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關于環保的演講稿(通用3篇)
高中生關于環保的演講稿 篇1
200萬年前,地球在歷史的長河中緩緩航行了46億年后,人――這種不平凡的生命誕生了。他的足跡開始踏上這可愛的藍色星球,地球母親萬萬沒有想到這是她輝煌的開始,也是噩夢的開始。因為人類對自然無止境的索取,使我們以前溫柔、慈祥的地球母親變得暴虐無常。歷經無數次滄海桑田,斗轉星移,她的美麗變成了以前,取而代之的是蒼老骯臟和面目全非。
無法想象,如果有一天地球上沒有了綠色,那人類的禮貌將會如何,到那時,也許只是灰飛煙滅,一切的一切都只會淹沒在漫天飛沙之中。
當一片片綠波洶涌的森林被無垠的荒漠黃塵所代替,當無憂地在蔚藍的天空飄蕩的白云被漫天滾滾黑煙所替代,當為地球遮風擋雨的臭氧層被無情的氟里昂所破壞,我分明聽見了森林的哭泣,白云的悲傷,臭氧層的嘆息。
想念,是我們在大自然那里學會了的最純潔的想念,但是為什么我們要把它變成對綠色永遠的想念呢?難道說真的只能用照相機紀錄自然,可憐可悲照片留給下一代回味嗎?難道真的要等森林綠地都已成為紀錄片,聞不到綠意盎然,只享受到烏煙瘴氣時才懂得覺悟?
也許有人會說我只在這高談闊論,也許有人會說環保離我們很遠,那我們先來一個式子:“大自然――綠色――環保――人――你自我”看完后,你還會覺得它遠嗎?大自然就在我們周圍,綠色就在我們身邊,環保就在我們的心中,腦中,手中,行動中。我們不能說我們能為環保做什么,但最起碼你開始在認識它,開始在感受我們的大自然,只為著我們共同的理念。
同學們,趕快醒來吧,為了我們共同的家園和他長久的完美未來,從此刻做起,從我做起,勇敢地站起來對大自然做出承諾,承諾用我們的雙手使地球母親恢復青春容顏,承諾用我們的行動來感動大自然,改造大自然。立志把我們的社會,我們的家園和校園建設的更加美麗。
稿范文供大家參考,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高中生關于環保的演講稿 篇2
同學們:
大家早上好!
1972年6月5日,在人類環境會議上,通過了著名的《人類環境宣言》。同年10月,第27屆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將以后每年的6月5日定為世界環境日。
美麗的自然環境,帶給我們愉快的心情,帶給我們學習和工作的良好氛圍。但是,人們在享受大自然的恩惠時,卻粗心地忘記了去保護這些美麗的景色,以至于如今,生態環境不斷惡化:森林退化,塵土飛揚,水土流失,洪水肆虐,酸雨赤潮,南極空洞……各種環境問題接踵而至。聯合國環境署曾發布環境調查結果:1.2億人口生活在混濁的空氣中,12億人口生活缺水,12%的哺乳動物和11%的鳥類瀕臨滅絕,每年地表土壤流失四百億噸,森林以每年450萬公頃的速度消失……
大量的農藥、大量的白色的垃圾、隨意丟棄的電池污染了松軟的土壤;
大量的工業廢水、生活污水,不經處理就排進河流,流入海洋;
隨意堆放的垃圾散發出腐爛的氣味,越來越多的汽車排放出超標的尾氣,越來越高的煙囪散發的烏煙直入去霄,使地球媽媽呼吸不到新鮮的空氣。
作為我們,應該如何做?來挽救這一切的環境危機。(從今天開始,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做保護地球的小主人,保護環境,保護地球已是刻不容緩,迫在眉睫!不要說,我個人的力量微不足道;不要說,我還小,無能為力;只要每人每天注意節約,愛惜每一支筆、每一張紙,一個班級的同學一年就保護了一棵大樹,全市、全國、全世界的小朋友都講究節約,一年就能保護一片樹林;只要每人隨手撿起一片紙屑,每人動員家中少用一個塑料袋、每人回收起一顆廢電池,每人少乘一次機動車……我們就能減少許多污染,保護了環境。讓我們從身邊做起,從小事做起,大家行動起來,讓天更藍,讓草更青,讓水更清,讓我們的地球母親青春長在!同學們,世界環境日,讓我們一起保護學校環境、孟州環境、中國環境以及整個世界環境吧!
