及其有關業務全部有效,本契約將一直有效,除非雙方同意終止契約。本人還委托貴公司代表本人簽署和執行本人賬戶內的交易。

  18.本人一切買賣訂單的發生均可被視為本人深思熟慮后的決定,貴公司所提供的資料和信息僅供本人參考之用,并非交易獲利的保證。

  19.貴公司制定的交易規則,應被視為本委托契約的一部分,由雙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簽訂本委托契約的同時接受貴公司交易規則的副本。

  20.本人特此聲明已閱讀并充分了解本委托契約書各條文的內容,特簽名如下。

  簽署人姓名:

  (簽章)

  身份證號:

  電話:

  住址:

  證明人姓名:

  (簽章)

  身份證號:

  電話:

  住址:

  年 月 日

期貨交易委托合同 篇30

  甲方:_________(委托人)

  乙方:_________(期貨經紀商)

  丙方:_________(全權委托期貨交易受任人)

  茲以甲方依「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以下簡稱管理規則)之規定,與丙方簽訂期貨交易全權委任契約,賦予丙方就全權委托期貨交易資金得全權代理甲方執行期貨交易行為;并與保管機構簽訂委任契約,賦予保管機構就上開交易所需賬戶開立、契約簽訂、保證金與權利金收付及結算交割之全權代理權。

  為此爰由保管機構代理甲方并會同丙方,與乙方共同依中國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期貨交易所)期貨經紀商受托契約準則及相關法令章則規定,簽訂本契約,各方同意遵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乙方之說明義務

  乙方應依期貨商管理規則之規定,指派專人針對期貨交易契約內容、相關之風險預告書及交易程序等為甲丙方暨保管機構進行解說,甲丙方暨保管機構聽取解說后,應在雙方同意之「期貨交易風險預告書」、「期貨選擇權風險預告書」、「選擇權風險預告書」、「當日沖銷交易風險預告書」簽章。

  第二條完全契約

  期貨交易所章程、業務規則、期貨經紀商受托契約準則、臺北市期貨商業同業公會期貨經理事業經營全權委托期貨交易業務操作辦法(以下簡稱業務操作辦法)之規定;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期貨交易所隨時公告事項及修訂章則暨期貨經理事業管理規則等均為本契約之一部分,本約簽定后上開法令章則或相關公告函釋有修正者,亦同。

  第三條開戶名稱

  立約人依本約開立之賬戶(以下稱期貨交易賬戶)專供丙方代理甲方全權委托期貨交易之用,應以甲方之名義為之,載明甲方及丙方名稱,并編定戶名及識別碼。

  第四條委托交易之方式及聯系方法

  甲方授權丙方全權代理甲方執行期貨交易及下單,甲方就前條之期貨交易賬戶不得自行委托交易或另行授權第三人委托交易。

  丙方就前項全權代理權得指定其負責人、經理人或受雇人代為行使之。

  丙方代理甲方委托交易應以面告、電話、電報、傳真、圖文電視或其它經主管機關核準之傳輸工具等具體明確之口頭或書面方式對乙方下達委托,委托內容應包括完成該次交易所需之交易條件。

  丙方同時代理其它全權委托期貨交易客戶進行期貨交易者,丙方之交易指示,應按各別期貨交易賬戶之代號分別為之,不得將不同賬戶之交易合并于同一指示單處理。

  丙方得通知乙方撤銷或變更委托事項,但以原委托之交易尚未成交者為限。

  丙方之代理委托交易,因可歸責于乙方或其相關人員而致生錯誤者,或乙方之受托買賣違反第一項規定者,由乙方依「期貨商錯帳申報處理作業要點」及其相關規定辦理。

  乙方對丙方之下單內容是否符合全權委托期貨交易授權范圍,得隨時要求保管機構確認,保管機構不得拒絕,且丙方不得以之作為免責之抗辯。

  甲乙雙方之聯系,除另有約定外,應以本契約所載通訊處所及通訊工具以口頭或書面方式為之。

  本契約所載通訊處所及通訊方式,任一方有變更時,應以書面通知他方。

  第五條執行委托之方式

  乙方接受丙方之代理委托交易后,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令之規定,將委托交易內容轉達至該期貨交易所進行期貨交易及辦理后續結算交割事宜。

