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制為主題的演講稿(通用5篇)
以法制為主題的演講稿 篇1
各位同學們:
大家好,今天在這里,就是想和大家聊聊關于法律的問題。
說實話,我今天在這里十分的緊張,其實我們大家都差不多大,我前幾個月剛滿16周歲。在生日那天,我其實心情是相當復雜的。因為16歲在法律上是一個奇妙的節點。我們就先從年齡說起。
在16周歲以后,我們便就是完全刑事責任能力人了,也就是說在16周歲以后我們必須獨立完全為自己的犯罪行為承擔責任,也就是我們16周歲后,發了罪,就要判刑啦。我想很多人都有一個誤區,就是認為18周歲是一個時間節點。但是這個是完全錯誤的。因為法律必須對每一個公民負責。所以啊,我在16周歲當時感嘆良久,心說,自己是沒有“機會”干點驚天動地的事了。但是過了兩天我就釋然了,因為老師講了,有8種行為14周歲就要承擔刑事責任,分別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品罪8種犯罪行為。
我想這些行為離我們大多數人來說是非常遙遠的,但是作為一個熱血青年,有的時候也難免沖動。而這種沖動很容易便導致犯罪。而這個其中,和我們關系最密切應該就是關于打架斗毆的問題。我想我們大部分人都有沖冠一怒的時候,有的時候生氣了,或者有人惹自己了,就找個人干一架,覺得挺瀟灑,發泄發泄,是吧。但是很多惡性案件就是這樣發生的。試想一下,如果你一不小心把別人達成重傷,或者致人死亡呢?也許很多人回想,用拳頭打人應該也不會造成多大傷害吧,但是這個事可保不準。曾經我我的老家焦作,有兩個人打架,為了一個不算太漂亮的女孩子,也是從冠一怒為紅顏,一個人一拳打到另一人肚子上,當場死亡。檢查結果是死者患有疾病,一拳正好打到生病的地方了。你說這個世界就那么寸?真有那么寸的。這種事情也許發生的概率很小,但是只要一發生,這就是一個巨大的悲劇。
作為一個熱血青年,有時候會沖動,這也是人之常情,但是我們可以沖動,可千萬不要辦傻事。我們都已經慢慢長大,我們需要學會控制自己的行為,這樣才能讓自己更好的適應這個社會。都看過《武林外傳》吧,里面郭芙蓉非常喜歡用一記“排山倒海”解決一切問題,但是發現每次都會把事情弄得更遭。所以呂秀才說,生氣的時候默念:生活如此美好,我卻如此暴躁,這樣不好,不好。電視劇里面這招挺管用吧。其實這就是一種心理暗示,每當自己沖動的時候,給自己一個暗示,給自己一點思考的時間,很多不必要的傷害就會被避免了。
還有就是大家慢慢長大了,娛樂活動增加了,物質需求增加了,所以就慢慢深刻的認識到了錢的重要性了,是吧。沒錢了,向爸媽要,也可以自己做些自己可以做的工作。但是有的人就喜歡小偷小摸的,或者依靠自己的暴力收些保護費,這個就不對啦。16周歲以下,是不構成盜竊罪的,但是搶劫就不一樣了。很多時候,搶劫和盜竊只有一線之差。比如你玩傳奇,沒點卡了,想去隔壁鄰居家投點錢先,結果不小心被隔壁家的人發現了,怎么辦?如果你跑了,或者被抓住了,那就是盜竊,如果你不滿16周歲,你也不用承擔刑事責任;但要是你怕你爸媽知道,拿起一個棍子悶下去,打傷了人家跑了,那你就是搶劫了,那就是要判刑的。還是那一句,這個世界就是那么的寸。而盜竊如果數量過大,即使不判刑,也可以把你去送去勞教。所以古語說得好“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即使我們不可能每個人成為君子,也不要去觸動法律的底線,否則就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前面說了下關于刑事方面的一些問題,我下面就說一下關于民事法律方面的問題。還是從年齡說起吧,10歲前我們是無行為能力人,10歲到18歲時限制行為能力人,18歲后完全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而16歲在這里也是一個奇怪的節點,在16歲到18歲,如果個人能夠自己賺錢養活自己,那么他也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是不是完全行為能力人對我們有什么影響呢?這個從購物方面的表現最明顯。我們在10周歲前,原則上是不具有購物能力的,但我們也經常看到小學生弟弟妹妹們拿著幾塊錢在大街上買些零食,因為數額較小,這個也就無所謂了。但是曾經有一個8歲的小孩子,生爸媽的氣了,就拿著爸媽的信用卡去四星酒店吃了一頓滿漢全席,花了幾千塊錢。也不知道飯店經理怎么想的,他就真的給那孩子上菜了。這個孩子的父母不干了,畢竟一個8歲小孩花了幾千塊,夫妻倆兩個人工資啊!那打官司吧,最后法院判定結果是飯店按照成本價收取費用,也就說飯店不賺錢。畢竟法律也要保護飯店的利益。
關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這個就比較復雜了,法律上規定可以進行與他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什么叫與“年齡、智力相適應”,這個也沒有一個固定的標準。舉一個例子,一個17歲的男生,參加計算機比賽,獲得了20xx塊獎金,但他沒有經過父母同意,就將20xx塊全部花光買了一個打印機。但是父母不干了,打官司狀告商家,認為17周歲不具備一次性消費20xx元的民事行為能力。對于這種案件,只能靠法官的經驗來判定了,最后法官判定,17周歲男生已經有處理自己獎金的民事能力,判定家長敗訴。
