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生關于法制故事演講稿(通用3篇)
中學生關于法制故事演講稿 篇1
尊敬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講話的題目是《學法、守法與浦外精神》,概括的說浦外精神就是不斷的精益求精,追求卓越。在這社會大家庭里,我們每個人如何約束自己、規范自己的行為呢?那就是共和國華麗雄偉的大廈下一座堅實、永恒不變的根基——“法”。它使我們每個人明確是非的界限,而這也是共和國公民所應具備的最基本的素質。
回首新中國跨越半個世紀的發展歷程,以毛澤東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領導集體建立了新中國,制定了我國第一部社會主義類型的成文憲法。從此,無數中國人開始認識法律、關心法律。以鄧小平為核心第二代領導集體確定了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的方針,為開創普法工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以為核心的第三代領導集體繼往開來,與時俱進,確立了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并將這一方略載入國家根本大法。去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庫》的出版發行反映了我國法制建設的成就,有助于推行實施依法治國的進程。
鄧小平同志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加強對青少年的法制宣傳教育,就一直是普法工作的重點內容。當前,隨著信息領域高新技術的迅猛發展,互聯網作為開放式傳播和交流工具,作為一種新興的傳播媒體,正在日益成為一個重要的思想道德建設的新陣地。在互聯網的普及過程中,有一個現象值得關注,這就是網吧問題。網吧的確有效地把網絡推向了平民化。然而,隨著互聯網信息垃圾的增加,失控網吧的負面效應也日益呈現,尤其是對青少年的負面影響引起了社會的焦慮。一些網吧的無序發展和惟利是圖,衍生出暴力游戲、沉溺聊天、淫穢色情三個公害,成為\"電子海洛因\",從而引發出學生分心、家長傷心、教師煩心、社會擔心的負面憂患。不良網絡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事例不勝枚舉,在此不一一例舉。
未成年人違規上網是學校、家長、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為了優化青少年成長的環境,國務院通過了《互聯網服務營業所管理條例》,該條例明確規定:網吧、電腦休閑屋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所經營單位不得接納未成年人,同時還應在營業場所入口處的顯著位置懸掛未成年人禁入標志,違者將由文化行政部門給予警告,并可處以1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整頓直到吊銷經營許可證。政府加強管理,用強制性的法律措施來維護網絡的安全、健康和文明。對于我們青少年來說,應該吸取網絡危害的教訓,克己自律,按照《全國青少年網絡文明公約》規定做到文明上網,正確對待互聯網上的各種信息,自覺抵制、摒棄其中的糟粕。
同學們:讓我們從文明上網開始,不斷加強我們的法制意識,抵制不良誘惑。作為每一個浦外人,應該以浦外精神引以為豪,爭當遵紀守法的浦外人,積極發揚光大浦外精神,創浦外品牌!努力學習科學知識,為報效祖國、施展抱負打下良好的基礎。“雄關漫道真如鐵,而今邁步從頭越。從頭越,蒼山如海,殘陽如血。”
我的演講完畢,謝謝!
中學生關于法制故事演講稿 篇2
誰不希望有個完整的家?誰不希望自己有婀娜的儀態?誰不希望能夠愉快的渡過自己的花季一般燦爛的歲月?這對于大多數人來說是一件并不難的事情,然而這一切對于一個被車禍毀于一旦的家庭來說有多難啊!
她,本是一個活潑開朗、天真可愛的小女孩,和其它的小朋友一樣擁有幸福快樂的童年,擁有燦爛的微笑,可就是在她與同伴過馬路的一剎那,就在司機沒有集中精力開車的一瞬間,在這觸目驚心的一刻,車從她的腿上一下子碾了過去,鮮紅的血跡染紅了馬路,劇烈的疼痛使她暈了過去,失去了知覺,醫生對她的父母說:“要命還是要腿!”她的家人為了讓她活下去,只好讓醫生為她做了截肢手術,同時這場車禍的肇事者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劇烈的疼痛使女孩從昏迷中醒來,她使勁睜開雙眼,朦朦朧朧中女孩下意識地摸摸雙腿,頓時眼前一黑,眼淚奪眶而出,大聲哭喊道:“爸爸媽媽救救我,我的腿呢?我的腿到哪里去了?我的腿呢?”爸爸媽媽與女孩哭著抱在一起,一家人似乎已經絕望了。頓感天塌地陷,一切變得灰暗。到了該上學的時候,女孩哭著鬧著要上學,父母看著這一切,心都碎了。爸爸無奈只好用一個籃球支撐她那嬌小的身體,她用兩個大木塊撐著地面向前費力地挪動。這一幕,使人們流下了心酸的淚水,大家大力地搞募捐活動,社會各界的愛心人士共捐了20多萬元錢,在小女孩一家的心里又重新燃起了希望之火。x年4月“籃球女孩”抵達北京,接受專家系統的免費治療,醫生給她裝上了假肢,在她自己不懈的努力下,她終于可以自己走路了,終于可以和小朋友一起玩了,小女孩稚嫩的小臉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雖然小女孩的肢體康復了,可心靈上嚴重的創傷是無法彌補的。
這些事例昭示著我們:要珍惜生命,珍惜健康,就要遵守交通規則,倘若沒有了健康的生命,我們就沒有了幸福,沒有了一切。生命屬于每個人的都只有一次,我們作為小學生,更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珍惜自己的健康,珍惜家庭的幸福。要認真學習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規,遵守交通規則,加強安全意識,樹立交通安全文明公德,當我們徒步行走于人來車往的馬路時,請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不在馬路上嬉戲打鬧;當我們過馬路時,多一份兼讓與耐心,文明禮讓互相尊重不闖紅燈,走人行橫道,絕不能為貪一時之快,橫穿馬路;這樣我們的人生才會美麗,我們的生活才會多彩,我們才會遠離悲傷。
同學們讓我們大家一起行動起來吧!大手牽小手,以自己的交通行為,影響周圍的人,使我們的社會形成一種文明交通的良好風尚。同時也使我們的生命之花開得更加鮮艷,更加美麗!