  乙方應于每日完成期貨交易賬戶之交易時,向丙方回報成交資料。

  乙方依前項方式執行期貨交易之委托時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

  乙方及其代表人、代理人、受雇人對于受托事務,有嚴守秘密之義務,除依有關法令之規定外,不得泄漏于任何第三人。

  第六條期貨交易賬戶之移轉

  乙方遇有破產、解散、停業或依法令應停止收受訂單時,依期貨商管理規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得依主管機關命令將甲方之期貨交易賬戶移轉于與乙方訂有承受契約之其它期貨經紀商,甲方應依乙方之指示配合辦理賬戶移轉之事宜。

  因前項賬戶移轉所生之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但因甲方怠于依乙方之指示配合辦理或其它不可歸責于乙方之事由,致甲方所生之損害,乙方不負賠償之責。

  第七條保證金、權利金或其它款項收付

  甲方指定保管機構為保證金與權利金收付及結算交割代理人,由保管機構全權代理甲方負責處理期貨交易賬戶一切保證金與權利金收付及結算交割事宜。

  丙方應于交易前或交易后制作相關款項收付指示函,通知保管機構辦理保證金與權利金收付及結算交割。

  乙方確認甲方繳存交易所需款項后始接受丙方代理委托交易。

  乙方應于主管機關指定之金融機構開設專戶存放甲方繳存之交易保證金及權利金。

  丙方執行期貨交易如有越權交易之情事,除經甲方出具同意交易之書面,并經保管機構審核符合相關法令外,丙方應依管理規則、業務操作辦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負越權交易之履行責任。

  丙方承諾除前項除外規定者外,對越權交易之結算交割及違約責任悉由丙方負責,與甲方無涉。

  第八條保證金專戶存款之利息歸屬

  甲方存放在乙方指定金融機構之保證金專戶內款項所生之利息原則歸屬于乙方。

  但雙方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

  第九條保證金之維持

  丙方應代理甲方自行計算維持保證金之額度與比例,并負有隨時維持足額保證金之義務,無待乙方之通知。

  第十條乙方徑行沖銷之條件與相關事項

  遇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乙方得經通知甲、丙方后,依其裁量徑代甲方沖銷全部或一部甲方所持未結清之期貨交易契約:

  一、甲方之權益總值,已低于維持保證金時,丙方代理甲方執行期貨交易,未于乙方所定或相關規定之期限內繳交追加保證金。

  二、乙方依市場及其它情況認為有必要為之者。

  三、甲方死亡或依法宣告無行為能力或受禁置產宣告、受破產宣告或有喪失信用之虞或其它影響交易進行等重大情事發生者。

  四、丙方代理甲方執行期貨交易,未于相關期貨交易契約第一通知日或最后交易日的前一交易日收盤前,將所有未平倉的期貨交易契約平倉了結者。

  甲、丙方認知乙方依前項規定代甲方進行沖銷系屬乙方之權利而非義務,乙方不須對其未代甲方進行沖銷之結果負責。

  第十一條通知繳交追加保證金之方式及時間

  丙方受乙方通知繳交追加保證金時,若為盤中通知,丙方應立即指示保管機構補足;若為盤后通知,丙方最遲應于次一交易日開盤前,依乙方通知內容指示保管機構繳交全額追加款項。

  第十二條違約

  保管機構未能代理甲方辦理與乙方間受托契約所約定之保證金與權利金追繳及結算交割事項,或甲方部位經乙方依約沖銷后,其賬戶權益總值為負數,經乙方通知,保管機構未于三個營業日內為適當處理者,乙方應視是否系丙方不履行其因越權交易所應負履行責任所致者,依期貨交易所業務規則、期貨商申報委托人違約案件處理作業要點及相關法令之規定處理之。

  第十三條交易傭金及其它相關費用

  甲方應支付乙方執行期貨交易所需之傭金、手續費、取消改單費、結算款項及費用、各類依法征收之稅捐、規費等必要費用。

  乙方應向甲方收取之前述費用及款項,得自乙方持有甲方保證金中徑行扣抵。

  應退還之手續費,歸甲方所有,并由乙方徑行撥入甲方于保管機構所設之期貨交易保管專戶。

  乙方受托交易應收之手續費、應行結算及退還費用之計算方式,由甲方會同丙方與乙方另行議定之。

  第十四條財務狀況之征信及征信范圍

  甲方茲授權乙方或其代理人得對甲方之財務信用狀況及甲方所提供之基本資料進行必要之調查或查證。

  乙方對于依本條規定所取得之甲方資料,除依法令所為之查詢外,應予保密。

  第十五條基本資料之提供及異動申報

  甲、丙方及保管機構同意于開戶時應向乙方具實提供姓名、年齡、職業、住所及通訊處所、電話號碼、身份證字號(法人應提供名稱、代表人、住所及營利事業統一編號)、資產之狀況、投資經驗、開戶原因及其它必要事項之資料,乙方對于甲方提供之資料,除依法令所為之查詢外,應予保密。