民法更多的強調我們作為公民的權利,因此對于民法我們需要更多的關注;而刑法更多的是規定公民的責任和義務。不管是民法,還是刑法,都是一種社會規范,是國家為公民設定的道德底線。
英國大法官丹寧勛爵曾經說過:正義不僅要實現,而且要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我們所做的,就是以實際行動使公平正義的法制理念深入人心,使人們的日常生活沿著法治的軌道進行,使人們懂得如何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正當利益,以實現真正意義上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路漫漫其修遠兮”,許許多多個日子我們都是這樣走過來的,也還要繼續這樣的走下去。
唯有了解,才會關心;
唯有關心,才會行動;
我希望我今天的說的這些能夠起到一點作用,匯溪流以成大海,積壘土方成巍峨”,讓我們共同努力吧,讓守法成為一種修養、一種品格、一種文化,成為我們每個人的一種習慣!
謝謝大家,我今天的演講到此結束,希望大家開開心心,健健康康每一天。
以法制為主題的演講稿 篇2
大家好!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學法、知法,爭做守法、用法的中學生》。
談到“法”這個字,我想大家都不會陌生,或多或少對它都有一定的了解。那什么是法?我認為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認清是非;法是知慧的窗口,對人的思想進行點拔,行為加以制約。21世紀是一個法制社會,所以我們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我們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照各自的軌道運行,否則就會發生天體大碰撞;馬路上的車輛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然就會發生交通事故。我們生活在社會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約束,任何人在任何情況一旦違反法律,也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我們青少年在身體發育成長的同時,也是世界觀、人生觀逐步形成的關鍵時期。我們面對的世界,有鮮花也有野草;有陽光燦爛,也有夜暗陰霾,有攜手同歌,也有拼搏競爭;在我們渴求知識,崇尚善良的同時,也最容易受到不良社會風氣影響,被愚昧左右和欲望誘惑,從而出現違紀、違法甚至犯罪的可怕事件.所以我們要從小就學法、知法,才能宏揚正義,遠離邪惡。
人們常說,家庭教育是我們的第一堂課,父母是我們的第一任老師.記得班里曾做過一次試驗.老師問:“如果有人欺負你,你怎么辦?”竟然有半數以上的同學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師接著問:“為什么?”那些同學便說:“爸爸媽媽告訴我,人在社會上要厲害一些,不能受窩囊氣.”我慶幸,我沒有生活在那樣的家庭里, 我慶幸,爸爸媽媽從沒用這樣不正確的思想教育我.但是,那些同齡人的話仍讓我震驚.大人們是注意言傳身教的啊!難怪因早戀而懷孕的少年犯劉美娜對著她的父親指責道:“你成天在家看那些三級片,你有什么資格管我!”家庭教育的影響,難道還不足以引以為戒嗎?
當今,最普遍也是最為人們關注的話題,大概是“校園勒索案件”了吧.前些天在電視上播放的《今日說法》欄目中,看到這樣一個案例:16歲的中學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所謂的學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長說明,終于老羞成怒,用匕首將其中一人刺死……小天就這樣親手毀了自己的美好前途,小天的失足,讓我們為之謂嘆,為之惆悵,為之痛心,為之惋惜……但我們能做的,難道真的就只有這些嗎?設想一下,如果小天被逼無奈時能用“法”維護自身的權益,這一切悲劇恐怕就不會發生了吧!
鄧小平爺爺早就指出“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但是對于我們中學生來說,我們或許只是一個正在叩響法制大門的學生,對所謂的法制只略知一二,但是迎著時代的朝陽,法制對于我們來說再也不是一個陌生的名詞了,它引導著我們的生活,引導著我們的學習,引導著我們前進的步伐。作為21世紀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只有學習、掌握必要的法制知識,才能邁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長,打好基礎是人生之旅的關鍵所在。我們廣大青少年只有認真學習法,才能在未來做一個知法的人;因為只有知法,才能成為一個守法的公民;只有我們自己守法,才能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利,進而借助法律維護他人的權益,維護國家的利益,維護法律至高無上的尊嚴!