高中生關于環保的演講稿 篇3
20xx年4月24日,全國人大會第八次會議修訂通過了新《環境保護法》,共7章70條,被稱為“史上最嚴的環保法“,20xx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國家環境保護部也于20xx年12月19日起陸續發布了《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按日連續處罰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28號)、《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29號)、《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限制生產、停產整治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30號)、《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31號)和《行政主管部門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辦法》,5個配套辦法也于20xx年1月1日起一并實施。新《環保法》賦予環保部門許多新的監管權力和手段,按日計罰、查封扣押、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移送拘留等措施使新《環保法》成為極具“殺傷力”的一把利劍,旗幟鮮明地提出“堅決向環境違法行為宣戰”,加大了對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罰打擊力度。
下面就從5個面對新《環保法》與大家進行溝通探討。
一、 新《環保法》的出臺背景
一是適應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需要。報告將生態文明納入“五位一體”總體布局,xx屆三中全會要求加快生態文明制度建設,指出,只有實行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才能為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可靠保障。
二是順應社會各界期待的需要。舊環保法已經不適應當
前環境保護和污染防治的需要,環保部門的專項立法和地方立法都在等待“新環保法”出臺。近年來,各級人大代表議案、專家學者著述呼吁修訂,人民群眾期待加快解決霧霾、飲用水、土壤等突出環境問題,新聞媒體和社會輿論的極大關注等都催生了新《環保法》的出臺。
三是解決環保領域突出問題的需要。舊環保法理念過時,對于保護和發展的關系認識不清;制度過時,不適應環保立法需要;部分內容嚴重滯后;處罰過軟,違法成本低已經成為環保法律法規的痼疾;銜接不順,與部分后期制定的單項法等不銜接。而現行環境管理體制也存在諸多問題,橫向看,環保有關職能“條塊分割”、“各自為政”,縱向看,一些地方政府“先污染后治理甚至不治理”的思維依然頑固,導致部分地方環保部門的執法難于落實。
二、 新《環保法》的突破
新《環保法》的修訂出臺充分體現了生態文明建設的新要求和現代環境治理體系創新的新方向,更體現了我國政府“向污染宣戰”的決心和信心,在三個領域內有重點突破:
突破一:推動建立符合環境承載能力的綠色發展模式。新《環保法》要求建立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監測預警機制,實行環保目標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制定經濟政策應充分考慮對環境的影響,對未完成環境質量目標的地區實行環評限批,分階段、有步驟地改善環境質量等。這些規定將成為推
行綠色國民經濟核算,建立基于環境承載能力的發展模式,促進中國經濟綠色轉型的重要依據。
突破二:推動多元共治、聯防聯治的現代環境治理體系。新《環保法》在推進環境治理現代化方面邁出了新步伐,它改變了以往主要依靠政府和部門單打獨斗的傳統方式,體現了多元共治、社會參與的現代環境治理理念。其中,各級政府對環境質量負責,企業承擔主體責任,公民進行違法舉報,社會組織依法參與,新聞媒體進行輿論監督。
新《環保法》規定,國家建立跨區聯合防治協調機制,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健全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國家機關優先綠色采購;國家建立環境與公眾健康制度;國家實行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管理制度。同時明確公民享有環境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鼓勵和保護公民舉報環境違法,拓展了提起環境公益訴訟的社會組織范圍。
突破三:加重了行政監管部門的責任。環保監管職權是一把“雙刃劍”,新《環保法》一方面授予各級政府、環保部門許多新的監管權力,環保部門對造成環境嚴重污染的設施設備可以查封扣押,對超標超總量的排污單位可以責令限產、停產整治。針對違法成本低的問題,設計了罰款的按日連續計罰規則,違法者受到處罰后,逾期不改的可按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并且沒有上限額度;針對未批先建又拒不改正、通過暗管排污逃避監管等違法企業責任人,引入治安拘
留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另一方面,它也規定了對環保部門自身的嚴厲行政問責措施,履職缺位和不到位、虛報慌報瞞報污染情況、違規審批、包庇違法、發現或接到舉報違法未及時查處、違法查封扣押,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未依法公開政府環境信息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記過、降級、撤職、開除,主要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
三、 新《環保法》的亮點
新《環保法》主要呈現六大亮點:
亮點一:立法理念有創新
新《環保法》立法理念有大的突破,首次將生態保護紅線寫入法律,國家在重點生態保護區、生態環境敏感區和脆弱區等區域,劃定生態保護紅線,實行嚴格保護,并明確各級地方政府要加大對生態保護的財政轉移支付力度,落實生態保護補償資金,確保其用于生態保護補償。新《環保法》還突出“保護優先”原則,將保護環境確立為國家的基本國策,將“保護優先”列為環保工作要堅持的第一基本原則,提出要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突出強調經濟社會發展要與環境保護相協調。同時,圍繞生態文明要求各地采取強硬的措施,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制度、環保考核制度和環境信用制度等。
亮點二:治理要求更嚴格
新《環保法》在經濟投資、教育、科技等方面,增加了
對重大投資進行環境風險調查,包括重污染企業必須全面實施環境風險評估和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等內容;確立了政府的主導責任,明確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的環境質量負責”,各級政府既要對地方經濟發展負責,更要對地方的環境質量負責,讓政府在平衡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中發揮更大的作用;確立了企業的主體責任,明確規定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必須承擔“誰污染、誰治理,誰污染、誰付費”的責任,將改正違法排污、實施整治的主體責任落實到排污企業,以排污企業自律作為責令改正、限制生產、停產整治實施的基礎,讓排污企業對自己的環境行為負責,出現了環境損害,自己承擔責任,更加突出排污企業的主體責任,限制生產、停產整治決定的解除與否不再依賴于環保部門的核查、驗收等程序,而是取決于排污企業自身,可以極大地調動排污企業的整改積極性和主動性,要求排污企業對整改的效果負全責,加強了排污企業自律;確立了第三方連帶責任,明確規定嚴格追究環境監測服務、環境影響評價、治污設施運行維護機構等第三方連帶責任。
亮點三:監管手段出硬招
新《環保法》增加了環保查封、扣押和限產、停產等處罰措施,改變以前環保監管部門沒有執法硬招的時候遇到的尷尬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