  甲、丙方及保管機構所提供之基本資料有所變動時,應盡速通知乙方變更,并應由甲、丙方及保管機構或其代理人親赴乙方處,憑相關證明、文件或印鑒辦理。

  第十六條應行通知及公告事項

  乙方應于每日將甲方前一交易日之買賣報告書,送達丙方及保管機構,于每月五日前將甲方上月份之交易對帳單送達丙方及保管機構。

  前項買賣報告書及月對帳單之送達應以郵遞或當面交付之方式為之。

  買賣報告書并應以傳真或其它約定方式于當日先傳送予丙方及保管機構。

  如有下列情事,甲方或保管機構應立即通知乙方:

  一、甲方提供乙方資料有所改變。

  二、依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規定可能影響甲方從事期貨契約交易或其它應盡義務等應申報情事。

  三、其它依期貨交易相關法規甲丙方應通知乙方的事項。

  乙方遇期貨交易所有緊急情事而暫停交易時,乙方除應于公告欄內公告,并應立即通知丙方及保管機構。

  第十七條乙方提供信息及服務之范圍

  乙方應于營業場所提供甲、丙方各類期貨交易契約市場行情、實時信息、主管機關公告及其它信息。

  前項信息之提供,僅作為丙方代理甲方進行期貨交易之參考,并不代表乙方勸誘丙方代理甲方進行期貨交易。

  乙方所提供之信息系得自于一般認為可資信賴之來源,惟乙方并不保證此等信息之正確與完整。

  第十八條損害賠償責任歸屬

  關于本契約之履行,乙方之代理人或受雇人有故意過失者,乙方應與自己之故意、過失負同一之責任。

  如因可歸責于一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他方當事人受有損害者,該可歸責之一方當事人應對他方當事人負損害賠償之責任。

  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契約之權利義務轉讓予他人。

  乙方對于因法令或交易規則之變更、通訊或傳送設備之故障、或因重大情事變更、天災、不可抗力等乙方無法控制之事由或無法歸責于乙方者,致委托傳達遲延、錯誤、時差或匯率變動所造成之損害不負責任。

  第十九條代理權限制之對抗效力

  甲方不得以其與保管機構、丙方所簽訂之委任契約、期貨交易全權委任契約所定代理權之限制,對抗乙方。

  甲方與保管機構之委任契約,經撤銷、解除或終止者,乙方于接獲書面通知時,受托買賣已成交及已輸入未及撤銷而已成交之交易,就該交易待結算交割之款項部分,該委任契約視為存續,保管機構應就該待結算交割款項之部分予以留置并代為辦理結算交割。

  第二十條委托交易之停止

  本約存續期間內乙方接獲甲方、丙方或保管機構有關本約所定開戶、交易、保證金與權利金收付及結算交割之代理權有終止、撤銷、解除或其它爭議之書面通知時,乙方應停止接受丙方之委托交易。

  第二十一條契約變更

  本契約內容之變更,應由保管機構代理甲方會同丙方與乙方以書面為之。

  第二十二條契約之終止

  當事人之一方得隨時以書面通知他方當事人終止本合約;甲方欲終止本合約時,應由保管機構代理甲方并會同丙方,通知乙方終止。

  本契約終止時,乙方為丙方執行期貨交易已完成之交易委托,或進行中未及撤回或未及沖銷原有契約部位之交易委托效力仍及于甲方,甲方對其交易過程及結果仍應負責。

  本契約終止時,丙方應代理甲方,立即與乙方結清所有既存之交易部位,惟在終止前既存之債務或義務并不因此終止而受影響。

  第二十三條通知對象

  立約人就有關本約之一切意思表示及觀念通知,應依第四條第七項所定方式向其它各方當事人為之。

  第二十四條紛爭處理及仲裁約定

  因本契約所生之爭執,各方同意應先依臺北市期貨商業同業公會有關紛爭調解處理之規定辦理。

  調處不成立時,各方同意先依仲裁法交付仲裁。

  本契約一式四份,甲方、保管機構(甲方代理人)、乙方及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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