朋友們,青少年是國家的未來,未來的國家是法制的國家,而法制的國家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創造出來,正如大哲學家蘇格拉底所說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我們今天的中學生是明天國家各項事業的接班人,將要承擔依法建設國家、依法管理國家、依法發展國家的神圣使命。我們只有將法伴隨于我們的身邊,從自己做起,宏揚法制精神,學法、知法,做守法、用法的中學生。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之后,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說:“看,我們做到了!我們做到了‘法在我身邊’!我們無愧于自己,無愧于國家,無愧于這個時代!”
我的演講到此結束,謝謝大家!
以法制為主題的演講稿 篇3
同學們:
下午好!
今天我講話的題目是:法制伴我們健康成長。在這社會大家庭里,我們每個人如何約束自己、規范自己的行為呢?那就是共和國華麗雄偉的大廈下一座堅實、永恒不變的根基——“法”。
它使我們每個人明確是非的界限,而這也是共和國公民所應具備的最基本的素質。回首新中國跨越半個世紀的發展歷程,以毛澤東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領導集體建立了新中國,制定了我國第一部社會主義類型的成文憲法。從此,無數中國人開始認識法律、關心法律。以鄧小平為核心第二代領導集體確定了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的方針,為開創普法工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以江為核心的第三代領導集體繼往開來,與時俱進,確立了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并將這一方略載入國家根本大法;現在以科學發展觀,為依法治國描繪出宏偉藍圖。
前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庫》的出版發行反映了我國法制建設的成就,有助于推行實施依法治國的進程。提起法律,給人以神秘、威嚴、崇高的感覺。其實,法律離我們很近,滲透在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它與道德、習慣、紀律一樣,都在規范著人們的行為。正是有了法律,這個社會才變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才使我們的權利得到應有的保障。我國是一個法制國家,國有國法,校也有校規。我們常常講要遵紀守法,可見,遵紀是守法的基礎。同學們應該認真學習并實踐我校常規工作“五個一”工程,即打造“一個陣容”,抓好升旗儀式和課間操,塑造學生良好精神面貌;建立“一種秩序”,即課堂秩序、課間秩序和集會秩序的文明有序;養成“一種習慣”,即語言文明,待人接物大方禮貌;堅持“一項制度”,即衛生分擔區制度,確保學校環境的整潔優美;樹立“一個觀念”,即遵紀守法,尊老愛幼,講究團結,刻苦學習,做文明五中人。
不要忽視遵紀的作用,“以小見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現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會釀成將來大的失足。我們現在只有從一名合格的高中生做起,才能在我們走出校園,融入社會后,真正成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同學們,從今天起,從這一刻起,讓我們一起踏上與法同行的道路吧!
以法制為主題的演講稿 篇4
尊敬的老師們,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我在路上漫無目的地走著,直到路的盡頭,才依著渠梗坐下來。心情低落到頂點,能感覺到的只有寒冷,透骨的寒冷,我無神的眼睛往四處望望,什么都沒有,有的只是樹、麥子、草、水渠、還有風聲。仰望夜空,今晚的夜空好黑,也好亮,沒有月亮,只有密密麻麻、閃爍的鉆石般的星星,鑲嵌在這巨大的黑幕上,真是漂亮,也很是熱鬧,像是在開家族聚會似的。它們的熱鬧讓我感到了害怕,孤獨,不敢再窺視它們的幸福,低下頭,手撫上了左邊的臉頰,疼痛早已不存在,只是覺得心在流淚,傍晚的事情就像放電影似的一幕幕地在腦海中回放。
又是忙碌的一星期,帶著在學校的一身倦態和傷心,想快點回家,回到父母的懷抱中,將它們撫去,沒想到等待我的不是父母的噓寒問暖,卻是他們的責罵。
“爸媽,我回來了。”我說。
“哼,你還知道回來,怎么這次考試又沒考好,你怎么回事?”爸爸說。我低下頭,默不吱聲。
“哼,不說,我也知道是因為那個叫小勝的,是吧!他是誰?是不是因為他,你才沒考好的。”爸爸的語氣中帶著怒氣,大聲的問我。
我立馬抬起頭來,與父親直視,大聲的責問。“爸,你怎么能這樣?干嘛隨便翻我的日記,我有隱私權的,你憑什么?”