中學生關于法制故事演講稿 篇3
同學們:
大家下午好!按常規今天是我們的一周一次的班會課,要講的內容很多,但是我今天破一次例,我只做一件事情:我要作一次演講,至于什么內容你們認真的聽完就知道了。20xx年5月15日早上我上完第一節課就出去吃早餐,順便把手里的袋子放到值班室,剛把袋子放下轉身出來,我看到桌子上放著一封信,上面的字很是醒目,李先錦校長(收)盤縣第七看守所寄。我當時也有點吃驚,因為特殊,我的第一反映是,是以前李校長的學生寄來的吧!但是轉念一想,不一定,也有可能是她的親戚朋友。接著我就走出去了。
5月17日也就是昨天,我們升旗儀式上,李校長作 了旗下講話,其中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關于這封信的,我不知道你們去認真聽沒有,我是非常認真的去聽了這封信的大概內容。其實,當我聽到李校長說她上星期收到一封從看守所寄來的信時,我在心里說了一句話,真的是她以前的一個學生,這印證了我看到這封信時的第一反應。十年前她剛參加工作時的一個學生,平時在班上非常調皮,李校長找他談話不下十次,甚至把他請到家里談話,但是李校長的話在當時他聽不進去,一意孤行,后來因為打架被判入獄一年零六個月,到了監獄,失去了自由,整日整夜的不能入睡,才回想起以前老師對他的種種教育,但是他確拋之腦后,現在是后悔莫及啊!他想到以后出去找工作自己有前科,別人會用異樣的眼觀看他,沒有人會用他。他還很年輕呢?李校長是感慨萬千啊!為他年紀青青入獄難過,為他現在反省高興,有句話不是說“亡羊補牢,為時不晚”嗎?
同學們,這就是我們身邊實實在在的例子,你一旦觸犯了法律,就得受到法律的制裁,它不會讓你逍遙法外的。下面呢,我再給同學們講一個案例:在我讀大二的時候,我的高中同學張某某也讀大二,和我在同一所學校,只不過他讀的是本科班,我是專科班。他特別喜歡玩游戲,因此經常去網吧玩游戲,有一天,在玩游戲的過程中,就和網友發生了爭執,巧的是兩人都在同一家網吧!從網上吵到了現實中,對罵,我的同學在當時處于劣勢,于是丟下一句話,你給我等著,對方沒有離開,也沒有把這句話放在心上,回到座位上繼續玩游戲。大約20分鐘后我的同學帶著同班同學3個人提著不同種類的武器對著對方就一陣亂砍,那個人當時就倒在血泊之中。接著他們就開始逃亡,幾個月后被捕,受傷者被定為二級傷殘,他們幾個被判了不同年限的刑,最高的是五年,最低的是兩年。
同學們,幾個高才就這樣斷送了大好的前程,這就是沖動和義氣的結果。記住法律只講事實,法不容情啊!他們幾個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我想他們也在深深的懺悔吧!
從我剛才講的這兩個典型事例,我們可以看到,一旦你觸犯了法律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們應該時刻警醒自己,要學法、懂法、用法。而且還要持之以恒學法、守法、用法、護法,逐步樹立法制觀念,增強我們的法制意識,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爭做一名21世紀的合格公民。
今天我用兩個典型案例,最終要說明的就是一個道理:中學生應該學法、懂法,未成年人應該健康成長。我們人人都應該遵守法律。
根據我國《刑法》第14條規定,未成年人年滿14周歲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一旦被受害者起訴,將根據情節輕重調查,最高刑期高達5年。
中學時代,是我們人生中最為燦爛的時代,都喜歡交朋友,有什么開心的事喜歡和朋友分享,有什么痛苦的事喜歡和朋友訴說。那么,我們怎樣才能做到同學之間愉快相處呢?成為人員王呢?
第一,誠實守信,沒有人會喜歡虛偽的你。
第二,平等待人。
第三,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緒,不遷怒與他人。
第四,尊重他人。
現在同學們應該清楚的知道我所演講的內容了吧!
謝謝同學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