“就憑我是你爸,怎么?我看了,你能拿我怎么辦?”爸爸說,一副自己完全沒有錯的樣子,還理直氣壯似的。
“哼,你到底是不是我爸,怎么那么過分,你……”我還沒說完,爸爸的巴掌已經扇了過來,媽媽趕緊過來拽住爸爸,我就趁機逃跑了,我像瘋子一樣,疾馳在路上,不管前方是什么地方,只是一味地跑著,腦中不斷回憶著父親疼愛我的畫面:爸爸在夏天,帶我在菜地里亂跑,抓蜻蜓,踩壞了菜,被媽媽大罵;爸爸帶我到小商店,給我買最愛吃的草莓味的棒棒糖。還有,每當媽媽不在家時,爸爸給我洗長發,我則使壞,濺了爸爸一身水,弄濕了他的衣服,他就會舉起手,佯裝打我,一邊打,一邊罵我“壞丫頭,壞丫頭。”我則又哭又笑地亂跑,嘴里嚷著“壞爸爸,壞爸爸”……
漸漸地我累了,由跑變成走,直到路的盡頭,才依著渠梗坐下來,心里不停地問我自己,難道爸爸已不再愛我,不再疼我,不再相信我了……夜更深了,草里不時傳來奇怪的聲響,我害怕地抱緊了身子,淚水早已風干,變成了風。我眼簾中突然亮起了零星的幾盞燈,散發著溫柔的光芒,那里應該是住宅區,應該有許多戶幸福的人家吧!凝視著遠處那柔和的燈光,我不知從哪里來的勇氣,開始踏上了歸家的旅途。
路好長,好黑,但我卻不害怕,直起腰桿,毫無倦怠,固執的前進、前進……離家只有一個拐彎口了,我在轉角處卻停了下來,徘徊著要不要進去,猶豫了好久,我還是踏進去了,我看到了我家的門燈散發著溫暖的氣息,也看到了媽媽在門前焦急地徘徊,也看到了父母望向遠方的眼神,那眼中有掩飾不住的焦急與不安,我望著父母的容顏,不只是白熾燈的光芒染白了青絲,又恐是其他原因,我猛然發現,眼角多了許多皺紋,爸爸的短短的黑發中藏了許多白發,不知不覺,淚流滿面,我趕緊抹干了淚,嘴角彎起好看的弧度,高興地喊道:“爸爸,我回來了。”媽媽欣喜若狂,嘴中不停地念到“回來就好,回來就好。”
爸爸焦急不安的眼神沒了,我看到了爸爸那尷尬的眼神中帶著欣喜,帶著淚光,媽媽趕緊拉我進家門,我在路過爸爸身邊時說了一句:“小勝是女生,她是我的好朋友。”便跟著媽媽進去了……
第二天清晨,我早被窗外叫得歡快的鳥兒給吵醒了,帶著幸福的微笑起身,看見床頭放著一封信,我展開信,只有幾句話:“女兒,對不起,爸爸錯怪你了。”信中還有一根草莓味的棒棒糖,糖還沒吃,卻已甜滿全心,很慶幸,我回來了,原來親情永不下崗。
以法制為主題的演講稿 篇5
各位領導、各位評委、各位工友們:
大家下午好!
今天很高興能夠和大家一起探討奉獻青春這個話題,青春需要實現人生價值,而創業是實現人生價值的最佳途徑;所以我們可以得出一個結論--青春需要創業。創業難,難創業;作為我們青年應該如何去創業呢?
“讓青春烈火燃燒永恒,讓生命閃電劃過天空,用所有熱情換回時間,讓年輕的夢沒有終點”!這句話一直用它激勵自己的學習、工作和生活。我認為,青春就應該燃燒,發出亮光才有價值!人的一生可能燃燒也可能腐朽,既然這樣,我不愿腐朽,也不能腐朽,我愿意燃燒起來!在座的朋友們!你們愿意嗎?
說到這里,我想起了這樣一句話:“有的人活著,他已經死了;有的人死了,他還活著。”生命的意義在于活著,那么活著的意義又是什么呢?當然不是為了活著而活著,答案只有兩個字,奉獻!我們可以設想一下,不付出、不創造、不追求,這樣的青春必然在似水年華中漸漸老去,回首過往,沒有痕跡,沒有追憶,人生四處彌漫著嘆息。我想,這絕對不是我們存在的意義。古往今來,有無數能人志士在自己的青春年華就已經成就了不朽的人生,在這里我來不及一一列舉。
說實話,×年前,我剛來工作的時候也有過失落和茫然,因為工作環境惡劣,空氣中到處彌漫著灰塵,感覺現實不盡如人意,感覺離曾經的夢想總是有一些距離,一度陷入困惑之中。可是,青春的我是一把剛剛鑄好的刀,不容得你有片刻的等待和遲疑。我決不能眼睜睜看著這把刀慢慢氧化,失去光澤,隨即斑駁、銹蝕、風化。